囊谎�
人类的初民时期想必就是这样,
因为自身数量的不足,还知道有所惮
怕。也许可以这样说,那时候杀戮是成
本高昂的有意识行为,保护却是无意
识的不作为,不像现在完全颠倒过来,
杀戮是无意识的,保护却是代价高昂
的。所以笔者对地球上的生态前景持
悲观态度,因而对敢于像堂吉诃德一
样勇斗风车的环保主义者怀着敬意。
(米子:《从鸵鸟背上长出来的小女
孩》)
关于自己的工作,弗兰西斯有一
种比较容易让大众理解的解释。他把
森林比作一个用于盛宴的餐桌,上面
摆着各种水晶餐具、美酒鲜花,还有丰
盛的佳肴。忽然来了一个粗人,不管三
七二十一,拿起电锯就锯断了四条桌
腿,于是刚才那愉悦人的一切随之坍
塌……他想用这个比喻提醒当下杀鸡
取卵,对森林实施毁灭性开采的地方
政府、森林开发商:树冠层蕴藏的价值
远胜于伐木取材本身。对于防止滥砍
滥伐所带来的生态灾害来说,这样晓
以利害,的确是一种积极的、疏导的姿
态。他工作的意义便在于此。(米子:
《温存地拂过地球的发梢》)
也许真的只有这样,只有从无望的地方开出希望的花来,只有凭着绵薄的力量,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才能昭示人类理性的存在。水滴的意义现在还不大看得出来,但是滴水也能穿石,至少这些水滴存在过,并且还将存在下去。它们将以顽强的韧性塑造一批心灵,并在这些心灵里种下崭新而和谐的自然观。
(“人与自然文库”,刘硕良主编,云南教育出版社出版)
心 声
本文是一位耄耋老人在其母校百年校庆上的发言,表达了老人家对国家、对民族的拳拳之情。编者姑隐其名的主要原因是,他所表达的绝非仅仅是他一个人的感慨,而是许许多多老人共同的心声。
今天是我们母校大喜的日子,学校约我回来参加校庆活动,我十分高兴。
1922年,我是这个学校的学生。1995年,也就是七十三年之后,我第一次回到威远,县委宣传部部长带我来参观这所学校。他对我说:“这就是你读过小学的母校!”今年我已经进入八十八岁了,还能够回来参加学校的百年校庆,怎能不令人十分兴奋呢!
我的母校的历史是十分光荣的。我们学校的创办人是信奉三民主义的同盟会会员,是辛亥革命的老前辈,其中有我的二叔。在辛亥革命时期,首先发动威远人民起来推翻满清封建专制王朝的革命军领导人之一,也是我们母校早期的教员,他是我的大伯父。后来他被清政府的反动军队杀害了,他们把他的头砍下来,悬挂在威远东门的城楼上;他们又把他的双耳割下来,送到清政府去邀功请赏。百年来,我们母校培养出来的学生,有很多人都投身于中国的革命事业,有很多人作出了英勇的牺牲,这是我们母校的光荣!
现在,对这段光荣的历史,究竟哪个学校是创始的,发生了争论。这不要紧,历史事实是铁的事实,终究是可以弄清楚的。我以为这一点用不着去争,只能实事求是的去调查研究当时的实际情况,才能解决。是你的,不争也会是你的;不是你的,争,也不会是你的。我以为最主要的是,爱护我们母校的光荣历史,继承和发扬辛亥革命的光荣传统,继承和发扬孙中山先生倡导的三民主义的伟大思想。
我二十三岁(1939年)到达革命圣地延安,当时,我们共产党的领袖毛泽东就说过,我们共产党人所提倡的新民主主义就是孙中山倡导的新三民主主义,我们就是要按照新民主主义的理想来建设一个独立、自由、民主、和平、富强的新中国。我们党就是这样向国内外明确地宣布了自己的政纲,就是要在一个很长的时期内,老老实实地、切切实实地执行这个纲领;只能在很圆满地完成这个最低纲领以后,才谈得上开始实行我们的最高纲领。几十年来,我们在一些时期,比如说,在全国解放初期,以及“文革”结束后的一段时期,我们是这样实行了,而且实行得相当好!可惜,在一些时期我们并没有认认真真地贯彻实行,并没有真正发扬这个光荣的传统。我们这些七十岁、八九十岁的老人看到这种言行不一的事实,是很伤心的。
现在好了,我们党的十六大开过了,新的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刚刚上任就宣布他实行执政为民的政纲,就是“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国内很多人说这是“新三民主义”,是继承和发扬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也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光荣传统。
更可喜的是,新一届领导人这样说了,也是这样做了:特别注意中国的广大人民,首先是注意八亿农民,注意城市和矿区的弱势群体。这就不仅继承三民主义的光荣传统,而且继承辛亥革命的光荣传统,继承了延安时期倡导的新民主主义的光荣传统。新一届领导人用自己的行动,用自己的心血来实实在在地干实事,实实在在地为广大人民谋福利。一件一件的兴利除弊!
我希望我们的母校要继承创办这个学校的三民主义思想的光荣传统,也要继承辛亥革命时那种英勇牺牲为人民谋福利的光荣传统,学习那种艰苦奋斗、说到做到的光荣传统。学校的主要任务,就是培养出更多更优秀的学生继承我们中国革命的光荣传统,继续革命、努力建设我们理想的新中国。希望学校的老师们认真学习党中央这个“新三民主义”的理论和实践,将这种既讲革命也干革命的优良传统发扬光大。希望老师们能通俗易懂地向学校的小同学们讲解这个“新三民主义”。我们现在办学的老师们特别要认真学习和继承这个光荣传统,只有自己这样身体力行,才能真正培养出一批一批优秀的学生。师高弟子强,师不高,就会大大影响弟子的成长。
人与风
■ 张远山
风,列于“风雅颂”三体之首,居于“风花雪月”四美之冠,又是“地水火风”四大元素之一。庄子认为:“大块噫气,其名为风。”宋玉认为:“风生于地,起于青萍之末。”老子发出“充气以为和”的赞叹,诘问“专气致柔,能如婴儿乎?”孔子发出“吾与点”的感叹,宣称平生之志为“风乎舞雩”。西行刺秦的荆轲发出“风萧萧兮易水寒”之悲音,因其“壮士一去兮不复还”一语成谶;遂使百代行秦制。
虞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说明中国人很早就认为,风具有精神和物质的双重作用,不仅可以解愠,还可以阜财。尤其是念念不忘“吾民”,难怪被后世推崇为“圣王”。
使吾族得名的汉高祖刘邦是个粗人,鸿儒来拜,他偏偏坐着洗脚,还以儒士之头巾当众解溲,然而他也留下了惟一的《大风歌》:“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仅有三句,连三句半都不到,看来他洗完脚还忘了穿鞋。
被认为“稍逊文采”的汉武帝也作过一首《秋风辞》:“秋风起兮白云飞,草木黄落兮雁南归。兰有秀兮菊有芳。怀佳人兮不能忘,泛楼船兮济汾河,横中流兮扬素波。箫鼓鸣兮发棹歌,欢乐极兮哀情多,少壮几时兮奈老何。”如此怕死贪生的俗物,临死之前念念不忘的,依然是风。
魏晋玄学人物,独标风骨。才女谢道韫,以一句“未若柳絮因风起”轻易成名。庸人许浑别无名句,独有“山雨欲来风满楼”一句传世。五代人冯延巳,也以一句“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而青史留名。北宋王安石名句虽多,但无出“春风又绿江南岸”之右者。南宋林升认为,风必须对偏安之局负责,故有句曰:“暖风吹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胡马依北风”的元代之胡人并非不解风情,故有风诗之绝唱:“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越鸟巢南枝”的清代之胡人真正不解风情,故而对写下“清风不识字,何事乱翻书”诗人徐骏大动干戈地治以文字狱。
有人认为曹雪芹作《红楼梦》,意在传诗,故书中人人会作诗,连不解风情的丫头香菱最终也成了会家。独有贾府之当家人王熙凤不会作诗,但曹雪芹毕竟还是让她吟出一句“一夜北风紧”。汉乐府《古歌》有句:“秋风瑟瑟愁煞人”,现代女侠秋瑾临死也留下仅有的一句:“秋风秋雨愁煞人”。可见一个“风”字,贯穿古今,无论是真正的风雅者还是附庸风雅者,必也天下从“风”。
诗仙李白曰:“霓为衣兮风为马。”以风为马,源于庄子的“野马也,尘埃也,生物之以息相吹也。”和庄子笔下御风而行的列子,所有的诗人,都是以风为马、御风而行的精神骑士。
然而即便是俗物,也时有灵魂飞飚的痴念。因此男人得其风,便有“风度”;女人得其风,便有“风情”。情人爱“兜风”,犯人盼“放风”。习惯谓之“风俗”,地望谓之“风水”。小恙叫做“伤风”,大病就是“中风”。无根之谈,谓之“空穴来风”;有心相敬,谓之“甘拜下风”;酒人自诩“太白遗风”;画人竞赏“吴带当风”。美丽的自然景致,谓之“风景”;不雅的人间俗事,则谓之“杀风景”。滋润人心,谓之“风雅”;愉悦人心,谓之“风趣”;撩拨人心,谓之“风骚”;摇动人心,谓之“风韵”;震慑人心,谓之“威风”;收拾人心,谓之“整风”;溃散人心,谓之“颓风”;调查人心,谓之“采风”。心与风互动,故惠能曰:“不是风动,不是幡动。仁者心动。”
主客之间,或因心曲相通,则主人为客人“接风”;或因来者不善,则主人与客人“争风”。“争风”之事,常用于二女争一男,然而历史上最有名的“争风”之事,却是两个各为其主的男人。曹操赤壁之战大败,史实斑斑俱在,以东吴周瑜为主帅,蜀汉诸葛亮为客卿,故唐代诗人杜牧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然而明代小说家罗贯中偏要为诸葛亮争“风”,让孔明反客为主、喧宾夺主地成为仗剑作法“借东风”的中心人物。或有人曰,这是后人多事,吴蜀联手抗曹,诸葛与周郎必是戮力同心。前之当事人并未争东风,后之好事者倒实在是吃干醋。
孔子曰:“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对君子的道德充满自信,以为道德万能,可惜他不知道人是“会思想的苇草”,“小人”也有“小人”的思想。君子之风固然“道高一尺”,小人之草更是“魔高一丈”。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固然牛头不对马嘴;以君子之腹度小人之心,同样难免文不对题。因此孔子之后,礼崩乐坏成为不可遏制的历史大势。然而这不是因为小人太多,而是因为君子太自以为是。君子自以为可为“帝王师”,殊不知帝王仅把腐儒当成“已陈之刍狗”,装门面之羊头。孔子晚年,已知“道之不行”,而孔门后人,依然逆风飞行,“知其不可为而为之”。难怪小人们只把圣人之言当成耳旁风,一旦用道德之羊头拱门而人,则大嚼其狗肉。何况君子之风,也常常不知所从来,所谓“月晕而风”,风之忽东忽西,一如月之时圆时缺——何况缺时多于圆时?故人心更如墙头草,风来虽倒,风过复如故。君子之道,忽为仁,忽为义,忽为德,忽为孝,忽为礼,忽为理,忽而要格物,忽而要格义,中国之君子,自己就是随着城头变幻的帝王旗幡东倒西歪的风派人物,难怪小人们莫知所从。风既可为旗动摇,草固可随风起伏。故杜甫《绝句漫兴》曰:“颠狂柳絮随风舞”。天下从风,又何谈起?德治之“风教”,必然不如法治之公平,已知之矣。
毛公《诗大序》曰:“上以风化下,下以风刺上。”宋玉《风赋》曰:“夫风者,天地之气,溥畅而至,不择贵贱高下而加焉。”可知无贵无贱、风行天下是“风”之本义。君子之德,未必能以上化下;而小人之草,常常能后来居上。遂至小人当道,君子向隅;甚且伪君子立于朝,真小人盈于野。播下“道德治国”的龙种,永远只能收获“礼崩乐坏”之跳蚤。孔子之徒,只能“风乎舞雩,咏而归”,归于何处?弃儒从道之陶渊明日:归田园,“田园将芜胡不归?”
后世淳儒亦有之,若范仲淹者,诚有济世之心的真君子也。然而其奈小人当道何?故虽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之豪语,而继之以向往避世高士严光之悲音:“先生之风,山高水长。”
鱼不觉有水,人不觉有气。但鱼知水动,人知气动。水动为涌,气动为风。尤其是,鱼对水的知觉,不在其有,而在其无。有水之时,鱼或不觉;无水之时,鱼则必死。人之与气亦然。有气之时,人或不觉;无气之时,人则必死。庄子曾悬想水中优游的鱼之乐,遭到不解风情的惠施的有力诘难:“子非鱼,安知鱼之乐?”非常杀风景。但我们是人,可以非常有把握地说,所有的人都渴望在风中翱翔。所以中国的庄子在梦中变成了蝴蝶,挣脱了黑暗的现实迷宫。而希腊的代达罗斯在神话中装上了鸟的翅膀,飞出了米诺斯迷宫。可惜的是,庄子的梦会醒,梦中轻飚的蝴蝶,又变回了肉身沉重的庄子;代达罗斯的翅膀会脱落,凭风借力的凡人,只能跌人波涛汹涌的苦海。飞翔是人类永远的梦想。
“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云”是风筝的最佳写照。中国古人放风筝,是真的把风筝放掉,取其吉祥意,叫“放晦气”。《红楼梦》中,林黛玉的风筝断了线,就得到姐妹们的祝贺,说她的病根也同时放掉了。现在的孩子们放风筝,一般是舍不得把风筝主动放掉的,今天尽了兴,就收线回家,明天再来。如果风筝线断了,一定是被风吹断的,或者是被另一个人的风筝卷断的。人们喜欢在同一片开阔地放风筝,并争竞风筝线之强弱、互斗风筝控驭术之高下。风筝在高手的操控下,能够借着风力俯冲、旋转、翱翔,运用得巧妙,就能一举把对手的风筝线扯断。有时获胜的未必一定是风筝大、线粗壮者,小风筝战胜大风筝也是常事。不过在城市里,导致风筝线断的主要原因是电线。每当春天,城市上空的电线上,常常挂着断线的风筝,像一面折断的旗帜,在微风中招展。
风筝就是人工的鸟,也称纸鸢。她载着人类的梦想,飞翔在天空中。只要人类的梦想不灭,负载童心的风筝就永远会飘扬在天空中。然而问题在于,“放风筝”之放,究竟是放,还是不放,颇堪玩味。放风筝的时候,看得见的手是不肯放掉牵制之线的;而不放风筝的时候,牵制之线就不再收紧,而且连那只手也成了看不见的手。对于风,也可作如是观。我们究竟应该把自由的风握在手中,使风变得不自由;还是应该听任风的自由吹拂,不要给风缠上束缚的金丝线?
西人不解风情,把最为虚无缥缈的风也归于实用,故荷兰人以风车推磨,有史以来的头号愣头青堂吉诃德则大战风车。苏格兰人稍解风情,故一来男人好著裙,二来一有空闲即大吹风笛——最有趣的是,他们打起仗来,也并非以猎猎战旗行走在队伍的最前列,或许是担心旗子为风摇动而动摇军心吧,于是他们走在最前列的竟然是风笛手。美国人最是俗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