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聊斋志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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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聊斋志异-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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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也并不奇怪。她虽然已经活了成千上万年,可是人类居住的市镇变化却是很快的。不但面貌变化得快,就连行政区划也一刻不停地在变。今天城市还是这个名字,说不定明天就改头换面,归入其他的辖区。属地不同之后,城市规划也会重新开展,城市的样子又会变得更加不同。

    就像我的家乡,十几年间就已经改过两次名了。

    丽卿连事务都懒得交代,店里的事直接甩给立秋算完。倒是我,啰里八嗦地交接了半天账务的事,直到立夏在一旁听得不耐烦快把我踹出去了,我才放心地收拾行李离开。

    丽卿没有使用法术送我回家,而是跟着我买了火车票,坐上了火车的二等座。

    这还是我头一次看到丽卿的身份证,是标准的新款第三代身份证,含指纹信息的那种。也不知道指纹信息对于妖来说是个什么概念,反正他们是极好地混进了正常的人类社会。

    想一想,要是没有身份证的话,恐怕店也是开不起来的,有那么多的手续要办呢,工商登记就办不下来的。想到这些肯定是立秋去打理的,又想到这些曾经名动妖界的大妖们居然在普通人之间不厌其烦地折腾这些琐碎的小事,我不知怎的就觉得有些逗乐。

    还好有丽卿在,否则我一定会胡思乱想得更多。

    “丽卿姐,其实我有一点不安的。”在闲聊中我照实对她说,“我这是第一次去扫墓,也没有人能告诉我,到底应该是怎样的,应该做些什么,忌些什么。都不知道我这样一个人的话,会不会把一切都搞糟掉。”

    “嗯?”胡丽卿托着腮,用略微疑惑的目光看着我。

    她穿着一件黑色天鹅绒旗袍裙,把曼妙的包裹得恰到好处,但是,那美妙的曲线是若隐若现的,因为她外面还罩了一件小风衣,看上去成熟而妩媚。

    无论她实际上已经有多少“岁”了,我所认识的丽卿,永远是二十五六岁轻熟女的模样,像一只饱满的水蜜桃。

    我们两个坐在一起,看上去大概就像是姐弟俩吧?

    也不是,她比我好看多了。

    “干嘛担心这个呢?”她托着腮,望着我说。

第五十四章 故里() 
“因为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啊。”我回答着,就不由得想起父母温柔慈祥的笑颜,心中的伤感变成了刀割似的疼痛。

    一个遭遇像我这样的人,都会在伤心欲绝的时刻过去,便开始思考逝者的所在。

    究竟什么才是可信的呢?是天堂,地府,还是幽冥界?

    他们在那里过得好吗?

    在长久的历史中,人们在祭扫时焚化纸钱,摆放祭品的做法,真的能让他们在另一个世界过得更富足、更祥和吗?

    如果真的可以的话,无论是什么事情,我都愿意做的。

    我想别人也和我一样,就算这些都只是传说,也愿意倾尽全力,抓住哪怕只有一点点的希望。因为不知道,看不见,也参不透,所以,全部花不出去的心力,就只能寄托于这种虚无飘渺的希望,这可真是一种绝望的感觉。

    “唔……”丽卿想了想,说,“其实不要紧的,只要你的心意是真的,无论怎么做,都不会被鬼界排斥。”

    我感觉自己抓住了一丝希望,赶忙问:“丽卿姐,我们烧过去的东西,真的有用吗?我到底应该怎么做,才能让他们在那边过得更好一些呢?”

    丽卿可是“非人”,懂得比我多多了,有这个机会问她,真的是最好不过。

    然而丽卿摇摇头说:“这个我可不知道呀,我又进不了鬼界,他们也出不来,谁知道里面是什么样子呢?”

    其实这个问题我已经私下里问过立春他们了,他们都说不知道,现在连丽卿都说不知道的话,我想这个问题应该是不会有答案了。

    还能怎样呢?也只能本本分分地按照习俗来了,无论它们管不管用,至少也是人类长久以来的经验总结。也没准这些传统就是古时某个人类得了神鬼的提示而流传下来的呢,我可不希望因为我的失误导致父母在那个世界里受委屈。

    说着说着,不知不觉地,火车发出一声长长的鸣叫,缓缓驶入车站,停下了。

    还是那个小小的车站,已经有很多很多年的历史,可是当我再一次背着行囊下车的时候,却已经不再是回家的感觉。

    上次在这一站下车是什么时候呢?似乎是我的Gap/year,毕业后的一年空出来,不工作,拎起行囊去自己想去的地方游历。我们家族的子女很重视Gap/year,毕业后都由家里资助出去游历一年,我也不例外。我选择了欧洲和南美,各生活了一段时间,增长了许多见闻,也留下了不少永生难忘的记忆。

    但是,无论漂泊到哪里去,都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想家。想到总还是要回去的,就会觉得内心安定,有了前行的力气。回家的那一天,除了不舍,有的是更多的兴奋。当我在这个小站下了火车,父亲远远地从站台的长椅站立起身,冲着我挥了挥手。

    他当时似乎穿了一件灰色的长款毛呢大衣,所以,可能也是冬末春初的时候。那一幕,就像照片一样定格在我的记忆里,无论何时都洗不去。

    而此刻,看到站台空荡荡的长椅,我的心也忽然变得空荡荡的,瞬间发现自己已经成随波逐流的飘萍,再也没有根。

    “然后,去哪儿?”丽卿歪着头,一双猫儿般的眼睛望着我。

    这才想起,我并不是一个人,不能这样随随便便地发呆。

    “丽卿姐,我家回不去了,所以,只能委屈你和我一起去找宾馆住宿了。”我有些不好意思地回答。

    “嗯?好遗憾。”丽卿心焉地回答。我感觉其实她根本就意住在哪里。

    我打了一辆出租车,拉开门老板坐在后座,我坐在副驾驶位。坐定之后,我不由得松了一口气,因为火车上挨着坐,她身上那种淡淡的香味总是钻进我的鼻子我心里不自觉地紧张起来。

    平时在酒吧里,我是不可能离老板那么近的,只有擦肩而过的时候,才能感受到那若有若无的幽香。可是今天,我们并肩而坐几个小时,那香甜的气味可就不是若有若无,而是可以用“熏蒸”来描述了。

    这并不是指她身上的香味浓郁,相反,那香气非常淡雅,又充满自然清新的气息,仿佛混合着花香、草香和松木的味道。但是,那清新的香味笼罩着我,不知怎的就令我的心怦怦乱跳。

    自从到了无聊斋,我的感觉,似乎也变得越来越敏锐了。

    我偷眼向后观望,丽卿正侧着脸,好奇地欣赏隔着玻璃向后退却的街景。

    我成长的这座小城,因为到了江北,所以应当算是一座北方的城市,四季分明,冬季有冰和雪。但是,这座城市看上去并不像典型的北方城市那么粗犷豪迈,反倒有几分南国小城秀丽的味道。

    街头的树木,并不是高大挺拔的杨树和法桐,而是以柳树居多,妖娆柔媚,看上去分外柔软。柳树多,是因为这座城市多水,有河有湖,地下还有泉水,这在北方是非常少见的。

    城市只有新区建设得非常现代化,老城区还保留了许多旧时的风貌。各个时代的遗迹都保留下来,有些历史悠久的雕塑就悠然地坐落在马路的中央。

    每一个角落里,都可以讲得出故事。

    在我的心里,深深地爱着我的家乡,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这里也会成为我的伤心之地。

    我指挥着司机把我们送到了老城区中心的唯一一家五星级宾馆,毕竟她是老板,是不能够受委屈的,我也不希望她有的不如意。

    而且,这里离公墓也相对近一些,公墓在老城区的近郊,打车只要二十分钟就能到达。

    “嗯,世宁,这座城市不错呀!”丽卿站在宾馆的落地窗前,俯视着楼下的湖景,不由得发出了由衷的赞叹。

    我站在不远处,望着她的侧影,不知怎的感觉她今天格外的好看。

    在我的内心深处,对于她陪着我回来这件事,藏着深深的感激,无论她是因为什么决定来到这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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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墓园() 
我们在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清早,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们就打车去了城郊的公墓。

    扫墓的时间并不是非要在清明当天那么严格,一般是前三后四都可以,放的宽的地方,说是前七后八都有效。所以,我们来的时间也不是清明当天,而是提前了两天。一来是我请假的时间早了一些,而老板又比较有行动力,出发得十分麻利,二来或许我的心里也藏着些阴影,怕在清明那天碰上家里我不愿见的人。

    虽然我并不确信,我那两位叔叔究竟还认不认他的大哥,我父母的墓在清明时分究竟还会不会有其他人去探望照料一下。

    说起来,清明祭扫的时间,正好是一年中春色最为明媚的时光。城中绿柳如丝,繁花致密,蜂蝶乱舞,看上去让心情不自觉地轻起来。

    这是一件矛盾的事,明明祭扫是一件忧伤的事情,而约定俗成的纪念活动却选在了这样的一段时光,所以祭奠和郊游踏青往往连在一起,以免两次外出。当我坐上前往公墓的的士的时候,根本就无法理解,如果是来扫墓的,怎么可能还有心情出去踏青呢?

    反正我是没有的,我甚有些担心,当我看到父母的墓碑,会不会忍不住情绪崩溃。

    但是,当时光流逝,当人渐渐接受了我们必将天人永隔这个事实,或许悲伤会渐渐地被时光治愈,不再有那么多的疼痛,而只剩下祝福和思念。再过一年、两年,十年、二十年,当下一个清明,下下个清明我再回到这里的时候,或许就会是另外的一种心情了。

    记得宋代有个叫高翥的人写过一首诗,我当时读得时候就感觉有些怅然,现在想来,那种惆怅的感觉便更加明晰。

    南北山头多墓田,清明祭扫各纷然。

    纸灰化作白蝴蝶,泪血染成红杜鹃。

    日暮狐狸眠冢上,夜归儿女笑灯前。

    人生有酒须当醉,一滴何曾到九泉。

    在祭扫的那一刻,人们是如此的伤心,可是祭扫过后,便各有各的欢笑。人一旦死去,就什么都成了空,什么也左右不了了。

    逝者已矣,而生者还要前行,并不是爱意减少了,这只是一种规律和必然。但是对于逝者来说,或许自己的生命对于自己来说就是全部了,并不能指望自己爱着的人们会把自己时时刻刻地放在心尖上。

    然而,这也正是清明祭扫的意义所在。推却一切尘俗的牵绊,花一些时间,一心一意地思念他们。

    这次来墓园我并没有带民间扫墓时要焚化的纸钱,因为是公共墓地,那样做是禁止的。我就是买了花束,带了一瓶父亲最爱喝的酒。今天去,主要是想擦拭下墓碑,清理打扫一下,然后在那里跟父母说说话。

    不是说,虽然人鬼殊途,可思念是可以穿越时空,传达给他们的吗?

    出门前,我特意换上了一套黑色的西装。丽卿今天只化了个淡妆,还把一头长长的卷发盘了起来,别有另一样的妩媚。我忽然意识到,其实她很少穿如此素淡的颜色,那黑色裙子和素色外罩,都不是她的喜好。她虽然什么也没有说,可是她在这件事情并没有粗心和犯迷糊我莫名地十分感动。

    我是在举办完葬礼,处置完墓地的事情,才离开家远行的,所以对于墓碑的位置,我知道得非常清楚。当我踏进墓园,远远地眺望墓碑所在的位置时,却惊讶地发现,墓碑前已经站了一个人。

    我并没有想到,除了我之外,还会有其他人来扫墓,因为父母的葬礼都办得草率无比,场面冷清。我当时哭着向二叔三叔抗议过,可是根本就没有人理我,我人微言轻,根本就改变不了什么。

    而那时叔父们对我的冷淡和嘲讽,我永生永世都难以忘怀。

    那个人背对着我站着,穿着一件黑色的小风衣,不高,十分清瘦。我走近了一段距离,从背影就认了出来,这居然是三叔家的堂弟陆家兴。

    家兴比我小五岁,今年才准备读大学。在的兄弟姐妹中,家兴是唯一一个和我走得还比较近的,大概是因为家族中除我之外,性格最绵软的就是家兴了。

    我离开这座城市之后,亲属之中,只有家兴给我打过一个电话。他同样什么都做不了,只是问我去哪里了,过得好不好,问我需不需要钱。

    他自己还是个学生呢,并没有自力更生的能力,却尽自己所能地想要解我的燃眉之急我过得好一点。那时候我刚刚在酒吧安顿下来,心里还乱得很,听到家兴的声音,我感觉鼻子阵阵发酸,用尽全身的力气才克制住自己,没让眼泪掉下来。

    “家兴……”当我走近了他的时候,从身后呼唤他的名字。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有一丝颤抖。

    家兴回过头来,看到是我,愣了数秒,才回过神来,脸上缓缓地露出笑容,叫了一声:“世宁哥!”

    才两个多月不见,家兴似乎长高了一点。他本来就是个性格内向的男孩子,此刻他的眉宇间似乎又染上了一抹忧色他的形容更显忧郁,完全不像一个只有十七八岁的小男生。

    我看到父母的墓前,放上了一束洁白的马蹄莲,摆上了果盘供品。

    “家兴,谢谢。”我真心实意地对我的小堂弟说。

    “世宁哥,我很难过。”家兴咬了咬嘴唇,“我什么都做不了,也完全弄不懂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不起世宁哥……”

    我连忙止住了他的话。

    “你有什么可说对不起的呢?这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啊!”

    “不是的,世宁哥,我爸他也……我求过我爸的,可是我的话从来都没有人会在乎……”

    我明白,他说的是三叔的事情。我父亲兄弟姐妹共四人,父亲是老大,很早就继承了家业。现在父亲了,家里的事情变成由二叔说了算。二叔是个强势的人,我从小就很怕他。三叔没有二叔那么强势,存在感也相对薄弱,但是在我父母出事后,他却坚定地站在了二叔那一边。

    有时候我在想,二叔和三叔是要有多么恨我父亲,才能在这种时刻把事情做得那么绝呢?从前我只能感觉他们兄弟之间关系冷淡,那些深层次的矛盾,却是我完全不知道也想不到的。

    “世宁哥,”家兴略微低着头,小声地说,“我也不知道下一次什么时间才能过来看望大伯和大伯母了,因为我也要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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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六章 家族() 
“要走?去哪儿?”听了家兴的话,我感觉颇为诧异。他今年刚好该高中毕业,应该是去读大学才对。

    但是去读大学的话,即使是去京都,离家都根本算不上远。而且,那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完全没有必要显得如此惆怅。

    家兴叹了一口气,说:“我要出国了,去法国念书,三年之内不准回国,只有彻底完成学业之后才能回来。”

    “为什么是去法国?你不是想学……”

    话还没有说话,就被家兴打断了。

    “世宁哥,这不是我自己决定的!”

    我惊讶地望着他。记得我们之前聊过,毕业之后,他是想在国内读大学的,而且,家兴想学的是生物工程,跟我一样,他对金融商务也没有多大的兴趣。

    与我不同的是,我仍然选择了家人希望我选择的专业,而家兴小小年纪,却早早地就开始为自己的理想做准备了。我一直觉得家兴比我强,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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