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高浅雪的介绍。凌云不由的对于这个满是儒雅之气的白胡子大总管充满尊敬,在高家庄这个集团里,高浅雪是董事长,高伯无疑就是这个集团的总经理了。四十年余年的经历,这对高家是绝对的忠心耿耿了。尤其是在高家只剩下了一个年幼小姐主人的情况下,更加难得。
凌云连忙上前拱手躬身点头表示尊敬,高伯没有丝毫架子上前一步给他点头作揖还礼:“不敢当,不敢当,老朽只是高家下人,不敢当姑爷大礼,等黄昏礼成之后,姑爷就是高家庄半个主人了,老朽在高家四十余年,今日终于见到小姐大婚,高兴万分啊。”说着老人还激动的流下泪水。
凌云连忙说了一番好话,总算安慰下老总管激动的心情。
接下来,高家庄有头有脸的人一一进来见过即将入门的新姑爷。不得不说高家庄确实是个土豪,那些什么大总管、小总管,管事、执事、还有账房、大夫、以及护卫首领、护卫队长甚至那些一等丫环,厨房管事、马房车夫等零零总总的就有三十多号人,这还是因为婚事仓促,外面的田庄管事、庄头以及商铺的管事、掌柜等来不及赶回来的原因,要不然,人数还得增加上几倍。让凌云暗里对高家庄的庞大家业又增加了几分直观的认识。
“这是庄上的家丁队头,高丁,原来是我父亲时的随身护卫,在高家效力也有二十年了。高丁一身好本领,武艺出众,是咱庄上第一条好汉。”
这就是高家庄的保安队长了,以前还给上任高家董事长当过贴身保镖兼助理,看来在高家庄地位不低,也是个核心高层了。凌云又连忙给高丁行礼,出乎他意料的是,高丁对于他很是冷淡,甚至凌云能感觉到他对自己有一股很深的敌礼感,这让他有些莫名其妙的茫然不解,莫非自己哪里得罪了这个魔鬼筋肉人?
“听说易公子也练过武,有空时还要向易公子请教几招才是!”
“叫我凌云好了,别易公子易公子那么客气。至于比武切磋那就不必了吧,以前的事情我全都忘记了,我根本不记得我有没有练过武。而且我估计,就算我以前练过,也根本不可能跟高队头这样的高手相提并论。”总听着别人叫他易风,凌云还真不习惯,他现在也认了自己叫易风这个名字,不过他把自己本来的名字凌云做了自己的字,这样一来,按古代习惯,称名道姓很少用,平时反而是互相称字了。他不知道高丁为何对他有敌意,但他也不愿意一进高家庄就和高丁这样的保安队长兼高家庄高层起冲突,尽量示好。
高浅雪也感觉到高丁的古怪,小声着道:“易郎患有失忆,礼数方面可能有些不周,高叔还请多担待一些。”
有高浅雪出面缓和,高丁也不好再多说什么逼人之话,只好退回去做下。
又陆续见了好多人,花了小半天时间总算是见完了,这让凌云长长松了一口气,这感觉,就跟第一次进新公司履新之时的公司部门见面会一样,一大都的新面孔,脸一直笑的都肌肉僵硬了。
还好只是见有头有脸的,若是上上下下几百号人全见一遍,想想都要疯。
“木兰,你和青莲带易郎去东院准备下婚礼礼服和礼仪之事,务要用心。”高浅雪笑着说道,然后对着凌云点了点头,丝毫没有半点即将成婚前新娘子的娇羞。凌云点了点头,和高伯他们颔首示意告辞,便随着木兰和另一个丫环青莲离去,做婚礼前的最后准备。
第10章 吉时已到
婚礼的准备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凌云却是唯独闲着的那一个,事情都大家做了,根本没他什么事。
看着小丫头木兰煞有介事的指挥着一大群的仆妇婆子和丫头们忙成一片,很有几分大丫头的气势,凌云坐在东边庭院中的刚经绽放的桃树下竟然有几分入迷。他忽然觉得,既然已经不可能再回去了,那么就这样留在这里,留在隋朝,留在高家庄,当这个土豪地主家的上门姑爷也许是个不错的选择。高家虽然看上去既非门阀也是士族,甚至连官宦人家也不是,可家有良田万亩,商铺数十,仆佣上千,这是不争的事实。他留在这里,根本不会愁吃喝生存,不用愁如何安身立命,如何寻找一个立足的自份。一切都有了,高家是个简单的家族,没什么不认同自己的岳父岳母,也不会有什么想要争产的兄弟叔伯们。而且高浅雪虽然是个千年前的女子,可是她长的并不差,甚至很符合凌云现代的审美观。
哪怕高浅雪有着白发银眉,和过份白的肤色。可在凌云看来,这根本就不是什么不祥之貌,只不过是后世十分普通常见的白化病表现而已。而在后世,白化病人甚至还有一个美丽的称呼,月光的孩子。甚至曾经有个年青的白化病女孩,因为白发银眉而越加出众,被人称为白雪公主。高浅雪的外貌对凌云不是丝毫的负担,而且几次的接触下来,也让他感觉高浅雪这个古代人并不难相处,甚至有些难得的温柔细腻,善解人意。两人在一起生活,以后起码不会有沟通障,性格不和之类的。
再说了,高浅雪可是货真价实的白富美啊,娶了她,真正少奋斗三十年。
凌云也并非什么有着庞大野心的人,虽然到了千年前的隋朝,可他心里想的不是争霸天下之类的毫无边际的**,他想的只是如何生存。一个现代的普通人,只是惯性的希望能过的轻松,过的开心就好。造反,那是要杀头的。
当个江南的地主土豪有什么不好?
良田豪宅,**美妾,自在**。想到这,凌云不免又望了一眼正指挥着仆役们忙碌的小木兰和青莲两个小萝莉。按他对古代的理解,如木兰这样的小姐贴身丫环,一般都会在小姐出嫁时做陪嫁丫头一起嫁过去的。甚至是跟着小姐和姑爷一起拜堂成亲的。这也就意味着,实际上只要凌云和高浅雪一成亲,木兰和青莲这两个高浅雪的贴身侍女,马上就跟着成了凌云的婢妾,虽然地位低下,比婢女地位高不了多少,但却会成为他合法合理的女人。当女主人来了例事、生病、或者怀孕、坐月子期间,那么这些陪嫁的婢妾,就要代替自家的小姐陪寝,尽到义务。
荒淫!
无耻!
封建社会真无耻,封建制度真毒害穷苦人们。凌云晃了晃头,低念了几声,可心里却对这事充满着期待。都说屁股决定脑袋,谁让他凌云如今成为了封建地主阶级的一份子呢,不,是马上就要成为封建地主阶级的一份子了。他甚至有些情不自禁的仔细打量起木兰和青莲来,两个小丫头都才十四岁,如同两只青涩的青苹果,还没有长成,虽不成熟却很可爱。暂时还是吃不了,但养几年却是正好,几年时间刚好可以调-教呢!
人生如此,夫复何求?
也许上天看自己以前在现代挣扎的太辛苦了,特意送自己来这千年前的时空享受一回的。就这样,就这样浪费青春,当个社会的蛀虫然后老死床榻,那样的生活也一定会很不错吧。
“姑爷,婚礼的礼仪都记住了吗?”木兰忙碌的小巧的鼻尖都冒起了晶莹的汗珠,百忙之中还要跑到凌云面前来询问他对礼仪的掌握情况。
“嗯,差不多都记住了。”凌云半睁着眼睛,盘腿坐在桃树下的软榻床上,闻着一旁小几上铜香炉里散好出来的熏香,以及空气中混杂的少些小木兰身上散发出的如兰似馥的少女体香,陶醉的点着头。还没正式拜堂成亲,可凌云已经感受到迎娶白富美,走上人生巅峰的那种成就享受感了。
“姑爷,那你再试试这套礼服。”木兰又捧着一件大红的礼服上前。
那是一件大红的礼服,红男绿女,按汉魏礼制,汉人的婚礼上,男穿红女着绿,完全颠覆了凌云以前印象中古代婚礼都是新娘子一身大红装的印象。礼服很合身,不大不小正合适,仿佛量身订做一般。衣服的材料也很高级,好像是一种什么珍贵的锦。不过若和新娘的礼服一比,那却是小巫见大巫了。高浅雪的婚礼礼服那才叫一个奢侈漂亮,真正的高端大气上档次,碧绿色的礼服整套就有六件层叠组成,甚至还配有全套的首饰头饰,看的人眼花缭乱,直让人叹为惊止。看到这些早准备好的礼服饰品,凌云早猜出这些肯定是早就已经备下的,说不定早很多年前就备下了。毕竟,高浅雪芳龄双十年华了,放在后世,那年龄还在大学中练爱着呢。可是在这个时代,已经是不折不扣的老姑娘了。一般女子,孩子都生了好几个了。能想象的出,这些嫁衣首饰等肯定是她刚到婚嫁年龄时就已经备好的,只是由于各种原因,包括她那传言中的不祥样貌,才让她一直拖到了现在。
不过这样倒也好,这次婚期定的极为仓促,有了这些早准备好的嫁衣嫁妆倒不会措手不及了。
不过时间上终究是太仓促了一些,完备婚礼的三书六礼程序是来不及了。不过这场婚礼本来也就特殊,没有父母之命,也没有媒妁之言,甚至连新郎官都是一个刚失去了记忆的陌生人。而且这场婚姻,还是一场名义不是招赘但实际上就是招上门女婿的婚姻。既不知道男方家在何方,父母亲人在否,连新郎的生辰八字都不知道。
因此,六礼中的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这些基本上也就省了,只是昨天订下了今天的婚期,因此也就算是请期礼了,然后今天就直接举行最后一礼的亲迎礼。不过因为凌云失忆,婚后还是要在高家庄生活,因此,亲迎礼也简化了,不必从男方去女方家迎亲,只是在庄内直接进行拜堂礼仪。
六礼能省,三书却是不能省的。
三书指的就是婚姻的证明书,聘书,礼书,迎书。按一切从简从速的原则,今天一大早凌云就已经把原本在纳吉时订立婚姻的聘书交给了高家,刚刚帐房张伯代表着凌云这边男方装了许多礼物到后院去过大礼时,也把凌云给高浅雪的礼书也一并给了。其实所谓大礼聘礼,不过都是高家庄的东西,从左口袋又换到了右口袋。
最后的迎书,却是还要等一会凌云接了高浅雪绕高家庄一圈后再入门时,才能交过高浅雪。这封迎书一接,高浅雪和凌云二人的婚事就已经算成了,只差最后拜堂成亲和洞房花烛了。
现在万事俱备,只等黄昏了。
从周朝以来,历朝的新人结婚都是在黄昏之时举行,白昼婚礼,这在古代是十分失礼的行为。
高家虽然说只是个地主,可却把这看的很重,婚礼其它能简便些,可这最后的仪式却不能随便。
婚姻者何谓也?昏时行礼,故谓之婚也。
等待虽然是漫长的,可太阳终究还是一如往常般落山,黄昏到来,天色渐暗。
婚礼也终于开始,早已经换上了大红礼服的凌云在一众同样穿着崭新锦袍的年青庄丁的簇拥下跨上了披着红绸礼花的大白马,然后一行人浩浩荡荡出庄绕行一圈。队伍前面九对童子童女举着通红的大喜烛带路,后面九对福禄双全的管事媳妇们举着红烛在后。队伍一路热闹的绕庄一周,最后返回庄中,直接开到高浅雪所在的北院前,千呼万唤之后,管家高伯终于将蒙着盖头,一身豪华钗钿礼衣的高浅雪送了出来。高伯的媳妇背着高浅雪出门,送上了后面的婚车,乐器吹打声中,凌云骑马在前,带着车队返回东院。
又绕行一周后,车队到达东院大门前,凌云将红色的迎书递到了高浅雪的马车前。马车掀开一角帘子,高浅雪伸出如玉般的纤手接过了迎书。众人一阵欢呼,三书六礼已经完成,从此高浅雪和凌云就是名正言顺,合理合法的夫妻了。
“吉时已到;新人拜堂!”负责唱礼的是高家庄的一位年迈且德高望重的老管事,凌云和高浅雪一起牵着一根大红绸慢慢踏入布置的温馨喜庆的礼堂,厅中已经站了上百号观礼的人,就连外面都挤满了庄中上下。
凌云此时也有些激动,虽然也算两世为人了,可这拜堂成亲,他也是大姑娘上花轿头一回。拿眼去瞄被木兰和青莲两丫头扶着的高浅雪,倒看不出她是否紧张,不过即将要和高浅雪一起与凌云拜堂的木兰和青莲两个丫头却都是面色绯红,一脸紧张万分的样子。
“吉时已到,一拜天地!”张伯再次高声唱喝。
凌云正准备上前一拜天地,这时却突然听到外面一阵惊呼声响起,然后观礼的人群突然如波浪分开,让出几个彪壮的汉子踏着急促的脚步一下子冲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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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萧美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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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至尊的五个儿子中;晋王杨广是其中名声最好的一个。杨广小字阿摐,又名英,是隋帝第二子,美姿仪,少聪慧,自小就得到隋帝与独孤皇后的特别喜爱。大隋开国之时,杨广才十三岁,就由雁门郡公位上立为晋王,拜柱国,授并州总管。
没多久,又加授武卫大将军,进位上柱国,任河北道行台尚书令。杨坚甚至特意找来朝中极有名望的大臣项城公王韶,任城公李彻来辅导他,杨广也表现出众,好学且善属文,沉深严重,令朝野属望。开皇六年,转任淮南道行台尚书令,八年冬,隋伐南陈,拜其为行军元帅,节制三路伐陈大军,九十总管,五十一万大军。平定南陈后,杨广下令斩杀南陈倿臣奸贼,封藏府库,严明军纪。朝野上下,因其向来作风简朴、不好声色、礼贤下士、谦恭谨慎因此,当时天下皆称广为贤王。
回朝,进位三公之太尉,复拜并州总管,第二年,江南皆反,复出任扬州总管,镇江都,使持节上柱国太尉公扬州总管诸军事扬州刺史,统领江淮四十四州。
从那时起,一直至如今开皇十八年春,杨广一直镇守江南。
这样的一份履历,可以说,就算因其天潢贵胄的嫡皇子身份,也显得相当的了不得的。从开皇六年出任淮南行台尚书令起,到后来的平陈行军元帅,扬州总管,除去开皇十年短暂的返回并州出任总管期间,如今才三十岁的杨广,却已经在江南呆了近十二年时间。
杨广是个地道的北方人,祖上是胡化的汉人,母亲则是地道的鲜卑贵族。其祖父杨忠是北周八柱国十二大将军中的一个大将军,外祖父独孤信更是当年北周中权势威望仅次于宇文泰的八柱国之一,是武川集团的领军人物。两个家庭的联合,使得杨家成为关陇集团中的顶级门阀。因此,杨坚最后才能得以篡周立隋。
杨广自幼在长安长大,直到十三岁时父亲建隋。他封为晋王,出任并州总管,后来又出任河北道行台尚书,并州总管府和河北道行台都设置在河东的并州。他也因此从十三岁起,在更北方的晋阳呆了六年,直到十九岁时,才转任淮南道行台尚书令,调任江南。
二十岁以前,杨广都没有到过江南,他是一个典型的北方人,一个关陇贵州少年,大隋的嫡皇子。
不过此后,他长时间驻守江南,每年只返回京师一次。
从那一留,就是十二年。
十二年过去,杨广已经如同一个土生土长的江东人。他在江南呆了十二年,娶了江南顶级士族兰陵萧氏的女儿为妻,萧氏也同时是后梁明帝萧岿之女。镇守江南多年,他甚至学会了一口地道的吴侬软语,结交了大量的江南士族豪门,甚至与江南佛道两门关系密切。
本是关陇军事贵族,不但保留着彪悍的骑射击剑本领,更难得的于文学经典上有极大天赋成就,那份才气赢得无数江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