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界最强二师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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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界最强二师兄- 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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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手握拳,全身都在颤抖,可他却不敢起身一步,因为他怕,真的非常怕,怕背后那个看不见的家伙抹掉自己的脖子。

    第二天,大年初一早晨,一则消息震惊朝野。

    宁王朱义云顽疾上身,不治而亡!

    皇上朱义天听闻此消息,连忙御驾前往宁王府,查知事情真相后,就地痛哭。

    当天晚上,道道圣旨下达,葬朱义云于皇家墓园,赐谥号“宁安”,而后又是一道圣旨,朱论文世袭罔替,承接朱义云宁王之位,享受王爷所有待遇,并赐封朱论文宁安城领地。

    三天守灵之后,朱论文便感恩皇恩浩荡,离开石玉城,前往自己的领地宁安城。

    至此,史称“宁王变”的一场皇家祸乱,才算真正结束。

    而新的宁王朱论文,也一生安稳度日,过得豪奢而富贵的生活,潇洒自在,最终老死于宁安城,年终八十一岁。

    据史书记载,朱论文二十三岁前往宁安城,至死为止,一生未曾踏出宁安城一步。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二章 魂分为二() 
第七十二章魂分为二

    三天后,大年初四,宁王死去已经三天,新的宁王朱论文守孝三天,将朱义云葬入皇家陵墓后,便即刻出发,在夕阳西下之际,拖家带口离开石玉城,往宁安城而去。

    立于石玉城城门城楼之上,看着夕阳下一行人萧索而去,朱晨桓收回视线,眼眸平静的看着旁边伫立的皇上朱义云,道:“这事算结束了?”

    朱义天也将远方的视线收了回来,看着身旁已经高过自己的爱子,眼含溺爱的说道:“我那弟弟其实挺聪明的,他通过自己的死来向我表明自己的决定,我这也算是当叔叔的人,如果再痛下杀手,未免也太过无情了。”

    朱晨桓闻言,却是无声的摇了摇头,是在表明不相信朱义天的话,还是在叹惋什么,他不说,朱义天也不问,两个人就站在夕阳笼罩的城头上,去看那残阳如血一般的远处,宁王府仅剩的三十余人前往远离城都的边城宁安城。

    直到看不见那些人的踪影了,朱晨桓才转身,刚走了几步,又突然停了下来:“元宵节过后,我们也该出发前往十国大比了,再之后,我应该暂时不会回来了,这佛界最近不太安生,你们也要自己注意一些,不过有师傅和国手在,还有天山童爷几个实力强劲的人守护,问题倒也不会太大”

    说着说着,朱晨桓又摇了摇头,无奈笑道:“真是,你这老狐狸比我想的更要多,我还担心你做个毛线。”

    说罢,他便摇头晃脑走下了城楼。在他下过城楼融入街道中汹涌人潮后,一身漆黑附于阴影中的赤莲影子赵媚儿凭空出现,她双手环抱,撤去头顶戴着的黑袍衣帽,露出略有苍白却绝美的容颜。

    “舍得放手?”赵媚儿面无表情的说道。

    朱义天苦笑摇头,道:“不舍得又能怎样?晨桓的性格你又不是不知道,若是我设计,被他知道的话肯定不会再理我。而若是我用情用理来留他,又能留他多久?他是已经展翅的雄鹰,这石玉国的天空,终归是太小了。”

    赵媚儿伸出葱白的玉手想要拍拍自己姐夫的肩膀,可手掌未落,又收了回来:“罢了,你和姐姐年岁也不大,实在不行就听晨桓一句,生个二胎吧。”

    朱义天转头看向一脸认真的赵媚儿,心里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什么时候自己生个二胎都需要人来劝了?而且,还是被自己儿子说“暖心暖胃暖被窝”的小姨子。

    赵媚儿见朱义天神色古怪的看着自己,心思灵活的她瞬间就明白了过来,她嗔怒的哼了一声,道:“收起你那乱七八糟的想法,本姑娘手上可不知道染了多少鲜血了,小心染上我的戾气,让你气运降低。”

    朱义天闻言,却是有些愧疚的看着这个本应该在帝国中绽放出绝世芳华的女子,说道:“前几天的伤有没有好一些?这些年苦了你了。”

    “哼,本姑娘好得很,那人要不是为了主子求死,迟早也会死于我的手下。”

    嘴上语气强硬,可实际上在说话的同时,她却不知不觉低下了头,眼中闪过一抹柔色。

    朱义天眯眼望向已经落到西山,只剩下最后仅存的红芒,只见那旭日正好不见踪影,西山被落日余晖笼罩的只能出现一抹轮廓,红如鲜血,却又红芒如朝霞,若是阴阳颠倒,谁又知道这是一日的结束,还是一日的开始呢?

    回到皇宫中,朱晨桓便直接去找了李白,李白毫无意外,不是在舞剑,就是在喝酒,或者是勾搭宫女。

    也是在这几天,朱晨桓才发现眼前的李白和自己印象中的李白有多大的差距,潇洒是潇洒,可勾搭女生的本事着实不低,在宫中待了几日后,除了自己的红鸾外,哪个宫女没被他摸摸手,看看手相?

    也是直到这时,朱晨桓才知道自己被李白骗的有多深,还一人饮酒是愁闷?白天莺莺燕燕,晚上一人饮酒,丫的这就是高逼格的享受啊。

    推开李白房门,李白果然又是在一人饮酒,看他神色似有萧索,脸上表情放荡不羁,就如同那看破世事的遁世仙人一般,让朱晨桓嘴角微撇,却又无可奈何道:“李兄,你这白日与黑夜之间的差距未免也太大了吧?”

    李白抬头见朱晨桓走进,只是晃了晃酒杯,道:“白天的我非我,夜晚的我也非我,到底哪个是我,你知我知谁又知?”

    听着李白好像是哲理但仔细琢磨却又狗屁不通的话,朱晨桓只得无奈坐下,给自己倒了一杯酒,道:“前几天你做出了决定,让我给你写首新的开剑诗,只是白天你说怎能浪费桃花之运,晚上又说时机不到,今天已经三天了,怎么感觉倒像是皇上不急我这个太监急了?”

    李白打了一个酒嗝,拍了拍身边青光剑的剑鞘,旋即双眼放光的看向朱晨桓,就跟看一个脱光了衣服的大姑娘一般,看的朱晨桓浑身发毛。

    “前几天时机确实不到,已经出世的开剑诗和未有出世的开剑诗,差别实在是天差地别,诗词有灵性,文字可通天,我自然要做好万全准备,若不然岂不是白白浪费了这可直达天听的开剑诗?”

    李白一挥手,桌上酒菜便被他完整移到桌旁,酒不洒一滴,菜不飞一叶。再一挥手,文房四宝便立于桌面之上,他亲手研磨,嗅着墨汁的沉香味,笑道:“如今时机已到,我心已静,白天的我和晚上的我也终于归一,为了这一时机,我可是花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说服那个家伙的。”

    “白天的你?晚上的你?”朱晨桓眉头微蹙,他瞧着面前双目清澈,眼中隐有剑光的李白,再一仔细斟酌李白白天与夜间的差别,脑中忽然出现一个词“神经错乱,双重人格”。

    只是又一想,双目更是一亮,人生有三魂七魄,缺一不可,但正如自己之前一样,三魂分二,这是有大能力者才可做之事。而李白,也明显如此,他白天与夜间人格相分,又何尝不是所谓的二魂分离呢?

    但,李白分魂,又为何?朱晨桓不会去问,也不想去刨根问底,李白能够对自己真诚相待,他便还以赤子。

    这开剑诗,值得他送予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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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侠客行() 
第七十三章侠客行

    墨已磨好,墨香正浓,李白将沾了香墨的毛笔郑重的放于朱晨桓手中,旋即他便深吸一口气,全身元气缭绕周边,整个人盘膝而起,悬于半空之中。

    青光剑落于膝前,剑鞘震动,剑音嗡鸣,就仿佛知道自己即将出世一般,连朱晨桓都感受到了青光剑的欢呼与雀跃。

    朱晨桓看了看双目紧闭,衣袂飘摇,仿若剑仙一样的李白,沉思片刻,凝神聚气,忽然下笔于纸,笔力琼劲,如龙飞舞,几个呼吸后,诗名便跃然纸上——侠客行!

    “此时名为侠客行,送予李白开剑!”

    朱晨桓朗声言毕,笔走龙蛇,尚未写完一句,便生异向。纸面由白生金,金光闪烁,刺目凛凛,房中桌椅微颤,仿佛要朝拜圣人一般。

    一边写着,朱晨桓亦同时念起:“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一个透明着银鞍,骑白马的剑客突然自纸面而起,他宝剑出鞘,剑指苍天。

    朱晨桓对这异向视而不见,继续落笔,沉声朗道:“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那骑白马剑客在这一刻,突然跃马奔出纸面,宝剑直指李白,冲刺而去,剑声若龙吟,一啸九天响!

    就在这时,李白双眼陡然张开,他轻拍剑鞘,眼中有剑芒冲天,面对着透明剑客一刺,李白不躲不闪,任由剑客刺透心脏后,与剑客融为一体,合二为一。

    朱晨桓体内元气不受控制流转起来,他轻哼一声,压住奔涌如江流的元气,继续写下:“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

    剑鞘脱离膝前,升起与李白视线同高,忽的一声噼啪响起,朱雀幻影临世,口吐真火,灼烧剑鞘七寸,继而火光冲天,面灼眼热,火焰中五岳倒影显现,古朴气势大气磅礴。

    李白突然伸手抓剑鞘,怡然不惧火焰灼烧,他眼中无悲无喜,只有昂扬剑意与冲天剑芒。

    朱晨桓扫了一眼李白,眼中闪过一丝喜意,笔墨不停,速度愈快:“救赵挥金槌,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

    剑芒四射,周围桌椅在纷乱剑芒着化为粉末,李白握剑柄之手有血液流出,滴滴血液顺着剑柄融入青光剑中,剑芒更胜,剑意更浓。

    他眼中在这一刻泛起欢喜,看了一眼朱晨桓,朱晨桓点了点头,再次深吸一口气,全身元气形成罡罩,硬抗青光剑混乱剑气。

    最后落笔,声音陡然提高,落笔生花,日月在这一刻仿似颠倒,旭日与明月同在,漆黑夜空竟然出现一刻白日轮照!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落笔之后,字重千金,桌子承受不住,在朱晨桓提纸瞬间,轰然倒塌,看着一页闪烁着金光的字迹,朱晨桓刚自恋的点了点头,就感受到剑芒破罡罩,剑气欺身而迅猛,朱晨桓喊了一声卧槽,见李白要拔开青光剑,连忙道一声你等我一下,可说时已晚,话音刚落瞬间,青光剑出鞘,剑芒惊九天,朱晨桓甚至还未看清青光剑的样子,就被剑气“送出”了房间,猛撞到一个温香软玉的怀抱中。

    等他看清撞的是谁时,又忍不住用脸蹭了蹭柔软的胸脯,嘿嘿道:“祸兮福所倚,被赶出来不怕,咱这不吃了红鸾的豆腐?”

    红鸾娇嗔一声,俏脸绯红,却不躲不闪,任由朱晨桓依靠在柔软的怀中。

    同一时刻,大唐圣界。

    天锣地鼓同时敲响一百零八声!

    前三十六声响时,半圣震惊。七十二声响,大唐帝王宣布三个月后大唐圣界开启圣界之门,孔庙收弟子十二人。第一百零八声响时,人族双圣,孔圣与孟圣同出孔庙九百九十九层,破空而去,无人知晓他们所去为何。

    孔庙文院。

    院首立于堂前,双目深邃,仿佛看透世间层层阻隔,他身后是一名身着紫色华贵衣袍,手持紫黄羽扇,双眼神采奕奕的年轻男子,男子见院首抬头望天,也抬起头望了望,却见夜幕星光不明,仿若乌云遮挡,不由得躬身道:“院首,这天锣地鼓为何而响?”

    院首收回视线,摸了摸花白胡须,看向这大唐身份地位无人可比的男子,道:“为我人族昌盛而鸣。”

    “学生不懂。”年轻男子实话实说。

    院首拂须而笑,“不懂便不懂吧,时间还有,等你该懂的时候,即使不想懂也必须要懂了。”

    年轻男子想了想,也不再纠结这件事,又说道:“李兄此去,也不知如何了?是否习得开剑诗。”

    院首听得男子所言,笑着点了点头道:“李白是有大气运的人,这一趟离去,鲤鱼化龙,剑仙归位。”

    “哦?那首开剑诗这般好?”

    “若你知道天锣地鼓便因此而响,你就知道李白这开剑诗威力如何?”

    这下,便是一直冷静淡然的男子都有些惊诧,他眼中放出光芒,神色熠熠生辉:“如此这般,我大唐岂不是力量更上一层?”

    见人族之人心系彼此,不嫉妒,不贪心,院首心情大好,他深深地看向年轻男子,笑道:“不用羡慕李白,几日之后你出大唐,机运未必会比李白落下多少。”

    年轻男子握了握有力的拳头,看着羽扇上面描绘的江山万里图,眼中有龙影,他合上羽扇,眉毛上挑,笑道:“本来父皇让我出大唐我是不满意的,学生学艺未精,出去怕丢了大唐的脸。但李兄机遇在先,院首叮嘱在后,这佛界一行,学生还真的想去了。特别是那做出能让天锣地鼓不停歇一鸣一百零八响的男子,学生更想早早见到他,看他到底是一个怎样三头六臂的家伙。”

    院首呵呵一笑,不再言语,他再次抬头望向孔孟二圣破空而出的方向,手负背后,挺拔若苍岳。而背后的男子,也是手握羽扇,抬头望苍穹,眼中除却敬意,还有一丝憧憬。

    男子当为圣!为苍生之圣,为人族之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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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乡巴佬?() 
第七十四章乡巴佬?

    朱晨桓到底还是没有看清李白青光剑的神俊之姿,第二日李白提剑出门,青光剑却仍旧是闭剑于鞘中,按照李白所言,一首开剑诗,青光剑出鞘一次便足够了,他现在需要的是闭剑气,养剑意,待下次青光出剑鞘,便是一剑斩天地之时。

    朱晨桓对此不置可否,诸天万界,剑仙何其之多?每一个剑仙都有自己追求的剑意,也有自己独有的剑道,剑意万千,剑道更是千万,但到底哪一种道可以走到最高处,只有凭剑仙自己,还有他们手中那把剑去丈量了。

    三天过后,年味渐渐淡了,年过初七,还差一个元宵佳节,这年也就算是过完了。百姓又要去考虑新一年的生存法子,官员也要考虑这一年站队与油水,如何去巴结人,如何去对待下属官员,又如何与百姓接触,里面的门门道道实在太多了,没有一个完整的把握与思虑,很有可能如前一年一般,莫名其妙就被罢了官,又莫名其妙跑到宁王前面巴结摇尾,最后却是连个性命都难保。

    离开皇宫,朱晨桓带着美婢红鸾和已跨身剑仙行列的李白走在大街上,听着街道上小贩仍旧热闹的叫卖声,看着脸有喜色、忧色、百味色的百姓匆忙而行,感受着天底下最为真实的民间百味,朱晨桓笑着道:“李兄,你说是那些高高在上的神佛待着舒坦,还是这世间小民的忧喜生活更真实?”

    李白自从习得开剑诗后,整个人锐意十足,他每说一句话,就有微弱剑气自口腔而出,环绕周身数遍后,要么扩散于周围空气中,要么被青光剑所吸收。

    李白现在就像是一个锋芒毕露的刺猬,谁碰谁躲着,若不是朱晨桓自恃元气罡罩坚固,而且又想锻炼自己的元气运转速度与细节的拿捏,他才不会傻得和这个满身长刺的李白靠得如此近。

    李白深吸一口气,努力压制着自己的剑气,撇了撇嘴,不屑道:“神佛?不过是一帮自恃高高在上的家伙,封神与封佛还要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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