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全球速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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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全球速递- 第1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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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今,老斯坦利因病休养恰好给马歇尔提供了一个突破口。约翰估计,马歇尔这次不光是看上了第三集团军司令的位置,很可能还有将老斯坦利那一系人马整个打包收编的意思。

    而从老斯坦利的角度来说,他现在因为心脏出了毛病不得不离开军界,也需要为自己的下属们考虑一下,将他们托付给一个合适的对象。如果,马歇尔出的价码合适,将自己这一系归附到对方的旗下,对于老斯坦利来说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反正老斯坦利的两个儿子都不在军界发展,女婿魏德迈虽然前途无量,但还年轻,暂时也没有接手的资格。况且马歇尔在接收了他的“遗产”后,无论如何也不能亏待了魏德迈。操作得好的话,将来魏德迈能走得比他更远也说不定(历史上,魏德迈在临退役前晋升了四星上将,勉强算是比他岳父强了那么一点点)。

    也许,史迪威千里迢迢跑来参加魏德迈夫人的生意宴会,就是代表马歇尔来向老斯坦利示好的。约翰猜测,马歇尔安排这一出就是为了暗示恩比克中将,他这个老团长并没有忘记当年自己手下的那个小连长。将来一定会重点培养魏德迈,让老斯坦利安心。

    脑子里琢磨着这些,约翰的耳朵也没闲着,他从史迪威、赛珍珠和魏德迈夫妇聊天中,听到了不少关于中国的消息。

    别看约翰前世是中国人,但对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中国社会到底是什么样子,他知道得还真未必有史迪威、赛珍珠多。而且他脑袋里的大多都是些经过他人总结、修改过的“历史”,宏观抽象的东西居多,缺少直观感受。

    而史迪威他们四个就不一样了。尤其他和赛珍珠这两位,在中国生活工作了至少20年。虽然作为“洋人”,他们看到、听到的东西难免会有些片面,理解得也不一定正确,但还是让约翰“开了眼界”。

    比如,史迪威他们都对中国的城市交通状况非常头疼,史迪威还为他绘声绘色的描述了自己在武汉堵车的遭遇:“有一次,我开车去汉口,不到15公里的路足足开了快两个小时。在中国的街道上,行人、轿子、独轮手推车、托运东西的牲口和黄包车,这些根本就不会主动避让汽车。”

    “没错。”同样有在中国驾车经历的魏德迈也说道:“他们总是漫不经心地走在大街上无视你的喇叭,他们习惯于缓慢悠闲的生活方式。你必须如同坐船穿越迷雾一样,时时刻刻睁大眼睛看着前方,不间断而又有规律地按着喇叭……”

    听见他们的“吐槽”,约翰突然想了起来,前世他曾在网上看到过一篇文章,说中国人之所以会和美国人一样习惯靠右行驶,“罪魁祸首”就是魏德迈。当时他因美国援助的车辆都是靠右行驶,建议蒋下令将此定位了交通规范。为此,当时的英国驻华大使还发文抨击魏德迈,说他阴谋将英国汽车赶出中国市场。

    虽然在中国的生活并不是都很尽如人意,但史迪威他们对中国,尤其是对中国人的印象还是很不错的。最令约翰吃惊的是,他们四个都认为中国人和美国人一样幽默感的。这可与约翰前世的认知大不相同。前世,大部分美国人可都认为华人比较刻板严肃,能被他们普遍承认富有幽默感的,貌似也就一个姚明了吧。

    不过,当约翰对此提出了一点点小疑问时,却遭到了他们四个的一致反驳。

    “约翰,我们真的没骗你。真正的中国人和你在唐人街看到的那些不太一样。他们和我们一样非常喜欢开玩笑。就像我们喜欢拿爱尔兰人开玩笑一样,中国也喜欢哪湖南人开玩笑。湖南是中国的一个省,湖南人就是中国的爱尔兰人。”今天聚会的女主人安比克首先作出了回应。(至于为什么是湖南人,作者也不知道。二战期间美军引发的《中缅印战区驻华美军官兵必读手册》里就是这么写的。)

    “没错,他们也喜欢嘲笑小气的人、嘲笑乡下人和小市民。他们的交谈充满着智慧和幽默,而且他们也喜欢喜剧性的人物,无论这些人物是他们自己的还是我们的。”史迪威也说道:“我在中国的电影院看查尔?卓别林,或者是哈诺德?劳埃德(Harold Lloyd)或者是劳雷尔(Laurel)和哈代(Hardy)的喜剧电影的时候,他们的笑点和我们一模一样。”

    约翰心说,卓别林这种以肢体搞笑为主的喜剧电影,全世界人看笑点都应该差不多吧。而且这年头有闲钱进电影院看外国电影的中国人,多少还是有一点精神文化追求的,肯定不会是社会底层,代表不了这个时代的全体中国人。

    魏德迈的理由就跟奇葩了,他告诉约翰中国人特别爱笑。“真的,我和安比克曾经雇过一个中国仆人,你跟他说什么他都会笑。甚至连我训斥他办错了事的时候,他都在笑。”

    不过在约翰看来,这个中国仆人很可能是没听懂魏德迈在说什么,才会尴尬地在那傻笑。倒是赛珍珠当场找出了一个实例,让约翰一时没法反驳。

    赛珍珠找出的这个“佐证”,也是今晚来参加安比克生日聚会的一个客人。约翰之前都没注意到,在这间屋子里还有一个黑头发黄皮肤的中年亚裔。

第三十三章 与史迪威的争执() 
这位让约翰哑口无言的中年亚裔是赛珍珠和安比克的朋友,同时也是赛珍珠夫妇创办的约翰…黛出版公司的著作人——林语堂。赛珍珠把这位以言语机智幽默著称的中国作家搬出来做例子,约翰也就只能乖乖认输来了。他还能怎么说,连中文里幽默(Humor)这个词都是林语堂翻译过来的。

    如今,林语堂在美国也算是著名作家了。1937年,约翰刚穿越过来的时候,就在辛辛那提的家里见到过一本他的《生活的艺术》。阿黛尔非常喜欢这本书,经常把它放在枕边作为睡前读物。

    据约翰所知,在美国和欧洲,《生活的艺术》(其实就是由《吾国吾民》一书中的第九章扩编而成)这本书甚至比《吾国吾民》还要火,曾稳居《纽约时报》畅销书排行榜榜首长达五十二周。更不用提林语堂去年刚刚出版的《京华烟云》了,历史上这本书在美国卖了25万册,还为林语堂赢得了一个诺贝尔文学奖提名。

    “原来是林先生,久仰久仰!我和我夫人都非常喜欢您的书。”约翰还是第一次见到所谓的“民国大师”,感觉有些好奇。虽然他前世对国内一度流行的“民国大师热”不是很感冒,但也很想知道这些大师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承蒙夸奖,不敢当,不敢当。”林语堂对约翰说中文这件事并不感觉惊讶,他和赛珍珠、魏特迈夫妇很熟,他们的圈子里有不少在中国生活过,能说几句中文的“洋人”。

    “林,这位是范德比尔特上校,也是从纽约来的。对了,你现在住的那个公寓楼就是他的产业。”赛珍珠的话让约翰和林语堂都一愣。

    约翰可不记得自己曾经租过房子给林语堂。不过他很快就反应过来了,父亲乔治留给他的遗产里确实包括一栋位于曼哈顿的老公寓楼。不过很多年前,他就将那栋老房子托管给了一家阿斯特家族经营的房产公司了,这么多年他从来都没有亲自过问过。

    “林先生现在是住在曼哈顿86街吗?”约翰问道。

    “没错,上校。原来那栋房子是你的啊。这真是太巧了,没想到在这里遇到房东了。”林语堂呵呵笑着说道。

    “是啊,真是太巧了。林先生在那住的还满意吗?”约翰也觉得这个巧合很有意思,阿黛尔肯定想不到她最喜欢的作家居然是自己的房客。

    “满意,满意。那里住着很方便,比我们之前在巴黎住的地方好多了,我太太和女儿们都非常喜欢那里。”接着,林语堂有些促狭地笑着说道:“唯一的遗憾就是离马里亚诺先生家太近了。”

    他的话引起了全场的哄堂大笑。大家都知道马里亚诺先生和“林语堂”的典故。两前年,巴西富商马里亚诺先生刚刚举家移民到纽约,正赶上林语堂当时在纽约最火的时候。也许是为了尽快融入纽约上流社会,这位马里亚诺先生处处宣扬自己是林语堂的粉丝,还将自己的一匹赛马取名为“林语堂”。

    这下可就热闹了,只要这匹马一参加比赛,纽约各大报纸都会出现《林语堂参加某某大奖赛》之类的新闻。偏偏那匹马参赛成绩又不怎么样,经常拿不到名次。于是,很多报纸在找不到比赛亮点的时候,就喜欢用《林语堂名落孙山》这样的标题来吸引读者。

    林语堂这种从自己身上找哏的做法,立刻就消除了约翰与他之间的陌生感,没一会儿两个人就聊得相当投机了。有意思的是,他们两个在聊天的时候,林语堂一直用英文,约翰却一直用中文。

    聊了一会儿,林语堂终于忍不住问约翰:“你以前是在北平居住过吗?听你的口音有点像。”

    “是吗?这我还真不清楚,我的汉语是自学的,我还没有去过中国呢。”约翰“谦逊”地回答道。

    这下林语堂更吃惊了:“我还以为你在中国生活过很多年呢,很少有西方人能把汉语音调平仄掌握得这么好的。”

    “也许是因为我在学中文的时候,最先接触的是中国诗词,所以对平仄比较敏感吧。”约翰给自己的普通话找了个借口。

    这时候,一旁的魏德迈插了句话:“约翰虽然没去过中国,但中文水平比我强多了。最近他翻译了中国的《孙子兵法》,马上就要出版了。”

    在场的人,无论是林语堂还是史迪威、赛珍珠都愣住了。他们都知道《孙子兵法》在中国的地位,那可是中国几千年战争理论的开山老祖。约翰这种“闭门造车”的中国文化爱好者,能认得些许汉字,说几句半文不白的中国话就算是很了不起了。他怎么可能翻译得了《孙子兵法》?

    就连赛珍珠这种在中国出生长大,拿汉语当母语的才女,翻译一本白话文小说《水浒传》都吃力得很。人家还是普利策和诺贝尔文学奖的双料得主呢。

    像《论语》、《孙子兵法》这类诸子百家的著作,普通中国人不经过系统学习都不一定看得懂,更何况是外国人。反正史迪威和赛珍珠是见过这本书的,两个人都没看懂。

    在他们看来,翻译《孙子兵法》这种事,目前全世界也只有少数几个资深汉学家才能干得了。约翰这么个业余爱好者居然要翻译《孙子兵法》,不会是瞎胡闹吧。

    约翰也看出了他们眼中的疑惑,连忙解释道:“我只是在贾尔斯译本的基础上做了一些修改而已。贾尔斯先生是位了不起的汉学家,他翻译的《孙子兵法》文字非常优美。但是他不懂军事,只关注了原文的字面意思,没有注意到孙子的思想与现代战争理论的共通之处。我的书严格意义上来说不能说是翻译,而是对孙子战争理论的介绍。”

    约翰这么一说,赛珍珠和林语堂都被他蒙混过去了。毕竟术业有专攻嘛,这两位又不懂军事,见到中国两千年前的军事理论居然还能被美国军官所推崇,认为仍然对现代战争有指导意义。作为中国人(赛珍珠泽拥有美国、中国双重国籍),他们俩还是挺开心的。

    史迪威可就没那么好糊弄了。他虽然看不懂古文,但他懂军事啊。在中国待了20多年,他多多少少还是听人介绍过一些《孙子兵法》的内容的。

    “范德比尔特上校,你是说《孙子兵法》里面的内容仍然适用于现代战争吗?”史迪威真不愧是“醋性子乔”,说起话来一点都没给约翰留面子。“现代战争拼的是实力,是科技、是装备、是后勤,不是指挥官的阴谋诡计。中国兵法里面都是些骗术,已经落伍了。一个合格的陆军军官,应该把重点放在提升部队战斗力上,不是琢磨那些歪门邪道。”

    哪怕约翰不想跟史迪威起争执,也被这家伙气了个够呛。感情《孙子兵法》在他眼里就等同于阴谋诡计啊。得亏他这话是在这里说得,要是搁到中国,保准把所有中国军方人士全得罪光了。

    在中国军人面前否定孙子,就跟在西方军人面前否定克劳塞维茨、约米尼差不多。难怪历史上中国远征军的指挥官们都会认为史迪威傲慢无礼。人家连“祖师爷”都看不上,更何况他们。

    “史迪威少将。我想你并没有完整地读过《孙子兵法》,我认为孙子的很多战略思想是仍然有借鉴意义的。”见到史迪威还要张口反驳,约翰没有搭理他继续说道:“我想,在您完整地阅读过这本书之前,我们的争论没有任何意义。”

    “如果你感兴趣的话,我可以为给你邮寄一份手稿,或者你可以自己购买《战略根本问题研究》系列丛书。等您看完之后,随时欢迎您与我交流。”说完,约翰就找了个借口,跟林语堂去隔壁房间过烟瘾去了。

第三十四章 被高估与被低估() 
等约翰陪林语堂那个大烟鬼抽完烟回来,史迪威已经离开了,据说是连夜赶回佐治亚了。约翰觉得马歇尔这次选择让史迪威过来,实在是有些欠考虑。虽然史迪威和魏德迈在二十年代末共事过几年,有那么点交情。但史迪威并不是那种长袖善舞的类型,以他的性格显然不合适干这个。

    这不,好好的一个拉近距离,增进感情的机会,被他弄得跟执行公务一样。送完礼物待了不到半小时就匆匆离去了。都说“千里送鹅毛,礼轻情意重”,史迪威倒是跑了差不多千里,但关键是谁都能看出来这礼送得毫无诚意啊。

    一会儿,送史迪威离开的魏德迈就返回了房间。见到约翰,他有些尴尬地替史迪威圆了一下场:“不好意思,约翰。约瑟夫这个人就是这么个脾气,不是有意针对你。”

    “呵呵,醋性子乔,还真是名不虚传。”约翰冷笑了一下。本来他就对史迪威这个人物就不是很感冒,现在见了本人,印象更糟糕了。

    在他看来,马歇尔在用人方面最大的败笔就是重用了史迪威这个自以为是的“嘴炮”。历史上,史迪威作为中印缅战区参谋长,表现得相当业余。任职两年半,参谋部被他弄得跟个皮包公司似得,甚至连正常的组织结构都不完整。魏德迈来接替他后,不得不花时间重新搭建班子。

    虽然后世,一些人喜欢把史迪威包装成那种在政治斗争中惨遭牺牲的优秀将领,但是说来说去,军事上史迪威除了身先士卒、平易近人,训练“有方”外,也找不出什么可以说道的东西了。也难怪当时盟军官兵(包括美国人自己)都将史迪威称作“最好的三星连长”。这水平,充其量也就是个师长的料,当军长都不够格。

    再往上,史迪威既没有足够的行政管理水平,也没有战略层面的判断力,更没有相应的领导气质。人家克拉克打仗手艺是潮了一点,但玩政治是把好手,一个人能摆平好几个流亡政府。史迪威自个水平不行,还喜欢自以为是,目中无人,说话又尖酸刻薄,把人都得罪光了的。

    更糟糕的是,这个家伙跟了马歇尔这么多年,好的都不学,偏学会了“任人唯亲”的坏毛病。(史迪威在担任中印缅战区参谋长的时候,往班子里塞了一大堆亲朋好友,包括他的儿子和两个女婿)。人家马歇尔“任人唯亲”那是有识人用人的本事,而史迪威挑出来的都是罗斯福所说的“许许多多冒牌将军”。

    以前史迪威没招惹约翰的时候,他就曾考虑过要不要找机会在史汀生那给这个家伙上点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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