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辈。”武大的声音有些颤抖,他几乎是嗫嚅着说:“前辈不要吓我……我从来没有经过这种事,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如果前辈让我做什么事,我一定尽力去做,只求前辈给我指一条明路。”既然对方没有特别明显的说出敲诈的意味,那就要顺着这个方向走,提前预知太多事,只会让对方给自己的身份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对方即便怀疑自己就是武大,现在心中也定然不能确定,否则他一定会直接跟自己谈价钱,而不是再来讲其他。不能给他验证自己想法的机会,武大暗自捏紧了拳头。只是他的拳头不是那么有力,反而他能够清晰感觉到的是手心里粘稠的汗水。
“这事儿说来也好办。”那尖嘴猴腮的人不再看莫愁馆的火灾,而是凝视着武大的脸。这突如其来的目光让武大没有任何机会躲闪。
武大也知道,这时候越躲闪的话,破绽就越多。妓院是三教九流都来的地方,这妓院里的小厮也定然是见多识广,如他所说,他在这经常会死人的胭脂巷当中既然干了至少五年之久,怎么可能是个蠢蛋呢?任何的蛛丝马迹在他的心里肯定都会做透彻的分析,自己那种躲闪目光的小把戏,现在如果用的话,一瞬间就会被识破的吧。
武大做出了一个焦急的,洗耳恭听的样子。这表情并不是装出来的,武大清楚的知道这一点。
“按理来说,这种事是要给兄弟们分一点钱的。你也是干这行的,你应该知道,咱们平时的工钱并不多,靠那死工钱过日子的话,还有谁愿意在胭脂巷混呢,靠的就是其他的油水。所以呢,我在这上面发你点财,你也别埋怨我。如果有一天,我有什么事需要你帮忙的话,你大胆开口没关系,做兄弟的我肯定极力配合,绝不怨恨。”那尖嘴猴腮的小厮摇头晃脑的说。
图穷匕见,要钱的意思已经很明显了。武大这个时候反而觉得心头一松,要钱的人是最好解决的,因为他们的目的单纯,往往花了钱之后就能直接的把他们打发了。武大十分想问这人要多少钱,可就在这话要说出口的时候,武大才想起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此时的自己是身无分文的。自己的钱袋跟血衣在一起,被自己慌乱的遗弃在了莫愁馆的衣帽间。不然的话,自己只要从那钱袋里拿出个十两二十两的,就能把眼前的小厮打发了吧,毕竟他一个月的工钱撑死了能有多少?估计十两一个的元宝都没见过吧。武大在心里得意而又有些可惜的想。
如果要是能让我回桂花楼取银子就好了,不过那样的话,身份也随之败露。唉,为什么当时自己就是那么疏忽,把银子忘在了火海里,现在身无分文,真是寸步难行。
“这位前辈。”武大决定实话实说,毕竟就算说假话说出花儿来,也不可能把空空的钱袋变出银子来。“我确实本来有些积蓄,但是今天走出来的时候匆忙,那银钱还在莫愁馆里,没有拿出来,现在想来,已经被烈火分化。等焰火熄灭之后,我去找找,估计还能找出些银水融成的砣子……”武大说到这的时候,不知道接下来还能说些什么,他只能抬起头,看着那尖嘴猴腮的脸,等待着他的答复。
同时武大也在心里盘算着,如果周围没有人的话,自己有多大把握能够通过正面干掉这个人。这小厮虽说比自己身材要高,但是胳膊和腿都并不粗,看起来在妓院里从事的也不是什么体力活,不过话说回来,妓院里能有什么体力活,那些婊子都自己长着双腿,不需要由小厮来回搬动,否则话,那些个奶(和谐纵横)子还没等客人摸呢,首先就得被这些小厮抓爆。
“银子在莫愁馆?”那小厮的眼睛里泛出了愤怒的色彩,他一把抓住了武大的脖领子往上一提,看那意思,是想把武大拎起来。但是他明显低估了武大的体重和自己的膂力,因此只是试了几下之后,就放弃了努力,但手依旧抓着武大的领口。“你别瞎编了,会有哪个小厮出门的时候,把自己的私房钱放在妓院里?谁不知道,放在妓院里的钱都等于给别人了?就算是老鸨子不惦记着,跟你一起熟悉的小厮,还不趁你走的时候,把银子拿光?你这矮子,编瞎话都不好好的编,莫不是取笑我?”那人的神态愈加愤怒,手上的青筋暴起。
这让武大突然有了信心,因为他明显的感觉到,小厮胳膊上的力气并不大,然而胳膊上的青筋却代表他在拼尽全力,这样的对手,也许可以拼一下。
当然,尖嘴猴腮的这个动作,还让武大有了一个意外的收获。就是在被那小厮拎起的衣领处,武大清晰的看到了“莫愁”两个字。看起来所谓的妓院标识就是在了这了,这离脑袋实在太近,字又很小,如果不是可以的拉起衣服看的话,在这昏暗的灯光下,确实很难发现。顺着这个提示看去,武大也看到了那小厮领口上的字,那两个字不是十分的好辨识,但仔细看去倒也能模糊的辨认。
那尖嘴猴腮的小厮,领口上的字是:水榭。
第一百四十二节 诱杀
水榭,那意思就是说,这个小厮是水榭阁的?武大感觉到,水榭阁这个词似乎在刚刚被提及的够多了,另外很重要的一点是,这小厮刚才说的水榭阁的兴建史并没有一丝一毫的倾向性说辞,因此从话语当中,丝毫判断不出他很水榭阁有什么关系。
但是他的身上却穿着“水榭”字样的衣服,这是为什么?难道说他跟自己一样,仅仅是随便抓了一套衣服换装的人?所以说才对“水榭阁”没什么归属感。要是这样的话,他就肯定是个不好对付的人,也就可以直接肯定了,他提及武松的目的,就是为了敲山震虎敲出自己的身份,让自己原形毕露。
不对,不对,这不符合逻辑。这个人跟我不一样,他是了解这小厮衣服上的记号在哪里的,正是因为这样,他才一下子就知道我是来自于莫愁馆的,那么他一定也知道自己衣服上的记号我是有可能看到的,虽然我发现的可能性确实是不大,但作为一个聪明人,即便是不大的可能性,也会做十成的准备,他只需要在话语当中做一点点关于语气的更改就可以做到完美无缺,这么简单的事他不可能不做,那也就是说,他真的是水榭阁的小厮?
武大的脑子里转了无数个圈,这个时候他真的感觉到了什么叫做“白天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叫门”,平时的自己,在桂花楼里安安静静的当那个东家,在谁眼里都是大爷一样的人物,什么时候需要这么费力的去揣摩别人的心思和身份,也只有现在这样,刚刚害了这么多条人命,急于脱身的时候,才会因为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烦恼。
武大的领口越来越紧,那尖嘴猴腮的人对武大在进行着胁迫,武大觉着如果长久的保持这样的动作,那四周势必会出现很多围观的的人,毕竟相比于火灾,两个活生生的人发生的打架斗殴无疑更有观赏性。更何况,现场一定有认识这个小厮的人,保不齐观众当中就有他的一两个帮手,而这些帮手必然是跟他穿一条裤子的,要是这样的话,今天对于自己来说,就真的是万难脱身了。
武大的脸对着燃烧的莫愁馆,此时的莫愁馆已经燃烧了一半,楼房的大梁因为烈火焚烧的原因不断的断裂着,然后发生着塌陷,自己杀人越货的房间,那些血水,那些脚印,还有那六个下贱女人的尸体,自己的一身血衣和放着银子的钱袋,这个时候都应该在火焰中消失了他们的本来形状。也就是说,现在可以走了。
那么现在最需要的就是一个离开的理由,但这小厮现在正在胁迫自己,想让他松手和放弃图财的念头是很困难的,最重要的,自己也吃不准这人到底究竟是不是一个真正的小厮,但事到如今,其实武大可以做的选择不多。
“这位前辈。”武大一脸哀求的样子,同时双手向那小厮抱拳,因为自己的脖子正被掐着,在加上武大的身材矮小,所以这拳头抱的不高,看起来到好像要挥拳打这小厮肚子的样子。这弄的那小厮也是一愣,习惯性的做了个躲闪,这一躲闪,就把抓着武大领口的手松开了,并且本能的往后退了一步。
小厮的这个动作,显得笨拙而又可笑,武大觉得心里稍稍的安定了一些。他见那小厮把手松开,规规矩矩的弯腰施礼。“这位前辈,小的给你赔不是了。前辈说的很对,那银钱是不可能藏在莫愁馆里的,藏在那里的话,小的也不可能攒下钱。只是您也知道,干咱们这行攒钱不容易,所以小的刚才一下子没有想明白这其中的利害关系,这才信口说了个谎话,欺骗了前辈,还请前辈多多原谅。现在小的知错了。”
那尖嘴猴腮的人露出很意外的表情,但这表情一闪即逝:“想明白就好,我也不会难为你。实不相瞒啊,我也是从你那个时候过来的,刚来胭脂巷的时候手头没有钱,所以刚开始挣的那些银子看的比命还宝贵,别人要那自然是不会给的。为了这个,我也吃了不少的苦头,可是后来我看开了,只要人活着,那挣钱的机会到处都是,不能因为这一点点的钱财,而葬送了以后挣大钱的机会。你醒悟的很早,我还是很高兴的。看你这个机灵劲,以后有的是大钱让你挣。其实以你的聪明也应该明白,今天我就是吃定你了,这银子也算是我作为前辈跟你这个新来的收的见面礼。你也别生气,等你在胭脂巷混个五六年,也随你怎么欺负新来的,他们那个时候也是会无所不从。这就是属于胭脂巷的规则,每个人都得遵守。”那小厮得意的笑了笑。
这是怎样的一种得意啊,这种得意在武大看来是最为丑恶的嘴脸。他见过恶霸抢占百姓财产的时候的样子,那更多的是一种单纯的胜利的表情。而这小厮的脸上,更多的是一种嘲弄。尤其当他说到“五六年”的时候,眼睛里表达的意思分明是“以你这德行也配在这活五六年?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打死了”。但武大转念一想,这人越是这样的没有城府,就越能证明,他是一名真正的小厮,而不是什么其他身份的伪装者。
是啊,我下午的时候才来胭脂巷,傍晚的时候才杀人,就算是有什么仇家想来这算计我,那现在出现的话,速度是不是也有些太快了?
刚才那小厮退后之后,武大跟那小厮便有了一步多的距离,这个距离让彼此看来都非常的清楚,但武大知道,这种距离也会让自己在这胭脂巷上很显眼。毕竟,如果这胭脂巷上出了一名矮子小厮,总算是一个比较大的新闻,不可能所有人都不知道的。而且在火灾渐渐无聊之后,自己的身影也更能吸引眼球,这时候自己需要做的是,跟这个人站的近一点。一则能够让他放下一些防备的心里,二则也可以更容易找机会干掉他。
武大想到这里,就往那小厮的身边走了一步。那小厮竟然本能的想闪开,能够看的出来,那是强行的稳住了身体,然后低头看向武大:“你想干什么?”
这话中已经少了一些胁迫,而多了一些胆怯。但是周围都是人,武大必须要把戏演完,演好。
“前辈,小的的钱虽然没在莫愁馆里,但是银子这东西你也知道的,揣在身上多有不便,鼓鼓囊囊的,也容易被人抢走,所以我把钱放在一个别的存在了。我也有心孝敬前辈,所以想现在就去取,你看怎么样?”武大听那小厮刚才说,钱财是不能够放到妓院内的,但是银子这玩意的确不好携带,即便是只有几两也不可能天天揣在身上,更别说那些走路起来就会叮当乱响的铜钱了。因此,这些钱毕竟是要被放到胭脂巷以外的什么地方。这些地方肯定是依据个人习惯而定,自己这么说,肯定是合情合理的。
而且这小厮敲诈自己,就应该想到了这个,否则的话,他辛辛苦苦的敲诈一场,最后只能得到身上的些许零钱,那就太不够本了。
“嗯。”那小厮点了点头:“你这么说,倒像句实话。钱这东西是不可能放在身上,不过你这小子也别耍滑头,去拿钱可以。但是现在的莫愁馆已经焚毁,你要是不回来,我可没地方找你,你去拿钱的话,我要跟你一起去。”那小厮的眼睛说话的时候,不经意的转了半圈,好像在盘算着什么。
武大完全明白他的心思是什么,他一定想的是,要尽量的把自己所藏的银子,全都讹诈走,可能他还在估算,自己这在胭脂巷干了不长时间的小厮能够有多少积蓄吧。一定是这样的。
“这个前辈,这样不太合适啊。在哪里放钱,毕竟是属于我的一点秘密,让别人知道不太好。小的以后还要仰仗前辈,在这胭脂巷上混,怎么可能欺骗于你。前辈在这里稍等,小的半个时辰之后就回来,保证把前辈要的银子赠予前辈。”武大说的言辞恳切。
“你是不是当我傻?”那那小厮的尖嘴猴腮因为愤怒而紧紧的抽搐在了一起,活像是从前卖的烧饼里因为没有揉开面团而弄的残次品。“我难道还不了解你?我现在放你走,你定然带着银子远走高飞,再也不回胭脂巷了。毕竟这莫愁馆出了事你也怕担责任。乖乖的让我去跟你拿银子,什么事都没有,你要是不让的话,我可喊了啊。我就喊莫愁馆还有一个小厮在我这,大家怎么想,我就不管了。”小厮做出威胁。
武大心里明镜儿似的,眼前的这人不可能同意自己独自去取钱。从某种意义上说,武大现在更想的是找个什么办法把这人干掉,而绝对不仅仅是自己逃命。毕竟他知道自己的脸,他跟自己说了这么长时间的话,武松如果来胭脂巷调查问到他的话,他只需要这么简简单单的一形容,别人或许听不出来,但是武松是自己的弟弟啊,多年生活在一起,肯定会马上想到跟自己有关。
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个小厮哄骗出胭脂巷,然后把他干掉,这已经是不得不做的一件事。另外,还不能确定他的确实身份,如果他有别的身份,那更是必须干掉不可。
可是自己要是直接说,要让这小厮同自己一起去拿银子,难保对方会不起疑,这种事傻子都不会这么说吧,对方就会认为自己必定有什么后招,心里有了防备,那就不好办了。只有这样,让对方说出,一定要同自己去,自己显出被胁迫的样子,这尖嘴猴腮的心里防备才会降到最低,方便自己想个什么计谋,把他给干掉。
现在,一切都按照武大的所想在进行着。虽然武大的心里也仍旧在盘算,到最后应该怎么落实把这小厮杀死的事,然后再隐藏一次尸体。不过时间已经不允许他把一切都考虑的那么清楚,他越发感觉到,杀人越货这事情有时候跟做烧饼炒菜不一样,是不可能把一切都准备好再开始的。
不过既然自己刚才都连杀六人,再多来一个应该也是没问题的。只是这次,一定要想办法不要在身上粘上血迹,毕竟肯定不会再出现一个衣帽间,供自己更换衣装。
武大并没有回话,而是一副装傻充愣的样子看着那小厮。
“怎么?不肯带我去?你可想要了,不带我去的话,我可真喊了。咳咳。”那小厮还特意的清了几下嗓子,并且摆出马上要开口的样子。
差不多了,武大知道自己的戏已经做的足够了。再表演下去,这小子要是真的不识相的来这么一嗓子,就真的把自己搭进去了。
“那前辈,您就跟我走吧,路途有点远,您得多担待。”武大露出无奈的表情,然后转身,慢慢的从人群当中挪出身影,走进了相对于大路幽暗一些的小巷,这小巷中只有一些朦胧而摇摆的灯,一切看上去更加的不真切。
那小厮跟着自己走在身后,他在离开的时候并没有跟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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