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妃出宫,皇上你也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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彤妃出宫,皇上你也跟?-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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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病入膏肓的皇帝是前皇帝吗?这里顶多荒废十几年吧。

    想着想着她就不自觉的抬头看天空。

    呀!日上中天了,她该回去了,免得那几个丫头到处找她,到时候事情闹大了可不好。

    先回去,等吃完午膳后再找个机会溜过来。她决定好好整修一下这里,从此以后,她就是这里的新主人了。嘿嘿,想到就超爽的,她找了一块宝地了。

    古月彤抬头看了眼火辣辣的太阳,提起裙子往原路小跑离开。

    在她离开不久,石块后面的大树后面闪出一个男人,男人穿着一身青灰色长衫,他背着双手,眼神锐利地看着古月彤最后消失在的地方。

    他就是当今皇上――金仲程!

    今天天气很不错,他好不容易甩开那几个跟屁虫,到这里静一静,思考一些事情,也来看看。。。母妃。

    只是意外的是,今天竟然来了不速之客,这里已经好几年不曾出现人影了。

    刚开始,他还以为是哪个宫的丫鬟乱撞进来的,因为她的穿着很寒酸。但是她走进后,他看一眼就知道她不是丫鬟,而是刚进宫没多久的古才人,就是那个张正均半路找的替身。之前她扎在一百个才人中,他对她并没有什么印象,只是后来找来她的画像,知道了她就是古月彤,是古心语的替身。

    那个女人来到这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竟然一点都不害怕,还一脸兴奋的样子,好像找到了一块宝地似的。

    他就静静的在树背后看着她,大概是她认为这里不会有人,所以不会想到她的一切举止都落入了暗中的他的眼中。

    他看着她瞪大眼睛看着石凳椅背上的画像,然后惊喜的环顾四周,最后她竟然站在石块前面看那些字。

    想到这里,他一个纵跃跳到第二块石头前面,他原来站的地方。刚刚古月彤一心顾着欢喜,并没有看到第二块石头前面的脚印,很深踩得很光滑的脚印。以前他都是以轻功一步跃到这里,看着母妃写给他的话,一站就是一个时辰,其他地方他根本没有踏及。

    该死的她,竟然认识那些字,还只字不误地读了出来!

    她怎么会认识那些字?她也是母妃故乡来的吗?母妃说那是她故乡的字体,他会看懂是因为母妃从小就有教他。

    或者说,这个女人是有人特意派到他身边来监视他的,所以针对他而了解了所有,连这简体字也学会了?如果是,那么她背后的人就很不简单了。

    这个女人是该好好注意一下。

    “小姐,小姐,您这是要去那里呢?又是哪里来的铲子、水桶?”叶儿刚从洗衣局拿来洗好的衣服,一进院门就看到小姐手上拿着奇怪的东西往外走。

    “找专门负责花茶的宫女要的,我要去一个地方,你不许跟来哦有什么事等我回来后再说。”郑重的警告叶儿后她提着东西就往上午发现的地方走去。

    嗯,应该给它取个名字才行。

    叫什么呢?西郊?世外桃源?

    它是专属于她的一方小天地,没人知道的所在,就叫古天地吧,属于她古月彤的天地。

    好了,名字取好了,接下来她就要开始整修了。

    首先,她要刷洗一下石凳。她把提来的小半桶水和抹布,开始洗刷。

    好了,接下来就是除杂草,她要在石凳旁弄一片空地出来,盖一个小木屋。方便她以后在这里工作。

    呼呼,这些草的根怎么那么深,她使出吃奶的劲也拔不出来,难道要用割的?看来这些活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轻松,她太缺少锻炼了,以至于身体那么不堪一击。

    (呼呼。。。修修改改终于完成了这一章,只是。。。好像超过十二点了,不知道算不算今天的?我已经很努力了,亲们就原谅我的迟到吧。

    晚上还有一更。

    接下来就是:小灰灰请求收藏,拜托拜托啦,有了您的支持,我一定会更努力的,真的!

    最后:亲们晚安。)

十六章 她真是母妃故乡来的?() 
“小姐,您别写了,就歇着吧,这两天也不知道你干什么去了,早上出门,傍晚才回来,硬是不让我们跟着,回来就弄得一身脏兮兮的,整个人也像是榨干了力气似的此生共城池。这会儿您该歇息的。”

    叶儿看着眼前这个儿瘦弱的小姐明明就没什么精力了,还在那边坚持写东西,让人看了好生心疼。同时也真心的想为她分担一些。

    “小姐,您最近忙的事情很隐密很重要吗?连叶儿都不能告诉吗?。。。。或许我能帮上忙,苦力我比你更会呢。”看小姐这两天回来的狼狈样子,就像以前她们家农忙时晚上回到家的样子。这个她会,她比小姐有经验多了。

    见小姐听了她的话,停下手中的笔思索地看着她,叶儿赶紧趁热打铁,“小姐,我跟你是同一条船上的,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会站在你这边的,所以你不必担心我会泄露你的秘密的,真的!”叶儿以掌对着古月彤,一脸正色地对天发誓。

    见古月彤还是不语,她双手合十,一脸天真无邪带着无限乞求的表情“小姐,让我帮忙好吗?”

    这妞,本就长着秀气天真的脸蛋儿,现在给她来这个表情,真的是。。。可爱加可怜极了,这不存心让她心软,让她不忍心吗?

    是啊,从那次失败的逃亡开始,叶儿和她就是同一条船上的人了,这些天的相处,她也明显感觉到叶儿是真的把她当亲人看待了。她。。。这是在防备什么呢?

    以后古天地是她工作的地方,而叶儿又是她一心想要培训的左右手,到时候一定要去那里探讨事情的呢。

    大概是因为她内心深处是真的把古天地当做是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小天地,所以她潜意识把所有人都屏蔽在外。

    哎。。。既然决心要敞开心胸接纳叶儿,那么属于她的古天地,当然应该要让叶儿入驻咯。

    “叶儿,其实我不是存心要防备你的,只是。。。只是。。。”她不知道要怎么解释。

    “小姐,没关系的,我知道小姐是真的把我当亲人看待,叶儿也是这样啊,所以我才想要替小姐分担一些,看小姐每天这么辛苦,叶儿不忍心。”眼里毫不掩饰地流露出最真诚的担忧和心疼。

    “我知道,是我对不起你,那么。。。我们明天就一起奋斗吧!多一个人,我们就可以早日完工了。。。”有这样一个设身处地为她着想的亲人在身边,说不感动那是假的。

    真好,真的!

    放开心胸原来是这么轻松的,虽然她以前也是真心的把叶儿当做自己的家人,自己的姐妹,但是她并没有真真正正地完全放开心胸。

    现在她真的是完完全全信任叶儿了,发自内心最深处的。

    感觉起来。。还不赖。

    “小姐决定让我一起分担了吗?”叶儿双眼一亮,满脸兴奋。

    “是是是,我的傻妞。。。现在早点睡吧,明天要早起干活呢。”

    “嗯,小姐现在也歇着吧。”

    “嗯,我也快写好了。。。”

    ************

    自从大批才人进宫那天起,金仲程便每天忙着在花丛中采蜜,今天晚上临幸这个,明天晚上临幸那个,有时候白天也不放过,从不按规矩,不按常理;根本就无视敬事房(专门登记皇上行fang记录的),直把荒淫无道这个词发挥的淋淋尽致。

    所以当他再一次来到母妃以前的小花园时,已经是5天之后的事情了,以前他都是每天都会来这儿发呆一会儿的。

    这次,他像往常一样直接用轻功直达石块面前,刚刚在100米外他已经感应过,知道这里没人,虽然不觉得那个奇怪的女人还会再来,但还是谨慎地注意了一下。

    只是,他万万没想到,才几天没来,他的这片清净之地已然变得完全不一样了。唯一没变的是那两块大石头还矗立在原地,还有那张看起来很眼熟的石椅。

    该死的女人,她竟敢!

    上次她私自闯进这里,他大发慈悲当做什么也没发生地放过她,同时也以为她不会再踏足这里了。谁想该死的她竟然大胆地把自己当成这里的主人,就这样把他的清净之地改造成现在这副摸样。

    古月彤这女人!该死的!难道她不知道这里是属于他这个高贵天子的私有地方吗?(貌似人家真的不知道,不过估计这个世上,也只有他这个高贵的天子知道这里是属于他的私地,毕竟这里如此荒凉,不是他这个喜好美色的皇帝该来的地方。)

    该死的,这些日子,他天天都在忙着应付那些只知道谄媚又没有大脑的女人,又要做到让人知道他对女人是喜新厌旧、贪婪美色的,还要忙着敷衍太后那边安排的女人。

    他的精力快榨干了不说,内心更是不甚厌烦。

    她讨厌女人,那些想方设法讨他欢心的女人,他讨厌!

    那些处心积虑想要除掉他的女人,她更憎恨。

    还有。。。狠心抛下他的。。。母妃。

    原本这里是唯一能让他清净的地方,只有在这里他才觉得自己是安全的,只有在这里他才能静下心来思考问题。

    尽管这里是他同样很憎恨的女人之一――母妃的旧地。

    然而他的最后一块清地也被那个女人给毁了,没有经过他的同意。

    女人!果然还是让人讨厌的,即使一开始他觉得她有那么一点不一样。

    金仲程气得想要把这里的一切都毁掉,更气得想要马上把那个女人拉去斩了。

    但是不能!他必须做到不动声色地整她,他不能因为她而露出马脚,进而毁了他多年来的计划。

    该死的!

    他恨恨地坐在石椅上。。。一只手放在他原本以为是扶手的地方。

    仔细一看,发现这不是扶手,而是用石头砌成的小小屋子,小屋大概有三尺高,两尺长宽。屋顶是用两块上了红漆的木板做的,按人字分开的。他好奇地看向另一侧,真的有一扇门,小巧的门环,小巧的门闩。这座小屋子真的很精致。

    想不到这个女人还有这方面的才能。

    推开小门,里面放着一叠书,书的最上面有一本册子,册子封面写着:日记本。

    日记本?

    母妃说是她们那个世界用来记述每天发生的事情和自己的感想。

    所以?她真的是来自母妃的故乡吗?

    (亲们,真的抱歉!我食言了,又有两天没有更新。是因为我姐得了阑尾炎,需要

    开刀,啊我就过去帮忙照顾了两天。

    不过。。。我一定会努力补回来的,真的!

    喜欢这篇文的亲,帮忙收藏一下啦,谢谢!)

十七章 日记(一)() 
打开日记本第一页,金仲程一愣机甲时代为厨。。。因为他看到一段如蚂蚁般大小的字体,字体风格明显比母妃的苍劲有力,也还算工整,至少他看起来不算辛苦。

    字体的内容是:该死的古代本子,好端端的干嘛要画竖的!空格还那么大,整张纸也只能写那么二十几个字。害的我要一页一页的画横线,还得自己做笔!

    这算是那个女人要写日记之前的第一个感受吗?

    他知道这种笔,他的珍藏盒里还放着一支母妃亲手做给他的。是用筷子大小的金竹子做的,一端切开,里面装满研好的墨水,切开的这端锲进圆锥形木块,锥顶朝外,圆锥形木块中间钻一个孔,母妃说是用来引出墨水的,孔里插一根小木棍,留半个指甲长在外边,用来写字。

    说实话,这种笔刚开始用不习惯,但是久了,发现很方便,不但可以大幅度提高写字速度,更可以减少纸张空间,一张原本只可以写二十几个字的白纸,现在可以写好几百个甚至上千个字。

    只是。。。自从母妃离开后,他就把它扔到儿时的珍藏盒里,再也没碰过。想不到那个女人也会做这种笔。

    古代这个字眼母妃也说过,她还说她是来自现代,是二十世纪的新新人类。

    这个女人是个迷。。。

    不过,要想了解她也不是那么难,只要不动声色地定时来翻看这个小屋子里的书本,估计就可以把她了解个大概了。只是不知道她值不值得他花时间了解罢了。

    翻开第二页。。

    最上面一横写着:举庆七年九月十五日。也就是二十天前。

    (此时的我坐在马车上,要赶往京城进宫做皇上的才人,很荒唐,对吧?而此刻的我正郁闷地写下我这些天很郁闷的心情。

    现在是举庆年间,对!不可思议的我穿了,穿到了这个历史书上没有记录的朝代。很幸运地我从死亡中重生了,还有了行动自如的健康身体,但是很不幸的是我即将要被送进牢笼――皇宫这座大牢笼,而且是无期徒刑!

    晕死!老天爷为什么不好人做到底,既然给了我新的生命和健康的身体,那就再大方点送我自由嘛。

    我真的是一点也不想进宫!

    嗯!我决定了:为了我以后的自由和美好生活,我一定要逃!)

    虽然有些词语他没办法理解,但大致上意思他还是能看懂。

    “呵!。。。”他自嘲地冷笑一下,牢笼?这个女人的形容还真贴切,这里就是活生生的一座牢笼,他被困在里面,没有安全可言,更没有所谓的自由。在这个鬼地方,处的位置越高,就越危险,那些‘狼’们可是想方设法、处心积虑地想要把他从龙椅上拉下来,然后找人顶替上去。

    逃?他又何尝不想逃,只是在还没有那个能力就行动,只会让自己死得更快。

    这个女人很特别,她是聪明的,至少她能理智的知道,皇宫并不是‘进了皇宫大门,一生的荣华富贵都享用不完’那么简单,她也不像其他女人一样拼命地往这里挤,然后拼命的讨好他,希望能从他这里得到一些好处。

    呵!他现在只是一个傀儡皇帝,能给什么人好处,他自己都自身难保了。

    (举庆七年九月二十一日

    今天好不容易被我逮到机会逃跑了,为了这次计划能成功,我绞尽了脑汁,把以前所学的所知道的全部都用在一起了。也花了大量时间把每一个细节都想清楚。

    只是。。。该死的我竟然忘了古代有‘ 轻功’这玩意!我几天来的努力就会在这里的。心里很不甘哪。

    不过好在时间紧迫,张正均来及找到替身,而且我已经在那批才人们面前露面了,他们想要做到无人知晓是不可能的事情。我想他们还有要利用我的地方,所以并没有在发现我逃跑时给予我处罚。

    险险地度过一关了。吁。。。。)

    这件事情,他有听张爱卿说过,从这里确实可以看出这个女人并非一般人。

    (举庆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今天进宫了,在金东亭广场见到了皇帝。起初我以为他是个色老头呢,想想。。。每年都要招进100个才人入宫供他享用,任谁的第一印象就是四五十岁的色老头嘛。没想到他那么年轻,顶多二十五六岁。

    皇帝小子叫金仲程,是个荒淫无度的昏君,至少周围的人都是这么想的。今天他在广场上也是说话色色的,表情更是猥琐到不行,看着那堆美女,口水都快流出来了。说实话,刚看他第一眼的时候,第一感觉就是:哎。。。枉费了他长有一张好看的脸蛋,那色迷迷的表情,让人看了只想挥拳揍下去。)

    这个女人很大胆!竟敢说出这种大逆不道的话,把他这个九五之尊称作是‘皇帝小子’,还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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