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主要将帅的最后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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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华日军主要将帅的最后结局- 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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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鉴于满洲、上海事件后的形势,此时如列强对中国采取共同行动,不论其以 财政的、技术的或其他名义,必定含有政治意义,其结果将直接开创对中国实行国际共管的 先例或成为划分势力范围的开端之虞,诚恐为中国的觉醒及保全其国土主权带来不幸。根据 帝国的主张,对此不得不表示反对。 
四、各国如从经济贸易的观点出发,个别与中国交涉,对中国进行事实上的援助 ,只要不反对东亚的和平与秩序,当然可以任意采取措施。然而,上述行为万一构成扰乱东 亚和平或秩序性质的行动(例如,供给军用飞机或设置军用机场,提供军事顾问、政治借款 等),帝国对此不能不加以反对。 
五、基于以上观点,当前外国方面如对中国有所策动,其共同行动自不待言,即 使个别行动(鉴于中国依然梦想依靠外国势力牵制我方)也必须在其成事之前,加以破坏。对 此,希望本此方针努力完成我方目的。 
显然,《天羽声明》不过是将密电的内容也就是其意图公之于众罢了。在第109号密电及《天羽声明》中充满了日本想要独霸中国的内容。所谓“协和 外交”,只是一块遮羞布而已,而这种欲盖弥彰反而使其侵略野心暴露无遗。 
1934年7月,斋藤内阁因“帝人事件”的贪污丑闻而倒台,海军大将冈田启介出 任首相,重新组阁,广田弘毅留任新内阁外相。此时,他继续以“日中亲善”为幌子,对中 国进行侵略与渗透。不仅如此,为了放手扩军备战,广田弘毅还积极活动,最终在7月底 促成政府宣布废除《限制海军军备条约》和《伦敦海军条约》。 
1935年,日本天津驻屯军阴谋策划了“白胡事件”,并以此为借口,以武力相威 胁,采取极为强硬的态度,迫使中国国民政府签订停止排日,从河北撤军的协定,进行所谓 “华北自治”,日本侵略的恶行就在“日中亲善”下步步展开。 
起初,中国国民政府还希望日本真能因为“日中亲善”而放弃“华北自治”的种 种苛刻条件。6月14日,国民政府外交次长唐有壬向日本驻华大使有吉明提出,“中国方面 不因华北事件而改变以往中日亲善之方针,愿意商定实现中日合作的具体步骤”。其方法为 :“将合作对象分为华北与整个中国两个方面,对华北首先以日方希望之所有事项为重点; 对整个中国主要以经济方面之合作为基础;对政治方面亦希予以协调。” 
而广田弘毅的态度则是对既得利益极力维护的同时,尽量扩大侵华利益,这从他 会见中国驻日大使蒋作宾时的谈话中有明显的体现,他说:“关于满洲国问题,如您所知, 由于中国方面坚持不承认该国之态度,因而产生种种纠纷。又因日本承认满洲国独立,甚至 不惜退出国际联盟予以支持,与上述中国方面之对满态度经常发生龃龉,为此逐渐累及日中 直接关系。   
绞刑文职战犯广田弘毅(3)   
坦率而言,军方此际亦切望中方进而采取承认满洲国之行动。”并且提出,如果 中方认为承认“满洲国”完全不可能,那至少应“为避免因不承认满洲国所产生之各种矛盾 纠纷,中国方面应采取某些实际措施”。 
除公开的表述这种维护侵略利益的论调外,广田弘毅还令外务省东亚局专门制定 新的对华政策,此即东亚局7月2日草拟的《对华新政策草案》。中国国民政府对广田弘毅的态度,仍是妥协中保留一线希望。驻日大使蒋作宾回 国述职完毕后于8月30日返赴日本。蒋作宾向广田弘毅传递了中方当时的态度——仍以2月26 日王宠惠向广田提出的三条为基本原则,即(1)中日两国应相互尊重对方在国际法上之完全 独立;(2)两国要维持真正友谊;(3)今后在两国间发生之一切事件,应以和平外交手段解决 之。 
同时,对这三个原则又进行了补充说明:“蒋介石委员长认为,如实现上述三原 则,中日两国即成为真正朋友,上海与塘沽停战协定以及华北事件协定已无必要,因此希望 予以取消。其次关于满洲国问题,蒋意虽不能承认该国之独立,但在目前可暂时搁置不问。 如日本实现上述三原则,并且同意取消上海协定等项,中国亦将使经济合作之洽谈易于进行 ,蒋委员长在不损害中国主权之前提下,不仅准备答应上述洽谈,并根据中日亲善工作之进 展情况如何,为‘共同之目的’亦准备进行军事上之商谈。” 
可见,国民政府的态度是,如果日本能放弃对华北的侵略,那么,国民政府则可 以默认“满洲国”的存在,并且可以与日本进行经济乃至军事上的“合作”。这种有损主权 的退让却仍不能让广田弘毅满足。 
广田弘毅在与外务省、陆军省、海军省合议后,最终提出了一个“对华三原则” ,内容是: 
(1)“使中国方面彻底取缔排日言行,摆脱依赖欧美的政策。同时采取对日亲善 政策,并付诸实行,进而就具体问题,使其与帝国合作。”(2)“虽必须使中国最终正式承 认满洲国,当前则应使中国在事实上默认满洲国之独立,停止其反满政策,至少在与满洲国 毗连之华北地区须与满洲国之间进行经济以及文化方面之融通合作。”(3)“鉴于来自外蒙 等地赤化势力已构成对日满华三国共同之威胁,应使中国方面为排除上述威胁,在与外蒙接 壤地区,对我方所希望之各种措施给予合作。”这个“对华三原则”就是臭名昭著的“广田 三原则”。 
为了保证“广田三原则”的实施,广田弘毅还下令制定了一个《附属文书》,要 求外务省、陆军省和海军省“应保持密切联系”,最终达到“操纵华北地方政府,使它升华 ”之目的。 
“广田三原则”实质就是要求中国停止抗日活动,接受日本的侵略“提携”,承 认日本对华北的权益,并要最终承认“满洲国”存在的“合法性”。 
10月21日,蒋作宾将中国方面的意见交给广田外相,其主要内容是:(1)中国向 无以夷制夷之意。今后,为实现两国亲善关系,中国在与各国关系方面,不做排除或妨害日 本之事。(2)对满洲不能进行政府间交涉,但对该地方现状,绝不通过和平以外之方法挑起 事端,并将考虑保持关内外人民经济联系的方法。(3)中国关于防止赤化已做出最大努力, 赤祸已处于无须忧虑之现状,关于在北部一带边界地区如何防范赤化问题,如日本完全实行 以前中国方面提出之三原则,中国将在不损害中国主权与独立原则下,协商与此有关之有效 方法。 
从9月初至11月底,广田弘毅多次与中方大使交涉施压。另一方面,日军在华北 地区不断挑起事端,制造紧张气氛。10月20日,日本特务策动了香河县汉奸暴动;11月25日 ,日军又扶植成立了以汉奸殷汝耕为首的“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关东军也不断地向平津 地区增兵。 
在日本的军事、外交双重威逼下,蒋介石从“攘外必先安内”的“大局”出发, 采取了妥协、投降的政策。11月底,蒋介石向日本驻华大使有吉明表示:“对前述三原则, 本人完全同意。”并于12月18日,组织成立了“冀察政务委员会”以回应日本“华北政权特 殊化”的要求。该委员会可以独立处理河北、山西、察哈尔以及平津的一切政务,实质上是 一个半傀儡式的政府机构,通过它,日本政府达到了入侵华北的目的。 
“冀察政务委员会”成立后,广田弘毅得寸进尺地要求国民党政府承认日本在华 北的既得利益。1936年1月21日,广田弘毅要求驻华大使有吉明按《处理华北计划纲要》的 要求,配合军部在华北五省建立自治政府的活动。 
虽然对于“广田三原则”的正式承认问题由于11月1日汪精卫被刺事件暂被搁置 ,但从蒋个人的表态以及国民政府的实际行为上可见,广田弘毅的侵略目标实际上已基本达 到。 
%%%军部势力在“二二六”事变后迅速膨胀,广田弘毅出面组阁。他作为阁魁对此时日本国内战时体制的确立,以及对外的侵略战争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936年2月26日,军部“少壮派”中下级青年军官举行武装政变,占领了政府重 要机关,并且袭击高级官吏府邸,杀死内务大臣、财政大臣和教育总监等人,向陆军大臣提 出“兵谏”,要求成立“军人政府”,建立军事独裁,这就是“二二六”事变。事变发生后 不久,陆军省采取了镇压手段,使政变未能得逞,不过经过此次事变,军部中的法西斯势力 得到极大加强,其侵略野心亦日益膨胀。   
绞刑文职战犯广田弘毅(4)   
事变后,就继任首相人选,有两个考虑,其一是近卫文,另一即是广田弘毅。近卫文是公爵出身,与军部和右翼势力联系密切,并且在国内声誉较高,颇受重臣西园寺的赏识。但近卫文考虑到当时军部内斗剧烈,又得处理棘手的“二二六”事变的善后,他不想在情况不明的时候去趟浑水,因而就以生病为由,坚辞不就 。元老重臣西园寺转而考虑到广田弘毅,一方面广田任外相时,极力配合军部的对 外政策,应能为军部所接受,另一方面他有丰富的外交经验,应能处理好对英、美等国的关 系问题。因而,西园寺就委托近卫征求广田的意见。若在平日,能当上大权在握的首相,自 然是一件风光的事,但这时,傻子也能看出情况的错综复杂,尤其是已有首相(犬养毅)被极 右势力暗杀之先例,广田当然也不会甘冒此风险,因而他以“难以胜任”为由而拒绝。但在 西园寺的坚持下,最后广田不得不接受组阁重任。 
3月5日下午,广田弘毅拜谒天皇,接受了组阁大命。广田弘毅的组阁工作开展得 很不顺利,法西斯右翼力量不断扩张的陆军以推荐主张对华强硬的寺内寿一大将入阁任陆相 为条件,并且提出加强国防、明确国体、安定民生、革新外交四项要求。吉田茂等“带有自 由主义色彩”人员的入阁,则受到军部势力的极力抵制,广田弘毅最后不得不屈从于军部的 压力,将吉田茂等4人排除在内阁人选之外。到3月9日,所有阁僚人选才最终确定。 
广田“傀儡内阁”在组阁声明中广田弘毅宣布,新阁内将奉行“革除以往弊政,积极主动调整国际 关系”的方针,这实际上就是完全接受了军部之要求。可见,广田弘毅内阁从一开始就揭开 以前的虚伪的“亲善”面纱,在军部的压力之下,赤裸裸地进行对内的法西斯统治和对外的 扩张侵略,成为极具军国主义色彩的“军部傀儡内阁”。 
广田弘毅上台后,采取一系列强化法西斯体制的措施。其中重要的一项就是, 1936年5月,恢复了“军部大臣须由现役中将及以上者充任”的规定。在军部大臣的任用上, 日本历史上也曾实行过从现役军官中选拔的制度。1913年,山本权兵卫内阁时期,扩大了军 部大臣的任用范围,规定预备役、后备役将官也可出任军部大臣。从此,这种制度就被延续 下来。广田内阁陆相寺内寿一建议修改这项制度为“军部大臣只从现役将官中任用”,不再 从预备役、后备役中选拔,这就恢复到1913年改革之前的规定。 
“军部大臣现役制”的重新确立,使内阁与现役部队之间的关系更加紧密,现役 军队可以通过成为阁僚来推行其战争政策,同时也为现役军官的提升拓宽了范围,激励其“ 战场立功”。广田弘毅通过了寺内寿一的要求,并于1936年5月18日公布施行,从而大大加 强了军部通过现役陆、海军大臣对内阁的控制,更加直接地贯彻军部的侵略政策。 
除此以外,为了压制国内的民主运动、加强对国民的思想控制,广田内阁还制定 实施了《不稳文书取缔法》、《总动员秘密保护法》和《思想犯保护观察法》等为法西斯专 政服务的法律法规。 
1936年8月7日,广田弘毅主持召开了“五相会议”,制定了《基本国策纲要》, 该《纲要》的目标是,“内求国之巩固,外谋国运之发展”,而达到此目标的具体方针则是 ,“外交与国防互相配合,确保帝国在东亚大陆的地位,同时也向南海扩展”。这一“国策 基准”实际上即主张“南进”又不放弃“北进”,企图二者兼顾以期消除长期以来日本陆海 军在此问题上的争议。以此为指导,日本政府开始积极进行扩军备战活动。 
陆军专门制定了扩军的五年计划,准备充实空军的装备技术和增加关东军的兵力 ,海军则制定了一个庞大的造舰计划,以加强海战能力。广田弘毅提出了“广义国防”的口 号,将扩充军需工业、发展军国主义教育甚至发展对外贸易等各方面都纳入“国防”体系— —实际上的战争体系——进行备战工作。 
除了进行备战外,广田内阁还进行了中央机构的巨大改革。1935年9月21日,陆 相寺内寿一伙同海相永野修身向广田弘毅提出“庶政一新”的改革方案,提出“设立掌管有 关重要国务的调查,统辖预算的控制调整等事务的机关,改组、强化内阁首相管理下的情报 委员会,并将其统一合并于该机关。该机关的长官,可列为阁僚”;“设立掌管有关统制 、革新人事行政事务的机关,由内阁首相管理”;“合并外务、拓务两省,强化与统制对外 政策”;以及将议会完全变为辅助机关,削弱政党政治的能力,等等要求。其实质就是改革 中央行政机构,否定政党政治,强化无制约的首相的权力,为实现独裁奠定基础。 
在调整国内机构,加强专制独裁机制建设的同时,广田内阁也不忘为日本的对外 侵略扩张寻找“国际支持”,为此,广田弘毅努力倡导加强与法西斯德国的关系。1936年11 月25日,日本为了不刺激采取绥靖政策的英、美政府,便以“反苏反共”为掩护,与德国正 式签订了《反共产国际协定》,这是日本走向国际法西斯联盟罪恶轴心的重要一步。 
推行侵华政策是日本历届内阁的重点,广田内阁也不例外。1936年8月11日,广 田内阁通过了《日本政府第二次处理华北纲要》,规定日本对华政策的目的在于保证华北的 行政“独立”,建立反共亲日地区,取得必要的军需物资,还提出了具体实施步骤。   
绞刑文职战犯广田弘毅(5)   
由于日本对华侵略的步步加深,中日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从1936年9月15日以 后,日本驻华大使川越茂与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张群经过多次会谈,未达成任何协议。1936年12月12日,西安事变发生,十年内战结束,全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逐步形 成。广田内阁原来对华外交政策在巨大冲击之下,变得更加积极地促进侵略。日本军部酝酿 已久的侵华战争正在紧锣密鼓地准备。1936年12月8日,陆相寺内寿一就已经开始叫嚣:“ 我们的协调精神和态度是有限度的。只要南京政府不放弃现在的反日排日思想,今后两国关 系的调整是困难的。我们有坚强的决心:今后帝国正当权益濒于危急,在华日侨生命财产受 到威胁,将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然而就在广田内阁受军部操控,积极准备发动战争扩大对外侵略的时候,向法西 斯政权过渡的政府组织机构自己却出了问题。 
前面说过,由于军部在内阁的活动,使日本原来政党政治的活动受到极大压制, 但“政友会”成员仍是议会议员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对内阁以及军部的做法早就深感不满 。1937年1月20日,即日本第70届议会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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