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慕禅一边追赶,一边施展天元吐纳术,丝丝缕缕的内力钻进内力之湖,化为澄澈的湖水。
此时,他发觉了沧海神功之妙,虽然耗费极大内力,但因为精纯,极为耐用,内力之海只缩小一点儿罢了,不值一提。
照此下去,便是再打上几天几夜,也不虞内力枯竭。
李慕禅暗忖,这次过后,一定要集中精神,突破了沧海神功第六层,这沧海神功之妙,远非自己想象。
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中午,李慕禅一直竭力施展轻功,也暗自佩服公孙青云,受了那么重的伤,偏偏能跑那么快。
想来,他有灵药在身,公孙世家以药立世,灵丹妙药不会少,他身为公孙世家的奇兵,自然不会少灵药。
有这些灵药支撑,公孙青云所以没倒下,换了另一个人,力竭之下,又受了伤,跑上一夜加上半天,早就油枯灯灭了。
到了傍晚时分,李慕禅忽然加速,他神采奕奕,精气神比平时更好,仿佛一块儿白玉,平时温润,此时受到了灯光照耀。
李慕禅身形蓦地闪了几闪,此时,他身处茂密的松树林中,每棵树都是又粗又高,像是活了百年。
他脚下蹬过几棵松树,身法加速,忽然落下,挡在了公孙青云身前,隔着一丈多远。
此时的公孙青云,不复先前的英武洒脱,额头到下巴一道血痕,已经乌黑,将他的脸分成两瓣,看着狰狞吓人。
他脸色苍白,没有一点儿血色,脸颊偏偏赤红,目光炯炯,如锥子一般,直刺李慕禅的眼睛。
他停住了,扶着一棵松树,用力的喘息,良久过后,直起腰,涩然道:“你非要杀我不可?”
清风徐徐而来,李慕禅静静看着他:“我不杀你,你能不杀我?”
公孙青云摇头,笑了起来:“不错,无论如何,我非杀你不可!”
李慕禅叹了口气:“你在逼我杀人。”
“哈哈……”公孙青云忽然仰天大笑:“不是我杀你,就是你杀我,练武的人哪一个不是死在别人手上?!……可惜,我还没活够!”
……
李慕禅皱眉,淡淡道:“你又下了毒?”
“你现在是不是觉得浑身发软?”公孙青云微微一笑,道:“你这般精明,怎会处在下风?”
李慕禅暗叹一声,自己真是大意了,脸上却不动声色,淡淡问道:“这是什么毒?”
公孙青云微笑道:“醉生梦死,……本不算毒,是安神静心的好东西,只不过量多了,身子会发软而已。”
李慕禅神色不动,微微一笑。
公孙青云笑容更盛:“量多一些,身子会发软,量再多一些,便能致命,慢慢的,一点一点睡去,最终不会醒来。”
李慕禅叹了口气,摇头道:“公孙世家,果然名不虚传!”
公孙青云笑道:“教你一个乖,不要小瞧任何一个公孙家的人,只要活着,就会下毒。”
李慕禅左手忽然一扬,一道乌光划破虚空,穿过了公孙青云的身体,钻进三人合抱粗的松树中。
“你……”公孙青云艰难的抬手,颤巍巍指着他,满脸惊愕,不甘的缓缓倒下了。
李慕禅身子一软,跟着倒在地上。
他只觉身体的骨头被抽走,周身力气消失得一干二净,指头都动不了,若没有刚才那一下,还能挡得住毒素。
黄龙飞剑聚力一击,毒性趁虚而入,进了臓腑。
他如今想要盘膝坐起,也力不从心,只能软绵绵躺在草地上,泥土气息萦绕周围,他撑了撑手,想爬到公孙青云那边,找一找解药。
可惜,他一点儿也动不了,纵使意志如龙,身体却动不了,一丈远,却如天堑,遥不可及。
他苦笑一声,仰头望天,树梢间的天空湛蓝如洗,如今已是深秋,天空格外的清净。
难道,自己真要毙命于此,无声无息的死在这深山老林中,随着树叶一块儿腐烂,无人知晓?
李慕禅虽看透了生死,知道死是怎么一回事,遇到这般情形,并不恐惧,却有些不甘心,在这一世还没有什么精彩的经历。
就这么死了,岂不是白来这一世,立志成为天下第一高手只是笑话,根本还没能摸到武功之巅峰。
……
想了片刻,他感觉神智有些昏沉,黑暗如潮水一般,一波一波的涌过来,随时会吞噬自己。
他想咬一下舌头,嘴已经麻木,指挥不动。
暗叹了一口气,李慕禅只能孤注一掷,趁着心神还清醒,返神内视,钻进了心珠之中,进入定境。
他精深的禅定功夫再次显威,转眼功夫进入定境。
时间悄然流逝,一刻不停,一个时辰过后,他忽然动了一下,然后闭着眼睛盘膝坐起,双手结印,宝相庄严。
丝丝白烟从身体飘出,一丝丝,一缕缕,宛如青丝,缓缓飘出他衣衫,被清风一吹,消散在空中。
时间流逝,太阳移动,终于落山,暮色降下时,李慕禅忽然睁开眼,眼中金光一闪,宛如实质。
悠悠叹息一声,李慕禅嘴角微翘,露出一丝笑容。
第220章 追至
他暗道好险,公孙青云下的毒,委实诡奇,竟能瞒过自己的直觉,好在,若有下一次,直觉会发出警兆。
他叹了口气,真没想到,看似不危险的毒药,也能威胁性命,世间之奇妙,委实令人赞叹。
观天人神照经果然玄妙,关键时候,相身坐于莲花上,受月之精华沐浴,驱除体内杂质,逼出了毒。
若无观天人神照经,自己此番已然毙命,与公孙青云结伴而行了,结束这一世的旅程,实在不甘心。
他缓缓起身,伸伸胳膊,踢踢脚,笑容满面。
天色已黑,他却神清气爽,眼前的天地格外的美丽,险死还生,对这个世界的体悟更深一层。
他缓缓来到公孙青云身边,夜色漆黑,月光如水,却被树梢横斩成多块儿,落到地上时,已经消散得差不多,照在公孙青云身上,朦胧一片,看不清他的脸庞。
李慕禅眼神一掠而过,袖子一拂,五只小瓶从公孙青云身上飞出来,落到旁边的草地上,从大到小成一排,整齐划一。
……
公孙青云虽亡,李慕禅却不敢近身,公孙世家的毒药,他再不敢小觑,虽有金刚不坏护体,仍受不住。
他的金刚不坏神功,层次已达皮肉,外相发生变化,莹白如玉,皮肉坚韧如革,寻常刀剑难伤。
他金刚不坏神功仅达皮肉,还有几层,分别是练膜,练筋,练血,练脉,浑然合一,金身铸就。
他想百毒不侵,需得达练血之境,还隔着两层。
他看着死不瞑目的公孙青云,摇头叹了口气,可惜,他身上没有武功秘笈,只有五只小瓶子,大小不一。
他袖子又一拂,小瓶们飞起来,落到两丈开外,他来到它们跟前,盘膝坐下,双手结印,阖眼打坐。
半个时辰过后,他睁开眼,双眼澄清如水,波澜不生,沉静安祥,如与周围融为一体。
他右手慢慢伸出来,探向最左的瓷瓶,这只最大,往右排,依次变小。
此瓶巴掌大小,瓶身浑圆,雪白细腻,在月光下闪着莹光,瓶身绘一幅山水图,层峦叠嶂,气势森森。
他手停在半空,皱一下眉头,转向第二只瓷瓶,这只稍小一些,高颈,椭圆瓶身,雪白温润,宛如白玉。
右手依次探向五只小瓶,最终落在一只黑瓷瓶上,恰是最中间,拿了起来,拔开瓶塞,顿时清香扑瓶,精神一振。
……
他微微一笑,盖上塞子,收入怀里,凭着直觉判断,唯有这一瓶是好东西,其余四瓶,都有害无益。
凭公孙青云这一身绝顶武功,当可横行天下,可他偏偏喜欢用毒,真是古怪。
他用剑挖了一个坑,然后诵了一篇经,超度公孙青云亡魂,袖子一拂,将他入土为安。
袖子再拂,泥土纷飞,转眼功夫堆起一座高高的坟,他又用龙吟剑削一块儿木板做墓碑,刻上六个大字:“公孙青云之墓”。
一切做完,他拍拍手,冲着墓碑合十一礼,转身而去。
公孙青云的宝剑,他也收起来,挂到腰间,剑鞘古色斑斓,与龙吟剑相比,并不逊色。
如此宝剑,殊为难得,李慕禅自不会白白丢掉。
他出了山脉,施展轻功回到了小镇中,当回来时,晨曦微露,他来到小院,院内灯火仍亮着,小厅中坐着王霜凤。
王霜凤一袭绿衫,静静坐着一动不动,微微仰头,双眼望着天空,眼神迷离而空洞,身在小亭中,神已游至天外。
李慕禅皱眉,飘身进厅,哼道:“凤儿,你怎么还在?!”
王霜凤收回目光,惊喜的道:“师叔,你回来啦!”
李慕禅点头道:“嗯,你一直坐这里?……为何不先走,去南边等我?”
王霜凤道:“师叔,我走到半途,又改了主意,我总觉得师叔你能胜过公孙青云,就想看看你究竟能不能回来。”
“于是就一直在这里等着?”李慕禅哼道。
王霜凤起身,斟了一盏茶,双手递来:“是,我很相信自己的直觉,从小到大还没错过,我觉得师叔你一定会回来。”
李慕禅接过茶盏,轻啜一口,摇头不以为然,心下却讶然,没想到她也有这般天赋,直觉惊人。
自己相信直觉,是因为禅定功夫深,好像有了神通一般,而看她模样,却不像修定的,只能说是天赋了。
王霜凤明眸如水,紧盯着李慕禅,待茶盏离开他嘴唇,她忙问:“师叔,公孙青云呢?”
“死了。”李慕禅放下茶盏。
王霜凤一下瞪圆眸子:“死了?!……师叔,你杀了公孙青云?”
李慕禅点头:“不死不休,只能杀了他!……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杀他实在不得已!”
“你竟杀了公孙青云,你竟杀了公孙青云!”王霜凤喃喃自语,玉脸神情古怪,似是难以置信:“师叔,你真的杀了公孙青云?!”
李慕禅笑了笑:“是,我杀了他。”
“师叔,你……你……”王霜凤欣喜如狂,忽然一下凑过来,便要亲李慕禅的脸颊。
李慕禅忙一闪,笑骂道:“别胡闹!”
……
王霜凤腾的一下红了脸,神色愕然,好像自己被自己惊呆了,随即一扭腰跑了出去,翩然而去,转瞬不见了影子。
李慕禅望着她的背影,笑着摇头,看来,公孙青云的死,对她刺激极大,以致如此失态。
他明白,这无关男女之情,而是感激所致。
公孙青云是压在王家头顶的一颗巨石,杀了王元心,亏得自己临走时将王元心救回,但救则救了,他想杀人,王家无人可挡。
如今,他死在自己手上,王霜凤自然感激之极,刚才之举无关男女之情,仅是兴奋无以宣泄罢了。
有没有男女之情,李慕禅有他心通,自然一清二楚,王霜凤对自己很敬重,却无男女之爱慕。
李慕禅坐了一会儿,唱完了茶,返回屋里,打坐调息,醒来时候,已经是半上午,推开门时,王霜凤正在门前站着。
她一袭翠绿罗衫,脸颊酡红,娇艳如花。
李慕禅招招手,两人进了小亭,对面坐下了,李慕禅打量她一眼,把她看得低下头,不敢对视。
李慕禅微微一笑,温声道:“凤儿,咱们要分头上路,你先走,直接去圣雪峰等我,我随后来。”
王霜凤不解地问:“师叔,为何要分头走?”
李慕禅道:“天下无不透风的墙,我杀公孙青云,虽在山野,难保不被公孙家知道。”
王霜凤道:“师叔是怕公孙家的人报仇?”
李慕禅点点头:“咱们分开上路,再化一下妆,不容易认出来。”
王霜凤不以为然的道:“师叔,公孙家除了公孙青云,其余人不足为虑,师叔不必这么担心。”
李慕禅摇头:“小心驶得万年船,况且,我也不想多造杀孽。”
“……好吧。”王霜凤不情愿的点头。
王霜凤先离开了小院,她扮成一个村姑,黧黑中透着几分俊俏,虽远不如原本的美貌,却也不算差。
李慕禅修了一下眉毛,加之唇上的小胡子,一下陡增了二十几岁,看上去如四十许,气度潇洒,反而比先前更吸引人。
……
王霜凤走后,他又呆了一天才出发,前往圣雪峰。
一路之上,他施展轻功疾行,奇快无伦,沿着官道走,人们见到了,也多会以为自己眼花。
他一直觉得后面有人跟着,自从埋了公孙青云,就生出这种直觉,所以才让王霜凤先走。
他这一路疾驰,轻功奇快,但仍未能摆脱跟踪,索性不理会,该走则走,该停则停,倒想看看到底何方神圣,能一直跟住自己。
傍晚时分,暮色霭霭,他停下步子,找了一座荒庙歇息,拾一堆树枝,生起一团火,驱除料峭的秋寒。
火光映亮了破庙,蛛网处处,佛像残缺,李慕禅懒洋洋的坐在火堆旁,心里格外的宁静。
这五天来,自己拼命赶路,不信邪,非要甩开身后之人,偏偏没能甩开,反而越来越近。
他能感觉得到,杀意越来越近,随着观天人神照经的精进,他心通的精进,他对危险更敏感。
“噼啪”声中,火光跳跃,照亮了他的脸,他一边添柴,一边思忖着公孙青云所施展的武功,印证自己的沧海九剑。
他以沧海九剑杀了公孙青云,对它越发迷醉,一有时候就沉浸其中,领悟其妙,滋味美妙。
他忽然抬头,扬声道:“公孙家的,出来吧!”
一阵脚步声响起,十几个黑衣蒙面人悄然钻进庙内,堵住门口,隔着火把冷冷看着他。
第221章 抵达
隔着火堆,李慕禅打量十几个黑衣人。
身上黑衣闪着光泽,却非绸缎,而似鲨鱼皮,想必有护身之功,也昂贵之极,他暗叹公孙世家财大气粗。
无论哪个世界,卖药的都不会缺钱。
脑袋,鼻子,嘴,都被包住,唯有一双眼睛,看不出他们容貌,脱下皮衣,完全认不出。
领头一人身材高大,骨骼宽阔,虽看不清容貌,自有一番威严气势,一看即知是领袖。
李慕禅摇头微笑:“公孙家的人,都这么藏头露尾,不敢见光么?”
领头的大汉缓缓道:“你是什么人?!”
他声音虽沉闷,李慕禅仍听得出,此人年纪约有四十,正是年富力强时候,一个男人的巅峰期,声音蕴着爆炸般力量,内力深厚。
……
“我是什么人,诸位不必知晓。”李慕禅淡淡微笑,又添了一根柴木,火光跳动中,他微笑问道:“你们真是公孙家的人,莫不是冒充的?”
“大公子何在?”中年汉子沉声问。
李慕禅摇头:“谁是大公子?”
中年汉子双眼精芒一闪,宛如两柄实质长剑,刺进李慕禅双眼:“咱家的青云公子!”
“公孙青云?”李慕禅笑了笑,摇头道:“他不愧是公孙家的第一高手,内力渊深,我虽非对手,但脱身不难。”
“敢做不敢当!”中年汉子冷笑,沉声道:“是你杀了大公子!”
李慕禅呵呵笑了起来,摇头不已:“我倒是想杀他,不过嘛,力不从心,只能想想罢了!”
他抵口否认杀了公孙青云,并非害怕,一者不想多杀人,再者不想节外生枝,万一因与公孙家纠缠,受了伤,耽搁了圣雪峰比武,罪过可大了。
公孙青云如今已入黄土,想找到,千难万难,他们与其对付自己,不如去找公孙青云。
不过,他也明白,自己是一厢情愿,公孙家怎么做,自己无法控制,只能尽力而为,拖过这一阵子。
但看这架式,自己这一厢情愿不能如意了,这些人黑衣蒙面,杀气盈野,显然,公孙家不会讲什么真凭实据,宁肯杀错,不会放过。
中年汉子目光一寒,冷冷道:“大公子是你杀的也罢,不是你杀的也罢,你今天都得死!”
他一挥手,十几个黑衣人齐齐抬起左臂指向李慕禅。
“嗤——!”“嗤!”“嗤!”
漫天寒芒穿过火堆,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