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靳哑然失笑:“那么……大情圣。其他人也有各自的生活圈子,你就觉得我们不会对他们的亲朋好友动手?”
“你们不会干这种蠢事,你就是抓了林皇与郭虎那四个孩子也没意义,无非不就是想胁迫沈叶吗?所以我让沈叶断绝一切联系。现在重点只有一个。就是沈叶。”
“如果协会要泄愤呢?”
“哈哈,协会要干这么低级的事,那就证明他真没什么可怕的。”
刘靳笑道:“都被你琢磨透了。照这么说。抓你也没什么意义。”
“怎么?要放了我吗?”
“那可不行,小小泄愤一下还是需要的。方总。你既然打算当这个泄愤的牺牲品,怕是要受些皮肉之苦了。”
方城整整衣领:“就当是为爱情牺牲吧。”
在白狼接走沈叶后不到一分钟。少数派“病毒”把郭虎与温晴晴也带走了,所有人员会合后集体人间蒸发,去向不明。
一小时后,在人去楼空的小算盘总部,进来三个老人,刘靳紧随其后,其中一个摸摸一张尽是灰尘的桌子,道:“我有点弄不懂了,我们的对手到底是沈中奇还是沈叶?”
第二个老人道:“严格地说,是他们两父子。”
第三个老人道:“叶芸也没消息吗?”
刘靳道:“叶芸立场还不明确,但如果沈氏父子有所进展,她多半会选择同家人一起战斗。”
三个老人沉默良久,第一人道:“你们觉得我们还能相信沈家的其他人吗?”
三人都不说话,良久才有一个穿白衣的老人道:“我们已失去了黄金轴心,承受不起同盟瓦解的损失。”
一名灰衣老人道:“沈家已表态会置身事外。”
最后的黄衣老人哼了一声,“我就不信了,一件雷神武装就足以对抗协会?”
“但事实是我们的确被沈中奇摆了一道,不管叶氏姐妹还是林皇与方城,都成了他的私人武装,更糟的是,我们作茧自缚,仿当年沈中奇的套路给沈叶设置谜题,如今沈叶成就他私人团队的可能性也极大,那个年青人多半会站在他那边。我们已输了一着。”
灰衣老人道:“你们觉得沈中奇真的仅仅只是为了自由?”
“你说呢?”
“比如……他想成为四大家族后的第五大呢?要知道他当年早早离开沈家,与自己的父亲和兄弟关系并不好,他的作为证明他有能力独自支撑一个组织。”
另外两个老人都默然不语,良久,像下了决心一样同时点点头,向刘靳下令:“不管沈叶还是林皇等人或一切相关人员,找到他们,杀了他们。”
此时,离橙星一百多里一座城市的市郊外下水道内,肮脏与腥臭的水缓缓流淌,但有个人却在臭不可闻的水中涎水而行,正是沈叶,终于,他找到一块旁边有水管的干地。
他坐下来取下背囊,用一根铁棍扳断水管,大水淌出,他开始清洗全身,洗得干干净净后,他点火烧了旧衣服,换上一套普通的衣裳,用镜子照照自己的脸,从背包中翻出一个手枪式注射器。
注射器上贴着一张纸条:96小时内有效,切忌超时超量,否则对面部肌肉会造成严重损伤,无法恢复。
沈叶长吸了一口气,将注射器刺进面皮下的血管一扣扳机。
“啊!”他甩下注射器痛苦地在地上翻滚起来,过了足有十五分钟,他才慢慢从疼痛中恢复,看看镜中的脸,下颌肌肉涨得很大,眼皮浮肿,双颊也鼓起来,完全变了另一张面孔,像个虚浮的胖子。
他喘着气一边收好注射器,一边把其他东西翻出来,有地图、特制手机、刀、零钱等各种必须品,最后翻到一张纸条,是叶媚写给他的。
“小叶,知道你要独自作战了,媚姨没什么能帮你的,虽然不知道你爸到底用意何在,到底这样做是什么后果,但我爱你们,我永远站在你们这边,期待你凯旋归来。”
沈叶将纸条紧紧捏在手心,仍能闻到叶媚残留在纸上的余香,握了许久他才点火烧掉纸条,背起了行囊,在他脑海中,回忆起父亲在一起生活时一段对话。
“小叶,我本来想给你取名叫‘沈清’,觉得太娘气才换了字,不过叶子也多是青色,不算差太远。”
“为什么要用这个字呢?”
“这是个很好的字,当事件变坏变糟就需要清理,当你以后不顺时,就要想到清理你的思路,你的过去,你的身体。人生,一定不要背着一身麻烦上路,否则会走进死胡同的。”
沈叶收回思绪,自语道:“三青为清,我现在就是一身麻烦……死胡同?那本童话书里不就有个故事叫《死胡同》吗?”
他露出笑容,爬上梯子推开下水道井盖,一缕阳光打在他脸上,他爬出黑暗肮脏的世界,外面朝阳初升,太阳像金黄的胚胎在空中越拉越长,越扯越大,最后跳到空中骤然发出万道金光,迎着朝阳,他踏上了真正的征途。(未完待续请搜索,小说更好更新更快!
。。。
一百零五、主角地位()
相比之下,沈叶回忆起从前近乎奇幻癫狂的经历,并不来得比现在这段旅程更叫他变得心智成熟——这一段独自的远征。△↗w。
从前的沈叶是感性的,他记得父亲说过一句话:感性的男人是无敌的,除非他遇上一个成熟男人。
他一直不理解其中的深意,一个主观而情绪化的感性男人理所当然不是一个克制、沉稳,富有耐心与理智的成熟者的对手。但感性男人的“无敌”指的对手是谁呢?
现在他明白,这句话深层的含义是:感性可以战胜他人,但成熟可以战胜自己。
目前为止,站在自己这边的每一个人,并不图自己什么,不管他们出于同情或希望在一段不寻常的故事中扮演一个角色,或是他们只是单纯地需要付出自己的爱,或是自己真的富有感染力……总之他们做到了自己想要的,整个故事中,每个身边的人都表现得比自己这个中心人物更抢眼。如果这是故事,自己无疑是最失败的主角,站在一群光芒万丈的配角中间。
原来核心人物也可以像自己这样微不足道。
所以他需要战胜自己,当方城说他将独自上路时,他害怕过,但更多的是欣喜,他终于有机会获得独自表演的舞台,来满足自己早已按捺不住的虚荣心。
“请尽情地欢欣,因为你的兄弟死而复生……”他此刻握着一本《圣经》,念诵着一些自己喜欢的句子,尽管他从来不是耶酥的信徒。但虚无的信仰会振作他的精神。当冒险的血液在年青的血管中沸腾,像火一样流淌时。他能感觉到,不管自己在多大一个格局的故事中都变得不再重要。重要的是他别再玷污自己的身份,不管是不是黄金轴心,自己应该是最显眼的,风头最劲,哪怕忧伤也该是明媚的。
“从此刻起,沈叶,请尽到你主角的本份,父母赐予你的传承注定你与众不同,你早就应该相信自己。哪怕只是盲目的乐观也依然要这么做,因为这样一切才是对你有利的,大地、微风、一草一木,日月星辰……都会对你有利的。否则哪怕在再大的一个故事中,你连自身小小的归属也明确不了,你的灵魂又该何去何从呢?”
在咆哮的大江边上,他在旅行日记写下这样的句子。
这的确是种极好的心态,哪怕仓惶的逃亡也因此变得悲壮和阳光。整整两个月,他只凭着一个指南针。避过喧嚣的城市,尽量走在无人的山野荒原,在毒烈的日头下把压缩饼干塞进干裂的嘴唇,在潮湿的雨林中狼奔豚突。风雨中蜷缩在岩石下边睡边冷得瑟瑟发抖,毫无尊严地向过路的陌生人乞讨一点食物,强忍着每九十六小时一次的变脸剧痛。多次因为伤口感染发起高烧,牙肉破裂。满口是血,全身像遭毒打般疼痛无力。但他只稍作休息就会启程,哪怕只能像蛆虫一样在地上蠕动着,爬行着……
苦难的行程是心灵的厉炼,所以当他衣衫褴褛、面黄肌瘦,浮肿的赤脚踏上一块炙热的土地时,面对即将到来的胜利他才没放声大哭,因为相信自己,因为全心投入,那么胜利就不是惊喜,而是一种必然。
“死胡同源自一个叫黄金城的故事,据说黄金城是座迷宫,想得到黄金的人们走进去,想出来却发现所有的路都成了死胡同。寓意是人们沉沦于物欲,最终无法自拔。反对物欲说法的人们会说:如果没有发现金钱能使人沉沦,金钱是否就不是罪恶?
这就像问如果牛顿没发现万有引力?那人们是否就飘在天花板上?人们制造出金钱却又做了钱的奴隶,听起来很讽刺,但这就是人会干的事。人总有办法把罪恶推到别的东西头上,比如说金钱罪恶却不说自己的贪婪。所以,世上没有死胡同,是人自己迷失了。”
死胡同的童话与其他童话故事不一样,它有一段这样的开场白,像导读引言,但故事却只有一句话:
有个人造了一座迷宫,然后,他把自己困住了。
疑问在于故事为什么不叫“迷宫”而要叫“死胡同”。
“因为这是个真实的故事。”
“谁?发生在哪?”
“一个女人,地点在费罗城。她是个出色的医生、基因学专家、武器制造大师。她曾经希望用自己的才华来赚大把的钱。用她的话说,她做的是武器,是杀人的东西,她不能指望靠这给自己搏一个好名声,所以必须卖给付得起价钱的人。直到后来她的丈夫和孩子死在次声武器中,一种通过低频震动能短时间使人致死的武器,正是她的杰作。她才意识到,她被金钱引进了死胡同。”
费罗城,一个炎热的城市,中印交界处,方圆不到七十里,周围尽是干裂的土地,沈叶在这里用完了最后一针变脸针剂,他看到地平线后耸起一座快被完全风化的古老城市,即便如此,没有向导的话,那里残垣断壁很容易让人迷路,所以人称迷城。
沈叶走进了迷城,那些已经风化得比他个子还矮的土墙一摸就扑扑落下沙土,偶尔能看到的石柱花纹仍在诉说这儿昔日的文明,在时间无情的湮灭中,迷城做着最后的苦苦挣扎。
当他经过一扇土墙时,忽然地面嗡的一声,裂开一个圆洞,沈叶没有多吃惊,他知道有些东西一早就在等待自己。
他走进圆洞,经过一条漆黑漫长的蛹道,进入深达十米的地下室,这里可以听到发电机嗡嗡作响的声音,进入的第一个房间顶吊着昏黄的灯,两边有长长的桌子,摆满了各种金属零件和仪器,大多他都叫不出名字。
他闻到一股烤饼的香味。沿着香味他进入一扇铁门,这儿是个厨房。灯光要亮许多,一个女人在烤箱前忙活着什么。她听到声音,微笑着回过头来,“小叶,你可来了。”
“房东太太!”沈叶瞪大了眼,面前的居然是自己住的小出租屋的房东太太,那个胖胖的,收房租时粗声大气,动不动嚷着再不交租就要停水停电的凶悍妇人。
此刻她没什么改变,还是穿着平时普通妇女一样的花格裙子。戴着手套正试图把烤饼从箱子里拉出来。
“饿吗?”她细心地把烤饼摆在碟子里放到他面前,又摆上一瓶水,看着面前风尘仆仆,衣裳破得不成样子的沈叶,笑道:“看起来你还不算糟。尝尝吧。”
沈叶沉默了一会,先喝了一口水,抓起烤饼狼吞虎咽起来,房东太太微笑看他吃了一会,便走到烤箱边收拾起来。像个招待远出游子的勤劳主妇。
沈叶喝了一大口水,把饼干艰难地吞下,道:“我想过这儿可能是个熟人,但真没想到是您。我甚至不知道您叫什么?”
“我叫罗美薇。你可以叫我薇姨。”她把他面前的盘子收走放到水池清洗起来。
沈叶注意到叠桌子的是几张旧报纸。其中一张骇然有罗美薇的照片,上面的她与眼前判若两人,年青。富有朝气,穿着医生的白大褂。意气风发的样子,旁边文字有:巴特雷军火公司高级顾问。美籍华人罗美薇女士于独立研发项目证实人体参数经由技术传导进行移植的可行性。
“其实我挺担心的。”罗美薇边洗盘子边道:“毕竟没法保证你能记得你和父亲相处时的每次对话。你记性不错。”
“可能因为我父亲和我对话不多。”沈叶打量着厨房,“您什么时候来这的?”
“你搬走后我就来了。有一段时间我差点以为我们要做一辈子的邻居的。”
“您和我父亲什么关系?”
“生意伙伴,他付我一大笔钱让我为他工作。”
“燎原军工?”
她点点头,“刚开始是个很大的机构,后来我才知道只为掩人耳目,你父亲想要的只有两样的东西,‘速成高手’和‘雷神武装’。这两件东西有点苗头后,他就宣布燎原军工破产,偷偷搬来了这里。”
“他离开我的十六年就为这件事吗?”
“那倒不是,这件事前后只花了两年左右,至于前面的事,我知道的不会比林皇多。”
“死胡同是您和我父亲商量好的计划?”
“不完全是。”她长叹一声,“我做的东西杀了自己的丈夫孩子,那段时间我的确进了死胡同,如果不是遇到你父亲,我可能选择了自杀。”
“他怎么说服您重操旧业的?”
“他说这次不是为了钱,是为了他的孩子。”罗美薇深深地看了他一眼。
沈叶笑了,“您一个这么喜欢孩子的人,对我却那么凶巴巴的。”
“这就是我表现关心的方式。我看着你从二十二岁长到二十四岁,一幅弱不禁风又不求上进的样子,我担心你怎么扮演好你父亲计划中的角色。”
“那……您觉得您的教育方法管用了吗?”
她苦笑,“好吧,我承认我不是育婴专家。”她洗了洗手走到沈叶面前,双手捧着他的头,“现在让我好好看看你。眼睛睁大,嘴张开。”
沈叶顺从地张开嘴,她认真地看了看,又摸摸他的脉搏,嗅了嗅他的腋下,道:“还好,有点轻微和细菌感染,营养不良和皮炎,但没什么大事。”
沈叶问:“你是我父亲第七个谜题的引路人吗?”
“别说什么谜题。”她揉揉自己胖胖的手臂,又戴上一副眼镜,招手叫他随她来,边走边道:“你父亲是个忽悠人的高手,四大家族的老家伙们把他当作成功范例,设置了这些蠢得要死的谜作为把你引导成黄金轴心的路径,每一条都在你父亲的计算当中。但雷神武装是个特例,它的成功连协会都感到吃惊,所以才把它编进谜题队列,希望由你发掘它的存在。这已经与黄金轴心无关了。”
她说话时走进了另一个工作室,到这里沈叶吃了一惊。与外面那个凌乱的工作室相比,这儿一尘不染。工具洁净,几台大型电脑在不断运作着。架子上层次分明地摆着许多人体器官,两只机械手不停在一个手术台上对着一个假人动作着。
罗美薇坐到电脑前,胖胖的手指灵活地在键盘上跳动,看着她一副市井大妈的打扮与这高科技环境实在不相衬,甚至有点诡异。
沈叶又问:“倩倩也是您的杰作?”
“我只负责设计方案,她的成功是当时燎原军工还没搬家时许多科学家与工程师共同的结晶。”
“什么样的方案能把她那样娇滴滴的女孩变成恐怖的杀人机器?”
“很简单,只要让她明白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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