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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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斋志异-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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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他们,用的其实是不同的方法。可以与他们抗衡的人类,分为捉妖师,猎魔师和食怪者三个分支,而极其少见的同时具有三种能力的人类,被称为融合者。融合者,同一个时代只可能出现一个。”

    我听得很晕,觉得这样的事情简直是难以置信。大致上我听明白的是,我好像拥有很多种的超能力,而且似乎像是被上天选中了,成特殊人群中最特殊的那一个。

    同一个时代只可能出现一个的角色,这个概念让我心惊胆战。

    这样的角色怎么可能会是我呢?这样的力量,应该赐予一个精神世界更加强大的人才对。我既算不上坚强,也没有出人头地的想法,像我这样的性格,怎么看也不会成为一个英雄。

    “世宁,每一个人类降生到世界上,都是有自己的使命的。即使拥有不一样的天赋,也不见得是让你拯救世界而存在的。要选择怎样的道路,终究还是由你自己来决定。”那个神秘人像是看透了我心中所想一样,对我说道。

    降生到这个世界上的意义,我也一直在寻找,一直想要真正地找到,好让自己坚定地生活。可是这几个月以来,实在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使局面变得更加混乱。

    正当我的心里迷乱复杂的时候,身后却忽然传来了一个声音。

    “孩子,你怎么蹲在这里呢?”

    我吓了一跳,忙回头去看,却发现刚刚在屋里无精打彩地坐着的老人家,此刻正神色宁静地站在我的身后,凝望着我。

    看来刚刚屋里发生的一切,他果然是一无所知,甚至现在已经不记得我曾经过他的房间了。

    除去怪并向他们的身体注入新的能量之后,他们果然以如此之快的速度恢复了。我看着眼前这位老人,发现他面色红润,与之前那个形如槁木的老者判若两人。

    很显然,他完全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甚至对于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的精神迷茫和混乱也记不太清了。我看到他深呼吸了两口,像是要呼出那些郁积在胸口多时的浊气。

    他并不记得我曾在房间内停留过的事情,可是,他望向我的眼神中却有一种天然的亲切。或许是这种莫名的熟悉感令他本人也有些迷惑,所以他露出了一种疑惑的眼神,可能是在猜测我们什么时候见过面。

    “真可惜,据说这棵树已经活了几百年,可是,却还是没能挺过前些日子的大地震。”老人最终上前两步,用手掌轻轻地抚摸树干,慨叹道。

    我心下有几分黯然。在人类的记忆中,并没有那些沉默的牺牲存在,在他们的眼里,这仅仅是一棵树,并且,它是死于半个月前发生的天灾。可是对于默默守护着他们的怪来说,并不需要被记得,只要他们平安,就是最好的归宿了。

    “没关系,”我说,“还没有死,您看。”

    我用手指了指大树的根部。在那里,长出了一棵小小的,绿色的新芽。

    我的身体告诉我,可以使用这样的方式,为它们保留下一丝残存的生命。

    巨大的枫树虽然已经枯死了,可是当我把从通灵带子身上抽取的生命能量注入大树的根部,却为它保留了一棵小小的苗。它会重新生长,长得很快,并且,在很久以后的将来,重新化为高于普通生灵的生命形态。他可能仍然是怪,也可能进化为妖,但他们可以保留住一些此刻的记忆,所以,相当于他们的生命并没有终结。

    而且,因为保留了这样温暖的记忆,将来的他们,一定也会是隶属于光明的。由于大树的死亡,这里已经不会再是大妖觊觎的对象,所以可以平安地生长。

    不过,他们的成长与复苏,那会是很久以后的事了。这个“很久”,是相对于我们人类的寿命来说的,至少,我是不会看到了,甚至我的孙子,重孙都不会看到了。但这对于他们来说却并不是十分漫长的时间,就像对于丽卿来说,大概我从生到死的这些年,也不过都是弹指一挥一样。

    “孩子,饿不饿,我要烧饭了。最近粮食很少,我这里还有,你也进来吃一点吧。”老人忽然和颜悦色地说。

    他的微笑是如此平和,看上去这一天就像是平常时光中的平常一天,既看不出之前发生的事情,也看不出因为孙女生病造成的焦灼和忧虑。

    “小妹妹身体还好吗?”我试着问。

    “哦,原来你认识那孩子啊,她很好,就是想爹妈,总是哭。这不,之前还哭了,现在已经睡着了。”

    原来,连小姑娘生病以至生命垂危的事情,都已经从记忆中清除出去了。

    “孩子,进来吧。”老人转身往屋里走去,还冲我招了招手。

    我应了声,站起身来,跟在老人的身后,重新回到了那间屋子。

    床上的小女孩,依旧是盖着小花被,静静地躺在床上。可是此刻她白净的小脸上已经多了一丝红润,闭着双眼,均匀地呼吸着,显然是陷入了深沉的睡眠。

    之前那种憔悴和极度虚弱的样子,已经完全不见了。

    老人从里间端出了一只竹编的簸箕,里面装的是各种食材。我仔细看了看,里面放着糯米,豌豆,鸡蛋和鲜笋。

    “要立夏了,居然刚好有这些,实在是运气。周围的邻居都是好人呢!”老人微笑着说。

    ;

第九十三章 红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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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这才知道,原来周围也有少量居民没有去临时安置点居住,但凡是房屋较为坚固,受灾不太严重的,就都没有离开。居民各家都存着些余粮,足以度过市政基础重建所需要的时光,而这里是城郊,人们也经常到附近的野外和山里去挖掘菜蔬。这一家只有老人和孩子,邻居们带回来的食物,总不忘了分给他们一份,所以吃的东西倒是一直不缺。

    时间过得真快,谷雨那恶梦般的一天过去,居然转眼就是立夏了。我眼中的城市,也像一个大病初愈的人,渐渐地往好的方向发展着。

    “现在你们年轻人大概已经乎这些了,呵呵,但是我们这些老古董啊,还总是不自觉地照着老规矩来。过去的日子苦啊,所以,这些念想,是很要紧的呢!”

    我从老人的手里接过了簸箕,听他絮絮叨叨地讲着,立夏这一天,一定要吃豌豆饭,要煮蛋,吃春笋。“吃豌豆拄眼,吃笋拄腿,吃蛋拄心”。这些习俗其实也是一种对平安和健康的祈求,据说吃了这些,腿会如春笋般健壮有力,眼睛会如豌豆般清澈。在农村,有时人们还会在立夏的这天煮“七家粥”,就是邻里之间互赠豆米,共同煮成一锅粥,象征着从现在开始,邻里和睦,不生事端,把的心力都放在夏耕上。

    平安和健康,大概正是这个饱受灾祸摧残的城市最应该祈求的东西吧?

    有我在,总不能让这位年迈的老者来生火做饭,所以,我问好了炉灶的使用方法,就开始在老人的指导下帮他们煮起饭来。

    似乎不管到了哪里,都是煮饭的命呢。

    我先把豌豆和糯米洗好,加上比米多二指的水,第一时间把饭蒸上。糯米和豌豆都是不好熟的东西,所以恐怕要花不少的时间。在煮饭的过程中,煮蛋和春笋都可以做好。

    东西有点简单,好在这个家在地震的过程中保持完好,所以连调味料都保存得。我做了油焖笋,煮了蛋,还特意为蘸白煮蛋做了一碗酱汁。

    这样,油焖笋配豌豆饭,再吃白煮蛋蘸酱汁,应该是一顿合格的夏日晚餐了。

    希望他们吃完了这些象征着健康的餐食,可以真的平安健康,幸福地生活下去。

    渐渐地,小火慢蒸的饭锅里传出浓郁的谷物的香气,再过一阵子,饭就可以做好了。这时,我的身后却忽然传来了一个熟悉的声音。

    “呆瓜,你又在搞什么?”

    “立,立夏?!”

    我吃了一惊,一回头,却发现立夏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无声无息地出现在我的身后,蹲在一张放置杂物的旧桌子上,用一双琥珀色的眼睛直盯着我。

    破天荒地,他穿了一身非常鲜艳的大红,如此夺目我差点不认识他。

    不知为什么,男性穿上红色,不但不显得阴柔,反倒显得侵略感十足,这种感觉在气质硬朗的立夏身上显得更甚。

    我一下子明白了,走之前,不是给他们留了纸条,写明了我要去什么地方吗?这是他们看到了,出来找我了。

    我的心里一下变得暖融融的。其实,有他们在,似乎一切都没有什么可怕的。

    “你怎么到了哪里都是做饭啊!”立夏不耐烦地说,“我看看……呸,什么破玩艺,没一样好吃的!”

    锅里碗里的全都是素食,他不喜欢也难怪。

    “抱歉抱歉,跑出来这么久!我这就回去,那边也该做饭啦!立夏今天想吃什么?”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甚至不再称呼他“立夏哥”,而是直接喊他的名字“立夏”了,而立夏似乎也没表示反对,反正他对我的态度还是一如既往的满脸鄙夷。

    “搞完没有啊,搞完就快点回去了,今天用不着你做饭。”

    “啊,为什么?”

    “因为过了夜就是立夏了,老板说了,这一次要好好地过,所以今天要彻夜喝酒。”

    因为发生过不好的事情,所以才更重视仪式感,更要好好地度过吗?

    “好的,这边已经弄完了,我们现在就回去吧。”我心情轻松地对立夏说。

    赤红色衣衫,蜜色肌肤的阳光美少年眯着眼睛轻盈地蹲在桌角上,我身后的老人居然毫无反应,而我跟立夏的交谈,他似乎也完全无法感知,就好像我们处在不同的世界里。

    这真是一种神奇的感觉。

    所以,正常的情况下,人类应该是看不到妖的。身为妖的立夏,只有在想让人看到的时候,才会在人的面前显露他的形貌吧,就像酒吧开张的时候那样。

    我把锅里的油焖笋小心地盛出来,装了一整盘,又把煮蛋和酱汁用小碗盛好。炉灶上的饭锅还在散发出诱人的香气,再有几分钟,差不多就可以出锅了。

    我跟着立夏,走出了这家的房门。

    过一会儿,当老人家忽然清醒过来的时候,一定会感到奇怪,奇怪刚刚还在厨房里煮饭的男孩为什么忽然不见了吧?

    不过,那个时候,饭就已经做熟了,小姑娘也会从梦中醒来。祖孙两人会坐在一起吃饭,爷爷也许会给她讲遇上我的事情,也许会带她去看大树的根部长出的小小新芽。他们会一如既往地好好保护树木的新苗,一切都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有立夏在,我也不需要再蹬一个小时的自行车,他施展法力,转眼间就回到了酒吧。

    很奇怪的,今天酒吧里的人都穿上了大红色。

    丽卿平时就常常穿红的,而且她穿红色显得十分性感,特别好看,所以对于她,我并没有感觉什么怪异。倒是其他几个人,平时几乎不会选择大红色的衣服,所以乍一看感觉很不习惯。特别是立秋,他原本就气质严肃冷冽,穿上一身红色,便不知怎的显得格外妖异。

    丽卿随意地摆了摆手,我的衣服就忽然也变成了红色,古装长款,艳红艳红的,像个新郎倌我觉得别扭极了。

    “这,这是……”

    “立夏了嘛,要穿红哦,这是迎夏的礼仪啊。”

    我才知道,原来这规矩也是他们从古代带来的。古时候每到立夏,国君都要率领群臣,穿红衣,戴朱红玉佩,甚至连使用的马匹和旗子都必须是红色的。他们要在这一天大张旗鼓地进行祭祀,祈求风调雨顺,粮食丰收。看来,古代的君王也是很繁忙的啊!

    明天才是立夏,可是近期酒吧都没有开门,所以没什么事可做,连庆祝都干脆提前开始了。

    不过看起来,似乎并没有人在为我刚刚的失踪担心嘛!从他们的眼神看,他们都觉得我根本就不会有什么事。我简单地给大家讲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但是关于我把怪用那种方式吞噬了的事情不知怎的就略去了没有提。对于我讲的事情,他们并不怎么感兴趣,似乎通灵带子这样的怪,他们早已经司空见惯了。

    ,。

第九十四章 九荤十三素() 
“世宁,来!”立春笑吟吟地把一只精致的小篮子递给我,清新的香味扑面而来,我一看,是腌制好的梅子蜜饯。

    立夏的时候会有很多好吃的东西上市,青梅、蚕豆就是其中的代表。

    我把篮子捧在手中,拈了一颗梅子放进嘴里,酸甜的滋味一下子在口腔中扩展开来我精神一振。

    从来没有吃过这么好吃的梅子蜜饯!

    有他们在的话,其实是不愁吃不愁喝的,就算是地震过后一切都很短缺,也与他们没有关系。只要他们愿意,这世界上一个角落的,都可以手到擒来。

    其实,他们热衷于让我每天烧饭做菜,根本不是因为我做得有多么好吃,而不过是追求某种人类生活的烟火味儿而已。

    这一次,我们在时间刚刚跨过凌晨,就通过后院的神秘通路,直接到达了位于一座山顶上的巨大建筑面前。

    由于是后院直通的,所以根本就不知道这究竟是在世界上的哪个方位。我感觉这肯定是在本国的地域范围之内,因为这座建筑的造型是如此古典雅致,是彻头彻尾的出尘避世风格,如果说是在其他国家出现这样的建筑,怎么想都是很违和的。

    险峻的山顶,却是出人意料地天然形成了一大片平坦的地面,仿佛一个巨大的广场。如此开阔平坦的山顶平地是非常少见的,要是在我们的世界里出现,肯定是要上新闻头条的,被誉为“仙人台”什么的。更何况,这里还不仅仅是一片平台,还有一座宏伟到不像出自人类之手的大型建筑。

    这座山是如此之高,完全处于缭绕的云雾之中,以至于根本看不清楚山下是什么样子,在皎洁的月光之下,只能看到白茫茫的一片,所以连山峰究竟有多高都不知道。更的是,我根本就没有看到可以攀援的路,这样的山峰,不要说是人类,就连猴子也爬不上来,这建筑又怎么可能是出自人类的能工巧匠之手呢?

    所以,“鬼斧神工”这个词,似乎根本不是一个神乎其神的词汇,“鬼斧神工”是真正存在的。

    当我们到达的时候,那栋“仙人殿”的内部,早已经热热闹闹地挤满客人了。

    还没有大殿,就已经闻到了很香的气味,是精心烹制过的食物的味道。我们走入建筑物的时候,客人都起身迎接,都是些形貌奇特的“非人类”,上次见过的几个“熟客”依然在其中。

    这个大殿就像我在故宫参观时见过的皇宫正殿一样大,但是殿内雕饰陈设比皇宫还要气势恢宏得多,那墙壁和柱子上的雕塑,根本就不是人间所能见到的奇花异兽。不过,如此有气势的宫殿,现在却被布置成了一个巨大的宴会厅,殿内列满了古典款长条木制桌案,案几上摆满了美酒佳肴。

    我已经习惯了这种妖族的酒筵,与人类的聚会差不多,一样热热闹闹的,不过酒到酣处就会花样更多。看看桌上,都是烹调好的种种美食,香气扑鼻,不用尝就知道这“厨师”绝对是技艺精湛。

    不过,桌上的菜肴种类虽多,却大多极为平常,都是我们平时经常吃的那些东西,并没有什么稀罕的山珍海味,我打眼看了看,好像都是些鱼虾和蔬菜什么的。如此普通的食材,却能做得色香味俱全,单是闻着就让人口水直流,这手艺也确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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