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林淡倒是关系不大。
林家的车队此刻已经收拾妥当,按照吩咐,依旧在官道上看似不紧不慢地前进,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
其实除了牲口之外,包括白正清和余道长在内的所有人,此刻内心都十分忐忑。他们和普通人的区别只在于,他们能装罢了。
等到了晚上,回到车子上的只有暖手捂,依旧不见应道长和林淡的时候,白先生已经快要跳脚了,推着兔腿问道:“我们家蛋蛋呢,哪儿去了?”
暖手捂昨天打洞累着了,白正清的武力值它又不看在眼里,睡得四仰八叉,动都不动。
白正清瞪眼。噫!这死兔子,怎么一点都不像他两个学生一样尊师重道?它主人们看到他都得乖乖行礼,区区一只暖手捂,竟然敢听见他问话,连眼皮子都不掀?简直岂有此理!
和以前一样,慢悠悠用完晚膳,又慢悠悠地在营地里带着两个小道童遛弯的余道长,看到白正清正准备撸袖子教训兔子,慢悠悠地和兔子打了一声招呼:“哟,暖手捂回来了啊?”
暖手捂抖了抖耳朵,示意自己听到了。除了主人之外的人类都不是好人类。它今天好好的打着洞,竟然有人连人带马摔进来,毁了它好多个洞。它打个洞容易么它?它这是在赶路的途中,百忙之中才能挤出一点时间挖坑的好吗?就这么被那么多人一下就给毁了。先在兔子正伤心着,不想理人。
两个小道童如今已经从童子长成了小少年,跟着余道长天南地北地跑,性子比同龄人要稳重得多,见状心下好笑,却只是抿了抿嘴角,等拐过一个弯,才对余道长说道:“师傅,我们养的兔子怎么就不如暖手捂好玩?”
也一样是从兔房里抓的,也一样是从小兔子养大的,也一样精心饲养,结果……唔,兔子肉好香啊~
余道长显然也想到了,对两个小徒弟说道:“林七爷不是在北地养了许多兔子么?咱们到了北地就有的吃了。”
“可是林七爷养的兔子就那么点大,还不够一口的。”
眼看着师徒几个陷入到对兔肉的畅想中去,林祥带着白正清急匆匆过来问了一句:“余道长,白先生,那位怕是撑不住了,就这么放着吗?”
余道长抬头看了看天色:“嗯……一会儿你把人给我吧。”等天再黑一点,他去找个地方远远地扔去钓狼。北地严寒,现在晚上这天气,放在南方已经是冬天了。他两个小徒弟还在长个儿,可不能落下什么病根,看看能不能弄几张狼皮褥子。
余道长应下这事情,林祥放下了一半的心,还以为余道长是打算救一救谢思兴,完全没想到余道长是打算把谢思兴灭口,还感谢道:“那就有劳余道长了。”
“嗯。”余道长看出林祥的心思,也不戳破,还宽慰了一句,“你家主人身边有应道长在,安全无虞,尽可放心。”
林祥又再道了一声谢,转身让人把谢思兴抬过来。应道长的功夫了得,还是高高在上的国师大人,他当然是放心的。但是这不是出去了这老半天了,没见到人么?
夜色渐浓,白天各种微弱不起眼的声音,在浓黑中似乎无限放大开来。悉悉索索的小动物活动的声音,都让人有一种风声鹤唳之感。
余道长提着被困成粽子的谢思兴,犹如一阵烟雾一般,轻易掠过守卫营地的护院,飞快地向着狼嚎处靠拢。
另一处官道旁,胡澈三人在二十骑的紧盯之下,升起了篝火取暖,顺便热了一点食物果腹。
木柴全是由己方提供,吃的东西也经过严格地检查,但是二十骑的心里却并不平静。按照计划,他们最多只需要围困胡澈主仆两个时辰;到现在都多久了?为何还没有传来信号?
第一百十六章 狼皮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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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北凉县令死于野兽之口——无论这事情听着有多扯淡,但是能够这么说出来,必然就说明,北地的猛兽还是很多的。
北地人口稀少,野兽自然不少。寻常无害的如兔子野鸟,对人有威胁的如狐狸、狼,甚至运气如果不好,连熊都能碰到。
夜色漆黑一片,隐隐约约的都是绿油油的野兽的眼睛。
哪怕是身经百战的精锐,在这种情况下,也有些胆寒。
胡澈吃完饭,叹了口气,开口问道:“这位兄弟,我看今天晚上是走不了了,晚上天寒露冻的,我长随马背上有几条毯子,能不能劳驾拿一下?”
首领有些不耐烦。从今天下午把这三个人围起来之后,他们就尽做一些端茶递水的活。一会儿拿这个,一会儿拿那个。晚上了,篝火堆是他们打的柴,水也是他们去取的!现在还要毯子,他们自己都没毯子呢!
“去拿给他们。”
长随接过小兵递过来的毯子,诚恳万分:“多谢这位大哥。”
看看,看看!就是这种有礼到让人气不起来的态度,真是让他心里面一把小火烧也烧不旺,蹿也蹿不起来,不冷不热地闹得慌!
从眼下的状况来看,明明是他们是强盗,这主仆三个是苦主吧?可是这苦主对他们这些强盗那么客气做什么?弄得他们这些强盗也不得不跟着客气起来。啧,本来他还想着读书人叽叽歪歪,他好趁机教训两下,让他们知道点厉害来的。
三个苦主跟没什么心事一样,又客客气气地寻找了一个避风的地方,又让强盗给递了一块油布,里面有几根竹节,检查的强盗摸不准关窍,看长随随便一摆弄,往地上扎一下就是一个小帐篷,地上油布一铺,下面兔皮褥子,上面羊毛盖毯,三个人往里面一钻,说得还挺不好意思的:“那就劳烦几位大哥守夜了。”
帮苦主守夜的强盗们的心情,简直就像是日了一整个动物园!
过了一会儿,帐篷里传来微微的鼾声。一个兵哥忍不住说道:“这帐篷我看着挺好的,也没多少分量,以后我们也可以……”对他们这些经常露宿的人来说,这轻便的帐篷比什么都好用。
首领谨慎道:“先看看别处有没有买卖。听说林家有油料生意,恐怕这油布帐篷就是他弄出来的。他们若是有,咱们就买。若是没有,咱们回去找人仿一个,记得仿两样一些。”
他们这一行,终究见不得光,任何会让他们露马脚的举动最好都不必有。
林淡能死,胡澈三个人却不能杀。林淡再怎么有名望,那也只是个民,而胡澈却是个官,还是备受瞩目的新科状元。前面一任县令能被"野兽啃了",那只能说明对方没有背景,如果胡澈也被野兽啃了,等待他们的绝对会是朝廷的彻查。
临时劈砍来的柴火不够干燥,烧到潮湿的地方会发出一点烟,为了防止野兽的袭扰,虽然人少,他们还是在营地周围点了四个火堆。有小股的狼群经过,绿色的眼睛在守夜人的视线中一晃而过。
木柴被燃烧的声音哔啵作响。几粒丹丸从黑暗中抛入火堆,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微弱的白烟像是一层层轻薄的细纱,在黑夜中顺着风向一点点在营地里蔓延开来。原本还保持着浅眠的士卒,很快陷入了熟睡。
不知道什么时候,两名守夜人突然觉得眼皮有些重,算了算时辰,应该有兄弟来换岗了。等等,什么时候起雾了?
这是他们最后的想法。两道几乎轻若无物的身形,一掠而过,守夜人没有发出任何声响,就被扭断了脖子咽了气。
不过一刻钟后,二十骑就被清理了干净。
油布搭建的简易帐篷里,胡澈听到微弱的动静,准备起来查探,却听到林淡在外面闷声闷气地说道:“你等等再出来,外面点了迷香。”
迷香是应道长弄出来的。说是迷香,其实也不算是什么坏东西,材料用的都是助眠之物,如果开成药方,定然是有安神静气的功效。
如果是江湖上用的那种下三滥的迷香,所用的药物多半含有毒物,而毒物多半燃烧起来会有一些异味,还很刺鼻,不仅容易引起别人的注意,效果也未必有多好。
当然从价钱上来看,普通的迷香要便宜的多。
油布做的帐篷并不密封,但是好歹有些遮挡,比起直接幕天席地的二十骑来说,他们中招的可能性就要小得多。偶尔透进来的一点烟雾,最多也就是让人脑子略微晕一晕。
草原上空旷,风吹了一会儿,原本投入火堆的迷香就烧完了。
“好了,出来吧。”
胡澈出来先看了看林淡,把他拉过一边仔仔细细地检查了一遍,才松了口气:“谢思兴?”
“嗯。”林淡被他“检查”得脸颊发烫,小声抗议,“你别……我没事。”
胡澈倒是半分旖旎的思想都没有,故作镇定了半天的心情总算平静下来:“没事就好。”
应道长在边上招呼:“赶紧干活。”他们已经依样处理掉了那四十骑,现在时间不早,再不抓紧就要天亮了。
谢思兴带的这一路人马来路不正,不用想也知道肯定做好了各种保密工作和障眼法,如今他们栽了,只要把手尾扫干净,那和他们半点关系都不会扯上。
而知道这件事情的人,下人们一大家子的身家性命都和林淡胡澈联系在一起。聪明的自己知道厉害,为了自身的身家性命绝不会透露半分。蠢笨的只要陈明利害关系,为了自身的身家性命也不会透半点口风。至于自作聪明的,在北地这个地方,他们想递消息都没法递,他们也不介意再多两个被野兽啃了的下人。
更何况,这年头哪怕主人谋反,往外递消息的下人,也逃不脱一个卖主求荣的骂名,到时候全天下也没什么地方能容身,除非隐姓埋名。
二十骑,加上之前的四十骑,衣服什么能烧的全都烧干净了。剩余的全部拿去喂狼,还引来了一窝熊。最后狼和熊全都扒了皮子,初步处理后,放上了马车。
剩余的一些零碎,被浇上了桐油,一把火烧了个干净。
胡澈三人天一亮就继续赶路,后续的这些事情,全都是林淡跟着应道长在忙活。
是以,林淡他们到达北凉县的时候,比胡澈他们晚了五天。
两丈不到土城墙围起来的县城,城头上只有零星一两个人影,墙面剥啄不堪,有些地方还长出了几颗野草。
林淡掀开车帘,距离县城越近,眉头皱得越紧。见惯了京城的气象,这么一座城,简直就像是小朋友过家家。
和京城进出城门都需要排队不同,北凉县这边就他们这一行人。十来辆车的队伍,在京城算不得什么,在北凉已经十分罕见。守城小卒看到他们也不敢拿出平日里骄横的态度,恭恭敬敬地检查完一行人的路引,就把人放了进去。
走不多几步,阿乐就一路快跑过来,行礼叫了一声:“大郎!”
林淡干脆走出车厢,下去和阿乐一起走:“边走边说。”
“大郎体弱,还是去车上坐着。”阿乐刚说完,就看到暖手捂也跳了下来,体型硕大的兔子让赶来瞧热闹的北凉县老百姓纷纷热议。
木质的车轮轧过土路,留下深深浅浅的车辙印子。压后的一辆车上,巨大的熊皮,高高堆起的狼皮,让一众别有心思的人偃旗息鼓。
新任县令的到来,让他们所有人的一举一动都给生活平淡的小县城百姓,增添了许多谈资。阿乐已经习惯自己被老百姓们当猴看,但是他觉得自家大郎被这么看着,肯定是不成体统的。再说,虽然眼下是日中午,可天气已经很冷了,风也不小,大郎哪里禁得起?
可是他出言阻止,队伍中竟然没有一人应和。他觉得有些怪异,扭头去看其他人。
其他人默默低头:骗子,大郎“体弱”地杀人如砍瓜切菜!他们这些人全都吹散了架,大郎都不会有事。
林淡苍白的脸上挂着和气的笑容,中气不足道:“没事,一路都坐在车上,闷得慌。趁着现在有些日头,我还是走上两步。”
林祥管家带头把头低到胸口。自家二老爷那么会演戏,不怪他们被骗。
阿乐也不好再说什么,领着林淡往住处走,一边说道:“三郎昨天去了下面的村子,今天未必能赶得回来。县衙现在根本就不能住人。幸亏我们提前来了,在县衙后门那儿买了一处宅子……怕是要委屈大郎了。”
“无妨。”林淡脸上的笑容最终也只挂到看到那“能够住人”的宅子为止。
土墙像是缩小版的城墙,一个巴掌厚,不说平整,上面的裂缝里不仅长着草,还开了一朵小黄花。
暖手捂一抬头,把花吃掉了。
围墙的高度不过到人的腰身,随便一跨就能过去。小院倒是不小,里面稀疏地长着几根野草。车队往里面一停,挤了个满满当当。
屋子也是土坯房,低矮阴暗。
林淡一路被阿乐领到了一间屋子里,除了刷白了墙,和别的也没什么区别,靠墙一张土炕,炕床上摆了一张炕桌,桌上放了几本书,边上放了几个箱笼。
阿乐道:“三郎这几天就住在这里。”
林淡沉默了一会儿:“去后衙看看。”
暖手捂看林淡往外面走,扭头往炕床上一跳,扯开被子做了一个窝,往里面一团。
第一百十七章 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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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凉县衙现在就是个大工地。巴掌大的地方,二三十个人在有条不紊又忙忙碌碌着修葺着房子。
刷好的墙头一片簇新,然而破败的景象依旧可以从各种细节之处看出来。
其中最起码有一半人是阿乐的手下。这群前任水匪倒是多才多艺,水匪转业后,一路从义军到护卫,到行商,到现在连工匠活都干上了。
林淡看了一眼阿乐,赞叹道:“不错。辛苦大家了,今天晚上我大家喝酒。”
上辈子他也接触过一些三教九流的人物。很多人其实也不是真的就喜欢游手好闲,就譬如全天下的盗匪里面,最起码有个八成以上都是被逼无奈;但是在习惯了抢劫之后,哪怕后来条件好了,甚至有条件能够从良了,也很难再改掉身上的匪气。
阿乐能够将这群水匪带到现在这幅样子,以前跟在他身边当个小厮,还真是屈才了。
北凉虽然破败,但好歹是个县城,其实已经是北地少有的繁华之地。各种物资尽管谈不上多好,普通的一些倒也不缺。林祥刚一落地,就开始粗略地清点了一遍东西,然后着手去采买了。
阿乐还以为林淡请的酒水,是北地的那种刮喉咙的烈酒,就听林淡说道:“我从京城带来的。”
能够被林淡大老远的从京城带过,显然不会是这边的一些劣质酒水。阿乐眼前一亮,对林淡拱手道:“那小人先替兄弟们谢过大郎了。”他有转身对着众人高声喊道,“兄弟们,晚上大郎请咱们喝酒!京城带来的好酒!”
“嗷!”
工地上一阵高呼,威武雄壮的汉子们举起手上工具或者建材,笑得阳光灿烂,干起活来更加卖力。林淡觉着已经有些冷的天气,这群汉子光着膀子,挥汗如雨。
里面到处堆着各种东西,阿乐不肯领“病弱”的林大郎进去,只是指着东说这是什么什么,又指着西讲解那会变成什么什么样。
林淡左右看看确实没有一个下脚的地方,除非他愿意把自己那身轻功提溜出来玩耍,不然还是老老实实打道回府的好。
县城太小,并没有什么坊市的构造。县衙前面的那条街,算是全县城最繁华的地方,所有的铺子都在那条街上。屋子倒也是前店后宅的格局,住着的大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