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成却铁面无私,继续狠狠的瞪着她,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还不断的做着口型。
林珺边划水边眯着眼读钟成的口型——啊、工、子?什么东西?啊,糟了,昂公子?
她瞬间出了一身冷汗,转过身去,就又对上了曹昂那双狡黠的眼睛。坑!他什么时候偷偷猫在自己身后的,每次他用那个眼神看人,似乎都没什么好事。
哎,训练偷懒是什么罪?自己这是以身试法了。
林珺见曹昂没有说话的意思,赶紧收回心,卯足了劲跟上了其他人的动作。可只一会,那汗珠又止不住的留了下来。
她虽看不到曹昂的正脸,但能感觉到他的目光一直在自己身上,并未离开。她突然想起自己已经一天一夜没有补妆了!现在又出了这么多汗,不会花了妆吧。
古代化妆也只能用用粉和石黛,花起妆来没有现代那么吓人,但林珺擦得粉多,万一和了汗水,岂不成了泥巴?有可能被看出来的啊。曹昂这样盯着她看,不会是被发现了吧。
曹昂走上前来,对林珺摇头道:“你持枪的姿势不对。”
林珺微微舒了一口气。
“你持枪持的太靠前了,这样右臂会很吃力,所以你才会体力不支。”曹昂边说,边绕到她身后,也用双手持枪,将林珺整个环在怀中,抓着她的手腕在枪上微调,将最佳握枪点示范给她看。
林珺点头表示理解,也反应过来,现代制的长枪枪头重、枪身的材料比较轻,所以持枪时比较靠前。而古代的枪由于材料匮乏,整只枪都很沉,握法自然也不一样。
“你再试试。”曹昂话音刚落,就松了手。
可林珺此时却又在趁机划水,手虽放在枪上,却没有使力,曹昂一松手,枪就顺势掉了下去。
二人的反应都很一致,赶紧低身去捡,但林珺在前,曹昂在后,曹昂的动作又更快些,先抓住了长枪,手腕却又狠狠的撞在了林珺的胸口上。
这次撞的厉害,是真的要把林珺的眼泪疼下来了,她疼的忍不住轻“啊”一声,第一反应就是双臂护住胸口,整个人如虾米般的躬身弯了下去。
不行不行,不能做出这么女性化的动作。只在一瞬间,林珺就恢复了神志,强忍着疼痛,又咬着牙站直了起来。
而曹昂这个接连两次的“袭胸狂魔”,面上则挂着怪异的表情,就好像——人看到会爬树的狗一样。对上林珺尴尬的眼神和咬牙切齿的表情后,曹昂也迅速恢复了正常。
他随意吩咐了句:“再好好练吧。”就快步离开了。
嗯,大约他觉得自己是个很娘、很经不起疼痛的人吧,被嫌弃了。林珺心想着,还好没有因为她偷懒而下令惩罚她。
曹昂走后,林珺用着他教的持枪方法,练刺枪动作时果然轻松了不少,她也就没有再偷懒了。
也幸好她不再偷懒了,夏侯将军不久之后便回来了,竟也是从他们身后绕过来的,若是被他撞见自己偷懒,那可就倒霉了,招人的时候还叮嘱了她要勤加努力的。
将士们训练到正午就休息了一段时间,下午又接着练的时候,林珺感觉自己的手臂已经麻木了,整个人都要累炸了。
最终还是钟成救了她——下午只练了一个时辰,钟成就自己停了下来,还拍拍林珺示意她也不要练了,又跟夏侯将军打了个招呼,得到将军的许可后,二人还了枪——就走了!
林珺回去的时候眼泪都要激动地流下来了,终于可以不练了!
钟成看到她喜极而泣的表情,无奈的说:“这么高兴干嘛,回去又不是不用做事了,马上还要熬粥呢。我看你啊,身子骨不行,要不现在申请回家算了,夏侯将军看你瘦不拉几的,估计也不会怪你的。”
那是不可能的,林珺好不容易才进来的,但她还是不解的问钟成:“我还是有些不懂。为什么我们晚上值夜,白天还要跟着训练,这样身体怎么吃得消?别的士兵晚上值夜也最多值一个时辰的,我们要值半晚上呢。”
“现在是特殊时期嘛,等我们回了东郡就不用值夜了,到时候火头军的人也增加,没有这么累得。”钟成解释说,“你暂且先忍忍,别经常把这些话挂在嘴边,将军们不爱听,知道你刚来就抱怨这抱怨那,不喜欢你的。”
“是,林珺明白了。”林珺小心的抿了抿嘴。
但她却心知,总呆在火头军,肯定是不行的。成天就是做饭、训练、睡觉,真正出战的时候其实是用不到他们的。林珺这样想并不是真的想去打仗,只是在火头军傻做事,累且不说,什么信息也得不到,肯定是不行的。
她必须想办法调到别的部门去,能做文职自然是最好的。
但人员调动谈何容易,现代社会想调动到舒服的岗位不知要请多少人吃饭,古代肯定也是大同小异的。她需要攀上高枝,求得贵人帮助。
也许曹昂是个不错的选择。
第十八章 机会()
也许曹昂是个不错的选择。
虽不知曹昂身居何职,但以他大公子的身份,调动区区小兵,问题该是不大的。最重要的是,他虽然人很精明,但实地里是一个温和宽容的人——从林珺不让他吃冰糖雪梨,他后来还亲自教她如何持枪就能看出来。
夏侯将军也是林珺在军营中熟悉的为数不多的人之一,但看得出他对下属要求严格,而且当初就是看中林珺灵巧的作战技巧才破格招她进来的,要是知道林珺想去别的部门偷懒,肯定生气。
所以还是锁定曹昂吧。
曹昂是个条理分明,很有逻辑的人,必须给他一个自己必须要调动的理由。
林珺这两日都边痛苦的训练边思考着,却再也没有碰到曹昂,不知道他忙什么去了。
真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到头啊……林珺悲哀的盼着回东郡,也就是曹操大本营的日子,那时候做什么都方便些。
却不想,机会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来了。
这天晚上,林珺在给士兵们打饭的时候,就发觉他们的情绪不太对头。与平时两眼盯着粥的痴汉神情不一样,都在交头接耳议论着些什么。
林珺留了个心眼,趁士兵们站在不远处喝粥,也顾不上洗桶,就凑上去八卦:“大哥们,今儿个是怎么了?怎么大伙看上去都不高兴啊。”
那士兵惊诧的看了她一眼,才道:“你不知道么?哦,你是火头军的,不知道也很正常。告诉你把,刚传出来的消息,我们可能有一部分人没有新的军服了!”
“什么?新的军服?”林珺蒙了,她前几天刚进来的时候就发了一套军服啊。
“是啊,马上就到夏季了,你不会还穿身上这一身吧,热死了。”那士兵又说,“听说我们的新军服本来是随军走放车上的,一共有三车,没想到上次战败大家逃难,就给掉了两车!那不是大多数人都没有新衣裳了!”
另一个矮点的士兵似乎比他乐观些,笑嘻嘻的说:“那李哥你就无私点呗,不领得了,多给我们点机会。”
那“李哥”正要发难,林珺忙把话题转回来,问他们:“可不是马上就要回东郡了吗?东郡应该有衣服了啊。”
“嗨——你是酸枣刚招来的吧。”矮个士兵回答说,“东郡距离这里,要走大半个月呢,又都是大路,路上连个遮阴的地方都没,穿这身回去,还不都热昏了。”
“那为什么不再做些呢?酸枣镇上有裁缝啊。”林珺深知,酸枣镇上裁缝还是不少的。
“听说昂公子去找了镇上的裁缝的,但曹大人准备这几日就启程了,叫裁缝三日之内做这么多衣裳,他们不愿意啊。”李哥皱眉说。
明白了。林珺暗暗点头,原来是这么个情况。裁缝们不愿意做衣服,说白了,就是嫌给的钱少呗。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林珺告别那几个士兵,退了回来。心道,曹昂,你马上要欠我一个人情了。
虽然导师告诫她,到了三国来要尽可能少的改变历史,但既然史书上没有记载此次丢失衣服一事,也没有记载后果,说明此事并没有造成太恶劣的影响,或者说后来被其他人解决了。
所以,她提前帮曹昂想想办法,应该是不太影响以后的走势的。
是夜,她跟钟成换了班,她值后半夜,钟成值前半夜。前半夜时,她并没有马上休息,而是借口溜了出来。
混了这些日子,她也搞清楚了主公、公子们的住所。说是住所,其实也就是搭了个小型帐子罢了。
她偷偷跑到公子的帐子旁。
曹昂的帐子里竟还有灯光?公子待遇就是好,还烧得起煤油灯,林珺在酸枣这么多年,连灯影子都没看到好么。
他的帐前站了一位守夜的士兵。
林珺只好直接的对那士兵说:“小的是火头军的林珺,有要事求见昂公子。”
那士兵还未说话,就听见帐内曹昂的声音:“进来吧。”
士兵闻言立刻收了兵器,让出一条路,让林珺钻进了帐篷。
曹昂的帐篷并没有电视剧里演的那么宽敞舒适,甚至低的连林珺都不能直立身体,更不必说比林珺高大半个头的曹昂了。帐内也只摆放了一张塌和一张案,也就是一张床和一张桌子,案上摆着一只小小的煤油灯和几卷书。
这要是穿越回现代,就是最贫困最贫困的没通电的小山村里的场景了。
“你有何事?”曹昂见林珺深夜到来,放下书卷,诧异的问道。
“昂公子,最近我听闻……将士们夏季的衣服,都丢失了是么?”林珺小心的问。
果然不出她所料,曹昂闻言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平淡的说:“是的,但你们不需惊慌,我们正在想办法解决这个事。”
林珺一听就知道曹昂不喜欢她说这些,甚至以为她是怕没衣服穿,仗着跟他关系近点,夜闯过来打探消息的。
但她还是壮着胆子说:“公子前日是去找了镇上的裁缝么?要在几日内赶制这么多衣服,他们不愿意?”
曹昂听着,偏着头眼神灼灼的望着林珺问:“并非不愿意,只是要我们出三倍的价格。林珺,三倍的价格可不是个小数字,军中费用紧张,可能不会花这么多在衣服上。”
林珺还是极不习惯曹昂那几乎能将人看穿的眼神,就单膝跪了下来,垂头说:“承蒙这些日子公子对林珺的照顾,今日林珺愿出自己的一份力,解公子之忧。”
“你有何解?”曹昂问。
林珺说:“我自幼长在酸枣,与镇上的裁缝绣娘都很熟悉,明日愿前往游说,劝她们以原价接下这单生意。”
曹昂站起身,走至林珺身前,蹲下轻声问道:“你有多少把握?”
“八九成吧,尽力而为。”林珺目光坚定的说,这次她底气足,直直的对上曹昂的双眼也不退缩。
“好,明日随我一起去。”曹昂一口便答应了下来,拍了拍林珺的肩膀。
林珺庆幸曹昂的果断,若是碰到其他摆架子或者好面子的人,说不定直接让她滚回去了。
“那林珺先告退了。”林珺说。
“嗯,去吧。”曹昂点头道。
林珺转身遇钻出帐篷,回头又见曹昂坐回案前,又捧起了书卷,心中不禁涌起一丝怅然,曹昂如此的勤奋刻苦,文武兼修,性格谦和,若是能……活的久一点,应该会是一代明君吧。
她忍不住说:“公子,煤油灯看书极伤眼的,为将者若是没有一双好眼睛,是很麻烦的。”
曹昂闻言又诧异的看着她,沉吟了会才说:“我知道了,多谢你。”
林珺自知多嘴,连忙溜了出去。
第十九章 游说()
第二日清晨,林珺做完火头军的工作,又趁机补了补妆,就被曹昂带了出来,二人单独前往镇上做游说工作。
想到逃过了今日上午的训练,林珺心情雀跃,走路都要飞起来了,心道果然比起体力劳作还是脑力活动更适合自己呀。
二人来到镇上,林珺想了想便对曹昂说:“公子,镇上的女人都挺怕军队的,您长得人高马大的,若是与我一同去了,怕她们害怕。要不……您就在这茶馆坐坐吧,我大约一两个时辰就回来了。”
“行吧。”曹昂说,虽然林珺的理由很扯淡,但他似乎还是对她很放心,轻松的就答应了。
其实镇上的大娘们喜欢的就是曹昂这种年轻力壮的小伙子,如果让他亲自去,**一下说不定效果更好。
但林珺的方法,可不能让曹昂知道了。
镇上的大娘们除了喜欢小伙子以外,还喜欢闪闪发亮的首饰,她们其实常常没日没夜的做针线活,然后拿去洛阳卖,再换些漂亮的小玩意回来。林珺以前就亲眼看见一个大娘用四件她亲手缝制的精美衣裳换了一个打磨的很亮的骨簪子……
甩开曹昂后,林珺直奔到镇上最能说会道的赵寡妇开的铺子里。
赵寡妇也算是镇子上的名人了,早些年死了丈夫,一直没有再嫁。她为人精明泼辣,做裁缝生意赚了不少钱,但花起来也大手大脚,也算过得潇洒。
这会子店里没有客人。
“赵大娘,生意好着呢?”女性身份的林珺到常到赵寡妇这里买衣裙,但现在的样子赵寡妇估计是认不出来的。
赵寡妇以为是有客人来了,连忙从后堂出来招呼,却见到的是个穿军装的小伙子,立刻黑了脸道:“你们怎么又来了?不是说的很清楚了么,三倍的价格,不二价的。”
林珺早料到这个结果,不怒反笑道:“嘿嘿,赵大娘,您应该也听说了,咱们曹军为了讨董卓、救天子才丢了夏天的衣裳的,现在费用紧张,三倍的价格,实在拿不出来。”
“我管你们是做什么丢的衣裳,你知不知道我们要做多少件啊?”赵寡妇横着林珺,又说,“还要这几日赶出来,我们得没日没夜的做了,还不得把我这眼睛给做瞎了?没有三倍价格就别谈。”
“唉,那好吧。”林珺佯装失望道,“不过我们手头没有现钱,您看,这个行吗?”
林珺悄悄的从衣袖中掏出一只细镯子,摆在赵寡妇面前。那赵寡妇看了那发亮的镯子,眼睛闪出精光,忙接过来欣赏,问道:“这镯子是什么材质的啊?”
林珺煞有介事的说:“这是从前我们曹大人做官的时候,皇上赏的,是很珍贵的玉石!”玉石个鬼,这是林珺从现代带过来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合成材料做的,反正店里卖五六十块钱一对吧。
她穿越的时候,导师担心她过来身上没有钱财,受冻挨饿,金银不怎么流通,又仿造不出汉代货币,就干脆给她带了不少首饰、玉器,让她过来了兑换成货币用。
赵寡妇对那镯子爱不释手,但心里却是很精明的,她撇撇嘴问:“这镯子虽然好,却也不知什么价格,你们不会让我们这全镇子十多个裁缝分这一个镯子吧。”
林珺笑了笑,说:“自然不会,这镯子是每人一个,作为定金,等交货的时候,我军还会付尾款,衣物的价格,我们一分也不会少的。”
赵寡妇却不如林珺想象中那般开心,低头看着镯子,皱眉不语。
同为女性的林珺一眼就看出了赵寡妇的心事,忙说:“其实吧,我听闻镇子上手艺最好的还是赵大娘您,听说您缝制起衣物来那是又快又好,对于其他裁缝,我们本也是不愿意给镯子的。”赵寡妇本来能得镯子很高兴,到时候可以经常戴出去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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