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这里,什么也没有
陈旭也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
“从车辙印的方向来看,它们前往的地点,应该也是部高原,希望这些人只是一些探险家,但凡事都要做最坏的打算,我们还是要小心谨慎一些”
说完话,他便又回到老贝背,继续朝着前往赶路。
到了午,他来到了一座峡谷之,找了一处阴凉之地,开始躲避高温。
把老贝栓在石头后,陈旭便开始在附近寻找起水源跟食物来。
连续两个小时,在无任何遮蔽的平地暴晒,令他出了大量汗液。
若不是有老贝驮着他走,以及尿液降温,说不定他早已经暑昏迷了。
十分钟之后,他终于在一处阴凉的石壁下,找到了一处湿湿的墙缝。
陈旭摸了摸墙壁,用手指捏了一下,“有水分,这附近应该有渗水,我们在墙根处挖一挖”
于是,他便重复了之前挖古井的老套路。
但这次明显要古井容易很多,不出十五分钟,他挖到了稀泥。
可尴尬的是,在他继续挖下去,以为底部会有水源的时候,结果迎来的却是越挖越干。
没了?
陈旭看着周围大量的稀泥,而底部则是完全干燥的黄土,明显愣了愣。
很快,他想明白了,“看来这不是地面渗水,而是墙壁渗水,这跟魔鬼城那处矿物渗水差不多,水液从墙壁渗出来,流到地,才形成这种结果,但撒哈拉更干燥,所以这里没有留下任何水源。”
许多观众看着旭爷花费这么多时间、精力,结果得来的只是一堆不能喝的稀泥,心里心疼,便发弹幕安慰了几句。
但没想到,陈旭却并没有太失落的样子。
下一刻,在观众们惊讶的目光之下,他拿出军用水壶,扭开盖子,放在自己面前,然后开始脱衣服。
“卧槽,旭爷不会是要喝尿了吧?”
“这么刺激?等等我,我去拿泡面”
“不对啊,既然是尿尿,为什么要脱身啊?”
“哇旭爷的身材好棒啊表白我旭~~”
观众们发弹幕的功夫,陈旭已经将身的始祖鸟户外衬衫脱了下来。
他解释道:“大家误会了,我并不是要喝尿,记得我之前在魔鬼城的时候跟大家说过,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千万不要喝尿。”
“虽然尿液百分之九十的成分是水,但还有百分之十,是各种废物、有害物质,以及大量化学盐分,它虽然没有海水的含盐量那么高,但同样会对细胞、肾脏,造成很大的伤害。”
“根据北美一件实验室的尿液研究来看,当人体重复喝三次以自身尿液的时候,不但会令身体更渴,而且会造成溶液饱和,产生无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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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七章 送上门的食物!(求订阅)()
观众们一听,顿时回想起了旭爷曾经在魔鬼城讲过的有关喝尿的知识。 w w wnbsp;。 。 c o m
尿液的确存在很多有毒物质,对肾脏损害很大。
而且,肾脏在每次浓缩尿液,吸收的水分的时候,下次排尿,会以前更黄更浓,含水量更少。
久而久之,当超过三次以后,基本会达到无尿状态。
但有些人还是不明白,既然旭爷不是喝尿,那为什么要把军用水壶摆出来啊?
不会是要喝泥浆吧?
陈旭嘴角一弯,神秘地笑了笑,“有些人其实已经猜到了,的确是跟泥浆有关。”
“事实,荒漠里的泥浆,大部分都是由黄土组成,我想大家应该知道,泥土的吸水能力,是要远远超过沙子的,所以,别看这些泥浆很粘稠,其实它们包含着大量的水分。”
“我只需要将衬衫脱下来,然后把这些泥浆包裹住,并用力挤压,利用衬衫细密的眼,我能得到不少水源”
一边说着,他一边把地周围的那些泥浆,全部捧在了衬衫央。
弄完之后,陈旭把四周边角的衣服拉起来,全部收紧,扭成了一个“大包子”形状。
“一手托着底,一手扭挤,能得到不少水了”
又补充了一句后,他对准军用水壶口,开始扭动着包裹泥浆的衬衫。
果不其然。
他一扭动的时候,衬衫底部,便有一道水流流了出来。
通过无人机的高清摄像,观众们看到,这股水流并不是特别清澈,仍旧有些灰蒙蒙的。
陈旭一边挤压,一边不断调整着位置,让水流对准水壶的瓶口。
“多热啊,我在撒哈拉玩泥巴~”
“真浑浊啊,要是我,死也不喝”
“在沙漠里,有水不错了,要啥自行车啊”
“要是旭爷用头巾过滤,那有意思了,一股尿味儿”
两分钟过去,直到再也挤不出水后,陈旭这才放下衬衫,把水壶拿起来,摇了摇。
“效果不错,你们看,足足有半壶水之多”
“但是,仅仅靠着衬衫过滤,里面还是有大量的尘土,而且,这也不是从泥沙过滤出来的,而是从岩壁过滤,流进泥沙的,所以,这里面也有可能存在不少细菌”
“在撒哈拉,水源弥足珍贵,任何一处水源,都不能被放弃,柏柏尔人有一种专门对付不干净水源的方法,是把它们烧开,然后加入薄荷叶。”
“因为薄荷有很强的杀菌作用,再配合加热,能把水变成干净的水源;薄荷我们找不到,但把水加热,还是很有必要的”
随后,陈旭回到了老贝身边,用打火石,升起了一个小火堆,然后把水壶架在面,烧了起来。
十多分钟后,他舒舒服服地喝了热水,虽然有些土味儿,但他还是很满足。
唯一遗憾的是,这附近连一点儿像样的食物都没有发现。
他只能继续饿肚子了。
下午三点左右,陈旭继续赶路。
因为午没吃东西,他的体力开始渐渐有些吃不消。
虽然他一直都是骑着老贝,自己走路的过程很少。
但其实,从他一进入撒哈拉以来,任务一带来的压力,高强度的持续赶路,反复的缺水,与进食不稳定,都在不断折磨着他的精神与肉体。
五点多的时候,夕阳已经落在了天边,将整片荒漠,染成了一片红色。
陈旭努力摇了摇头,用力地眨了眨眼睛,观察着前方的地形。
观众们看得出来,旭爷已经非常疲惫了。
他叹了口气,“没想到,部高原我想象的,要远很多,到现在,别说绿洲了,我连一片像样的植物群都没有看到,而我现在非常虚弱,这样下去,根本没办法赶路”
说完这句话的时候,陈旭又死死地闭了眼睛,然后再度睁开,“人体消耗能量最多的器官,是脑、心脏、肝脏及肺,其大脑消耗的能量,更是占据了全部能量的百分之二十”
“一旦我体内的能量供应不,会影响脑部思考,尤其是处理三维空间的区域受损后,会让我产生严重的错误方向判断以及扰乱我执行计划的能力,如果继续发展下去,严重了,甚至会产生脑部萎缩”
观众们一听,这么吓人
于是,许多人纷纷建议旭爷,不如直接把老贝杀了吧,只要能挺过今晚,明天再走半天,怎么也到达部高原了。
而半天的路程,即使不用骆驼驮着,也能轻易完成。
陈旭咧着嘴,回头看了看老贝。
说实话,观众们的建议,无疑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但它还是不想伤害老贝,经过短短两天的相处,它也算是帮了自己不少忙。
现在还没被逼到紧要关头,不至于为了这点儿小困难,对自己曾经的“朋友”出手。
于是,他将老贝栓好后,便开始在附近寻找食物。
说来也怪。
到了植被覆盖率更高的荒地后,这里的生物反而没有之前的半荒漠多。
陈旭找了半天,别说蛇跟蝎子了,连个虫子都没看见。
没办法,他只好准备绕到更远的地方找找看。
别说,皇天不负有心人。
在他走了500米左右的时候,终于在前方的荒草地,发现了一头趴在地的淡黄色生物。
嘿嘿,这不是送门嘛
陈旭眯着眼,对着镜头“嘘”了一声,随后慢慢掏出了腰间的捕鲸叉,朝着目标接近过去。
两者相距的距离,大概有50米左右。
在陈旭接近到不足15米的时候,他终于看清,对方是一头羚羊类生物,而且体型很小,应该是一头幼年羚羊。
这有些尴尬了。
北非大部分羚羊都是可以捕杀的,但还是有少数的几种,是属于受世界自然保护联盟,以及《华盛顿公约》保护的。
一旦非法猎杀,而且还是在开着直播的状态下,情节更加严重,罪名不亚于杀人行为。
因为这头小羚羊是蜷缩着趴在地的,头部被身体挡住,他也无法辨认到底是什么种。
而且,说句实话,陈旭是不太愿意猎杀幼崽,但他现在实在是饿得不行了。
算了,先稳妥一些。
陈旭决定,还是不要先动刀为妙。
而在他接近到10米范围内时,这头幼小的羚羊仍旧一动不动。
他微微蹙眉,不应该啊。
羚羊是一种非常机敏、灵巧的动物,按道理来说,不应该这么无动于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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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章 顶尖职业水准!(求订阅)()
下意识地,陈旭想到了在之前直播,遇到的那条死蛇。……
当时,他也是误以为那是一条蛇,结果接近之后,对方竟然动也不动,结果,竟然是一条已经被其他动物杀掉的死蛇
有过一次经验,他立刻警惕地看着四周,尤其是注意着灌木丛后面的动静。
毕竟,昨晚斑鬣狗群追逐多加斯羚羊的场面,可还历历在目。
万一这只小羚羊正是它们猎杀的,而它们恰巧又在附近,那岂不是“自投罗”?
片刻后,附近并没有传来任何的动静。
陈旭眉毛一扬,犹豫了几秒钟,到底出不出手。
算了,先冲过去看看什么情况,如果是保护动物,放了,如果是普通动物,杀。
如果是死尸,且面有齿痕,那么只切一块儿后腿肉,然后迅速离开
做完了决定后。
他继续朝着目标接近。
观众们看着眼前这幅诡异的场景,也觉得有些哪里不对。
这羚羊动也不动,也不知道起来听听动静,难道昨晚熬夜太困了,睡着了?
而在这时,陈旭已经接近到了目标五米之内。
这个距离,是他的把握爆发距离,超过八成几率,绝对可以击倒目标
唰
下一秒,陈旭后脚一蹬地,突然朝着那只幼年羚羊冲了过去
五米的距离,对于他来说,是眨眼及至
超高的爆发力,以及强大的腿部肌肉,令他只用了0。45秒,完成了距离冲刺,如同超跑的弹射起步一样,速度极快
砰
一声闷响,陈旭正羚羊幼崽,直接压在了对方身,并且迅速掐住颈部,进行关节锁,以免对方逃跑。
可当他两手摸到脖子处的时候,却忽然发现,一股鲜红,沾染在了他的左手之。
血
死尸?
陈旭面色骤变,这种“送门的食物”最是危险。
下一刻,他急忙检查伤口,看看是否是斑鬣狗所咬的齿痕。
掰开伤口,看清之后。
眼前的这个伤口形状,却令他完全呆住了
这时候,无人机也跟着飞了过来。
不少观众看到了羚羊左侧的脖颈处,已经有一大片鲜红,这才明白过来它为什么不动弹,原来已经是一具死尸了。
而因为伤口是在左侧,从旭爷追击的右侧角度看,正好被挡住了,所以没办法发现。
“这荒地,怎么会有一具保存这么完好的尸体啊,太假了吧?”
“666,难道这是传说的捡漏羊?”
“会不会是旭爷偷偷找道具组放在这里的。”
“想在撒哈拉生存下来,的确太难了,做个弊,也无可厚非,可以原谅。”
“呵呵,是是是,羚羊是道具组准备的,连撒哈拉也是道具组用沙子堆出来的”
“不明白你们这是怎么了,竟然连旭爷的人都不相信”
……
霎时间,整个直播间竟然陷入了开播以来,最大的一次争执。
支持旭爷的一方,认为这根本不可能是旭爷作假准备的尸体。
而反对旭爷的一方,或者说,也不是反对,他们同样也很喜欢旭爷,这是眼前这具羚羊尸体,的确有些太不符合常理了。
试问,旭爷以往遇到的羚羊尸体,有哪具不是被啃个稀巴烂。
最完整的一次,是东非塞伦盖蒂大草原的那头跳羚,可是那也是刚刚被狞猫杀死,紧跟着被两条斑鬣狗给抢了下来,最后又被旭爷抢了下来。
最起码看起来非常合理。
可眼前这头呢?
完好无损,只是颈部出血。
试问,有哪个食肉动物,会在咬死猎物之后,一口不吃?
最终,陈旭开口了。
他一脸严肃地说道:“正如大家所见,这是一头幼年羚羊尸体,而且尸体保存的非常完美,全身下,只有这颈部这一处伤口。”
一边说着,他一边将羚羊的脖颈转过来,给镜头拍了一下。
观众们看到,那是一个血窟窿。
但凡有点儿智商的人,都知道,这是枪伤
一下子,那些说旭爷作弊的人,立刻感觉脸颊有些发烫。
毕竟,即使是真作弊,也不会弄得这么假,至少也要用刀捅几下,做成类似于被咬死的伤口,这样才像一点儿。
于是,直播间内,许多观众纷纷给旭爷道了歉。
而陈旭则是趁此机会,走到了附近15米处,捡起了两颗金色的金属。
是弹壳
“这是12号猎枪弹的子弹弹壳,除重型猎枪以外,12号是游猎猎枪,口径最大,也是威力最大的一种,弹壳采用全铜质,造价不菲,这伙人很专业”
他捏着这枚弹壳,给观众们分析了几句。
不少人愣了愣,这么牛逼,旭爷光是看子弹,知道这么多信息,这尼玛刑警还牛逼啊
可他们反过来一想,这些本来是荒野必备的生存知识。
如果让旭爷真的到犯罪现场,去观察罪犯的痕迹,没准儿不一定观察野外动物厉害了。
不远处,10米左右,同样还有另外一滩血渍,但是并不见尸体。
陈旭闭着眼睛,慢慢在脑海重组现场。
“两滩血渍,代表两具尸体,只有两发弹壳,对方的枪法非常之准,而且反应极快。”
“他应该是在发现成年羚羊后,一枪将其毙命,幼年羚羊在听到枪声的第一时间,开始往反方向逃跑,此时他正在换弹;其实,他根本没有必要击杀羚羊幼体,从他不带走尸体可以看出,幼体对他们一点儿用也没有,但他还是开枪了,是因为乐趣?”
“他的手法很熟练,换弹速度极快,几乎换完弹的同时,进行瞄准开枪,整个过程不超过1秒,所以这只羚羊幼体仅仅跑了5米,死在了它的母亲旁边”
在脑重演完整个过程,连陈旭也不得不感叹一句:这是个顶尖职业高手
不少女观众听着陈旭重演“案发现场”的分析,不禁差点儿兴奋得嚎起来,简直超帅
这一下,观众们总算是明白怎么回事儿了。
陈旭也点点头,“没错,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击杀这头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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