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三哒哒哒的跟上,如茉香般挽住了林珺的胳膊。
林珺向他望去,对上他干净清澈的眸子,无奈的笑了笑,也任由他牵着走。
两人回家的路上,叶三还是忍不住问道:“大姐,怎么办?他们该是早就相识了的。”
“我也不知道。”林珺诚实的答道。
她确实不知该如何好。但她明明做好了万全的准备的呀。
史书上明明记载了他投靠张绣的时候将家眷留给了上一任主子的,说明他对家眷的感情并不深厚。
她早就想好了,如果贾诩独身一人,她使劲浑身解数打动他,这应该是不难的,这年代的女子,哪有会下棋会兵法的?
如果他身边妻妾成群,林珺也不惧。她早就学好了宫斗宅斗的一万种方法,以她超越一千八百年的智慧,成为宠冠“后宫”的女子,又有何难?
她以为自己做好了完全准备,却不想史书上阴毒的贾诩竟会对一个平凡的女子用情至深,是的,她能从贾诩的眼睛中看出来,他是真心对茉香有感情的,而且是一份独一无二的专情。
专情到,即使有另一个女子为他吟诗、唱曲,他都能做到看也不看一眼。
“我不嫁他了。”林珺突然停下脚步说道。
“你?你就这样半途而废了?”叶三有些惊讶的问,“你不是好多绝招没使出来嘛?”
“使出来也没用的,徒惹人家厌恶罢了。”林珺说,发现自己的语气幽怨不已,又解释道,“他们的感情很深,我插不进的。”
叶三想了想,问道:“姐,你是不是很羡慕这种感情。”
“我?我没有啊。”林珺条件反射的说,“我本来就不会拥有感情的,我生来就是要完成任务的。”
“是么。”叶三轻声说,“我以为你也想有个人与你这般举案齐眉呢。”
“我表现的有这么明显么。”林珺无奈道。
“与他一样,你的眼神也出卖了你自己。”叶三叹道,“全是羡慕之意啊,我看着都觉得可怜。”
“你不必可怜我。”两人说着便到了林珺家门口,林珺打开锁,霸气的踢开门道,“我以后不会再倒贴他了。”
“真的吗?”叶三问,“你的任务怎么办?”
“我的任务自然不会只有这一个方法。”林珺笑笑说,“当然还有别的路,只是,另一条路走起更艰辛罢了。”
“嗯。”叶三点头道,“没准你换条路,就有人对你那样好的。”
“或许吧。”林珺轻声道,“或许我根本承受不起。”
第七章 分离()
在决定放弃贾诩这条路后,林珺又过上了睡吃睡吃的懒散生活。叶三反复问了她几次,另一条路是什么,她都未告诉他——毕竟连她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不过无论做什么,现在都不是时机,就趁现在,享受享受安逸的生活吧。
只是叶三这个不安分的小子却从来不让林珺消停。
“你这小子,想把我拉到哪里去啊?”林珺这日刚起床,就被叶三拉着跑到街上来,心中深感无奈,这年纪的男孩——真皮啊。
“你成日就知道睡,不尽观天下动态,如何完成任务嘛。”叶三扯着林珺的衣袖,拖着她往前走,“走呀,再晚你就没法亲眼看到了。”
林珺正欲追问叶三她要亲眼看到什么,一片正红色的迎亲队伍,就印入了林珺的眼帘。
穿着喜服,骑在马上的贾诩此刻容光焕发,与他平日里阴沉的样子甚是不同——凡是与茉香相关的事,他都是高兴的吧。
“今日,是他成亲的日子么?”林珺突然感到一阵厌烦,这大片大片的红色与欢呼的人群声正映衬着她行动的失败。
“是。”叶三道,“你成日窝在家中,肯定不知道吧。”
“为何要带我来看?”林珺沉着脸问。
“没什么别的意思。”叶三道,“只是想让你看到这一切想清楚。你——为了嫁与他付出了那么多年的努力,不想你因为片刻的失败而放弃。”
林珺将目光收回,落在比她矮一个头的叶三身上,这个男孩,真的和她那个年代的十岁男孩很不一样呢。
“谢谢你。”林珺摸了摸他的头,“我已经想清楚了。”
叶三第一次没有躲避林珺摸他的头,反倒任她摸了许久。两人一直站在原地,看着迎亲的队伍,渐行渐远。
“姐,我想问你个问题。”叶三望着远处,突然说道。
“你说。”林珺道。
“张生离开莺莺之后,考上状元了么?”叶三问。
“自然是考上了的。”林珺答。
“那,他还有回来娶莺莺么?”叶三转头望着林珺,“当上状元,不同往日而语了。”
“叶三,这只是个故事罢了,不是真实发生的事。”林珺笑笑说,“你想让张三回来就回来,不想回就不回。”
“噢……”叶三低头道,又不甘心的追问道,“那写这个故事的人呢,他设定的是怎样的结局?”
林珺却哈哈大笑道:“你执念太深了吧,小三儿。这个故事本身就有两个版本,两个结局,一个回来了,一个未回来。如果要我唱,自然是要唱回来成亲的结局的。”
“好吧,我知道了。”叶三闷闷的应道,而后便不再说话了。
——
林珺还未从任务一的失败中走出,就突然迎来了离别。
叶三就在春天的一个早晨,突然不辞而别,只留了一卷竹卷在林珺的榻旁。
林珺暗骂这死小子没良心,吃她的喝她的用她的,没向他收钱,他还敢不告而别?!虽然这小子平日里毒舌的很,但好歹还是挺为她着想的,也是她来到这个年代的唯一一个朋友,这般不告而别,真教她伤心。
怀着这样的心思,她翻开了叶三留下的竹卷。
叶三的字隽秀如女子。
“姐,我不擅告别,只能与这种方式告诉你我走了。上个月我便收到了好友召我的急信催我回去,但想到我既承诺助你完成心愿,就必定要做到,所以一直为离开。
很遗憾直到最后你的目标都未达成,但你说放弃了,我呆在这里也无事可做,只能离开了。
希望以后我们还能见面。
天气凉,我带走了你的斗篷,日后再还你。”
什么鬼?林珺气愤的摔开竹卷,与其说她生叶三的气,不如说生自己的。
这么多天了,她都不曾问过叶三家住何方,不曾问他在何处念书,不曾问他任何信息!她唯一知道的,就是他的名字叫叶三!
她自己马上也要离开这个地方了,叶三也不留个寄信地址给她,他们日后如何还再见面!
在这即将开始的茫茫乱世,今日一别,怕是永世无法再相见了!
她的故事里,只会有史书记载的人,没有机会再记录普通的叶三。
而这个小镇,马上就会被起义的黄巾军攻破,贾诩会离开,她也会离开。
第八章 混入军营()
林珺的首选任务失败了,在往后的几十年里,她想要距离史书上的人物近一点,就只有一个办法了。
效仿花木兰,女伴男装,参军。
女伴男装这个梗,在电视剧里是被玩烂了的。女子蒙个面,换个男装,所有就都看不出她是女子了……但这放到现实生活中,显然是不可行的,古人又不是瞎子。
所以当年在基地训练时,林珺的导师为了能让她从容应对一切情况,不仅教她弹琴唱曲,诗词女红,还教了她口技与不俗的化妆技巧。让她能用简单的妆粉和石黛就能将自己的面部化为男性的样子,并且可以用纯正的男声与人对话。
林珺苦练这么多年的技能,也算是派上了用场。
她也问过自己,一定要选择这条最危险的路吗?如果在军营中被发现女子身份,那后果……她都不敢想可能会发生什么。
也许她还可以继续嫁人啊,贾诩嫁不了,她就嫁荀彧,嫁夏侯惇,甚至可以直接嫁给曹操。
思虑再三,她还是否定了这个办法。茫茫乱世,你想找到那个人,接近他,迷住他,何其之难,贾诩就是个例子。
就像二十一世纪的你明明知道李易峰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星球上,你想找到他、嫁给他,也几乎是不可能的。
作为女子,将自己依附在男性身上,终归是变数太大,不可靠的,她的青春耗不起。
“女人,还是要靠自己啊。”林珺下定决心后,对自己打气道。
对于参军投靠谁,林珺早已有了想法。
此时的刘备还在卖草鞋,孙权还是个黄毛小子,除曹操外,其他诸侯军队都不会再存在很长时间,她定是要投曹操去的。
林珺选择的蹲守地点,是一个叫酸枣的小镇。
不久之后,曹操追击董卓兵败,会停留在酸枣一段时间来整顿军队。届时他的军队会被打的溃散,正是她林珺混入的好时机。
林珺低价卖了她的宅子,收拾了钱财与干粮,又买了一匹骏马,直奔酸枣去了。
酸枣这个镇子,并不是盛产枣子,天知道古人都是怎么取名的——林珺望着这个破烂的小镇,无奈的摇摇头,这里比她想象中还要贫瘠。
好在正是因为这里贫穷、地理位置偏远,打仗一般也不会打到这里来。
林珺在这里,一等便是十年。
十年,十七岁到二十七岁,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就呆在了这个破烂的镇子里。
这十年浪费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林珺也是不愿意的,但她没有选择。这十年里,由于皇帝昏庸、宦官作乱,各地都爆发了农民起义,官府又派人镇压,几乎处处都在打仗。
若是林珺独身一人在外面跑,碰到贼寇流匪,饶是她一人武功再高,也会落得个香消玉殒的下场的。国家花了那么多人员、资源培养她,送她过来,可不是教她送死的。
保命是第一要务。
不过这十年里,林珺也没有闲着,她一改从前睡懒觉的习惯,每日日升而起,日落而息,练武术、读兵法,勤练各类技能,更是将《三国志》背诵了无数遍,生怕自己懒散忘记,误了大事。
时间越长,小镇的村民就越发不安。他们神情焦急、奔走相告——外面打仗了。
整个镇子都弥漫在恐惧的氛围中,只有林珺一人心中掩饰不住的兴奋,她的机会终于来了。
“哒哒”的马蹄声闯入了这个原本平静的土地,这脚步不是激昂的、整齐的,而是散乱的、颓废的。林珺坐在家中听着外面嘈杂的声音,她知道,这是一支败军之将。
林珺站在村民的人群中,远远的看着树林边整顿休息的军队,士兵脸上都带着兵败的失落感与死里逃生的恐惧感。但他们并未劫掠村庄,让林珺起了一丝敬畏之心,毕竟他们想抢夺什么资源,对于这个没有丝毫反抗力的镇子来说,简直易如反掌。
突然间,眼尖的她看到一个年轻的士兵蹑手蹑脚的从队伍边缘偷偷溜进了林子里。林珺对于这种人再熟悉不过了,当初有学员受不了培训辛苦,想从基地逃跑,走路的时候也是这种姿势。
那是个逃兵。
林珺小心的从房子后面绕了过去,跑进小林子,跟了过去,正撞见那个士兵四处张望着,慌张的脱下他的军服,藏在树底,用树叶盖住,自己则穿着中衣向林子深处跑掉了。
林珺趁四周无人,赶紧过去将军服翻了出来,抱在怀里,原路回家了。
到家后,她立即坐在镜子前,准备化个男妆。
林珺紧紧的盯着铜镜中她的五官,准备上粉,却猛然间发现——自己的脸竟还如十七岁时一模一样!
似乎这十年的光阴,从未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
这十年来,她本身就鲜少照镜子,加之铜镜又模糊,她根本没有仔细看过自己的脸,所以从来没有发现过这一点,这是不合常理的!
即使她自己保养的再好,十七岁和二十七岁,再怎么也会有明显的变化的。加之她为了参军,本来就想让自己更粗糙一些,从未刻意保护过自己的皮肤,盛夏、寒冬她都在院子里练武,按照常理来说,她早就应该是大龄未婚村姑一枚了!
林珺紧紧的捂住自己的胸口——一定是辐射,时光机对她的辐射。
想要做到穿越时光这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事,时光机用到了大量的放射性元素,它们极有可能导致林珺的身体产生变异,例如癌症、六指等等……当初她就是因为身体的抗癌能力强,才被选中的!没想到身体还是受到了影响,竟然让她不会变老!
永葆青春……这个神秘又令人向往的词,如果是发生在二十一世纪,林珺估计要喜极而泣了。但她现在身处封建迷信的汉朝末年,上至君王、下至百姓,无不希望自己能长生不老。在这个没有科学的年代,如果被人发现她的这一秘密,估计她被煮着吃掉已经是最好的结局了!
林珺的心猛烈的跳着,不知自己该是喜是悲,只知自己这条参军路,越发的危险了。
第九章 军法伺候?()
林珺已经来不及多想了。
夜幕马上就要降临,今晚是她混入军队最好的时机。明日说不定主帅就会重新编排队伍,那时候再想混进去,可就难上加难了。
她没有别的选择了,等了十年的机会,她不能错过。
林珺用她略微颤抖的手,将自己的脸成功伪装成刚刚及冠的少年,接着褪下女装,换上那件被逃兵丢弃的军服。
军服一抖开,那汗臭味就弥漫了林珺的小闺房,熏得她几乎作呕,但她还是强忍着恶心,穿了上去。
军服对她来说稍微有点宽,但也还算合身,毕竟她的身高在古代女性当中,几乎是拔尖的了,也比不少营养不良的男性要高。
化身为男性士兵的林珺偷偷的在衣服里藏了些钱财,又趁着夜色,绕回了树林,悄无声息的回到了队伍里,背对着其他士兵坐下。
幸运的是,队伍里的其他人看到她归来,并没有询问她去了哪里或和她闲聊的意思,大伙都疲惫不堪,多数都躺在地上睡了。
林珺为了掩饰自己,干脆也躺了下来,眯着眼睛,以防有人和她说话漏了陷——万一刚才那逃兵在军队里有很熟的人呢。
队伍里的“男人味”十足,林珺几乎用嘴巴呼吸了好久,才开始慢慢适应。
天色越来越暗,林珺心中琢磨着,今晚估计是无事了,现在暂且休息,明日再见招拆招。
她躺在僵硬的土地上,好不容易刚刚眯着,耳边突然响起了一阵猛烈的击鼓声!睡在她周围的士兵都连忙爬了起来,向鼓声传来的地方跑去。
林珺吓了一跳,也赶紧爬起,跟着人群跑了过去。闹哪样,她心中暗骂,莫非又有敌军来袭?她不会这么倒霉吧!
击鼓的地方就在不远处,他们一众士兵跑了两分钟便到了。林珺一看那仗势,脑袋便翁的一下——糟了,这比打仗更倒霉,这是夜间集合点名啊!
曹军的部队训练还是很有素的,鼓声还没敲几下,睡在四周的人基本都来了,且迅速站成了整齐的队伍。
像林珺这样的插班生,自然是不知道应该站在哪里的,只好小心翼翼的站到了队伍的末尾处。
几乎是她刚站好,鼓声就停了。
军队的最前方,燃起了几个火把,几个军官模样的人物正站在那里。
“清点下人数。”一个年轻的声音说道。
“是,昂公子!”另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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