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了她一眼:“你这是……要逼我犯错误。”
“你不要想得美!”顾红抹了抹脸,停下脚步。“哎,我这样子,惨不忍睹了吧。”
“还行。”
“你先回去冲凉,半小时后,过我房间来吧。”
“搞得这么晚,你同屋的人,要抗议的!”
“周末,她们不在。”
随后我们各自回屋。我的房间没开灯,周一鸣已经睡得稀里糊涂。他翻了个身,含糊地问了一句:“又找嫩草去了?”
我没理他,拿了套干净衣服,进了卫生间。
顾红的房间,清新整洁,飘着茉莉花的香味儿。她在卫生间里,对我喊道:“你坐,把大门关上。”
女寝室跟我们同在一个走廊,但以前我从没来过。里面三张床,挂着蚊帐的那个,是顾红的。床头柜上有她一张小照,穿红毛衣,背墙而立,凝视远方,单眼皮风情万种。窗帘、床单、蚊帐都是白的,床头还有个白白的小熊公仔(布娃娃)。
一会儿,顾红用毛巾擦着头,走了出来。她换了一身衣服,白T恤,沙滩裤,两腿性感得难以抵御。
“床头柜里有烟,你自己拿。”说着,她在梳妆台前坐下,拿出唇膏和眉笔。
待再回首,顾红已是淡妆扫蛾眉,一脸容光焕发。
“好啦,我们喝酒!”说着,她在地上铺了报纸,放了两个靠垫,拉我席地而坐。
我和顾红举杯碰了碰,问她:“在兰州,你在什么单位?”
“研究所。”
“研究所?能容得了你这样的人?”
“是容不了啊。肉少狼多,老的们还争不过来,哪有我们小辈的位置?我若不出来,怎么办?老祖宗说过:‘科学上没有平坦的路好走。’我只好放弃吧。哎,说说你。是教大学的吗?”
“哪里!中学的孩子王。”
“哦?好啊!我的第一个梦中情人,就是中学语文老师。都是看琼瑶看的,死去活来。”
“我看你天生就不本份。”
“本份?本份我现在就还在皋兰山下吃土,哪里还有雨夜浪漫?”
“浪漫当不得饭吃,就是在这儿,前景也很难说。”
“背水一战吧,死也要死在这儿罗。不然,怎么有脸见爹娘?”
两大杯酒下肚,顾红的脸上艳若桃花。宽大的T恤松松垮垮,领口处,一片雪白胸脯惊心动魄。我不敢多喝,拿了她的“白七星”来抽。从窗帘缝隙望出去,全蛇口都笼在茫茫春雨中。酒劲儿在慢慢的冲上头,我有点儿迷糊了:这个纯白的屋子,是浊世中一个圣洁的殿堂,我,是怎么坐到这里来的?
在我的对面,顾红光脚坐着,头向后仰,手里夹着烟,姿势很好看。我心里既惬意又感到遗憾。春夜里,严峻的日子已经远去,内心有飞升的感觉,一切都很好。可是,人不对。这样的清幽的环境,这样轻舞的心境,应该是我和小清在一起。人间事,十之八九不如意,今夜也是如此。我和顾红就是再投契,也只能是好朋友,人不对呀!
但我还是很感激她。
“顾红。”
“嗯?”
“你现在,特别漂亮。”
“算了!我有自知之明。”顾红没理我,只顾在吐烟圈儿。
“没有人夸过你?”
“有啊,我的第一任男朋友。”
“初恋情人还是好啊。”
“好什么好?我认为,一个女人,她最不应该犯的错误,就是爱上了一个家境比自己穷的男人。”
“你不会是嫌贫爱富吧?”
第二部分
深圳漂荡,人永远都是在离别
顾红闭了闭眼,缓缓地说:“我爱了他十年,资助了他十年,从初中就开始了。可是……他把我给蹬了!你说,他凭什么?”顾红转过头来望着我,两眼有泪水隐约。
我不小心触及了她的伤痛,心里不安。再看到她这样伤感,就更不知所措。
顾红飞快地抹了抹眼角,继续说道:“你和那个小清,多好啊!你对她多好!一天几个电话问寒问暖。我老想,你要是分一点儿给我,我也就满足了。”
我尴尬地笑笑:“我今后尽量,尽量分一点儿。”
“我一生,只爱过一个男人,可是他差点儿没让我死了。我跟他好,我爸反对,要打断我的腿。我们只能搞地下活动。他家里穷,我就偷着攒钱,给他织毛衣,半夜里爬墙给他送去。你说那时候才多大?现在那墙我看着还打怵,那时怎么就敢翻过去?等念完了大学,他就牛了,考了研,跟他一个师妹好上了,还瞒着我,然后突然袭击……这不是农夫和蛇的故事吗?他凭什么呀!”
顾红说得伤心,不能自已。
我连忙劝她:“往事休提,提不得。你看我,额头到现在都还是绿的!唉,这女人被甩,是屡见不鲜了。男人被扣上绿帽子,那才是痛不欲生。你要是老为这个伤心,那就自己毁了自己一辈子。”
顾红摇摇头,说:“大道理我懂。可是,你没有亲历这样的背叛,你不能体会。我翻墙去给他送毛衣那年,才17岁呀!他接了毛衣,哭的跟泪人似的,说一辈子要对我好,要生生死死在一起。这样的人,也能背叛!你说,我还能信谁?我还能信什么?”
顾红仍是悲伤不已,抓起杯子来大口喝酒。
我急忙拦住她,说:“往事如烟,咱们不谈了,不谈了。”
顾红停下,望着我,眼睛里有哀怨:“我是不想讲,都多少年了,我不想讲……可是……”她忽然控制不住,扑到我怀里,头靠在我胸前,抽泣着说:“我心里难受啊……”
我扶住她,轻轻抱了一下她,劝道:“你别难受。我理解你。今天喝多了,你早点儿休息。”
顾红仍把头靠在我胸前,双目紧闭,犹如熟睡。晶莹的泪滴挂在眼角。
我顿时心生不忍:“你呀,别自己虐待自己了。”说着,把她扶到了床上躺下,给她盖上被子。
顾红忽然伸手拉住我:“你今晚不要走,她们不会回来。”
我大惊,连忙说:“那可不行!……你的心意,我领了。”说完拨开她的手,急急地退了几步,然后转身,落荒而逃。
过了两天,顾红早上在上班路上遇到我,对我说:“我要跳槽了。”她说得平静,就像在说“我要休息两天”一样。
我愕然:“怎么一点儿口风也没透?”
顾红笑了,笑中带有狡黠:“我这不是在跟你打招呼吗?我,要开始创业啦。”
望着她兴冲冲的样子,我不禁涌起一阵难舍之情:又是离别!在深圳漂荡,人永远都是在离别。
顾红猜透了我的心思:“逃兵!你那天晚上跑什么?不爽!现在又舍不得了?”
“行了,留着你的锋芒吧。”我只有苦笑。“到了新地方,别忘老朋友。”
就这样,顾红义无反顾地走了,去了布吉镇一家港资纸品厂。行前,她把那只可爱的小熊公仔送给了我:“做个纪念吧,逃兵。”
她走后,一位新来的小姐不声不响地顶上了她的位置。一个熟悉的人走了,大家却无动于衷。只有我,觉得生活中的一个部分,空掉了。
周崽儿发现了摆在我床头的白熊公仔,弯下腰看了一阵儿,咂着嘴说:“老青年,童心不泯啊。你这个小清,真是善解人意,居然想得出要送你玩具。”
我只能哼哼哈哈。
有一天下班后,他没有张罗煮面,而是靠在床上发愣。好半天,才开口说道:“喂,我抠着女了。”
“哦?好啊,快说说。”我沏上乌龙茶,洗耳恭听。
“说什么?我这两年和尚当的,连抠女都不会了。”
“不是搞定了么?”
“刚刚认识,眉目传情而已。下一步,怎么办呢?”
“约会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喝咖啡吗?”
“对啦!情调,绝不能少。最好是雨夜漫步,然后,把她领到宿舍来喝酒,当然我要回避。注意,千万不要临阵当逃兵……哦,你们怎么认识的?”
“咱们楼上公司的,在电梯上老碰见,一见钟情。”
“喝喝,你这嫩草,还是窝边草哪!赶快约会吧。”
周一鸣突然大喜,一个鲤鱼打挺,蹦了起来:“走走走,我请你吃龙虱煲。你,就是我的灯塔啊!”
第二部分
今天蜷在陋室里怨天尤人
三月将尽,小清仍然一无消息。我每天,都在等那突然而至的电话。幻觉已经重复了一百遍:春光中,她像小鹿那样,蹦跳着来到我跟前。但是,每一天,希望都落了空。生活就像深潭,没有一点儿涟漪。春意愈浓,我的心就愈痛。
星期日的早上,周崽儿一早就跑了。佳人有约,光棍儿终于咸鱼翻生了。一向疲蹋的他,每天都收拾得一身光鲜。爱情的力量能让驴子跳舞。
我却不知该到哪里去。
走下宿舍楼,看见盛开的杜鹃漫过小学校的铁栅栏,垂下来,让人感到春潮已经漫卷。路上,有打工妹结伴出行,一路都是嘻笑。一位年轻少妇推着婴儿车,那孩子抓着一把塑料勺,不停地敲打。我看到的生活,是何等的美好,每个人都有他们的欢乐,都在兴致勃勃地前行。只有我,在阳光明媚中失去了目的。
我对星期日突然产生了恐惧。这一天,本是上帝赐给人的,他把这24小时全都给了你。可是,这时间拿来干什么用?休息日,老板不来吆喝你了,为什么又感到很失落?上班族的生涯,已经使我变成了机械人。只有停下脚步的时候,才感到这座城市其实很虚无。虽然广厦千万间,但有什么东西能长久存在?我今天在公司里不胜其烦,明天也许就会对这样一份工作求之而不得。今天蜷在陋室里怨天尤人,明天也许就会对一间简陋宿舍不胜羡慕。什么是永远?永远有多远?人哪里能建起什么丰碑?上帝待人,不过是随手抓了一把沙,任其漏下。我们就是那沙子,漏到哪儿算哪儿,谁又能够做得了自己的主?
不知不觉,我走到了工业大道上。绿荫下,触目皆是杜鹃花盛放。人行道上,也有放假的工厂女孩在欢天喜地的走。她们的背影,也像小清一样苗条纤秀。
路通向海边,我不由自主地跟着她们走了下去。我,只想看到大海。
第二部分
要走阳关道,就得先忍辱负重
亚热带的夏季来得突然,四月里就热浪滚滚,走在街上,已经穿不住西装了。月初,老板的家里除旧布新,家具大换血。他叫我过去,让我看淘汰下来的东西有什么可用,尽管拿走。我左看右看,全是些艳俗之物,只有一张藤椅比较合我意。老板让我雇民工搬回宿舍,我说不用,把藤椅倒扣着举起,拿脑袋一顶,就走了。
每天晚上下班后,把藤椅搬上阳台,坐下,抽烟,喝茶,看对面的小牛吃嫩草,生活就有了一点点情趣。周崽儿一如既往,回家来就生火煮面,还咚咚咚地剁肉馅放进去。这家伙!屋里切菜板在响,录音机在响,迈克尔·杰克逊跳着踢踏舞在吼叫。生活的脉搏,汩汩作响。
打工者的日子,就像野草,样子很卑贱,日日重复。但是一段时间过去,总有一些变化,多了些枝叶,也有繁盛的样子了。周崽儿的床铺已是井然有序,废报纸不见了,连拖鞋也摆得整整齐齐。我的桌子上,也有一些情调在滋长:古龙香水、发胶、小镜子、小笔筒、小相框(里面暂时空白)一一排列,与张国荣的画片相映生辉。顾红对于生活的精致态度,直接影响了我。
周崽儿每晚仍是去上英语课。如果他不在课堂,就是在去女朋友家的路上,给我空出了私人空间。我洗完衣服,就到阳台上去坐,翘着二郎腿,听我喜欢的歌手欧瑞强唱的粤语歌。浑厚温文的歌声,可以令人忘忧。
好久都没联系的怀民,给我来了一个电话,约我晚上吃饭。这春风得意者,又有好事了吧?
“就算是吧,刚提了副总,高兴!在公司里不能太张扬,跟老朋友聚聚,给自己提提气。”他说的每个字,都掷地有声。
吃饭约在招商路口的宾彬酒家。我进了门,看见怀民坐在靠窗的位置,朝我招手。他的对面,还有一个人,背朝着我,长发如瀑,穿的是白衣白裤。这,又是哪位呢?
走上前去,我才看清,原来是怀民家的常客——夏雪。白衣服,清汤挂面的头发,酷似在校女生。我心里一动,感到有什么地方不对,但这场面,却又十分熟悉,不过是把场景从怀民家客厅移到了这饭局里。
我向两人点点头,坐到空位上,夸张地伸出手,握住怀民的手晃了晃:“恭喜!人生三大快事,升官发财换……咳咳……换汽车,你是一样一样来。”
“你都没说对。我还是打工的,不过是由无产到中产,离高产多产还差得远。好,点菜,点菜!”
夏雪清纯依旧,但却不像在怀民家那么拘束了,眼神灵动,偶有巧笑,又不时地拢拢头发,小资格调十足。在我们四周,高朋满座,食不厌精,叫喊声很豪爽,其实是恶俗逼人。只有我们这个角落,气氛恬淡,人物超脱,言笑可以会心。
酒菜上来之后,怀民问我:“粤菜习惯了吗?”
我答:“走南闯北,吃什么都行。”
怀民起身一阵儿张罗,分虾裂蟹,而后说:“深圳是移民城,我们就是第一代移民。我那个小崽子,已完全被同化,吃米不吃东北米,要吃丝苗米。小子要当叛徒了。”
我说:“你是扎了根了,我还难说,将来移到哪里去,还不一定。”
怀民端起酒杯说:“不管到哪儿去,四海一家。来,为漂泊者干杯!”
我和夏雪都以水代酒,三人碰了杯。
一杯落肚,怀民又斟了一杯,敬夏雪道:“来,敬你,人生难得一知己!”
夏雪说:“我怎么配?”
“就是知己嘛,红颜知己!”
什么?我眼珠差点儿没惊得掉出来,直盯着怀民看。怀民的样子很陶醉。
我说:“怀民呀,原来你是……你也做老牛了?”
“什么老牛?”
夏雪脸一红,低下头去。
怀民志得意满,发起了感慨:“时间真是不禁过啊,一眨眼,十年了吧?上大学报到的那天,历历在目,就像昨天。”他又扭头对夏雪说,“这是睡在我上铺的兄弟,哈哈,兄弟!”
“昨日种种,都死了。睡上铺苦读的时候,怎么能想到今天沦落至此?”我也感慨。
“唔,怎么叫沦落?那时候,一月零花钱不到十块,现在……”他抖抖衣服,跺一跺脚,“哪一件能低于六百?不来深圳,怎么能知道什么叫钱!”
“你是忽然中产了,我还没有脱贫。”
“要努力!无论哪个时代,都不可能造就十二亿个百万富翁。先富能富起来,后富那就富不起来了。”
“怀民,你过去可不是这样,你比我还要能啃学问。”
“那时候是误区,现在是阳光大道。人生有什么意义?‘享受’二字而已!锦衣玉食,有房有车……”
“还有年轻女人。”夏雪忽然插了一句。
“夏雪你不要乱说。”怀民尴尬地笑笑,接着又说,“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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