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就放心地睡了过去。由于比较疲惫,所以在车上也睡得很香。车颠来颠去,有种摇篮的感觉,更有利于熟睡。我感觉自己在后座上躺着,变换着各种姿势,居然连一个梦都没有做。
还没有睡到舒爽,就有人轻轻地推我。立春的声音在耳边叫着:“世宁,要到了,清醒一下,小心一会儿下车头晕哦!”
时间过得真快,我睡得有这么投入吗?居然感觉还没睡够就到了!
我揉了揉惺忪的睡眼,抬起手腕一看表——十一点四十?!
我们是八点多钟出发的,十一点四十就到了,统共只用了三个多小时。我抬头看看车窗外,周围全是茂密的林木。太阳已经靠近正南了,阳光温暖地洒落下来,是正午时光无疑的。
这也……太快了吧!
算算,少说七八个小时的路程,居然只花了三个小时就开到了。我忽然有些庆幸自己在车里睡着了,否则,这样的速度,恐怕会把我吓得连心脏都吐出来。
这会儿车正行驶在一条蜿蜒的山路上,车速倒是已经慢下来了。车窗半开着,非常清新的空气清洗着肺部,令人心旷神怡。这么好的空气可是城市里最稀缺的,难怪我刚刚睡得那么舒服。
我坐起来,整理了一下凌乱的头发,感觉身体也被唤醒了,迅速地恢复着活力。
但是当我清醒过来,看清窗外的时候,那情景却把我吓了一跳。
难怪车速缓了下来,原来,在狭窄的山道上,有一支纯白色的队伍正与我们的车擦肩而过。我扭头的时候,刚好一口黑漆漆的棺木擦着我座位旁的玻璃像飘动般地缓缓而过,飞飞扬扬的白色纸钱差点钻进车窗,飘落到我的身上。
原来竟是一支出殡的队伍。
第三十七章 花汐()
这支队伍意外地很安静,隔着车窗,并没有听到哭泣的声音,队伍中的人穿着白色的长长的衣服,看上去非常古典。
而且是抬棺出殡,这就意味着,不是火葬,而是土葬吧?
本来,我以为这又是丽卿他们搞出来的时空错乱,这都是逝去的时光中的古代人。但是,就在棺木过去的时候,我忽然又看到了逝者的照片。
是一张印得很清晰的黑白照片。
照片里,一个非常年轻的小姑娘在甜甜地微笑着,看上去天真而友善,令人不自觉地心生怜惜。
她看上去也就是十五六岁的样子,头发齐肩,干干净净地束着一条发带,穿着学校的制服,一看就是一个纯真的女学生。
是现代的装束。或许,我们只是到了一个风俗比较古朴原始的村落吧?
只是这么可爱的小姑娘年纪轻轻的就逝去了,实在不免令人唏嘘。
与送葬的队伍错过去,我们的车速又快了起来,又行驶了大约十几分钟,终于驶抵了目的地。
立秋的驾驶技术实在令我眩晕,当我终于清醒过来的时候,丽卿早就下车去了。我们本身也没有大件行李,大件行李都已经用法宝收纳起来,所以并没有什么东西可搬。我迷迷登登地恍惚着下了车,一阵清新的风迎面吹过来。
风是温暖的,略带着湿润的泥土和青草的味道,风拂过的时候,树叶轻柔地沙沙作响。
我环顾四周,我们果然已经身处大山之中了,周围全都是郁郁葱葱的林木。不知什么时候,树木的叶子已经长到这么大了,那种新鲜的绿是一年中最有生机的颜色。由于冬季总是很漫长,所以冬天的时候望着满目的枯枝,我常常会产生一种错觉,感觉自己已经记不起长满叶子的树木是什么样了。可是一到春天,当万物复苏,一切的记忆又会自然而然地跟着苏醒过来。
我们几个站立的位置,是一片半山腰上的空地,用石板铺得齐齐整整,车就停在这片空地上。眼前所见,是一所山间的院落,占地面积颇大,造型古雅,幽静宜人。
“咦,这就是你说过的世宁吗?”
有一个声音从身后响起,软糯娇嗲,十分动听。
我吃了一惊,循着声音回过头去,发现在丽卿的身边,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粉紫色长裙的女子。
这位女子长得美极了我打眼一看就有些呆滞。她跟丽卿站在一起,两个人看上去就像画一样,难以用语言来形容和描摹。
女子看上去有二十多岁的年纪,长发飘飘,柳眉如黛,杏眼含春,樱唇水润饱满,似乎是涂着别致的淡粉色唇膏。她身上的长裙也属于非常稀有的色调,但是与她的人搭配起来,却是衬得她越发娇美,就好像那粉紫的颜色,与生俱来就是属于她的一样。
她的脸上带着笑,如同春光一般明媚,一看就是那种开朗和易相处的性格。她的美和丽卿的美各有千秋,她看上去灿烂而明艳,如同春天的娇花,而丽卿性。感而妩媚,如同狡黠的猫儿。
“哎呀,世宁果然像你说的一样有趣啊,脸怎么红了呢?世宁,你好,初次见面,我叫花汐,你可以叫我花汐姐姐!”
花汐笑眯眯地,落落大方地打起了招呼。
因为花汐实在是漂亮,我与她略微四目相对,便感觉脸上烧得厉害。我声音弱弱地叫了一声“花汐姐”,又引来了她的一阵格格娇笑。
“真是的,丽卿,从哪儿找来这么有意思的男孩子呢?而且,气息,似乎有那么一点像……”
丽卿止住了她的话,皱了皱眉头,说:“哪里像了,一点也不像!”
我听着她们打哑谜似的对话,完全不得要领,以至于感觉自己僵在了脸上的笑容有点傻。不过看起来,她们两个的关系很好的样子,这位花汐姐,应该就是丽卿之前说过的“找旧友喝酒”的那个“旧友”吧?
看上去,会是一次愉快而难忘的旅程呢。
两个女人说说笑笑地一起往屋里走去,看上去就像两个普通的年轻女子。虽说两个人的装扮一个古雅清隽一个现代时尚,可是站在一起的时候,看上去居然毫无违和之感。
当然,如果花汐是丽卿的旧友,那想都不用想就知道,她肯定不会是普通人了。
宽敞的古式建筑里传来淡淡的草药香,进门第一间大堂里就立着一圈的大木柜子。大柜子由无数小抽屉格子组成,格子上有标签,用古朴的隶书写着中草药的名称。
花汐的居所,似乎是一个药铺子。
大堂似乎有山里的村民过来抓药,几个梳着双丫髻的小僮在照应着。小僮们容貌长得都十分相似,很难分清彼此,而且他们看上去年纪很小,只有七八岁的样子,可是大堂里的一切事务,这些小僮都处理得井井有条。
当然,我是不会傻到把他们当作普通小孩子来看待的。
花汐引着我们穿过厅堂,往内宅的方向走去。
才刚走到大堂中间,忽然听到旁边一个清脆的童音“哎呀”一声,我一回头,发现竟是一罐子浓黑的滚烫药汁朝我劈头盖脸地洒了下来。
这个意外实在是太突然,我根本都来不及躲。真是人倒霉,喝凉水都塞牙!
无奈之下,我本能地用双臂抱头,低头蜷缩,想要先护住脸。反正按烫是肯定的了,那么能躲一点是一点,不要被毁了容再说。
一道绿光闪过,以我的身体为核心,忽然打开了一道透明的绿色屏障,把当头泼来的药汁一滴不落地挡在了外面。
是谁,救了我?
我惊讶地发现,绿光的来源,居然是我挂在脖子上的那枚绿玉的平安扣。
那是惊蛰的那天丽卿托立夏带给我的,说是可以防身使用。我一直以为它是用来辟邪的,没想到还有这样的防护,真是一件法宝!
我不由得将感激的目光投向了丽卿,却见她略带愠色,转身对花汐说:“够了吧,不要再捉弄世宁了。不是说过了么,他只是一个普通人而已。”
第三十八章 山村厨房()
花汐吐了吐舌头,模样看上去十分俏皮。
“好好好,我错啦!”她爽快地认着错,但是很明显一点都没有担心丽卿会生气,“真是的,害人家白兴奋了一场。”
我听得有些心惊肉跳的。这是什么意思?难道刚刚的“事故”,其实是在花汐的操纵之下出现的吗?
那从天而降的药汁可是滚烫滚烫的,就连泼到神奇的绿玉罩子上,都发出了咝咝的声响,扬起一团白烟。要是真的泼在我身上,估计我的整个后背都要被烫熟了。
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那可真是太可怕了。
“世宁啊,真的对不起,我以为你肯定有躲过去的本事呢。不过你别担心,要是你真的躲不过去,我是不会让那些沾到你身上的!”
我“呵呵”地干笑了两声,也不知道到底该不该信。
都说狐妖爱骗人,可是怎么象征着美好的花妖,也这么爱捉弄人啦?
没错,我已经在危机显现的刹那本能地张开了内在之眼,所以,我已经收集到了花汐的小部分信息残片。
比如说,她是一只“大妖”。
比如说,她的本体,是一株“古木兰”。
这些我当然没有说出来,因为无论她是什么,我都并不觉得有什么可奇怪的。
木兰,指的是紫色的玉兰花,难怪她喜欢那种粉紫色颜色的衣服。仔细想来,春天盛开的木兰花,差不多就是那样梦幻般的颜色。
也难怪她看上去那么华丽漂亮。
而且,春分时节,木兰正好到了花期吧,不知道丽卿选择这个时间来看望花汐,与这又有什么关系吗?
就这样,我们在花汐的居所安定了下来。她的宅子很大,看得出,已经有很悠久的历史。虽说是大妖的居所,可这宅子就是用普通的建筑材料精工建成的,而普通材料肯定抵挡不住时光和自然法则的侵蚀。宅子已经显得很古旧,不少地方都有修修补补的痕迹,不过这些令古老的宅邸更添了几分别致的韵味。
虽然宅子是古式的,室内的设施却很现代,一切现代文明带来的便利都拿来为我所用,使居住条件变得方便舒适。这里和“聊”一样,有水有电,有抽水马桶,有空调电视,房间又很大,空气清新,在这里哪怕是久居也没有不便利之处。看来妖们也是相当懂得“与时俱进”的。
我从小在城市里长大,并不了解山村的生活,对于我来说,这是一种相当新鲜的。
“世宁啊,快去做些好吃的,一会儿我们要去喝酒啦!”还没喘匀气的工夫,我们老板就已经开始指挥起我来。
寄人篱下,自然要对老板的话言听计从,更何况,这本来就完全是我自愿的。
而另一位也毫不客气。
“哎呀,世宁会做饭呀,真是个好小伙子。刚好我们这儿的好小伙也要过来送菜啦,世宁一会儿看看有什么,就给我们做点什么吧!”
我问好了厨房的位置,穿上围裙,就开始工作了起来。
花汐家的厨房就没有酒吧里的现代了,只有基本的煤气灶和水槽,连烤箱和微波炉都没有,取而代之的,是一只土石砌成的大柴炉。
除此之外,这里的锅碗瓢盆也都造型古旧,笨拙而沉重,倒是别有一般特殊的韵味。只是厨房跟卧室比起来,现代化程度差了好多人疑心妖是不是实际不怎么需要这样吃饭的。而且很显然,妖并不擅长折腾人类烹调的那些小手艺,至少我们家的那几位都是这样的。
用惯了现代化电器的我面对着这一切,感觉颇有一些头痛,可是现实如此,即使条件有限,也不得不硬着头皮上了。
这边的调料什么的都很简单,看来花汐的药房,对于膳食用心很少。不过刚刚听他们说,有时远道而来的求医者也会在这里留下吃饭,所以这里的厨房一向也是按时开火的。至于妖,他们吃不吃饭问题都不大,吃不吃完全取决于兴趣和饭菜的口味。
厨房里还留下了两个小僮,现在负责给我打下手。他们两个虽然从外型看年纪很小,但我心里清楚,他们是妖,可不能用正常人的想法来揣度他们。
两个小僮笑嘻嘻的,手脚却很麻利。他们除了对食材缺乏想象力之外,做起事来再没有什么缺点。而且他们虽然是“小孩”,却既不吵闹,也不多话,削皮、切菜、处理食材,速度一个顶仨。
厨房储备的东西已经不多了,就剩了些土豆萝卜之类容易储藏的。好在我们事先就有所准备,我让立冬把布袋里存着的东西都卸在厨房里,至少可以对付出一两桌下酒菜。
我知道,这次外出郊游,自然是包含春分祭的意思在里头,所以这一次,我特意提前上网查阅了关于春分的资料。我发现,这是一个热热闹闹的节气。从这一天起,春色变得浓郁,杨柳青青,莺飞。草长,小麦拔节,油菜花香,好吃的东西也会逐渐多起来。而度春分,赏花饮宴,吃吃喝喝,就是其中最的一个项目。
立冬的法宝袋中储备了不少酒水,中西兼备,都是酒吧里本来存着的货品,我们特意挑了老板最品种带着。而食材,我也去市场买了不少,很快就在两个小僮的帮助下准备好了有荤有素的八个菜。
正在忙碌间,忽然听到有人敲了敲厨房的门。我一回头,却看到一个少年背着一只竹筐,从门外探进头来。
少年皮肤微黑,头上裹着一条白色的毛巾。他看上去大概也就十六七岁的年纪,手长脚长,面容清秀。看到我,他先是吃了一惊,尔后略微羞涩地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
“我叫阿初,是过来送菜的!”少年打了招呼,把竹筐从后背解下来,“今天的菜很新鲜,除了我那边种的,还有外头采的野苋菜。今天在河里捉了两条鱼,也一块带来了。在做菜吗?我也来帮忙吧!”
他看上去对这里很熟悉的样子,所以我一下就明白了,这个“阿初”,应该就是花汐口中的“我们这里的好小伙”吧?
少年把筐拎过来,放到地上,就挽起袖子,和大家一起干起活来。
第三十九章 春汤灌脏()
“我隔一天就来送一次菜,花汐姐很照顾我,所以哥哥不必客气,有什么需要做的尽管说就是!”少年看上去略微有些羞涩,话却说得很朴实,给我留下的第一印象也很好,“哥哥怎么称呼?”
“我叫陆世宁。”我赶忙回答,“我们是过来旅行的,我们老板是花汐姐的朋友。”
“原来是这样!”少年开心地笑了,似乎对我又亲近了几分。他快手快脚地把筐里的菜都拿了出来。
“今天的菜都很新鲜,要不要用一点?”
我看了一下,里面都是些春韭、野苋、荠菜之类当季的新蔬,野地里生的,跟我在城市里买的不太一样。我买的蔬菜,即使是在早市购买,也大多数是大棚里种植的。自从人类发明了大棚这种伟大的东西,四时蔬果是多了起来,但蔬果中却少了那原本该有的四时的味道。
筐里取出的,还有十几个鸡蛋和两条草鱼。草鱼还是活的,鳃在缓缓地一张一翕。
这些新鲜的食材诱发了我心中愉快的感觉,一道菜的食谱就在脑海迅速成形。
我查阅的资料里写着,春分时节,人们头戴荠菜花,煮食春菜汤,洗涤肝肠,保平安健康。
这个“春汤”,我并没有吃过,甚至都没有见过。网上描述得很不具体,并没有具体的方子,只知道“春菜”指的是野苋,而配料,有的说是加蛋花,有的说是加鱼片,做出来到底是什么样子,连张都没有。不过我决定按照自己的想法做一做。其实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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