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体内住着一百单八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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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体内住着一百单八将-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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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良如今已经拥有了梁山四将的技能,但是在他心里,前面三个加起来,也比不上一个神医安道全,他并不是瞧不起花和尚鲁智深等人,如果没有他们的技能帮忙,他早就吃了大亏了,也不可能得到女神李妍的青睐。

    只是他们父子俩个被老湿病折磨得久了,现在医学这么发达都治不好,就只能将希望寄托在安道全身上了。

    再说水笙看孟良站在大石头上,时而手舞足蹈,时而眉飞色舞,时而喃喃自语,心里面非常纳闷,这小子不过是撞了狗屎运,侥幸赢了我一招吗,至于这么高兴吗?

    水笙越看越觉得不对劲,担心孟良就像中举的范进那样得了失心疯,就连忙跳上了大石头,往孟良的肩头拍去,“你没事吧?要不要我送你去医院?”

    “去医院?我现在的水平还用的着去医院吗?”孟良一侧身,躲过了水笙的手,然后伸出手指,在她左肩轻轻点了一下,一股真元就透了过去。

    水笙吃了一惊,但是躲闪的念头刚在心头泛起,就已经中招了。

    好棒的无影点穴手,水笙的实力不弱了,刚刚孟良能够赢他,还是结合了谋略才成功的,可是如今呢,竟然如此轻松就击中了她。

    虽然这里面有水笙猝不及防的成分,但是内外兼修的威力由此可见一斑。

    说曾想到,仅仅过了几分钟,孟良的实力就已经翻倍了呢?

    水笙只觉得左肩一热,然后那个笑得坏坏的男孩就不见了,她甩了甩左胳膊,并没有不适的感觉,就嘟囔了一句,“那小子溜得倒快,暗箭伤人,算什么英雄好汉?切,他本来就不是什么英雄好汉,只是一个调皮捣蛋的高中生而已。”

    水笙冰雪聪明,职业又是刑警,推理能力自然相当强,但是琢磨了良久,也不明白孟良刚才的举动到底是为了什么。

    水笙眼看着已经是凌晨三点多了,虽然是周末,但是明早轮到她值班,好歹得回家睡一个回笼觉,她就意兴阑珊地下山去了。

    孟良躲在大石头后面,一个劲的苦笑,这年头做好事不留名并不容易。

    等水笙走远了,孟良就席地而坐,细细梳理一下如何来诊治老湿病。

    安道全不愧为神医,果然有治疗老湿病的良方。

    方子也很简单,就是取小孩胳膊粗细的山药一根,用无根水煮熟之后,服食三天,就可痊愈。

    无根水孟良听说过,就是清晨树花木上的露水,可是粗若儿臂的山药并不常见,生长期起码在百年以上,让他到哪里去找?

    孟良正闷闷不乐呢,小浣熊说话了,“宿主,你不必焦虑,梁山一百单八将里,有个九尾龟陶宗旺,种庄稼是一把好手,据我说知,你只要获得他的技能,一年之内,就可以种出这种山药了。”

    一年之内?这么久?更何况九尾龟陶宗旺的闪卡,还不知道躲在哪里呢?

    孟良有些郁闷,但是瞬间之后,就想开了,这种老湿病已经折磨了他十八年了,再等个一年两年又有什么关系呢?好在如今有个念想,比之前的毫无头绪强的太多了。

    孟良就是这样一个人,从来不缺乐观、向上这种积极心态。

    孟良吹着口哨,就回家了。

    反正是星期天,不用上课,他打算回去睡一觉,然后去爸爸的豆腐脑摊上帮帮忙。

    又是一个明媚的早晨,当孟良慢慢睁开眼睛的时候,就看到了窗外那一束让他倍感亲切的阳光。

    有家真好,虽说没有奢华的装饰,但干净而清爽,一切都是他喜欢的。

    他爬起来,望向了床边的穿衣镜,又一次打量起了自己。

    他留着一头精神的毛寸,棱角分明的脸上有着一双深邃的眼睛,自从体内住了那么牛逼的四条好汉之后,他觉得自己身上的男人味越来越足了。

    “既然上苍给了我机会,让我拥有了小浣熊这么一个牛逼哄哄的系统,以及以前想都不敢想的特殊技能,那么我一定会好好把握,造福家人和朋友!”

    孟良的眼睛里透着精光,似乎像一把尖刀那样看向了窗外。当然,那些为非作歹的人,也要小心了。

    他身上有了花和尚鲁智深的侠气,当然不介意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了。

    虽然他一时之间并没有想好自己到底要干什么,但是身怀几种超凡脱俗的能力,这也让他非常自信。

    孟良一连做了几个扩胸运动,慢慢走出了自己的房间,习惯的叫了一声:“爸!”

    没有人答应,客厅内茶几上扣着一碗荷包蛋,这个爸爸每天早上雷打不动的习惯。

    孟良只觉得鼻尖一酸,眼里泪花直打转。如果说以前的他没有从这种小事中感受到强烈的父爱的话,那么如今经过小浣熊系统,他长大了,感受着这无边的亲恩却已是情难自已。

    人们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想起对父母的感恩?庆幸的是,他不是,爸爸还在,一切还不算太晚。

    孟良抹了一把眼泪,风扫残云般把荷包蛋扒拉进了肚内,约莫着爸爸该忙活了,这才往村口走去。

    远远的,透过环围着的人群,孟良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正在那里忙碌着,收钱、找零、挖豆腐脑、加糖或者是咸黄豆,几个动作一气呵成。

    从小孟良就知道爸爸是一个坚强的人,为了他不受气,这些年一直没有另娶,只是对他管得有些严,偶尔也会揍他。

    当时他很不服气,但是现在想想,的确是打是亲骂是爱啊!

    孟良不由自主停住了脚步,愧疚与喜悦,还有庆幸,一起争先恐后的把他包围起来。以前他不知道自己爸爸有多累,多苦,可是这段日子,每天早晨到了这里,他都会产生这种难以自已的情绪。

    “昨天已经警告过你了,此处不让摆摊设点,你怎么还在这里摆?”几个横眉瞪目的人仿佛从天而降,顿时将吃豆腐脑的人群吓得做了鸟兽散。

    孟良的爸爸叫孟国章,除了喜欢打几圈麻将之外,其他没啥毛病。

    他的眉头轻轻皱了一下,但还是不卑不亢地说:“我一没有占道经营,二没有污染环境,况且这里又不属你们区市政所的管辖范围,为什么不让我在这里摆摊设点?”

    “整个区,包括你们这个城中村,还有那些大大小小的街道,有我们市政所管不到的地方吗?”为首的一个满脸横肉的家伙笑了:“真是敬酒不吃吃罚酒,来呀,把这一摊子东西统统拉走!”

    “马队,收到!”说时迟,那时快,从后面突然蹿出了五六个如狼似虎的家伙,抬桌子的抬桌子,搬凳子的搬凳子,还有一人要来孟国章面前夺那个装豆腐脑的保温罐。

    孟国章死死的揪着不放手:“马副队长,我只是做小本生意,也没得罪过你,卫生费也天天交,你何苦要和我过不去呢?”

    “摆摊还有理了?哪来那么多的废话!”像马峰这种无利不起早的人,当然不会是寂寞如雪或者是闲得蛋疼之后,出来欺负人找乐子,他既然收了李富贵的钱,这么做当然就是要帮人家出气来了。

    但是这些勾当他怎么能明说呢?

    “孟国章,都怪你那宝贝儿子得罪了李富贵,我这也是没办法呀!”马峰狠下心来,上前一把将孟国章推了个趔趄,把保温罐夺走了。

    “这个马峰到底是谁?怎么敢如此嚣张跋扈?”孟良看他欺负到自己爸爸头上,哪里还能忍得下去,一个箭步窜了上来,然后就是滑溜无形暗杀式,溜着水泥地铲了过去,正好铲在马峰那多肉的两条腿上。

    大庭广众之下,孟良可不想闹出大麻烦,根本没用全力,只是他现在本身的体能太变态了,马峰虽然膘肥体壮,但是在这一脚势大力沉的滑溜无形面前,就只有吃瘪这一条路可走了,被孟良这一下铲了一个跟头。

第二十三章 又见水笙() 
这一脚孟良只用了三分力,要不这厮至少得在床上躺两三个月才行。

    马峰压根就没想到,还有人胆敢在太岁头上动土,他什么时候吃过这种亏,一骨碌爬了起来,顺手抄起一个铁勺子,往孟良那张俊朗的脸上打去。

    他盛怒之下,当然不会留手,这一下来势如风,如果打实了,孟良肯定得毁容了。

    “小良,小心!”孟国章想过来护着儿子,已经是来不及了。围观的人群里,传出了几声惊叫声,有几个胆子小的老年人紧紧捂住了眼睛,不敢再看。更有几个年轻姑娘不住的在心里叹息:“唉,这一勺子打下去,从此世间便少了一个帅哥,真是可惜!”

    马峰的感觉非常好,“这小子不就是一个穷学生吗,也不掂量掂量自己,就敢和老子动手,真是屎壳螂一头扎进茅坑里——找死(屎)!”

    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这是华夏的优良传统,在一定程度上彰显了与人为善的美德。然而,马峰的座右铭却是——打人就是要打脸!

    在他的意识里,打脸才是人生的终极享受,只有将别人的脸打疼了,打肿了,人家才会怕他。

    更何况眼前这个小子,还长了一张非常讨女人喜欢的脸,就更加是马峰所不能容忍的了。

    其实,这种看上去气势汹汹的招式,在坐拥梁山四大高手技能的孟良眼里,根本不值得一提。他至少有十几种方法,将马峰秒杀。

    但是孟良并不打算在众目睽睽之下,暴露自己的实力,他眼睛一眨,便计上心来。

    “打人了!救命呀!”就在马峰手里的铁勺子即将与自己的俊脸来一次亲密接触之时,孟良故意装出一副惊慌失措的样子,扭头便逃,却是脚下一滑,整个人像一块西瓜皮似的,溜着地面滑出了好几米。

    孟良这一次是化用了活闪婆王定六的滑溜无形暗杀式,模样虽然看上去是要多狼狈有多狼狈,但是却将马峰这势在必得的一记杀招避得干干净净。

    马峰扑了个空,一下子收不住,当场摔了一个狗吃屎,门牙都差点儿撞掉了,那一把大铁勺子也狠狠砸在水泥地上,冒出了一串火星之后,顿时断为两截。

    “好!”人群中响起了此起彼伏的喝彩声。

    这简直是奇耻大辱!马峰也是个狠角色,又是一骨碌爬了起来,刚要撵着孟良再打。

    这时候,周围看热闹的人们不干了,异口同声地大叫起来:“不准行凶打人!不准欺压弱势群体!”

    马峰扭头看了看四周,知道自己已经犯了众怒,若是再明着与孟良硬磕,必然会造成极坏的影响。

    马峰能够坐到区市政所执法副队长的位置上,自然不是笨蛋。他知道,最近几年,城管的名声越来越糟,若是事情闹大了,被上面当作杀鸡骇猴的靶子,那就未免得不偿失了。

    “我何苦要和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硬碰硬?”马峰眼珠子一转,回头对着那一帮手下喝了声:“都愣着干什么?还不打电话报警!没看见有人暴力抗法吗?”

    “这就打,这就打!”一个尖嘴猴腮的家伙连忙从兜里摸出了手机。

    “报警?”孟良觉得这些人真可笑。

    “小良,没事的,咱儿不怕,警察也得讲道理呀!如果他们真把你抓走了,爸和你一起蹲班房!”孟国章不知何时已经站到了孟良的身边,不停地给儿子打着气。

    但是他心里也是震惊不已,自己的儿子长大了,也勇敢了。在他的印象里,孟良是不可能将五大三粗的马峰铲一个大跟头的。

    “爸,您放心,没事的!”孟良心里一热,却是很快冷静了下来。他知道,这件事如果闹到了派出所,自己父子两个只怕没有好果子吃。

    毕竟,以马峰如此胆大妄为的做派,在派出所里肯定有关系,到时候如果这厮真的给自己扣上一个暴力抗法的帽子,他纵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这些年,嚣张似乎就是城管的标签。虽说网络早已普及,能够抓拍视频的手机几乎是人手一个,城管老爷们的“英雄事迹”也时常在网络上刷屏,引起了一定的关注,但是还有一些记吃不吃打的东西存在着。

    “怎么办?”电光火石之间,孟良突然想起来,花城市电视台的台长好像叫马山,便计上心来,打算先把今天这一关应付过去,然后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再好好教训一下这帮家伙。

    他主意打定,上前一步在马峰的耳边轻声说道:“报警当然是最好不过了,最好将市电视台的记者一块叫来,也好让广大市民都了解一下我们的城管是如何文明执法的!”

    瘦猴与马峰站的很近,也听了个一清二楚,当下不由得一愣,按动键盘的手指顿时停了下来,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马峰。

    “真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你以为电视台是你们家开的呀,你说叫记者,记者就来了不成?胎毛未退的小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不给你小子点儿苦头吃吃,你就不知道锅是铁打的!”马峰不屑地笑着,回头冲着瘦猴喝道:“愣着干什么?你只管报警,出什么事有老子兜着!”

    “马队说得对!马队说得对!”瘦猴慌不迭地答应着,又将手指按到了手指键盘上。

    “市电视台的马台长是我表叔,我这就给他打个电话,让他派一个记者过来。”孟良把手伸进了兜里,其实他回来还没顾上买手机呢?

    在孟良看来,马峰听他这么一说之后,说不定会哈哈一笑,赶紧说上一句“误会,误会,原来是马台长的侄子,多有得罪!”就风紧扯呼了。

    马峰寻思着,这个臭小子脸上稚气未退,眼神却像是老鹰一样凌厉,撒起谎来竟然如此镇定自若?幸亏是碰上了我,若是别人还真给他瞒哄了过去。如果是别的事,放他一马也未尝不可,只是今日这事让我大失脸面,若是不找补回来,众目睽睽之下教我这张脸往哪儿搁?还有我收了李富贵的钱,总得给他个交代吧!

    马峰忽地一咬牙,贴到孟良跟前似笑非笑道:“我叫马峰,马山马台长是我的亲哥哥,我怎么想不起来我们兄弟有阁下这样一个表侄呢?莫非是你家的表叔,就像《红灯记》里的铁梅那样,多得数不清了!”

    “这?真是背到家了!”孟良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差,他只是冒充一下马台长的侄子蒙混过关而已,又没打算去骗财骗色,却偏偏遇到了马台长的亲弟弟。

    “臭小子,你不是不知道怕字怎么写吗?今天我就教教你!”马峰轻蔑地看了看孟良,目光就像是一只猫在玩弄一只老鼠,能打又怎么着,要知道他马峰的外号可是叫马蜂,惹急了可是要蜇人的。

    自从体内有了小浣熊系统之后,孟良还真不知道怕字是怎么写的,当初面对气焰嚣张的钱刚钱半城,他都没虚过,更别说眼前这个小人物了。

    他瞧着马峰的丑恶嘴脸,心里只觉的好笑,这厮真是不作不会死的典范啊。

    这时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了,一旁瘦猴见大局已定,估计孟良也闹不出什么幺蛾子了,就嘿嘿笑着,重新按起了数字键。

    “慢着,我有话说!”就在这时,只见一个人从人群中走了出来。

    这个声音悦耳却又让人心生寒意,孟良觉得有些耳熟,急忙扭头望去,只见来人穿着警服,身材窈窕丰盈,堪称魔鬼之中的魔鬼。

    她流着一头不怎么柔顺的长发,在微风中倔强的展示着自己,绝不轻易屈服。一双好看到了极点的秀目,却是犀利的不敢让人直视。

    孟良擦了擦眼睛,这不是与自己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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