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你让我泪流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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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你让我泪流满面-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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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强忍住笑,说:“你不会对女人没感觉吧。莫非是曾经很受伤?也戴过绿帽儿?” 

    “妈的,我是曾经很受伤啊!”高磊的语调忽然激昂起来。 

    原来,无往不胜的高磊,也有走麦城的时候。他早先在一家大广告公司做副总,给人打工。因脑筋灵活,能力过人,地位扶摇直上,基本可以说操纵了公司的局面。但世间的事情,强弱往往在一瞬间易位,如日中天时,往往也就是危机四伏时。高磊恃才傲物,得罪了老总身边的侫臣,其实已经身处虎狼环伺中而不自知。一日,公司偶然来了一个成都女孩求职。那女子大概也是绿帽子问题暴露,仓惶从成都跑到深圳,急需有一个地方暂时栖身。高磊见她楚楚动人,起了怜惜意,大包大揽将她留了下来,做了自己秘书,进而,又上了床。那成都妹子本来就有些感激,又看高磊在公司耀武扬威,也是有心攀附,便半推半就,亮了绿灯放行。枕席之间,高磊自以为小妹已是囊中物,便将她认做了红颜知己,屡屡在其面前口出狂言。日子一长,成都妹看清了行情,知道了公司是谁家天下,忽而一天就倒戈,把床上的话,密报给了老板。又谎称高磊乘人之危,要玷污她的清白,她宁死不从,因而才向老板求助。老板自然是气个半死,便对成都小妞许愿,宁愿把江山让一半给她,也不能再养高磊这个白眼狼。一个女人,就这样把两个成熟男人玩得团团乱转。老板立马开了高层会议,当面质问高磊是何居心?言之凿凿,满座哗然。群小们可算是盼到了这一天,都起来怒斥不良叛徒。高磊万想不到自己演的是一场“农夫和蛇”,面对突袭,瞠目结舌。最后,老板责令他自动辞职,走人完事,算是还念了一点儿旧。 

    高磊过去纵横捭阖,全赖有公司这个大平台,现在骤然失去依托,十八般武艺全使不出来了。搬出公司宿舍后,若不是朋友收留,几乎就要流落街头。他红了眼要找那成都小妞算账,老板却早已将她保护起来,躲了。高磊后来想想,若真是痛扁了那小娘们儿一顿,气虽是出了,但于事无补,在圈子里势必留下笑柄,以后在这一行里难再做人。于是,只好认了,再不提此事。东奔西走的苦熬了一年,终于自己占山为王,办起了一个小广告公司,不再受制于人。 

    到现在讲起往事,高磊还是意气难平:“你说,我怎么这样浑?那时候,居然不知情为何物?是啊,情为何物?你卖我买嘛!我怎么能相信那个小娘们儿?” 

    我阴阴地笑了两声,说:“花心不是你的错,老弟。关键是,你的慧眼到哪儿去了?雾里看花,你也看得忒急了点儿。” 

    高磊白了我一眼:“都是你们文人误我。从小读书,书里的好女子个个都漂亮。其实,全是你们文人闭着眼睛意淫。我受了潜移默化,就没料到,漂亮妞儿也能背后插刀子。” 

    我说;“你也别耿耿于怀了。是人,都有天敌。你高磊不是男人能击败的,所以自有多情妹妹来收拾你。” 

    “是啊,我离开公司后,听说那妞儿就坐了我的那把交椅。我这不是引狼入室吗?”高磊说着,点起一支哈瓦那雪茄,仰靠在沙发上,沉默不语,幽幽地朝天花板喷云吐雾。 

    看着他,我明白了。在深圳这个残酷的丛林里,没有不受伤的野兽。在那荆棘中钻来钻去为自己筑巢的,哪个不是伤痕累累?从我初见高磊的第一面,就感觉到他是强者。今天我算是知道了,强者也有他的软肋,他也会流泪,也需要舔伤口。都市里熙熙攘攘的街头,大家都一样是孤魂野鬼。你或成或败,或荣或辱,都无人关注,更不会有人来陪你流泪。 

    像高磊这样,极端崇尚物质而鄙视精神,恐怕是源于他对人彻底的失望。人可以忘恩负义,物质却能永远忠诚。他把自己用名牌包裹起来,在业余时间里与世隔绝,都是为了保护自己不再受伤。不信任,也就无所谓失望了。 

    生活就是这样夺去温情,给了高磊一副猛兽的利齿。在丛林战场上,他要去扑杀的,是那些曾经要扑杀他的人。几年来,他所崇奉的信条只有一个:从吸血者的身上吸血! 

    他自己的公司刚一创办,就托一位朋友在香港注册了一家“名人杂志社”,只花了七百港元,社长一栏填的是那朋友的大名。那人不过是香港底层的一个烂仔,外号“烂尾娄”,住在九龙的廉租屋里,常跑深圳,靠带水货过关赚几个小钱。高磊拿到合法的注册登记证,就去刻字摊上花高价私刻了公章、钢印,又印了一些记者证。自此,这个子虚乌有的香港杂志,就具备了全部的合法身份。 

    第二部分 

    请吃龙虾、请玩三陪 

    内地人当时还比较崇拜公章,同时以为,在香港注册一家杂志是很隆重的一件事。公司可以有诈,但杂志社无论如何不会有诈。高磊所利用的,就是这种迷信。人们难以想像,香港是个自由经济区,注册一家杂志社只需交七百元的注册费就行了。 

    一道边境铁丝网,隔开了两边居民的观念,高磊的文章,就从这里做起。他雇了人,以香港时尚杂志《名人》的名义,四处拉广告。收费不高,但诱惑很大,因为客户产品的知名度可借此打入香港。这本《名人》杂志,李嘉诚和港督都是要翻一翻的哦。 

    高磊的屋里,有几本这样花里胡哨的《名人》。但这豪华杂志哪里有什么狗屁订户和市场覆盖率?每期不过只印100本,90本送给登了广告的客户,余下的10本当作样本,留着下次再做钓饵。杂志的内容和图片,都是从报纸上剪下来的,然后交给图片社制版、印刷厂印刷,印好后打的拉回来,就算完事。堂堂的杂志就这样发行完毕了。100本的成本可以忽略不计,广告费全都落进口袋里。每年可以净赚四、五十万,袋袋平安。高磊在上海、成都、沈阳,武汉都建了记者站,各雇一人为他奔走,俨然成了一个大系统。 

    说到杂志,确实印得很精美。那时,内地的《时尚》杂志尚未问世,铜版纸的彩印杂志,对国人来说还是个希罕物。拿着这东西,高磊主攻的是国企的老板,他们一般花钱不大心疼。要想拿下客户,还须有辅助手段:请吃龙虾、请玩三陪、请洗桑拿、答应给回扣……猛轰之下,没有拔不下来的堡垒。这些掏了钱的客户万万想不到,这份香港杂志《名人》,除了他们自己之外,就再没有任何读者了。开放之初的中国,就这样,真是某些人的天堂。有一首歌儿,其实是可以这样唱的:“请到这里来,这里的傻瓜排成排。”傻瓜们做广告的钱,都赞助了高磊。 

    我对他的这种做法,曾经有评价;“你小子,是一匹黑了心的狼。” 

    高磊笑笑说:“我倒是很想红心,但,红心就要饿死在街头!” 

    春夜无边,荔园的客厅弥漫着古巴雪茄的幽香。高磊仰望屋顶,还在回味那遗忘不了的旧事。我则望着他,在心头感叹:也幸而高磊只是个商人,否则,不知会有多少人将要因他而进地狱。 

    高磊长嘘一口气,终于说话了:“我祖父,30年代写过一篇短篇小说,叫做《仅仅差两三步》。里面有一句话是说,小户人家的人出来闯,想的只是怎么寻找朝上爬的支点。这先辈遗训,我怎么就给忽略了?以为人家真心对我好。” 

    我说:“我外祖父,也很痛恨忘恩负义的小人。” 

    高磊眨眨眼:“你外祖父?是……” 

    “某某某。” 

    “某某某?民国大实业家?……”高磊掩饰不住惊愕,扔下了半截雪茄,盯着我。“哦,像,像啊!” 

    “当然,我有他的血脉。” 

    高磊略显尴尬,嘿了两声,说:“你看我们,愧对先辈呀。他们是万人仰望,我们呢,却仰人鼻息。现在,一个科级干部的儿子,就可以飞扬跋扈。你我,不奋斗行吗?” 

    接下来的日子,又是阴雨连绵。我心头淡淡的愁绪挥之不去。周末上午,恶补了一阵《国际贸易实务》,看到老板上了班,便拿了新拟的规章制度,去给他审阅。半路顾红拦住我,悄悄问,晚上是否有约会。 

    我做个鬼脸:“跟谁约会?” 

    “那,陪我去听音乐会。”她塞给我一张票。“碧涛剧院,按时去,迟到了进不了场。” 

    “你买的票?” 

    “你甭管。” 

    晚上到了碧涛剧院,见门口人山人海。我问问票价,才十多块钱,若放在今天,就等于扶贫演出。人群里,还挤着些打工仔。看来,“媚俗”一说,根本就是个伪命题,因为俗人也爱高雅,只不过手上钱紧而已。 

    顾红已经在座位上。她又是密密地把脸涂了一层,基本上算是美女了。身上的香水味儿不浓不淡,引人遐思。 

    那晚上的指挥是郑小瑛。翩然一老妇,优雅之至。乐队是深圳交响乐团,她来客串,奏的是“贝九”。春天里,这曲子与人心相呼应,轰鸣如雷。 

    顾红闭目欣赏,一直无话。直到曲终时鼓乐齐鸣,才睁开了眼。 

    散场时,我问她:“怎么样?” 

    顾红一笑,说:“唔?不知道。我睡着了。” 

    出得门来,外面已是漫天细雨,在灯光下,像粉末那样扬扬洒洒。 

    “走回去怎么样?”顾红提议。 

    “那要淋成落汤鸡。” 

    “情调啊,你懂不懂?” 

    我只好硬了硬头皮答应;“好,老子今天也情调情调!” 

    第二部分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雨夜的南国街市,更加生机盎然。大排档上,演奏的是锅碗瓢盆交响曲。汽油炉火光冲天,花生油的香味诱人口水。人们在雨棚下,吆五喝六,大快朵颐。 

    “你看,南方多好!不像我们北方一到晚上就疲软。”顾红为夜景所感染,满脸的欣然之色。 

    “是啊,在南方,身体一定要好。” 

    “去你的!少胡说八道。”顾红吃吃地笑起来。“我看啊,北方人都该来受受教育。” 

    “受什么教育?” 

    “心胸要开阔,少勾心斗角。在公司,凡是刚从北方来的,都爱告密。财务部的老李,就最典型。” 

    “告密没有用,老板不喜欢多事的人。” 

    “嗳,我说,你平时没干什么有用的事儿,那周崽儿每天都要累个半死,为什么老板反而更信任你?” 

    “我善于阳奉阴违。” 

    “老奸巨猾!将来我如果发迹,可不敢用你。” 

    “我也不能给女人打工啊。” 

    雨夜里,春天欢快的情调四处洋溢。顾红爽朗的笑声,像一把火,温暖了我郁郁寡欢的心。 

    她就走在我身边,挨得很近,脚步不紧不慢,很惬意的样子,完全不在乎细雨霏霏。我也只好放慢脚步,跟着享受这雨中格调。 

    走了一段,顾红又问我:“你打算在深圳呆多久?” 

    “能呆多久,就呆多久。只要能吃上饭,就不回去。” 

    “是啊,我也是。北方算是回不去罗!” 

    “已经辞职了?” 

    “不是,因为我喜欢深圳。南北差异,就像两个世界。你看,这多好啊,跟你这样……雨夜漫步。在北方想这样,怎么可能。现在是几月?三月。三月的北方,暴土扬长,晚上穿少了还冷得直哆嗦。其实生活好不好,就在这些细小的地方,就是这样一点点的情趣。” 

    “我回家,简直找不着感觉了。” 

    “可不!你比方说,在这儿天天冲凉,回家就没条件了,只能去单位大澡堂。大伙赤条条的,没隐私,我都不习惯了。看着那些肥的瘦的,浪里白条,嗬嗬,我就想,是鲁迅说过吧,日本人是男女混浴的,大清国的留学生到那儿就不习惯。哎,你说日本人他怎么能把持得住?据说还有父女共浴的,嘿嘿,开明得可以啊!” 

    顾红信口开河,我倒是有点儿尴尬了:“顾红,你没有心理变态吧?” 

    “去!是你往歪地方想。我是想,这不就是返璞归真吗?”顾红仰起头,理理被雨淋湿的头发,很认真地说。“人和人的关系要是都变得非常简单,那多好。共处一池,内心坦荡。活着,不就轻松了?” 

    “清心寡欲呀?嘿嘿,谈何容易。”我这才懂了她的意思,顿生感慨。 

    顾红看看我,忽而笑了:“主任,我拉你出来淋雨,还让你听我瞎说。你是忍无可忍了吧?” 

    “哪里!打工生活无聊,偶尔调剂调剂,也好。” 

    “我可是好长时间没调剂了。平常也有男士约我,我很烦。老男人,没安好心。小男人,乳臭未干。你呢,不老不小,成熟得恰到好处。” 

    我瞪了她一眼:“你能不能不说这些危险话题?” 

    顾红一副无辜的表情,反问道:“你不至于就把持不住了吧?” 

    终于走完了长长的一段路,前面就是四海宿舍区了。天下雨,打工妹不像往常那样叽叽喳喳四处乱飞,眼下,都蜷缩在屋里。马路上没人,路面像镜子,反射着路灯迷离的光晕。 

    我想起冬日那些有冷雨的夜里,我和小清徘徊在街头,心里都在盼望阳春天气早些到来。如今,蛇口已是春深似海,木棉花开得火一样红。而我所钟爱的女孩,却不能与我漫步街头。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执子之手”的日子不知还有多遥远?春夜的高天上,雨云压得很低,被地面的灯火映照着,一片白茫茫。季节如期而至,人间却难以圆满。 

    “怎么不作声了?”顾红问道。 

    我凄然一笑,没有回答。 

    “对了,最近怎么没见你的小情人?”顾红一语中的。她的冰雪聪明,实在是令人无话可说。 

    “她去宝安了。”我叹口气说。 

    “你那小情人,真幸福。” 

    “到宝安有什么幸福?” 

    “有人在牵挂,多好。” 

    “你不是也有人牵挂?” 

    “我和我那位,老夫老妻,是白开水了。” 

    “这年头,白开水也是难得,强过绿帽子。” 

    顾红忽然有些恼了:“你不要跟我提绿帽子!” 

    我盯住她,看了看:“哦?嘿嘿,我知道了,同是天涯沦落人哪!” 

    第二部分 

    她最不应该犯的错误 

    顾红板着脸,想想又忍不住笑,抓住我肩膀怂了两下:“老没正经,老没正经呀你!” 

    说话间,已经走到了紫竹园附近,顾红眼睛一闪,拉了我一把:“走,去小铺买点儿吃的,到我那儿去吃夜宵。” 

    路边一个小杂货店,三十多岁的老板娘背着个酣睡的婴儿,正看着电视。电视里,在演台湾电视剧《昨夜星辰》。顾红趴在柜台上看了看,要了天府花生、鱼干和啤酒。 

    “我不喝酒。”我拦了她一下。 

    “今天,你要破例。”顾红不容置疑。 

    无可理喻的人,无可理喻的夜。我只好抢先掏钱,付了账。 

    老板娘把东西递出来,跟顾红说了一句话,用的是粤语。顾红顿时笑逐颜开:“嗨呀!” 

    这个,我还能懂,她说的是“是啊”。 

    出来后,我问:“老板娘说什么?把你开心的。” 

    “笨哦,到现在还听不懂粤语?她说:‘你老公不错,下雨天还陪你出去散步。’” 

    我翻了她一眼:“你这是……要逼我犯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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