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又过了很多很多年,女主角玛丽发现了地下室中的棺材,棺材里的伯爵早就已经变成了干尸,却因为玛丽的声音被唤醒,然后他再次看到了活生生的,妻子的模样。可惜作为一具干尸,他只能无力地躺在那里,直到小偷把鲜血滴在棺木里,伯爵才重新获得了力量。
这个故事在后世看来也许很俗气,不过在民国年代却是惊世骇俗的。雪兰把吸血鬼这个物种具体化了,这将是一本真正富有创造力的科幻小说,小说的第一部完全是为了销售量和知名度而量身打造的,不需要什么深度,只要故事精彩就足够了。等到第二部、第三部面世的时候,才是真正展开吸血鬼社会的时候,于是笔名为玛格丽特的女作家开始正式在《妇女生活报》上连载《吸血鬼的情人》了。
于此同时,雪兰跟王少爷已经正式约会过三次了。
他们去过电影院,去过西餐厅,去过小公园,上课的时候互相飞过眼,放学的时候做过课后辅导,算一算都已经交往一个多月了吧。
然而雪兰却有了一件十分烦恼的心事。
别说二垒、三垒、四垒了,这个家伙什么时候才会主动跟我牵一下手呢?正跟王少爷沿着小公园散步的雪兰默默地想。
作为一个宅,姑娘其实一点都不纯洁,她的思想之‘深’,见识之‘广’,无论河蟹如何纵横,也始终是随年龄呈正比增长的。
因为在民国谈恋爱,所以尊重时代的封建特性,也就不求亲亲我我,婚前达成一二三四垒,或者买账前先试验一下性能如何了,但是谈恋爱都一个多月了,连手都木有牵一下……
雪兰看了一眼身边高高瘦瘦的俊俏青年,你真的喜欢女人木有错吧。
王少爷正开开心心跟雪兰聊天,忽然感到一只软软的小手碰了他的手一下,王少爷浑身的神经一下子就绷紧了,仿佛全部的感觉都集中到了那只手上。
然后,又碰了一下。
王少爷的脸热了,也不敢看身边的姑娘,悄悄靠近了一点,想再碰几下。
雪兰的脸皮已经开始哆嗦了,少爷啊,给你跪了,为什么你宁可碰来碰去,也不肯握上来啊!
没有错,他每甩一下胳膊,就轻轻蹭一下她的手,还一脸羞涩,装模作样地看着另一侧的河面。
啊啊啊啊,磨叽死了,雪兰一把拉住了他的手。
“啊!”紧接着王少爷就像个被非礼了的少女一样惊讶地看向雪兰。
他白皙的肌肤显见的红了,连耳朵都红了,就这样呆呆地看了她一会儿,然后抽出自己的手说:“别这样,不太好……”
一瞬间,雪兰觉得自己脑子里的某根弦断了……
另一边王少爷还沉浸在女朋友温热柔软的小手的触感中,对这种出格的亲密感到尴尬,甚至觉得周围的温度都升高了不少。
作为一个现实中的姑娘,恕雪兰无法具现出=_=的表情,但她的血槽真的已经清空了。
“有什么不好的。”雪兰坚决地伸出爪子,试图再去抓他。
青年却一闪身,避过了小姑娘,红着脸说:“不行,你会被说闲话的。”
其实一对年轻男女在路上牵手,在这个时代的确是很引人注目的,其引人瞩目的程度,不下于一百年后,我们在大街上看到一对男男牵着手。当然女孩子还会被送上没有家教、不守妇道、臭不要脸等等鄙夷的眼神。
雪兰快哭了,还能不能好好谈恋爱了,连手都不能牵一下,这叫谈恋爱吗?这叫吗?
“这公园又没人认识咱们,说就说呗,我才不怕陌生人说。”雪兰不依不饶地凑上去,去摸王少爷的手。
王少爷的手又纤细又修长,还有点凉凉的感觉,雪兰觉得很好摸,于是就用两只手捧住来回摸,一边摸还一边嘿嘿笑。
王少爷犹豫了一会儿,就站在原地,红着脸任雪兰摸。
他们谁也没有意识到,这情境有点像一个矮矮胖胖的好色地主老财,正抓着小妾或丫头的手在淫|笑。
淫|笑够……不,笑够了以后,雪兰心满意足的牵着王少爷的手,一甩一甩地继续在公园散步,心里暗暗算计,好了,一垒打成了,再过几次约会就达成二垒,二垒之后试一下三垒,然后就问他愿不愿意结婚。
雪兰正在脑海里把结婚提上人生日程的时候,耳边忽然响起了王少爷郑重其事的声音。
“兰兰,咱们结婚吧。”
雪兰……
她僵硬地看向王少爷,却见他一脸认真,没有在开玩笑的样子。
等一下,等一下,才谈一个月恋爱,刚刚牵过手而已,还木有亲一下,还木有抱一下,还没有深入了解,也不知道性能如何,这就结婚吗?
他的手却越握越紧,一脸认真地对她说:“我喜欢你,我想娶你。”
不行不行,这是闪婚啊,雪兰虽然挺感动于他的告白的,但是恋爱几天就结婚什么的,坚决不行啊,她犹犹豫豫地说:“太……太快了吧……”
在民国时代,平民百姓中,男女普遍都不用交往,直接结婚。所以谈恋爱这种东西,百分之九十的人是用不着的。像雪兰和王少爷这样看对了眼的,男方就直接去女方家里提亲了,这个谈恋爱的过程就是这个看对了眼的过程,很少会有又亲、又摸、又抱的恋爱过程,因为人们普遍还是比较保守的,不会轻易越过雷池。
所以这就存在一个误区,王少爷在决定跟雪兰交往的那一刻,已经深思熟虑过娶她的事情了。而来自后世的雪兰,在决定跟王少爷交往的那一刻,已经打定主意试试而已,不行换一个了。
“咱们都交往这么久,也这么亲密了,所以不算快了。”王少爷捏了捏雪兰的手掌心说。
“可是,我还在上学啊。”雪兰急中生智说。
“是啊,还要等一年。”王程彦叹了口气,漆黑的眸子盯着雪兰,“你知道吗?我现在看谁都像你,那天我走在街上,忽然看到远处一个穿学生装,留大辫子的姑娘,一打眼我还以为是你,立即兴冲冲向人家跑过去,跑到半路才看清楚是陌生人……因为我老想你,所以看谁都像你……”
这位王少爷不是个会说甜言蜜语的人,但是有时候他说的话却能一下子落在雪兰心里,像落上了一把柔软的棉絮,痒痒的。
雪兰松开他的手,几步走在他前面:“我跟你才认识没多久呢,你跟家里人说过吗?就想跟我结婚?”
“我家是自由恋爱,我哥跟我大嫂就是在大学里认识的。”说着,他追上来,又握住雪兰的手说,“你这么漂亮可爱,我爹娘一定很喜欢你。”
可是人家不想闪婚……雪兰咬咬嘴唇说:“那……你想让我退学吗?”
雪兰所在的女校里,十六七岁的女孩,三天两头有退学回家结婚的,一点都不稀奇,简直是司空见惯。
“你要是想继续上,我就等着你啊,可咱们还是早点定下来吧,不然我们这样经常见面,被你的熟人知道了,会说你闲话的。”他又把雪兰的手拉到胸前,揉搓了一把说,“叫你爹娘知道我为师不尊,偷偷摸摸跟他们女儿来往,会生我气的。你要是答应了,我就给我父亲写信,然后上你家提亲。”
雪兰干咳了一声说:“你……你还不知道我家的情况呢……”
王少爷瞪大了眼睛:“难道你是前朝王爷府的格格?”
说完,他逗趣一样给雪兰打了个千。
雪兰被他逗笑了,但还是没答应下来,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十分犹豫。
之前,她曾经一厢情愿的认为,自己可以找个男人入赘的,但却被李氏坚决反对。
所以也许不是害怕婚姻,而是害怕这个男尊女卑的时代吧,雪兰想拥有的婚姻是后世那种男女平等的婚姻,而不是这个时代,女人依然是男人拥有的一件物品,男人想纳妾纳妾,想鬼混鬼混,女人根本没有任何保障。
还有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她不仅仅是刘雪兰,她还是刘五姐和雪后山岚,一个身后一堆闲话的女作家,他虽然很喜欢作家雪后山岚,但他会娶她吗?他能接受一个名气很大的女人吗?如果婚后她依然被各种舆论缠身怎么办?
“也……也不用着急嘛,咱们等我毕业再说吧。”雪兰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一时紧张下,她朝他撒了个娇,想糊弄过去。
王程彦却并不是个粗心大意的男人,他皱了皱眉问:“你不愿意?”
“我……就是觉得太快了点……”
“所以你宁愿冒着风险偷偷跟我来往,也不肯跟我订婚?”王程彦看着雪兰说,“你知不知道这对你的名声很不好,我是个男人,虽然是老师,可我随时都可以丢下这份工作离开,你呢?如果我只是耍了你,转头就走了呢?到时候你要怎么办?”
雪兰看着他,他也看着雪兰,雪兰没有说话,他挣开了雪兰的手说:“我们还是先不要私下见面了。”
☆、第99章
先不要见面了?
雪兰惊讶地看着他,他要跟我分手吗?就因为我不答应订婚?这也太小心眼了吧。
王少爷一语不发地走在前面,雪兰默默地跟在后面,走到公园门口的时候,他对雪兰说:“我送你回家吧。”
都说要分手了呢,还送什么送。
雪兰瞥了他一眼,招呼来一辆黄包车,头也不回地走了,留下原地的王少爷木愣愣地目送她离去。
作为一个百年后的人,在雪兰的意识里,‘先不要见面了’直接等于‘分手’。
于是自以为被甩了的雪兰一坐上黄包车就委屈了。
这么小心眼的男人我才不稀罕呢,分手就分手。
即使心里这么想,委屈还是像酸水一样冒出来。
民国的男人果然靠不住啊,前一句还说喜欢,要结婚,下一句就要分手,就是因为没答应他的要求而已。虽然已经民国了,不过这些从古代传下来的大男子主义也不是说变就变的,只允许女性服从,不允许女性反抗。亏咱还觉得他纯情可爱呢,看来温柔腼腆都是表象,他根本就是个讨厌鬼,幸亏咱没有一时鬼迷心窍答应求婚。
雪兰一边委屈,一边在心里安慰自己,不遇上几个渣男,又怎么能遇上真命天子呢?这都是正常的,千万别哭,千万别哭……
自认为心胸宽广的雪兰强忍着面对渣男的不适感,继续去上学了,只不过上数学课时那愤怒的眼神出卖了她不甚宽广的心眼。
王少爷惴惴地偷瞄她,兰兰好像生气了,为什么?
难道是因为他要求不私下见面的事情?
这样想着,王程彦忽然心头一甜,心想,真是个任性的姑娘啊,就这么舍不得我吗?还因为不能私下见面就生气了,真可爱,等会儿哄哄她。
可是本应在放学时出现的女朋友根本连影子都没有,去教室一问,人家早就走了。
王程彦有些意外,也有些失落,他在校园里徘徊了许久,以为她只是躲起来让自己着急而已,就像他们在公园里玩闹时一样,说不定忽然就出现在自己身后了。
可是一直等到太阳落山,他才带着失落的心情离去。
第二天,她依然不理他。
王少爷急了,试图跟她单独说几句话,却发现她一天到晚扎在女孩子堆里,无论何时何地都没有落单的时候。
QAQ这太不公平了,你都不给人家道歉的机会,人家该怎么去哄你?
从没谈过恋爱的王少爷森森地忧郁了,女孩子的心思都这么难猜吗?小说里的女人都是一下就喜欢上男主角,然后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从不生气的。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王少爷终于支撑不住了,连黑眼圈都有了,心里还特别委屈。
我这么喜欢她,她怎么能这么对我呢?前几天还主动拉我手,一转眼就变成陌生人了。
越想越委屈,他甚至脑补出了许多悲惨的剧情在自己身上。
什么兰兰其实有许多男朋友,只是吊着他玩玩而已,所以才不打算跟他结婚……
这样一脑补,立即整个人都不好了呢。
他有一些叔叔伯伯,家里的女儿又漂亮又聪明,但身边总是围着一群男青年,各个都是男朋友,就不定下未婚夫。
呜呜呜,漂亮姑娘怎么都这样呢?太过分了,以后再也不谈恋爱了。
就在这天放学后,雪兰刚走下黄包车,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叫她的名字。
“兰兰,兰兰。”王程彦的声音由远及近。
雪兰惊讶极了,他竟然尾随她来到了她家附近。
高高瘦瘦的青年走到她面前站定,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雪兰觉得他正一脸委屈的样子。
“兰兰……你不喜欢我了吗?”果然,他的声音充满了委屈,像个被踢了一脚的小动物一样。
被甩当天的伤心事浮上心头,雪兰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误会了什么。
“你别生我的气,这几天……我好想你。”他垂着头,发黑的眼窝衬得他的皮肤格外苍白。
此时,雪兰的内心正刮着龙卷风,留下了一地‘我是脑残’的字样。
啊啊啊啊,有木有搞错,他说不要私下见面就是字面上不要私下见面的意思啊。
百年的光阴也许不是很长,但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时代,科技的发展带给人类便捷的交通和通信,同时也拉远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因为‘相识’实在是太过轻而易举的事情了,哪怕我远在地球的另一边,也可以在下一秒联系到你,人们随便用手机发几个字,就取代了千年来落在纸上的书信,以及对书信遥遥无期的等待。因为轻易获得,便不再珍惜,似乎距离近了,人心却远了,人们不再那么珍惜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了。这种事在男女相处上也一样,有些人已经很难安下心来经营一段感情了,或者是因为太高傲,或者是因为不满足,在他们的想法里,这个不行就换下一个,总会有更好的在等待自己。
雪兰就有这种毛病,最明显的就是,她一听他说不见面,就立即理解为分手,甚至玻璃心地连确认一下都没有,还立即安慰自己别太放在心上,也不要难过,下一个一定会更好。
这不是洒脱,这是百年后那个‘太看得开’的时代给她留下的印痕,伴随她长大,另类的冷漠和高傲深入骨髓,难以驱逐。
眼前的青年一直垂着头,高高大大的他似乎忽然变小了一样,雪兰意识到自己误会他了,那这几天自己刻意的冷漠和疏远对他而言就十分苛刻了。换一个角度,如果自己的男朋友忽然莫名其妙对她冷处理的话,她一定走的头也不回,更别说再贴上去找他了。
一下子,雪兰手足无措了起来,她说:“对不起,我好像误会你了,我以为你的意思是要跟我分手。”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他也急了,解释道,“我只是觉得私下见面不太好,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继续偷偷见面,我也不愿意见不到你,只是……这样不太好……”
雪兰心里一阵感动,觉得他虽然傻傻的,但还是挺可爱的。
结果她感动了不到一秒钟,就听他说:“兰兰你是不是因为还有其他男朋友追求你,所以才不肯跟我结婚?”
雪兰……
“要是因为这样,你就明明白白告诉我,不要骗我。”他扁着嘴,委屈地说,“我会主动退出的。”
雪兰大概愣了半分钟,才理解了他话里的含义。王少爷却因为这半分钟的等待,心一点点变凉了,声音也委屈地像要哭了:“真的有别的男朋友吗?”
“你才有男朋友呢!”雪兰的感动又扔回了太平洋。
“真的?没有吗?”王少爷立即满面笑容了,灿烂地好像捡到了钱一样。
雪兰脸皮哆嗦地看着他,他对雪兰傻笑,雪兰的脸皮依然在哆嗦,他依然对雪兰傻笑,然后他看了看周围,偷偷牵起雪兰的手,笑得合不拢嘴。
雪兰决定回家后先做套数学题,冷静一下。
“你真傻,居然以为我想跟你分手,我怎么舍得跟你分手,我这么喜欢你,天天都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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