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了她一眼,没有吭声,而是用热水在冲洗茶具,一遍两遍,拿着夹子将两个茶杯都烫过,然后泡了一壶铁观音,香味很重的那种,我偏喜欢浓香型。
“这两天你不在,去哪里了啊?”告晶晶凑上来问道,我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水味。
“我去处理点事情,刚刚回来。”我淡淡的说道,然后倒了两杯茶,对她一笑道:“喝茶。”
告晶晶突然很神秘的再次凑上来,悄悄地问我:“你是不是抓鬼去了啊?”
“噢?谁告诉你的?”我诧异的看着她。
“哼,我什么不知道!”告晶晶得意的说道:“曲晓波还跟我保密哪,结果不过是姐略施手段而已,喂,你真的去抓鬼啊?”
“安妮,我现在郑重的告诉你,我不抓鬼,因为我不是道士,如果真的有人会抓鬼的话,那应该是丁先生,你知道吗?”我也故作神秘的说道:“丁先生才是个道士。”
“哼!”告晶晶撇了撇嘴道:“丁老道我早就知道,那个牛鼻子没什么真本事,莫谷你答应过我要一直在我身边的,以后你抓鬼一定要带着我才行。”
“为什么?”我奇怪的看着她,竖起手指摇了摇道:“第一,我不抓鬼,第二,我去做的事情很危险,第三,你在身边我有时候保护不了你。”
“你答应过的,男人说话就要说到做到,而且,我不要你照顾,也不拍危险,嗯,这样吧,人家法师都有助手什么的,我来当你的助手好不好?”
“呵呵……!”这一回我真的笑了,看着她问道:“做助手?可是你会什么哪?”
“小看我?你要知道,我在大学的专业可是法律和心理学专业,本来想继续上心理学的研究生的,后来……后来……总之,我会分析人的心理。”
“噢?”我倒真是有点经验,想不到这个女孩还是这种专业,不过她这么好动,那成绩肯定稀松平常很,所以我仍然用揶揄的口吻说道:“你会分析人的心理,那么你分析分析我是什么心理怎么样?”
“你真要我说?”
“当然。”
告晶晶摆起了一副郑重其事的样子来,看了我一会对我说道:“我对你的了解并不深,但我能看出来,你的内心深处很害怕,你甚至感到孤单,所以你现在的外表只是一个面具和假象,我试图用略带尖刺和棱角的外表来阻挡任何来靠近你的人,因为你觉得所有人都不值得信任。”
我听得愣在那里,心里面隐隐作疼,因为爷爷的关系,我的确是又不信任任何人的感觉,尤其是融合了城隍炉之后,我的内心深处的确是害怕,甚至自己的各种情绪都不敢表露出来,我感到孤单,所以我喜欢安静和平静,试图让自己不那么引人注意,虽然我还不到二十五岁的年纪。
我看着告晶晶,几乎就呆了,这个女孩了不得啊,她竟然真的对我的心里感觉分析的这么到位,是她看出来什么?还是美国大学里面的心理学真的这么厉害?
“怎么样,被我说中了吧?”告晶晶狡黠的一笑。
我嘴角一翘,不置可否,继续喝茶,但心里的震惊让然没有停息。
“怎么样吗?我说的对不对啊?”告晶晶追着我问。
“安妮!”我看着她,斟酌了一下语句说道:“假如你在我身边的话,我对你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不要参与任何话题和任何事情,只作为一个旁观者就行。你能同意吗?”
“那你这是同意我做助手了吗?”告晶晶的眼神当中带着一抹兴奋。
我笑着摇摇头道:“先不忙,我们有客人来了,你帮忙招呼一下,记住我刚才说的话。”
我的确是来了客人,进门的是小马和另外一个人,那个人的个子比小马还高半头,但却身体瘦削,身上刻意的穿了一件休闲西服。
这个人身上一看就带着一股劲,那是一种非常彪悍的感觉,但我去能够体会到此人身上的一股阴柔的味道。
“这是陆炜,我的,战友!”小马特意加重语气。
看到告晶晶在旁边,小马那眼神询问我的意思,我点头示意没事,跟陆炜握了握手,他的手冰凉,然后请他坐下来,吩咐告晶晶道:“安妮,为客人泡茶。”
告晶晶撇了撇嘴,但还是听话的的去泡茶了,而我就这么坐在陆炜对面,然后观察他。
陆炜的神情很阴郁,眼神当中全都是痛苦之色,其中有迷茫,有不解,更多的则是一种负罪感,还有那淡淡的一股悲凉的淡漠。
“把你的心胸放开,将事情全都讲出来,然后我能帮你,其实我帮了你就等于是帮了你身边所有人,因为他们都爱你,不想你有事,所以你可以信任我。”我说道。
第55章 心路艰难()
陆炜的样子虽然阴郁,但样子还算周正,只不过脸上满是潦倒的胡茬,毕竟他是玩了很多年音乐的人,人还是有那么一点艺术家的气质的。
对于我这样的一个年轻人,他毕竟三十好几了,不怀疑那是假的,所以眼神当中的犹疑很明显,但在小马的劝说下,他点了点头,开始讲述自己的故事。
那是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中国南方,这一年陆炜18岁。
从一开始的新兵营开始,陆炜就是那种很吸引教官注意的好苗子,所以很快陆炜就被挑走了,但是在被挑走的第一次执行任务,却是行刑队里枪毙犯人。
行刑班的老兵告诉陆炜:“听见枪响,你要用力推那个人,不要让他回头。人在临死前一瞬间会把看到的最后一个人留在瞳孔里,如果他走不了,就会回来找你。”
但那个一身红衣的女人还是看到了陆炜,在临死前一瞬间。
那个女人的丈夫在这城市里打工,待女人发现丈夫有了情人时,情人已生下了小孩。她纵火把丈夫开的发廊点了,丈夫和小孩当场烧死,丈夫的情人烧成了重伤。
女人被判了死刑。陆炜看到她时,她穿了一身红。此地的风俗是,如果人认为自己是冤死的,死时就穿红衣服。女人的鞋也是红色的高跟,在押上大卡车游街时被勒令脱了下来,于是便光着脚。她皮肤很白,年纪不大,人长得干净齐整。
陆炜说,她讲话很有礼貌,一点也不像个死刑犯。从牢房里押出来直到游完街,宣判,再到刑场,她唯一的要求是:“让我照照镜子”。
这是陆炜第三次执行死刑。前两次他是押解员,枪声响起来的时候,他站在跪着的犯人的身后,手按住犯人的肩膀,不让他动。
枪响时,他按照老兵所说的,使劲把人往前推,让他栽到泥土地上,他看见背后的枪眼汩汩流血。之后,他又看见法医从面包车上下来,把吃了一半的包子塞进白大褂的兜里,抹抹手,上前扒开犯人的眼睑检查眼底。
行刑班一共十一个人,都是身材挺拔的小伙子,最年长的不过二十四五岁。在驻地,他们平时跟其他兵一起训练,只有执行任务时才被叫出来。
入选行刑班的标准除了“思想过硬”,还有就是“形象好”。因为要押着死刑犯游街给老百姓看,他们属于“军队的门面”。
枪毙一个人需要四个人:两个押解员和正副枪手。押解员站在犯人身后,保证犯人在被枪毙之前不出差错。枪手也是两个,因为枪毙人很少能一枪毙命。正枪手只负责开第一枪,之后由副枪手补射一到四枪,直到法医宣布:“死了”。
进入行刑班两个月后,陆炜在第三次执行任务时担任副枪手。
那是中秋节前的某一天。刑场在一条河边的坡地上在南方,到处都有水。陆炜端着枪等待哨声。不远处的河水汩汩流动,就像血。但他听不见。所有的注意力都在哨声上。
哨声两短一长,听到长音时,主枪手开枪。这也是行刑班的老兵教给陆炜的,在部队里没有人公开谈论或教授这些,就靠老兵讲给新兵听。空气绷着,等待哨声时大脑是空白的,陆炜说他什么都没想。这是最紧张的时分。
第一声枪响过后,陆炜听到了那个女人说话。“太疼了,”她喃喃地说,“你们为什么要这样对我?”陆炜知道她是广西人,但她说的是普通话,他能听懂。法医把女人翻过来,招手要陆炜过去,枪抵在左胸口,枪口斜向地面45度,补一枪,右胸再补一枪。
女人的嘴在冒血,血流到土里和她的红衣上。她还没死。陆炜又补了一枪。她仍然没死。女人平躺在河岸上,她的胸已经没有了,剩下两个巨大的血洞。陆炜看到了她的眼睛。
他端着枪,往后退了几步。法医俯身看看,说:“不能再打了,踩她的肺。”四个行刑队员面面相觑,站着没动。队长走过来问,副枪手是谁?陆炜说我是,队长挥挥手,你去。
陆炜清清楚楚地记得他穿着迷彩鞋的脚踏在那个女人的胸口上,血迅速浸没了鞋帮。
陆炜脱掉脚上的迷彩鞋。每次执行完任务,公安系统的领导会请行刑队员们吃一次饭,算是庆功宴。上桌前,陆炜又摘掉了握枪的白手套,洗了很长时间的手,还是觉得没洗干净。桌上的行刑队员没有人吃得下饭。
陆炜记得那天饭后有月饼,因为,中秋节马上就到了。
那天回到驻地,陆炜开始发高烧。他躺在床上,紧紧地贴着墙,冰凉坚实的墙让他觉得踏实。他在床上翻身,又翻身,戴上耳机,打开从北京带来的收音机,听那档专门放流行歌曲的叫“红茶馆”的节目。
歌都是广东话的,懵懂之中他好像听懂了,又好像还是没听懂。陆炜的生日在年底,其实此时他还没满十八岁。他将身体牢牢地贴在墙上。
早晨四点钟是行刑日起床的时间。行刑日之后第二天的这个时刻,高烧中的陆炜惊醒,他仿佛又听见了指导员的声音。“这是命令!咱们这是替天行道!你不应该有负罪感。”指导员三十多岁,每周都请假回家看望怀孕的老婆。
他的声音昂扬又坚决。“选中你,说明你优秀,这就跟让你现在上前线是一样的!”陆炜还记得一天前他的心情:很兴奋,又有点害怕,难以形容。近似小时候去春游,或者马上要去见一个漂亮姑娘,但又完全不一样。在指导员的声音里他只确定了一件事:我们这样做,是对的。
病好后,陆炜发现自己害怕一个人呆着,尤其是在四周没有墙的空地上。于是每天夜里两小时的站岗变得十分恐怖。握着枪站在高高的哨楼上,他被黑暗包围着,很远的地方传来模糊的水声。
南方的秋夜,风又湿又冷又粘,有时候还会下雨。哨楼的铁门哗啦一响,陆炜的心脏会瞬时惊到停跳。按照规定,站岗的哨兵枪里要先装两枚没有弹头的空弹,再装三枚实弹;在恐惧到达极点的时候,陆炜便把实弹拆出来装在空弹的前面。好几次,悄悄来查岗的领导爬上哨楼,一抬头,看见陆炜正举着枪,对准他的头。
陆炜反复地跟领导们说,你们不要这样,我真的会开枪。没人相信他。
在那一年多的时间里,陆炜一共执行了六次死刑,四次作押解员,两次副枪手。后来,他真的想回家了。
……
话匣子打开之后,陆炜似乎找到宣泄的出口,他开始不断的说,不断的说,期间因为口感,而抓起茶杯来,将里面的茶一饮而尽,而告晶晶出奇的安静,她就在旁边静静的听。
陆炜押解的第一个死刑犯是他见过的最镇定的人之一。
那是一个江西人,系列抢劫杀人犯,一个人干了六个案子,一个活口没留。从宣判大会下来到刑场上,犯人跟陆炜说,“我兜里还有一盒红塔山,给我来一根。”他的手绑着,陆炜从他的衣兜里掏出烟盒,五根烟,一个打火机。
“我留不着,你们都抽了吧。”一个死刑犯,四个行刑队员,每人点了一根。抽完烟,犯人说了最后一句话:“求你个事儿今天让哥哥痛快点。”
陆炜说不清他对这个江西人的感觉。他觉得他是个好汉,又觉得这样想不应该。他不再认为“我们这样做是对的”“起码把这些事情作为谈资拿出来吹牛逼,一定是不对的。”
陆炜今年33岁,眉目和身材依旧保持着当年体工队的精干强壮,说到他想不清楚的事儿,眼光直愣愣的。他没有宗教信仰,也没去过西藏,但他手背上文了三个藏文单词:自由、遗忘、永恒。
他的心路历程很艰难,我能够与听得出,但我没有打断他我知道他需要宣泄,还是让他将心里憋了很久的话说出来吧。
如果仔细观察,还可以发觉陆炜身上来自军队的一点点痕迹。比如他笔直的坐姿,平头,和黝黑的皮肤。而他拿酒杯灌酒的姿势就像北京街头常见的那种年轻小伙子,“愣头青”,一言不和就会摔杯子撕打起来,酒醒后又会抱头痛哭。
他有那种不管不顾的气息。
陆炜身上的文身有些已经褪色了。他胸口上是一片大麻叶子。虽然“早不碰了”,但他说,最爱的东西要离心近点。他笑着,有点不好意思,还有点憨。
他的左臂上文着妈妈的肖像。2008年奥运会开幕那会儿,陆炜跟父亲一起参加网球俱乐部的一个双打比赛,那天晚上妈妈猝死,什么话也没留下就走了。
陆炜没见到妈妈最后一面。而就在妈妈去世前不久,因为妈妈没给他钱,他发了好多脏话短信到妈妈的手机上。这些事他忘不了。
“人死了唯一能带走的就是皮肤。我要跟我妈妈永远在一起。”肖像的旁边他又文上了仙鹤和樱花,“就算驾鹤西游吧”。
手臂上的妈妈有一双非常平静的眼睛。
第56章 胸口的弹壳()
陆炜还记得他多年前,他参军前在北京家中度过的最后一晚。那时候他在父亲安排的重点中学里当“赞助费生”,老师和同学都瞧他不起,他便加倍捣蛋,搅得整个学校鸡犬不宁。
最后校方建议他到工读学校去让警察管理管理,父母商量了很久,决定送他去当兵。出发前一晚的饭桌上,因为一件小事他又与父亲口角起来,气急中他把手里的饭碗向父亲扔去没打中,掉到地上摔得粉碎。父亲站起来掀了桌子。
“妈妈哭了,我也哭了。全家都哭了。”
第二天,陆炜上了离开北京的火车。那时候的火车很慢,他记得旅程有两天那么长。他先到了湖北,然后转车,一路向南,向南,到他不认识的地方去。到南方去。
陆炜曾经专门回过曾经服役的部队,去看看曾经熟悉的一切,那里还有他的几个战友,而陪他去的人却是小马,那一次几个战友聚在一起喝了很多酒,又哭又笑的,全都醉的人事不省。
……
陆炜说着说着就沉默下去了,我不知道他想到了什么,不过他整个人的精神状态似乎好多了,可能很多话压在心底的时间太久了,一旦发泄出来,人是会感到轻松的。
我身边的告晶晶此刻却眼泪汪汪的,陆炜的故事实在是很感动人,以至于告晶晶这样的女孩已经彻底被打败了,加上陆炜这样硬线条的汉子,虽然面容憔悴,一脸胡茬,但却能勾起女性心底最弱软的那部分,我暗地里实在是感觉到很好笑。
于是伸手推了告晶晶一把:“水都凉了,发什么呆啊你?”
告晶晶跳了起来,有点狼狈的烧水去了,小马对着我苦笑,我看看时机差不多了,于是张嘴询问陆伟,到底自己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让他感觉到生无可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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