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芥末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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芥末男女-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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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匆匆忙忙洗了把脸,胡乱拨拉了一下头发,就冲下楼。
  走到一半,想到给志谦织的围巾,又赶紧折回去取。
  围巾被我抱在怀里太久了,我的体温还没有消散呢。
  可是,我和志谦的感情,就这样仓促地结束了。
  我叹着气下楼。
  他开了他姐夫的车,站在车边对我用力挥手。
  那感觉仿佛无数次,他借了车,带我出去踏青一般。
  我甚至有刹那失神。
  我走过去,低着头,把围巾递到他手里,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不好意思,这份礼物送得太晚了,我自己织的,手工不好,别嫌弃,当是我还你一个心愿吧!”
  然后,我鼓起勇气,抬起头看他。
  志谦僵在那里,手里捧着那团围巾,脸上得表情异常复杂,可惜,我不是心理学医生,也不擅长察言观色,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我们就这样站着,过了好久,他才说:“锦诗,该我还你一个心愿了,我带你去看日出吧!”
  他的声音压得很低,有点喑哑。

天底下最矫情的事情(1)

  啊,志谦终于肯带我去看日出,去做他认为天底下最矫情的事情。
  我曾经幻想过无数次啊!
  下意识,我几乎有种冲上楼,打扮整齐了,再下楼的冲动。
  可是,这冲动被我生生遏制住。
  再打扮又有什么用呢?
  看完了日出,我们的感情还是要日落的……
  我看着漆黑的夜,低下头,顺从地上了车。
  车往龙泉方向开,两旁的路灯,璀璨而明媚,装点着这寒冷而幽深的夜。
  我们谁也没有说话,志谦专注地开车,我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
  我微微闭上眼睛,风透过车窗缝隙,钻进来,割到我脸上。
  我没有伸手把窗户关紧,和志谦相识以来的一幕一幕,轮番交替在我眼前出现。
  我的心里一片茫然,习惯了这个男人,以后,没有他的生活,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上班,下班,走亲,访友……
  但是,还敢再爱人了吗?
  各种乱七八糟的,矛盾的想法充斥在我心里。
  车开到半山,志谦把车停在路边山道上一块突出的视野开阔的平地上。
  他说:“大学的时候,跟人来这里看过流星。”
  我没接话。
  车里的空气一度陷入沉寂。
  整个山道上空旷安静,如果夏天,也许还有虫鸣,现在则是死一般的寂静,静得简直不似人间。
  我把窗户摇下一点,冷风一下灌进车内,但是空气也异常清冽。
  我深深吸一口气,五脏六腑都差点冻结住。
  我不禁打了个寒战。
  志谦,皱了皱眉头,从后座上,拿出一床薄的羊绒毛毯。
  然后,不容置疑地盖在我身上。
  我冲他笑了笑。
  他就是这些小地方特别细心。
  我突然觉得心里有股暖流蔓延而出,抵抗着这冬夜的寒冷。
  我决定打破沉寂,给我们这最后的一个夜晚,留个美好的回忆。
  我冲他笑一笑:“不是看日出吗?怎么这么早就出来了,才10点过呢。”
  志谦温和地拂拂我身上的毯子:“日出都要陪你看,多看一眼星星又有什么不好呢?反正星星、月亮、太阳这么矫情的东西,你一向喜欢。”
  我没说话,但心里的暖意更浓。
  他打开天窗,我看出去。
  头顶上,果然有稀疏的星星,闪闪地挂在蓝紫色的天幕上,像水晶一样,有一层梦幻般的光泽。
  志谦细心地将我的椅背放下,好让我半躺着,用最轻松的方式看着天空。
  “为什么昨天不带我来?”我扬起脸问他。
  他轻轻笑了:“傻瓜,我看过天气预报,明天是大晴天。要是我盲目带你来了,既看不到星星,也看不到月亮和太阳,不是白来了吗?做事情怎么能没点计划?”
  哦,我是不切实际的浪漫,而志谦的浪漫是计划来的吧!
  志谦做事情永远这样有条不紊,按部就班,绝对不肯做没把握的事情。
  也许,这才是我们的感情走不到头,日益淡漠的原因吧。
  志谦开了音乐,是我喜欢的《英格玛》。
  我闭上眼睛,少女时代听英格玛,就陶醉于音乐中虫鸣流水声里的神秘妖魅。
  幻想,赤脚与高大英俊的恋人一起,在山涧里拥抱起舞,头顶繁盛璀璨的星星。
  看,如此得不切实际。
  我暗自骇笑。
  突然,有冰凉的东西靠到我唇边。
  我睁开眼睛,志谦端了一杯红酒放在我的面前,正看着我笑。
  我惊异地看着他。
  志谦很少喝酒,即便喝,也当成任务完成。
  今夜怎么如此好兴致,为着庆祝我们的分手?
  我压下心里的杂念,尽量让自己心平气和。
  也许志谦也只是想让这段感情有个完美的句号吧。
  果然,他轻轻说:“你常常说,良辰美景,怎么能没有葡萄、美酒、夜光杯?你还说,熏然薄醉是人生一大享受!这些我都不能体会,我觉得做人就是要脚踏实地,清醒明白。我不会选红酒,这是很便宜很普通的干红,杯子也不是水晶的。不嫌弃的话,我陪你喝!”

天底下最矫情的事情(2)

  说得那样温柔,但是那样客气和生分。
  是,我是觉得下班回家,身心疲惫,非得一杯薄酒才能放松绷紧的神经。
  我也的确觉得某种时刻,喝点酒更能调节气氛。
  同样的事情,如果换余绍明做来,我会觉得十分自然妥帖舒服,可是志谦,志谦根本就与这样的事情不搭边啊。
  我竟然十分十分不习惯志谦刻意迁就我表现出来的温柔和有礼貌。
  我竟然习惯他冲我吼:“梁锦诗,大好青年,干吗太阳还没下山就捧了酒杯,喝得醉醺醺?”
  我竟然不再嫌弃志谦的木讷与不解风情了吗?
  我还是捧了酒杯喝了一大口。
  酒很普通,但可以随时一抬头看见疏朗的星空,还是觉得是种享受。
  我微微闭着眼睛,听着音乐,间或抬头看看天空。
  志谦在我身边,一贯的沉默。
  反正,这么多年,我已经习惯了他的沉默。
  这样反倒觉得两个人更亲近。
  基本上,除了晚上睡觉的时候,我们很少有靠得这么近的时候。
  酒过半巡,我有点醉意,眼神也蒙眬了,相信看在志谦眼里,也该柔和了不少吧。
  平时眼里的那股怨气也消散了吧。
  都要结束了,还有什么好埋怨的呢?
  从此陈郎是路人了啊……
  我心里如同打翻了五味瓶,看着眼前这个沉实的沉默的男人,我说不清是舍不得、放不下,是留恋,还是难以割舍?是该怨他,还是怪他?抑或一笑泯恩仇?
  我唯一能清楚感觉到的,是一根十分柔软的丝线,轻轻牵动着我的心,让我很想在把头靠在他的肩头,像以前一样,跟他诉说我的烦恼和喜悦。
  “志谦!”我忍不住放低声音唤他。
  “嗯?”他的声音也少有的温柔。
  “你爱过我吗?”我知道自己在问废话,可是我偏偏就是想听那个肯定的答案。
  “爱过。”他非常肯定的,毫不犹豫地回答。
  我叹口气:“傻瓜,你说爱过,那就是说曾经爱,但是已经爱过了,现在不爱了!”
  “锦诗,你又设下圈套让我钻!”志谦也叹口气。
  是,以前,我总爱和他玩这种咬文嚼字的文字游戏,戏耍他。
  以后,大概,再也不能了吧!
  想到这里,我的心里酸酸的,软软的,没有半分力气。
  志谦大概也不好过,因为我分明看见他目光暗淡下去。
  我情不自禁地伸出手,捧着他的脸,用拇指轻轻磨挲。
  每次,他不开心了,我都这样抚摸他的面颊,让他放松,传递我的关切。
  他不出声,看着我。
  我的眼泪不受控制地滚落下来。
  眼泪并不能够让熄灭的火焰重新燃烧起来,我恼怒自己这一刻表现出来的软弱。
  我慌忙掩饰,捧过酒杯,一口喝完杯里的酒。
  志谦没有阻止我,反倒默默帮我把酒倒上。
  然后,我又大口大口喝光,我觉得,自己差点被那急速吞下的酒和倒流回喉头的眼泪给生生地呛死。
  他再倒,我再喝……
  很快,酒上了头,原本就身心疲惫,筋疲力尽的我,终于抵抗不住不断袭来的睡意。
  蒙眬中,我感觉志谦轻轻唤我。
  我好像呢喃着答应了他,又好像没有。
  然后,我感到志谦关了窗户,开了暖气,迷迷蒙蒙中,我甚至觉得非常温暖,好像躺在志谦的怀里,那个我熟悉到无与伦比的怀抱里。
  我甚至还觉得,志谦一直握着我的手,与我十指紧扣。
  一切都变得轻飘飘的,像躺在云端一般,虚幻而不真实,这么长时间以来,我第一次睡得塌实而安稳。
  “锦诗,锦诗……醒醒!”我听见志谦在唤我,似乎要把我神游于太虚的灵魂唤回来。
  可是,我太贪恋睡梦中的感觉,始终不肯睁开眼睛。
  接着有人摇晃我。
  我只得强迫自己撑起眼皮。
  半梦半醒间,我看见志谦一脸兴奋地摇我,我还没搞清楚状况,尚不知身处何地,怎么会在车里呢?
  但是,我立即被车窗外的景致吸引住。
  我张大口,连呼吸都差点忘记。
  天空是一片混沌初开的灰紫色,但是,山尖上,有一片粉红的云彩,那云彩,像极了初生婴儿的皮肤,柔和而粉嫩。
  哦,要日出了……
  我瞪圆了眼睛,一眨不敢眨,生怕错过了每个细节。
  很快,那片粉红变成了浅橙色,十分温馨。
  接着,转为金橘色,这桔色逐渐变深,深得似要射出金光一般。
  又过了片刻,那橘色云彩上,突然出现一个鸡蛋黄一样的半圆球,并不特别耀目。
  可是不到一分钟,这鸡蛋黄便变成了小金瓜,浑圆通透而金光四射,每缕光线都让人睁不开眼睛。
  我激动不已,不停拽着志谦的手,让他看。志谦也拽紧我的手。
  我盼望这样一个时刻太久,真的到来了,反而像个梦境,我几乎想用力掐掐自己的手心了。
  太阳,终于升起来,像山尖上的一个金色明珠,不断射出金箭,一缕缕的光线,透过厚重的云层洒下来……
  等了一个通宵,为的就是这样惊心动魄的一刻啊。
  我以为我会尖叫,我会惊叹,会欢呼,会雀跃……
  但是,我没有,我反而死死咬住嘴唇,无比的沉默,所有强烈的感情都被压了下来。
  我侧目看着志谦,他正看着太阳。

天底下最矫情的事情(3)

  他的脸上有薄薄一层淡金色的光,神情有点倦,眼睛里有血丝,少了平时清澈,多了几分成熟和忧郁。
  是啊,真正等了一个通宵的人,是志谦,不是我。
  如果是我,一定沉迷梦境错过了这短暂而瑰丽的时刻。
  上班时间到了,他把我送到医院门口。
  他先下车,为我开了车门,站在门口等我。
  是,诀别的时候到了吧!
  我突然平静下来,但这平静里又夹杂了许多我不能言说的情绪。
  也许每个死囚在求生无望的时候,都只能坦然面对,但是再坦然,心里还是难免充斥了对死亡的恐惧、慌乱、抗拒和怨恨……
  我走下车,顺手将围巾取出,走到志谦跟前,一言不发,将围巾系在他的脖子上。志谦一把抓住我的手,凝视着我,直看到我的眼睛里去。
  我躲开他的目光,轻轻在他面颊上印一个吻,像已往每一个早上与他道别时一样,然后微笑看着他,希望他突然念及以往我们的种种好,对我说,锦诗,我错了!
  我盯着他的唇。
  他犹豫了一下,终于动了动嘴唇,我的心都快要蹦出来。
  我反复在心里祷:快说,我们不分手了!
  “锦诗,别这样好吗?你这样,我会很难过!”他甚至皱了皱眉头。
  我的心,不,我的五脏六腑都凉透了!
  我看着他,努力抬高自己的下巴,让自己看起来坚不可摧:“放心好了,我会过得很好,也许,很快就会有新男友。”
  然后,我飞快地转身离去。
  眼泪不受控制地涌出来,我抬头看看天,突然想笑。
  多么滑稽,“很快会有新男友!”与刑场上高喊“18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的死囚有什么区别?
  简直异曲同工!
  我知道,我转身离开的背影一定仓促、狼狈、蹒跚、跌撞,姿势难看到极点。
  可是,这一刻,我已经顾不得姿势好看,我只想赶紧离开,找个地方,藏起来,把伤口好好清洗一遍。
  它一定血肉模糊,混了泥和土。
  刚进办公室,便听见,小张在嘻嘻哈哈地跟人说着什么。
  “刚才看见梁医生的男友送她上班,两个人好亲热,梁医生还和他吻别呢!”
  看,多么荒谬!
  外人永远不知道真相。
  即便当事人心中在淌血,胸口插着刀子,外人还以为他们甜蜜得如胶似漆,刀戈相向,不过是耍花枪。
  也许,祝英台根本脚踏两条船,梁山伯才被气得吐血身亡。
  也许,牛郎与织女离婚多年,每年七月七见面不过为了履行孩子的探视权利。
  真相,永远只有当事人知道。
  又或者当事人都麻木了,被传言左右,分不清那个自己才是真的。
  我木然地坐在办公室里。
  周一照例忙碌不堪。
  我早已经元神出窍,魂不附体了。
  走错病房、看错病人、开错药、手忙脚乱、仓皇狼狈……
  所有人都看不过去。
  连主任都过来问我是不是身体不适。
  我知道,我可以对自己不负责任,但是不能对病人不负责任,他人的健康与生命并不属于我。
  我赶紧乘机请假,而且告足整整一周。
  好在我一脸憔悴,苍白到几乎虚脱的样子,一向最讨厌医生请假的主任居然立即同意了,还反复嘱咐我多休息几天。
  脱掉比我脸色还白的大褂,我突然醒悟。
  原来我不过是个可有可无的人。
  工作上,我能力并不出众,没有我,病人一样康复,连重新调整值班表都不用。
  感情上,余绍明也好,志谦也好,我都不是他们不能失去的女人。
  没有我,照样春夏秋冬,吹风下雨。
  多么可悲,原来,人在感情失意的时候,会将自己的一切抹杀,尽可能将自己贬低。
  最好先将自己踩成地毯,以免从别人口中听到更难听的话。
  从医院逃也似的出来,才发现忘记穿外套了,可是我居然一点都不觉得冷。
  我原本想沿街走一会儿,每次心情不好,我都会选择走很长很长一段路,什么也不想,让思维空白,让身体疲倦,然后就可以忘掉烦恼。
  可是今天,我连走路的兴致都没有了。
  伸手招出租,我急着想回家躲起来,把自己蜷缩起来,像猫儿一样舔舔伤口。
  可是连老天都欺负我,在路口站了快半个钟头,居然一辆空车都没有。

天底下最矫情的事情(4)

  就在我急得快哭出来的时候,终于有出租车停在我面前。
  我三步并作两步跳上车,生怕节外生枝,有人跟我抢。
  上了车,我默不作声,脑袋里一片空白,我觉得我的呼吸和思维都停止了,灵魂已经与肉身脱离,去到一个很远的地方。
  过了好半晌,司机突然说话:“小姐,失恋啦?”
  我愣一下,看着司机后视镜里望着我的同情的眼睛,顿时怒火中烧:“谁说我失恋啦?我脸上写着‘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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