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只要人活着就永远有现在。我们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见不得光的地方。任何人,只要他有钱,都可以买到我们的身体。讽刺的是我们的收入,足以让我们过这个城市最上层的白领过的生活。
我特别喜欢买东西。反正挣钱不就是用来花的吗?我总是喜欢穿最贵的外国品牌最新款的服装。到最高级的美发店去做最新的发型,把头发染成不同的颜色。在同行和客人眼中,我永远都是一只会变色的花蝴蝶。到处飞来飞去,从不愿意在任何地方停留哪怕多一下。
其实虽然我们是做这行的,但一般也都有自己比较相好的情人。丽华就有个姓许的香港老板情人。许老板每次来都会包下他,然后,他们就快乐几天。许老板偶尔还给丽华带点小礼物。丽华也没什么别的要求。反正他也没损失吗?平子的情况就差点。干我们这行都够可以的了。平子的男朋友竟然还靠他养着。我都不知道该可怜平子还是他男朋友了。国安的伴儿是画眉。国安是1号,画眉是0号,正合适。同是天涯沦落人吗?他们谁也不嫌弃谁,是挺让人羡慕的一对。
那天大家难得聚在一起喝酒,谈论起彼此的伴儿,才发现就我自己是孤家寡人。借着酒兴,画眉就问我:“你到底有没有呀?”我笑说:“没有。”国安说出了大家想说的话:“你这个人就是怪!”我还没说话。炎红开口了。炎红是我们中最大的,都说他有三十了。可他看起来顶多二十五。瘦弱的样子象个小男孩,还是挺楚楚可怜的。真想看看他年轻时是怎样的。
炎红不常说话,所以大家也就格外注意。他说:“你们知道什么,艾君他可是咱们中最现实、最清楚的了。什么感情能天长地久啊?何况我们这种人?谁会对我们认真?”他的话让大家兴致尽失。年纪最小的画眉都要哭了。
我赶忙圆场:“我拿有炎红说得那么超然物外。我就是比较挑罢了。买个萝卜黄瓜的都得让我好好挑挑吧?”丽华嬉笑着接到:“恐怕你再挑下去。黄瓜都被你捏烂了。”大家一笑置之。
客人对我其实都没什么区别。都是客人。但也许是因为外语系毕业的,所以我的记性特别好。只要和我做过一次的客人,我就能记住他的样子;如果他说了名字或姓,我也总能记得很清楚。从来不曾张冠李戴地喊错人。大多数时候如果是在路上或除了店里的其它地方见到以前的客人,我是从不打招呼的。就是在店里,我一般也是不直接叫出客人姓名的,一般人都挺忌讳的。很少有人知道我记性这么好。但文哥知道。
虽然已经过了快一年,但从任博善第一步踏进门来,我就认出了他。我悄悄地转到丽华身后,又悄悄地溜进了黑暗里。因为我动作轻。丽华都没注意到我偷跑了。
那个晚上我都没回去。一个人在马路上晃荡。有人邀我到他家去。但我真的没心情。就那么在马路上走了一夜。天亮了,我才蹭回店里。
人是出奇地全。好象除了我都在。但好象都没有事,很疲惫地东倒西歪地倚在沙发上。我来到丽华身边坐下。“怎么了?”我问。
丽华很优雅地用手遮着打了个哈欠,说:“你昨晚跑到哪去了?也没什么事。就是遇到个大老板把这包了三天。我们都不用做了。只要在这儿待着就能领平时双份的钱。可惜你昨天不在。不知道算不算你这份?”
我赶忙说:“当然不应该算。你们有事。我也不好赖在这儿。我就先走了。”我起身就要走。
丽华也站了起来拦住我,说:“你着什么急呀?你这是要上哪呀?”
“我自己能找到地方。”我说着往门的方向走去。
丽华被我挣脱了。一着急这力气使得就不对了,我把他一下推到了沙发上。
“对不起。丽华。我先走了。去朋友家住两天。你替我告诉文哥一声。”我说着已经跑到了门口。一条腿都迈到了门外。
“笑奴……”一个懒懒的、悠长的声音象线一样缠住了我的脚。我没再往前走,也没勇气回头。
“怎么?才一年没见,就忘了我啦?笑奴。”那个声音如软绵绵地调笑着说。“怎么,不敢回头啦?”店里那时有三十几个人。整个房间里竟没有声音。所有的人都在等着我回头。
我回过头。做出一个就是我自己看不见也知道很诱人的微笑。“任公子,好久不见。”我笑着柔声说。
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不怪他们。我自己知道,只要我转过头,我就再也不是艾君,我是笑奴。
他迎了过来,一把抱住我,说:“这才是我的好笑奴。我就知道你不可能忘了我的。”一边说,他一边扯开了我的衬衫,在我的肩膀上咬吻。我没挣扎,也没声音。等他离开我的肩膀,上面留下了青红的齿痕。
我并没有看,也没有整理衣服。就是从某人忍不住的惊呼声和我的经验,我就知道了。
他拉我坐到一个沙发上,我很自然地坐在他腿上。他说:“我听下面的人说,你在这个小地方做。真是不能相信呢?你可是见过大市面的。”
我笑说:“就是混口饭吃。”他说:“早把我给忘了吧。我对你可是旧情难忘啊!我还去宏爷那儿找过你。他说你死了。这不是挺好的吗?你说,骗人,是不是该罚呀?”说着说着就给了我两巴掌。
我保持微笑:“那可不是我骗您。我是差点没死了。您也不说好好疼疼我。”他笑得很奸诈说:“那我们进房间。这么久没见。我是该好好疼疼你了。”我几乎是被他脱到房间里的。短短的一路上,遇到的都是同情和奇怪的眼神。我闭上眼睛不想看。
在我被拖进房间时。关门的一刹那。一种恐惧感袭上心头,那并不是对黑暗的恐惧,对未知事物的恐惧;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感觉了,就是那种危险和痛苦迫在眉睫,可你就只能承受的无奈。我无数次午夜梦回惊恐万分的梦魇又回到了我的身边。
“来,把裤子自己脱了,趴在床上。”他象教小孩一样温柔地说。我顺从地脱了裤子,趴在床上。他的手掌很用力地落在了我的臀部。床因为他的力气颤了几下。一种熟悉的红肿火辣的感觉从我的臀部传来。这只是开始。
他重复着他的动作。我没有挣扎,用力咬住床单没有喊叫。房间里变得很静。整个房间里回荡着那种击打皮肤的噼里啪啦的声音。我的臀部已经没有了感觉。甚至是麻木的感觉都渐渐消失了。他进入了我的身体。猛烈的撞击,让受伤的臀部又恢复了疼痛的感觉。
我咬牙忍着,不发出任何声音。和每次一样,任公子玩完一次就满足的走了。他是那种有都是大事要做的人,他从不留恋情欲,但几个月还是会想起你的。
“笑奴,你知道我喜欢你哪吗?”我赤着身子给他穿衣服时,他问我。我摇头。他说:“就是你这个犟劲。不论怎么‘疼’你,可一声都听不到你喊叫,更别提求饶。”
我不知道说什么,强挤出一个微笑。他说:“还有你这妩媚的微笑。虽然你笑起来和他们一样,但我从第一次上你,就知道你这个人心里硬得很。”
我说:“我还没发现呢?任公子,我求您件事……”他打断我,说:“你不说我也知道,你在这上班的事,我是不会和别人说的。当然更不会跟宏爷讲。其实你也不必太担心,你躲在这种鬼地方,我不说,谁都不会知道的。”
我说:“谢谢,任公子。”他说:“不谢。我以后还会来。你不会跑了吧?”我笑说:“我哪敢哪?您什么时候来,我都在这等你。”
任公子这种大人物,说话是算数的。把他送走了,我就算度过了一关。但他留下的问题,可不是一下能解决的。我送任公子上车,回来后就见到了文哥。
我看着他,他也看着我。好象我们不认识一样。谁也没说话。我没问他是从哪出来的。也许是办公室。我忽然觉得心上特别闷,一下被抽光了力气。晕倒在了他的面前,倒在了地上。
再醒来是在我自己的床上。丽华在照顾我。他见我醒了特别兴奋和高兴。据他说我昏迷了一天一夜了。他都吓坏了,怕我再也醒不过来。说着说着他还哭了。然后又破口大骂任公子不是人。我从没见过,他象那时那样不顾他那“淑女”的形象。然后很多人都进来了,把我小小的屋子都挤满了。很多关心的眼神和话语,让我的心变软了,不禁有泪水滑下脸颊。
最后来的是文哥。他来了。大家就都走了。连丽华也没有留下。我心里是有点怪他的。起码我在店里他没保护我,是不应该的。他拉着我的手,忽然捶首顿足,说:“我不是人哪。都怪我见钱眼开,才引狼入室。害了你。”
他低着头,但我看见一滴泪水从他脸上滴到地下。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眼泪。心里对他一点怪责也没有了。我轻声说:“我不怪你。只怪我自己。他是我原来的客人,引狼入室的严格上说是我。”
他抬头好象想问什么,但终于没有说话。我知道,他终于想知道我的过去了。但当时的我并没有勇气说出来。我们都选择保持沉默。他坐在我床的边上。一坐就是一天。
第三章
“你笑得怎么这么难看?你哭丧啊?我不是说了,这叫‘春风笑’。你笑得要象春风般和煦;象春雨般缠绵;象春花般灿烂;象春草一样清新自然;象春天的阳光一样温暖……”一个巴掌,把我从梦里打到了现实生活里。正是子夜时分。我在我自己的床上。是在我苏醒后的第一天晚上。
人之所以不能摆脱过去,就是因为他不能失忆。只要有记忆,就难免在梦中一次次地重历过去。我已经好久没做这种梦了。我想是丽华白天的话引起的。在我睡觉前。丽华来陪我聊天。聊了一会。他说了什么开心的事把我逗笑了。他停止了说话,就那么盯着我。然后,他做了一个我想都没想到的动作。他忽然跪到了我的床旁,搂住了我的胳膊,把脸贴在了我的肩膀上。
我吓了一跳:“丽华,你怎么了?你快放开我!”丽华好象一下就从梦中被惊醒了一样,触电一般放开我的手臂。“不好意思,是不是压到你了?”我说:“我很好。你没事吧?”我看他比我还象有病。
他说:“我也不知道刚才自己是怎么了。那天,我看你对任公子的那一诱人的微笑,我都心动了。我想就是不是同性恋,看见你那样的笑容也会心动的。你的笑有种诱人犯罪的力量。我这么说你可别生气。你刚才笑得也特别性感。”
我尴尬地说:“对不起。我没有那方面的意思。”他又恢复了放荡不羁的笑容,说:“我对你也没有那方面的意思。你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强壮的。但刚才一瞬,我一下子就没控制住。”
我点头:“我理解。就当什么也没发生过吧?”他点头。沉默了一会。他兴致不太高,说让我好好休息,他回去了。我知道我的拒绝多少伤害了他。
人的恢复能力真是惊人的。那是一种生物求生的本能。在苏醒过来一天后,我已经厌倦了在床上躺着。半夜被梦魇惊醒后,我就再没睡着。天一亮,我就穿上一套柔软舒服的衣服,溜出了门。
我很少自己出来逛街。和他们出来不是买衣服,就是去超市。我也挺喜欢随着别人逛的。不用动脑筋;可以消磨时间;又可以摆脱寂寞。但如果是一个人。我就会去一个他们不喜欢去的地方。
我去了书店。一个有七层的书店,足够你在里面呆一天了。我喜欢逛书店、买书的喜好很少人知道,因为没有共同语言呀!每次去书店,我都象在享受一次私人的隐秘的约会。让人愉悦和轻松的约会。也许是潜意识作怪,我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我这个特别的爱好。
我在书店泡了一天。直到我的肚子抗议了,我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我想到我最喜欢的快餐店吃一顿再回去。却在餐厅门口被国安堵到了。
我当时也没想他怎么在那儿站着。我迎上去,说:“真巧。我请你吃饭。”他看到我很兴奋,上下打量着我,说:“你没事吧?你去哪了?”我说:“我出去逛街了。怎么了?”
他拉着我边走边说:“没事。文哥找你有事。我们先回去吧。”我说:“急事?不能先吃饭吗?”他说:“回去有你吃的。”
餐厅离店里很近。国安拉着我走得飞快。没三分钟就把我拽了回去。店里没有营业,除了坐在沙发上抽烟的文哥就没人了。国安把我领到文哥面前。
文哥说:“你走吧。打电话通知他们,艾君找到了。今晚休息,去玩去吧,都别给我回来。”国安应声而去,跑得比兔子还快。临走来拉上了店门。
就只剩我和文哥两个人了。我觉得很局促,在他面前,站也不是,坐也不是。文哥说:“来。过来我身边坐。”我坐到他坐的沙发上,他身边半米远的地方。
他的声音没有了原来的平静,显得不耐烦了:“坐近点!”我赶忙坐到他身边。他伸臂抱住我的肩膀,我的脸贴到他胸上了。他没很用力。我也没挣扎。他的声音又恢复了平静,问:“你去哪了?”
我说:“我去逛街了。”他说:“都去哪了?”我随便说了几个常去的商店。他问:“你买的东西呢?”我说:“我忘带钱了。”
他有一分钟没说话,从他胸膛的起伏,我知道他正在试图控制自己的某种情绪。他说:“你骗我。你根本就没去那几个地方。我让丽华他们到你说过的地方都去守着了。怎么没见你进出?”我简直不敢相信。他竟然撒网找我。就因为我失踪一天就大发雷霆。我是他的奴隶吗?
见我不说话,他着急地问:“你怎么不说话?你是不是又碰到那个变态了。你是不是又去见他了?他有没有把你怎么样?”我几乎感动得想哭了,我说:“没有。我没有和任何人在一起。我说我去了书店你信吗?”
他看着我的眼睛:“我信。你怎么不早说?”我笑说:“怕你们当我是怪人笑我吧。”他拥抱着我,我们就那样拥抱着。他没有很用力。很照顾我的身体状况。那是他最温柔的一次拥抱。然后是他最温柔的吻。最后是和他最温柔的Zuo爱。他让我在他的上面,我们做的时候。感觉好象浮在空中,在云端,在天堂……
整个晚上他都很温柔,对我这个床伴。在我们上了一年的床,对彼此身上的一个痣都很熟悉后。我忽然发现了一个不同的他。非同寻常!我发现我不懂他。他没有我想象中那么粗暴和冷血了。唯一不变的是我一直不懂他,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我一从激|情中回复平静,我就想起了一些必须要和文哥说起的事。
我撑起身体,靠在床头,坐到他身边。我说:“对了,有件事我忘了跟你说了。上次来的任公子是我过去的客人。他还会来的。但他很忙,可能个把月的抽不出时间了。他来找‘笑奴’,你就叫我。”
他不无奇怪地说:“你还挺了解那变态。对他还挺照顾的?”我故意忽略他语气中的不快:“算不上熟。但我了解他。他可是我惹不起更躲不起的。”除非我不再做这行,不出来卖;最好离开这个城市,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