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的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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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狂的兽王- 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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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大闹实验室() 
“呜呜呜……”启智研究中心的警报突然想了起来。

    “博士!不好了,达芬奇从实验室逃跑了。”

    梁博士接到了助手的电话通知,顿时一下就急了,赶紧往启智秘密研究室走去。

    梁博士走到秘密研究室,看见一地的狼藉,一些仪器工具什么的,全部都乱倒在地,好像被人大闹过一样。梁博士大声的问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助理战战兢兢的回答道:“试验进行到一半的时候,达芬奇突然醒了过来,当他看见我们在对其他人,所进行的试验之时,突然就发狂了,乱打乱砸了一番之后,从隔离门逃了出去。”

    梁博士一听,随即怒火冲天的骂道:“你们这群废物,一直跟你们说,对达芬奇进行试验的时候,安眠麻醉一定要做好,千万不要出差错。还有,那个隔离门不是一直都关着的吗,他怎么逃出去的?”

    助手被梁博士这么一吼,吓得说话都不敢大声了,颤微微的回答道:“他……他好像知道了隔离门的密码。”

    梁博士听完,此时整个人脸都气绿了,对他们大喊道:“赶快给我呼叫安保中心,叫他们无论如何都要把达芬奇抓住,如果实在不能活捉,就是死,也不能让他跑了。”

    助手一听,惊讶的嘴巴都闭不上,一脸惊愕的说:“可是达芬奇是我们最成功的实验品啊,杀了他的话……”

    “没听到我的话吗,快去!”梁博士还没有等助手把话说完,怒瞪着眼睛朝他大吼道。

    梁博士知道,他们这个绝密的启智计划,资料是绝对不能外泄的,一旦外泄,对组织今后的大计划,将会制造出很大的麻烦。而且,达芬奇掌握了各种交流的方式,如果一旦他与外人接触,那么实验被泄露的风险将大幅提升,他不能冒这个险。

    “快,在那边!”安保队员手持麻醉枪,正在极智园区内追缉着达芬奇。

    “咚咚咚……”安保队员朝着达芬奇连开了好几枪,不过都被达芬奇敏捷的闪躲过了。

    达芬奇被逼到了一间靠窗实验室里,无路可走的时候,他抡起椅子,将实验室的玻璃窗,“嘭”的一声砸碎,从窗户往外爬了出去。

    “快,他在外面。一队,你们去五楼拦截,二队!你们现在去顶楼,堵住他的逃跑去路,三队,你们去一楼,以防他从地面逃跑。”安保队长李辉靠着窗户,观察着达芬奇的动向,向身边的安保队员下令。

    其实说实在话,他都不知道,梁博士怎么会为了一只猴子,如此兴师动众。原来他们只是负责日常安保问题,对于这个秘密的实验,他们一无所知,也是无权过问的。

    “你们赶紧将实验的资料整理好,其他的动物的实验必须加快速度。”梁博士一边对身边的助手助理们命令道,一边紧张的朝监控室走去。

    达芬奇顺着外墙的一个排水管,一直往上爬。当他看见五楼窗户处,已经有安保队员出现的时候,他立刻调转了方向,开始往下爬。用最快的速度爬到了二楼。

    二楼是一个展示大厅,相对视野宽敞,对此时逃跑的达芬奇来说,算是一个最不利的环境了吧。可是他别无选择,因为除了正大门之外,只有二楼才有唯一的一个通道,可以借由这个通道,逃到园区外面,而且这个通道相对来说守卫较少。

    “快!他在二楼展厅。”梁博士在控制监控室里,通过监控视频找到了达芬奇,用无线通讯器,向安保队员们下达了抓们命令。

    “收到!”

    安保队长李辉收到命令,只会着身边的队员:“快!去二楼!”

    达芬奇刚到二楼大厅中间,李辉等人便已经赶到,正好面对面的遇见了。

    “快,抓住他。”李辉下命令的同时,自己举起离开麻醉枪,瞄准着达芬奇。

    达芬奇看见面前这六个,手持麻醉枪的安保队员,没有一丝犹豫,利用自己敏捷的速度,窜进了展架间,利用排列整齐的展架掩护着,自己慢慢的往通道门口移动。

    李辉对队员们轻轻一挥手,打出一个指令,示意他们分散开来,来一个合围抓捕。

    六个队员分散开,呈包围阵式,架着麻醉枪,慢慢的朝展架靠近。

    “嗖……”的一声,一个铁制圆盘,从展架里飞了出来。

    “咚”的一下,直接打在左边的这个安保队员的头部,将他打翻在地,痛得他抱头痛嚎。

    “大家小心一点,这只猴子可不是一般的猴子。”李辉见自己一个队员被放倒,大声小心的提醒着身边的队员。

    就在这时,右边的展架突然倒塌,就像多诺米骨牌一样倒压过来。

    几个队员赶紧从展架中间往外面跑,以免被这些铁制展架压砸到。

    达芬奇趁乱,以最快的速度往通道门冲了过去,想趁此机会逃走。

    李辉刚才就在思考着,他大胆的猜测,达芬奇的目的可能就是右边这个通道,于是他早就做好了准备,持枪就等着达芬奇现身。

    “果然如此,这家伙真的很聪明。”李辉见达芬奇按照自己的猜测,出现在了通道门前,趁达芬奇暗开门密码的时候,瞄准了他。

    “咚-咚”李辉抓住机会,连开两枪。

    “喔啊…”达芬奇被麻醉枪打中,痛嚎了出来。不过他手上没有停下,一手以最快的速度,拔下了插在自己腿上的麻醉枪头,一手急速的在键盘上按着解锁密码。

    “嘟!”的一声,通道门开了,他赶紧冲了进去,逃往通道出口。

    梁博士在监控室看到这一幕,额头上的汗都急出来了,对李辉怒喊道:“笨蛋!快给我追,给我追!千万不能让他跑了。”

    不过,这已经无济于事了,达芬奇已经穿过了通道,翻上了围墙,逃出了极智园区。

    逃出来的达芬奇,感觉自己的双腿,越来越麻痹无力,头脑也慢慢的开始昏沉起来,眼前视线变得越来越模糊,踉跄的走了几步,一头栽倒在了街道上。

    “咦!哪里有只猴子?”路过的一个中年胡子男,走了过去,将他抱了起来,丢进了自己的车厢后箱中,开着车走了。

    安保队员们,顺着达芬奇逃出来的路线,继续追查,却已经没有了他的踪影。

    “三天之内,你们必须给我把他找到,滚!”梁博士对徒手而回的安保队员们臭骂了一顿,眼睛里气得都快冒火了。

第七十一章 爸!妈!我回来了!() 
【魔思觉得,这就是缘分,刚好在这中秋佳节的时候,写到关于家的情节。这两章,可能很多读者不爱看,但是魔思想借此思念一下父母,因为又是一个中秋佳节,魔思不能陪伴父母身边,希望大家理解!】

    一张机票,跨越两千一百里路,历时两小时十六分钟,王立红从金城市,蓝天白云里悠了一趟,飞回了自己的家乡。

    在机场的时候,一个小孩儿还闹了个笑话,上飞机前,他死活不进去,一边哭一边说:“妈妈!我求你们了,我不要坐飞机,会消失的。”

    他妈妈气急败坏的说:“死小子,你以为这是去马来西亚啊。”

    王立红的家乡渔溪镇,是一个不算发达的城镇,还有很多的乡村,都没有修建好水泥大路。这里并不像金城市那么繁华热闹,但是却多了一份质朴的乡村气息。这里,是生他养他的地方。

    一座小的乡镇医院,一座座新建的两层三层的农村住宅,一条所谓的步行街,但是却只用来赶集卖菜。街上没有什么品牌服饰店,就是一些小吃店,摊位店,还播放着刀郎的歌“那一夜我喝醉了,拉着你的手……”还有一些常年在家的妇孺中年,正在街道两边,摆起了麻将桌,娱乐起来。

    有时候他们会为了一把牌,一块几毛钱的输赢,争执几句,也会谈起谁谁谁家的儿子,交了什么样的女朋友,大家评头论足一番,还会为了哪里有什么私活儿可以接,工价多少钱一天,在细谈祥说好一会儿。这就是王立红印象中,永远不变的家乡感觉。

    出了机场,搭了长途汽车,再转车短途。下了汽车,王立红踏出了车门的时候,有一种久违的感觉,话说从上次回家距离现在,又已经过了两年。

    王立红下车之后,望着家乡的一些变化,有些欢喜,有些激动。看着路面的坑洼和粉尘,他似乎又回到了十岁那年的夏天。还是脚下的这条路,那年,他和小伙伴儿们,穿着短裤背心儿,在烈日下滚着铁环,嬉戏追逐。

    “哎,这不是立红吗?好久不见,人又长帅了,出去找大钱回来啦。”镇上岔路口买卤菜的朱大妈,看着背着行礼包的王立红,笑着跟他打了招呼,表情亲切温和。

    “朱大妈!没有想到你还认得我啊?哈哈哈……”王立红望着已经白发换青丝的朱大妈,笑着回应着,但心里却多了一丝对岁月的感叹。

    他还记得那个时候,朱大妈还挺年轻,每次去她哪里买卤菜,她都会送王立红一个鸡脚鸡翅什么的。

    “怎么会不认得啊,我可是看着你从小长大的呢。”朱大妈一嘟嘴,言语朴实真挚,让人觉得有种亲近感。

    告别了朱大妈,一路上又有好几个叔叔阿姨的,看见王立红回家,都满脸笑容的跟他打着招呼,寒暄着。

    “王三!你大儿回来了。”老爸的好朋友,买皮鞋的刘叔叔,看着王立红,朝正在他店门口打麻将的立红老爸喊道。

    王立红的老爸听他这么一喊,赶紧站起来,对自己的牌友抱歉道:“我今天不打了,立红回来了,你们继续吧。”

    说完,打开麻将桌的抽屉,将里面的一些五块一块的零钱收好,赶紧朝王立红走去。

    暂别两年后,王立红看见朝自己走来的老爸,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酸楚。在他的记忆中,老爸是一个精干的男人,个子不高不胖,他不计较穿着,只要干净就好,有时候几年都不买一套新衣服。总是将那一头乌黑的板寸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胡子也刮得干干净净。

    此时,在看自己面前的老爸,穿着的风格依然没有改变,只是满头的黑发,已经开始消退,黑发中的银白,已经占了大多,原来平整的脸上,现在也已经有了皱纹,唯一不变的是那种眼神,那种关心的眼神,从以前到现在,一直没有改变。

    这时候,王立红想起了一首歌的歌词:“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感受年轻就老了,生儿养女一辈子,满脑子都是孩子哭了笑了!时间都去哪儿了,还没好好看看你眼睛就花了,柴米油盐半辈子,转眼就只剩下满脸的皱纹了……”

    “爸!我回来了!”王立红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眼眶湿润了。

    “嗯,你妈在家里等着呢。来,我帮你拿。”老爸虽说是一个汉子,此时在久违的骨肉重逢一刻,也情难自禁,黑灰的眼睛里,泛起了泪光。说着就要将王立红的背包抢过去,自己来提。

    王立红赶紧阻止到,用手搭在老爸的肩膀上,心疼着他说:“不用了,我自己来。走,回家。”

    坳不过老爸的坚持,肩上的背包被他抢了过去,跟王立红一起往家走。

    在路上,一直笑着跟邻里乡亲打招呼,一脸笑意。

    还没有到家,刚从邻居家的外墙转个弯儿,便看见老妈站在家门口那条小路上,一直盯着路这边看,似乎还有点着急。

    看到王立红和老爸的身影一刻,她一下笑了出来,赶紧迎了上来。

    王立红激动的朝老妈跑了过去,情不自禁的抱着她,这一下,老妈有些错愕,显然有些吃惊。

    王立红看着妈妈的脸,心里那种酸楚更甚,在他的记忆中,老妈应该还没有白头发,穿着应该还要再稍微年轻一点。这一刻,王立红突然想起了老妈年轻时候的模样,想着想着,便心疼起来。

    晚上,老妈做了好多的菜,每一道菜,王立红都觉得是那么的好吃,那么的香。老爸倒了一小杯白酒,自己独酌,不过他喝得很开心。老弟已经上初中了,上完晚自习也就该回来了。

    吃饭的时候,老爸还会跟老妈斗几句嘴,不过言词中,已经没有了当年的激烈和冲动火气,只沉淀下了一起走过来的不争与珍惜。看着老爸老妈这些温馨的样子,王立红居然羡慕了起来。羡慕他们之间这种情感,那种从无欲无求的爱情,升华成为的亲情。

    吃完晚饭,收拾好之后,终于到了这个该面对的问题了。一谈到这个问题,王立红就不知道该怎么面对了,那就是终身大事,婚姻问题。

    老爸吸了一口烟,一边吐气一边说:“立红!听你说这次回来只有十天,那你看看哪天去跟人家见一面吧,听你五舅说,人家姑娘挺不错,是个护士。”

    一说到这事儿,老妈就特别来劲,放佛想马上把王立红和对方送入洞房,明天就能抱孙子一样。

    不过也不怪他们,王立红好多同学朋友,早就已经结婚了,现在儿子都快打酱油了,他自己还在飘着。

    “哎,老爸,能不能再给我缓缓啊,我自己找,我不喜欢相亲。”王立红婉言拒绝道。

    他这话一出,老爸脸一下就变难看了,声调也大了些:“你自己找,你都找了多久了啊,前面那几个,小颖阿玲什么的,你哪一个到头儿了啊,你别再那么花心的瞎整了。”

    王立红这些破事儿啊,还得怪那些女的,个个拿着他手机,就专门找他老爸老妈的号码,然后打过去,爸啊妈的,叫得比王立红叫得还亲热。以至于,老爸老妈就觉得王立红是个感情的混蛋,那么好的女孩子都不懂珍惜,还要这么选,那样选的,浪费时间。

    “好好好,见,我去见还不行啊。不过得过几天,我这几天要先去同学朋友家,好不容易回来一趟。”王立红没有办法,只好妥协。

    他也打着自己的小算盘,最后一两天去见吧,见完就走人,这样就没有那么多的麻烦事儿了。

    老弟晚自习回来了,一进门儿,看着老哥,赶紧迎了上来,亲热的喊道:“哥!你终于回来了啊。”

    这终于二字,就像一把小锉刀,轻轻的扎了一下王立红的心,让他觉得心酸。

    晚上,两兄弟睡在一张床上,聊起了天儿。

    “哥,你知道吗?你出去打工以后,我一个人其实挺孤独的。在学校的时候,有时候被其他高年级的欺负,我就在想,如果你在我身边,该多好,那样他们就不敢欺负我了。还有,我每次想你的时候,我就会走到你的房间来,站在你的床前,不说话,有时候想着你想着你,我就会哭。”

    听着弟弟说出这样的话,王立红眼泪一下流了出来,一种兄弟的情谊,痛击着他的心,让他觉得自己有那么一点对不起弟弟的感觉。

    兄弟俩聊了很多,他发现,弟弟已经不再是以前那个,老是跟着他屁股后面跑的小破孩儿了。他有了自己的想法,而且有些想法,就连王立红都自叹不如。

    回来的这些天,他每天都去看爷爷奶奶,去跟他们说说话,也去几个同学朋友家里拜访,约了他们每天到家里吃饭,大家一起好好聚聚。

第七十二章 立红!她是谁?() 
这天刚好是礼拜天,大家都不用上学上班的,晚上就一起聚在了王立红的家里。

    “哎,立红,你小子那个时候突然就不读书了,你现在后悔不?”同学黄平良问着他。

    王立红笑了一下,说:“那有什么好后悔的,不过啊我倒是想问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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