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夫人到底在哪儿,属下几个也不知道,我们几个人也是这两年才得到了公子和夫人的消息,然后奉命在公子身边护持的。”
“你们是我爹的旧部?”
郝老刀点点头。
“我爹又是什么人?不能说?对我都不能说?”
郝老刀满脸都是为难之色:“事关重大,公子还是等夫人亲口对你说吧。”
“那你们没见到我娘,却知道我和我娘的近况,还知道近期就会有消息,应该是有个联络人了?这人是谁?”刘同寿自问自答,问题一个比一个犀利。
郝老刀脸色发苦。他是个粗犷的性子,并不擅长这些弯弯绕绕,何况,他本心也不觉得这些情况有什么好隐瞒的。但夫人那边的命令是这样,他也只能遵从,对刘同寿的这些问题,他也是无语相对。
“看来……也只能是他了。”刘同寿心中已经有了答案,沉思片刻,他做了决断:“现在我们是在跟时间赛跑,实在耽误不得,反正我如今已经名声远播,我娘也不至于找不到我,与其在这里苦等,不如先上路,把该做的事情做了再说。”
“便依公子。”郝老刀想想也觉得有理,刘同寿多在上虞停留一天,就有可能多生变数,还不如先上路再说,以那位的本事,要赶上来应该不难,见夫人的事,可以到时再说。
更重要的是,刘同寿的性子和他父亲差不多,一旦打定了主意,十匹马也拉不回来,他自忖没有舌粲莲花的本事,也只能顺着他的意思来了。
第113章 劫杀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比起中原和北方,冬季带给江南的影响相对弱些,即便已经到了仲冬时节,江南大地上,仍稀稀落落的点缀着些青绿之色。
今年的年景算不上好,夏秋之际经历过一场水灾,但日子总是要过的。
官道两旁,农夫们三三两两的走在田头埂间,有人互相交谈着,讨论着来年的年景;也有人弯着腰,挥动着手中的工具,试图将沟渠挖的更深些,让其能多蓄些水,以应付明年有可能发生的旱灾。
路上也不见了流离失所的灾民们的身影。
天不救人,人也只能自救,朝廷的赈济虽迟迟没有动静,但此间终归是富庶繁华之地,人力永远是紧缺的。即便没了房舍田地,只要还有把子力气,毕竟还是能找到份工来做,养活一家老小的。若是手里还有点其他活计,日子未尝不会慢慢好起来。
毕竟,这里是江南。
对于官道上穿梭往来的车马,很少有人关注,尤其是那些连仆从都鲜衣怒马的车队,百姓们更是唯恐避之不及。
官宦之家讲究多,万一被看得烦了,说不定就会引出什么麻烦来。对大人物们来说,可能只是个微不足道的小插曲,可对平民之家来说,却有可能是灭顶之灾。
不过,近段时间以来,情况有了些变化。官道上每有车队经过,都会引起一阵注视,田间的农夫垂着头,眼帘却微微抬起,视线在车队间逡巡着;那些建在道路两旁的屋舍中,也会打开条门缝,露出一双,或者几双眼睛,带着期待和憧憬,向车队眺望着。
大多数的人最终都失望了,他们没有看到那个令他们期待的身影,不过,也有些人如愿以偿,并因此而欢欣鼓舞。
萧山秀才王新亮就是其中之一,这些天,他都是天一亮就守在村口了,顶着凛冽的寒风,一直受到太阳落山。付出了如许的辛苦,当他终于看到那个令他魂牵梦绕的身影时,自是激动万分,当即大呼小叫起来。
“相公,那穿青袍的就是那位小仙师了?果然生得很娇俏啊。”很多人事先都知道他的目的,他这一咋呼,倒是吸引了不少关注过来,最先赶过来的是一个风韵犹存的中年妇人。
“娘子差矣,用这等俗语形容小仙师,岂不是败坏了我王家书香门第之名?庄子云:藐姑射之山,有神人居焉。肌肤若冰雪,淖约若处子……这才是对小仙师最恰如其分的形容。”王新亮虽然激动,却还不忘掉书包,正是书呆子本色。
那妇人翻了个白眼,不耐烦的催促道:“管你桩子柱子的,相公,人终于被你盼来了,你怎地还不上前求告?”
王秀才肃容道:“娘子,你又错了,所谓:天有常度,地有常形,君子道其常,小人计其功,既有诚心,又何必在乎表相呢?何况,天子急召,小仙师动身也急,我若上前叨扰,难免耽误了小仙师的行程,反而不美,不若以目相送,只求尽到心意便是。”
“老娘才不理你这些之乎者也的,我只问你,你不去求小仙师,下次乡试能中吗?”
“娘子,你这就不知道了,我前次去杭州,与那梁萧叙旧,他很是说了些秘事给我呢!”王新亮得意道:“今年这场水灾,若非老神仙施法挡了一挡,本应远不止如此,想想看,仙法和飓风对撞,激荡起的天地元气又怎么会少了?”
他煞有其事的说着:“事后,天地恢复平静,这些灵气也是各归其位,但也有不少散落在了江南大地上!咱们绍兴府的文采本就不凡,得了这厢的滋润,就更是了不得了,眼见就是大兴之相啊!”
“……”他媳妇被他唬得一愣一愣的,半天才回过味来,“说的象那么回事似的,可这跟你又有什么关系?再怎么兴旺,一次乡试还不是只取那么百来号人?”
“那能一样吗?不知道什么叫近水楼台么?那梁萧文才不如我,名声不如我,长相也不如我,他娘子也不如娘子你……娘子你别误会,我是想说,你温柔娴淑,美丽动人……哎呦,你别动手啊,听我说,听我说完。”
这王秀才,就是当日在府城自承家有悍妻的那位,因为同病相怜,他跟梁萧也算是惺惺相惜,但交情归交情,他私底下也经常跟对方比较,时时为之叹息。感怀多了,此时也是有感而发,结果说漏了嘴,又被好一番修理。
“小仙师已经指点出了明路,常言道:三分天注定,七分靠拼搏,现在天时地利都有了,接下来,就看谁更努力了……当日梁萧也是按照小仙师的吩咐,闭门苦读了一个多月,才在乡试上一鸣惊人的!”
王新亮一脸狂热,喃喃低语道:“小仙师奉旨上京,乃是鱼跃龙门的征兆,学生借了贵气之后,必当悬梁刺股,不负仙缘一场。”王娘子受了相公的感染,也收敛了泼辣的性子,向着正远去的那个背影,拜了又拜。
刘同寿自己可没有成就了绍兴文采兴旺的自觉,他根本不知道梁萧宣扬的这些消息。离开杭州之前,他只是告诉梁萧,若有机会,尽量以乡党的名义,多招揽些士子。这是为了孙升描绘的那个蓝图在做准备,既然要入朝了,思虑的长远些,总归不会有错。
谁想到梁萧发挥了一下,事情就变了样儿,刘同寿预想中的乡党并没有形成规模,反倒是多了不少信徒,这就是他始料未及的了。
一路上,他或多或少也感觉到了点问题,那些秀才童生本来一见到他,就象是见到蜜的蜜蜂,一窝蜂的涌上来求告。可现在这些人却都站得远远的,嘴里还祷告着些什么,好像不敢靠近似的。
刘同寿没空去琢磨其中的味道,没人上来痴缠求告,他也乐得清静。只是,他关注的话题,就有些煞风景了,他没有提到天下大事,也没有谈论诗词,而是一直在向沈方卓请教武功。
“你的架势练得不错,但却徒具其形。原因么,嗯,你发力的习惯是主因,你总是喜欢留几分力,这样可以有利于控制变招,但招式的威力却没了,外家功夫是铁桥硬马的招式,讲究以力破巧,任你百般变化,我只直击要害,你不得不防,防了也防不住……”
“原来是这样……”刘同寿点点头,变魔术,对手速和精准度的要求很高,对力量却没什么要求,长久以来他也就养成了这样的习惯,没想到竟然成了学武的障碍。
“沈大哥,你说的是外家拳,那内家功夫呢?不也有那些小巧灵便的招式么?”
“内家功夫啊,”沈方卓唏嘘道:“说是内家功夫,其实练功夫都是由外及内的,外功没练好,哪里谈得上什么内功?就比如你比划的那太极拳,在你这里只能是个把戏,可要是给大师兄看过之后,那就厉害了。”
说着,他又想起了什么,呵呵笑道:“你说的那些异侠演义,故事很有趣,可里面的功夫都是扯淡的,哪有不练筋骨,光靠吐纳打坐,就能大杀四方的内功啊?如果你想找的功夫,是那里面说的九阳神功那种,我劝你还是找点死了心吧,据我所知,天下间就没那种功夫。”
刘同寿有点犯愁,本以为找到了个好师傅,谁想到这位武当高手也是练外家拳的,对内家拳虽然也有了解,但离自己的期望却差得很远。
“你倒也不用失望,天下这么大,小巧腾挪的功夫也不是没有,只是俺不会罢了。俺不知道你为啥不记得了,不过你以前似乎就练过些这类功夫,也不知道是不是你那个神仙师父教的……”
“我师父?”刘同寿大为惊异,难不成王老道是个不世出的高人?“楚楚,你见过师傅练过武功吗?”
“没有。”楚楚歪着头想了想,然后把头摇得跟拨楞鼓似的,“这几年,道士伯伯劈柴都劈不动,别说跟郝大叔他们比了,就连杨大爷他们都比不过。”
退化了?还是说,教小道士武功的另有其人?刘同寿抬头看看郝老刀,摇头一叹,没准儿,又是跟小道士的身世有关。
他不是没想过,多停留几天,把事情搞清楚再上路。可认真想过后,他认为,尽早上路才是正理。到了现在,对小道士的身份,他已经有所猜测,不会天真的以为,身世大白之后,就是大团圆,然后剧终谢幕。就算电视里的肥皂剧,也不会这么个演法。
毫无疑问,他的身世将会给他带来极大的麻烦。
小道士是被寄放在紫阳观的,而不是遗弃,而且他的父母还一直关注着他,只是不肯现身相认。这无疑证实了麻烦的存在。
另外,小道士的痴呆毛病是娘胎里带出来的。可能是动了胎气,也有可能是降生时出了意外,总之,他出生前后的外部环境,相当之恶劣,那位夫人很可能是在逃亡途中生下了他。
身世让刘同寿又多了一个入京的理由,他需要增强实力,足以面对一切麻烦的实力。
也不知过了多久,当他从沉思中惊醒的时候,愕然发现,车队已经停下了。
郝老刀等人勒住了马,在车队正前方排成了一个扇面,手中刀已出鞘;护送他上路的,还有以曹千户为首的十几个锦衣卫。
这帮人冲进上虞城时威武雄壮,这时却露出了另外一面,十几个人战战兢兢的聚成一团,东张西望的,似是在寻找逃跑的路线。
连一向大咧咧的沈方卓都显得有些异常,他已经下了马,并且拉住了刘同寿的马缰,一脸凝重的看着前方。
官道两旁是一片枫树林,树叶早就落光了,光秃秃的显得极为萧索。林木间,影影绰绰的全是人影,让人一时难以尽数,到底有多少人藏身其中。
林木遮不住人,而这些人也没想着打埋伏,在大路正中,高高矮矮的站了十几个壮汉,长相各不相同,但都颇为彪悍,黝黑的肤色更是让人怀疑,他们是不是在海上讨生活的那种人。
“打劫!识相的,把车马和值钱的东西都留下,还能留下条命来,要是不识相,嘿嘿,那就别怪爷爷们心狠手辣了。”
随着一声大吼,这些人算是表明了身份,或者应该说,是表面的身份。看起来,这是一帮劫道的匪徒。
第114章 冲阵
打劫的?而且打劫的对象是锦衣卫?
番子们又惊又怒,有那胆子大的,踩着马镫站起身来,高声厉喝:“瞎了眼的蟊贼,没见你家大爷身上穿的是什么?天子亲军你们都敢打劫,这是要反了吗?再不快滚,等到大军围剿的时候,你们后悔也来不及了!”
众匪全然不为所动,为首一个光头冷笑有声:“嘿嘿,原来是锦衣卫的大爷们?听说各位【“文】生财有道,想来身家【“人】也是丰厚,相逢不【“书】如偶遇,弟兄们出【“屋】来讨口饭吃也不容易,还请各位周济一二。和咱们这些粗人不同,各位身娇肉贵的,要是有个闪失,那就不好了。”
喊话的番子骇然回顾,这帮匪徒也不知从哪里蹿出来的,竟然凶悍若此,自己亮出了天子亲军的名头,对方竟是连眉头都没皱一下。
他看自家老大,希望能得到指引,谁知道曹千户比他还迷茫呢。
锦衣卫带给世人的第一印象,就是恐怖和血腥,但实际上,缇骑并不以武力见长,他们抓人拿人,靠的都是皇帝的权力,很少遇到反抗,对武力没什么要求。
缇骑招新人,考校的也不是武艺,而是其他的一些东西,比如祖上出过什么人,有无有力人物举荐之类,最重要的,还是老爹的职业,和胥吏一样,锦衣卫也是很讲究父业子承的。
一看到对面的阵仗,曹千户就懵了,等到亮身份的绝招也碰了壁,他更是肝胆俱寒,若不是还有一丝理智尚存,知道对方有可能在后路上也设了埋伏,他就已经开逃了。
这是最为正常的反应。
且不管这些人是从哪里来的,但形势已经是明摆着的了。
匪徒一方人多势众,又是以逸待劳,自家的手下指望不上,刘同寿那几个随从看起来倒像是豪勇之人,可毕竟人数太少,只有区区六个人,又怎么是匪徒的对手?
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等人护着小道士开溜,让那几个随从断后,至于马车,以及车里的两个女眷,没办法,也只有舍了,毕竟自家的命更重要些。转眼之间,曹千户就权衡过利弊,并且拟出了最佳的方案,接下来,只要劝服了刘同寿就万事大吉了。
可是,还没等他开口,刘同寿已经有了动作。
“劫匪?口号错了吧?应该喊: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才对啊,连口号都喊错,可见你们有多不职业。其实以贫道之见,几位根骨不凡,气质出众,应该继续去做海盗这份很有前途的职业才对,而不是跑来充当山贼,要知道,山贼可是没啥前途的。”
刘同寿从容自若,似乎全然不为所动,但曹千户却是心中一紧。
海盗?
自打当今天子登基以来,江南海疆就变得越来越不太平。标志性的事件,应该是嘉靖二年,倭国贡使宗设掠宁波,进而袭扰绍兴府之事。这桩公案不但是取缔船舶司的引子,同时也成了海盗大兴的契机。
正德末年,宁王作乱,虽然数月间就被王守仁平定了,但因其举事而聚集起来的山贼草寇却没有被尽数剿灭,而是溃散于江南各地。
因为参与了谋逆,这些人成为了各地官府剿杀的重要目标,江南虽大,也是无处藏身。宁波事件给他们指明了逃亡的方向,那就是出海!
倭人兵不过百,为首的更不过是个区区使者,就能杀总督备倭指挥刘锦、千户张镗,并绑架指挥袁琎、百户刘恩。又自育王岭杀至小山浦,杀百户胡源,肆掠宁波、绍兴两府,最后更是夺了舟船,安然离去。
由此可见,大明海防之薄弱,残匪们就像是闻到腐肉的秃鹰一般,纷纷聚集而来,落海为盗,祸乱海疆。沿海卫所各自进剿,但却败多胜少,即便胜了,也少有乘胜追击之举,海盗们出海避过风头,随时可以卷土重来。
近年来,海盗的成分也是日趋复杂,其中夹杂了不少西番、倭人、以及南洋、琉球的土著,势力越来越大。
作为天子的耳目,锦衣卫有责任将江南的情况汇报到京城,以采取对策。
不过,当今天子对这些烦心事不怎么感兴趣,一直都是听之任之的态度。而朝中的大臣们更是态度暧昧,一方面逼着备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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