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身,遂被招赘。地位低下,被剃去头发,为服役戍边对象之一。秦汉时,官方一直把赘婿当成和逃犯、商贾、犯罪官吏一起对待,属于贱民性质,经常被征发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或者守戍。
到了南北朝时,虽然说赘婿服役戍边的律法取消,可地位却没有提升。
隋朝的府兵,就不要赘婿和倡伶商人,因为府兵只要良家子弟,而赘婿不属于良家子弟。
赘婿不但社会地位低,在家庭中的地位也是极低的。入赘女家,虽然现在不用剃头发了,可生了儿子却得跟着妻子姓,定居于女家的男子。以女之父母为父母,所生子女从母姓,承嗣母方宗祧。甚至有很多地方,入赘之后,男子还得易姓,把原来的姓换成妻子家的姓。他们成婚的礼仪也与一般婚礼不同,甚至有的地方入赘还得签下入赘契约,严格的写明了赘婿的诸多义务,比如明确子女随妻姓,继承女方的宗祧等。
哎,在古代,一般人家,还真的不愿意去做这个上门女婿。
明天就要拜堂成亲入赘了,说不定到时还得签约一纸卖身契约,凌云无比郁闷,心里左思右想,难道自己要逃婚?他此时很想再见高浅雪一面,总觉得高浅雪不似高明月这么刁蛮,应当是个通情达理之人。可惜,高家人事情办的仓促,明天就要成婚,按礼,新娘今天自然就不能再和新郎见面的。
高家庄另一边的院落厅堂上,明天就要成亲的准新娘高浅雪跪坐席上。高明月换了一身紫装跪坐在她的下首,屋内还跪坐着几人,都是半百的老头老太。
“钱叔,他的伤势无碍了吧?”
“嗯,易公子的伤看似挺重,不过都没伤到要害,医治的还算及时,已经没有大碍了。这也是他身体本来就强健,再好好休养下就不碍事了。”白发白胡子的老者钱叔是高家庄府上的大夫,医术很高,凌云身上几处箭伤还有刀伤,加上在江水里泡半天,又在春风里吹半天,结果在他手里,几天功夫,几剂药下去,已经生龙活虎了。“小姐,这个易公子只怕来头不简单啊。”钱叔在高家庄虽只是大夫,可是多年老人了,高家姐妹都是他看着长大的,他不得不提醒,“他身上的刀伤箭伤,那都不简单,而且受这么大伤还能逃出来,就更不简单了。看这人筋骨脉象,那是武艺强健之辈,偏偏还这么年轻。。。”
穷文富武,要想练成一身好武艺,需要的成本极高,在这样的时代里,除了天生神力之类的,高手基本上都是大家族出来的,而年青的高手,就越不简单了,家世非富即贵。可这样的人物,却还惹上了那样的杀身之祸,这里面只怕更加不简单。
高家庄一不小心卷入这样的是非之中,只怕绝非好事。
“对了,这易公子坚持说自己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了,只说自己叫凌云。”
“钱叔看来他是真忘了还是。。。?”
“看他样子不似说谎,过去也曾有大夫碰到过脑部受创,然后遗忘过去事情的先例,倒不稀奇。一般来讲,有的人过后会自然恢复记忆,有的人可能一辈子也想不起以前的事情,大多数情况下,恢不恢复记忆都不会对身体再有什么损伤。”
“高乙,你去扬州城打听的如何?”高浅雪又转头问武士高乙。
“这几天我带人分头去扬州下面各县,甚至还到西边的和州还有江对面的蒋州一带打听,可都没有发现哪个易姓大族的人家有易风这号人物,我们还打听了凌家,也没有发现叫凌云的,查不到符合他情况的消息。他就好像是突然冒出来的一样,甚至在此之前,根本没有人见过这样相貌的人。”
高明月不信道:“这不可能,那家伙相貌也算堂堂,而且看他的衣物也是不俗,随身的那块玉更是大家族子弟才有的物品。钱叔还说他是练过武的,这定然是哪个大家族的子弟,怎么会打听不到身份?”
“也许他不是江南之人,我听他口音倒是有点北方口音,或者是北方人氏。”老管家高伯道,“打听不到也没关系,正好留下来入赘高家。高乙,你可注意到最近扬州一带有什么打眼的人物,或是官上那边有什么新的动静?”
“那天回来后,我派人去了江边附近查看,可什么也没有发现。”高乙回话。
“这事蹊跷。”
高伯摇头,神色有些郑重,“这反而说明这易风果然来头不小,看来背后伤他的人势力不小,他们隐藏的很好。而且看样子,他们可能不是州县的官差卫士,要不然,也用不着这样小心了。”
“那是谁伤他?”高明月问。
“要么是哪个仇家动手,这个仇家可能是个能调动官差卫士的权贵,要么,就有可能是从外地或者上面来的。”
这个推测让厅上众人都有些面色凝重,这个易风看来有些烫手。
高浅雪沉思了片刻,“再派点人手去更远处打探一下,最好是能查清楚他的身份。另外,如果能查清那天到底是谁伤的他更好。钱叔,他的伤势,还请您老多费心。”
等钱伯高伯等人离去之后,高明月陪着高浅雪回到房间。姐妹俩独处屋中,沉默了许久。
“姐姐,你真的要嫁给他?”
“怎么,那天不是你先提出让他入赘高家,还威吓他不同意就要杀人抛尸吗?”高浅雪坐在镜前,拔下发钗,解散盘起的长发。长发如瀑布般散开,一片耀眼的白。
“可是,这个易风身份有些复杂,未必是个好选择。”高明月小心道。她有些不太明白浅雪此时的想法,那天的落水,她已经弄的很清楚,绝不是失足落水。虽然这事情知道的几个已经被她封口,严禁乱传,但事实就是事实。“姐姐,最近又痛了吗?”
高浅雪拿着梳子轻梳着头发,白皙的脸庞上全是淡然。
“嗯。”
顿了顿,她又道:“那天的事后,我突然明白了许多,之前的二十年生活的太累了。我只想能过几天轻松的日子,只如一个普通的女子一样。”幽幽的叹惜一声,“自出生起,这白发白眉,就被人称为不祥之貌,从小到大,大家都用异样的眼神看我。可是那天,他从江中救起我后,看我的眼神,却没有丝毫的异样,我头一次感觉到了我是一个正常的女人。明月,二十岁了,我也想嫁人,然后生子,做个完整的女人。”
高明月听的心头酸楚,抱住她道:“姐姐不要说了,你想嫁,我们就让他明天就娶你,然后生一堆的孩子。你放心,钱叔医术高超,一定可以让你幸福永久的。”
高浅雪露出微微的笑容,伸手搂着高明月,“你说我这样会不会太自私,会不会让他讨厌?”
“只要姐姐高兴就好,管他呢,等明天黄昏过后,他就是你的人了。”
两姐妹一起笑了起来,高浅雪手心攥着自己银色的长发,心里想,易公子,就原谅我这一次的自私和任性吧。既然你把我从黄泉路上拖了回来,而且你又并不讨厌我这不祥的样貌,还和我有了那样的肌肤之亲,那么,你就再多帮帮我,让我不再孤单,也做一个完整的女人吧。虽然你的身份复杂,也许还会牵连到高家庄,可我愿意保护你。
她抬起头,目光中充满希翼,再有一天,我就要嫁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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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逃婚
凌云向来不喜欢这种无法掌控的感觉。
在莫名来到这个时代之前,他有自己喜欢的生活。虽不是大富之家,可也温馨幸福,双亲健在,还有个自大学起就相恋的女友,结婚的新房即将装好,眼看着婚期渐近,就要步入生幸福的殿堂。
却突然来到了这里,一千多年前的这里完全是另一番气象。虽然刚到这里就昏迷了数天,现在才醒来,可他却焦燥难安的一分钟也不愿意多呆下去。这里没有电脑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和电视,他甚至除了知道此时是隋朝开皇十八年外,连自己的新身份都还不知道。一个新的身体,一个遗忘了记忆的身体。若仅仅是这样,还不至于让他如此难安。
高家庄的那位须发如雪的钱大夫已经告诉过他的伤情,他晕倒不是因为浸水也不是吹风,而是遇了袭击,受了刀剑之伤。而且还很严重,身上共有五处箭伤和两处刀伤,若非这副身躯强健和救治及时,后果不堪设想。
荒诞,太过荒诞了。
莫名的穿越了,已经很荒诞了。可居然还一来就遇上这么大的危机,就算他是个现代灵魂,可也很清楚,他的这个隋朝身份有麻烦,很大的麻烦。
这个易风究竟是什么人,又是谁要杀他?是遇上盗匪劫财杀人,还是江湖恩怨仇杀?
还有这个高家庄,处处透着股诡异古怪,还步步紧逼要他入赘。
头痛,凌云现在真的是很头痛。
他现在面临着两难的抉择,留下来,就得被迫入赘高家庄,给那个白化病美人做上门女婿,弄不好,还得从此改姓高。按他对这个时代赘婿的了解,这个软饭会很不好吃,以后估计可能会过的很窝囊。或者,他能想办法逃离这里,可他虽然继承了这副隋朝身体,却没有这身体的记忆。除了一块写着易风二字的玉佩,其它的一无所知。他是谁,易风是不是就是他的名字?最危机的还在于,是谁伤了他,他此时出去,会不会自投罗网?
留,不留,不留,留。。。。。。
这是个带着三月阴暗潮湿的房间,昏螟木屋寂然独立庄园一角,看的出这似乎是一件幽静独立的客居,最要命的是,这个幽静的客居竟然是修建在庄园一角的宽阔的水池之中,只有一条水榭小廊连接岸上。小屋无摭无蔽,完全暴露在开阔的视野之中,屋外的水榭小亭里的家丁,将这里盯的死死的。如果是夏天,水池里碧荷接天,荷花绽放,这里定然是个赏莲吹风的好地方,可此时,这里更像是一个牢房,散发着深沉寂静和窒郁阴暗,而在其中的他,更是一个囚徒。
但他知道,若决定要离开,那么今晚就是最后的机会。等明天天一亮,他想走也走不了了,而待到明天黄昏,他就要被带入大堂,与一个认识不过一面之缘,才说了数句话的女子成亲。
离开还是留下?
这是一个艰难的选择,凌云心中煎熬犹豫许久,最后还是决定离开。也许外面是危险的,但留下也不见得是什么好选择。对高浅雪他并不太反感,可也无法随随便便和一个陌生人成亲。更何况,这个高家庄还处处显得那么不同寻常。
房间坐落在水池中央,门和窗都被封锁,外面还有家丁守着,唯一通往岸上的木板道更守的死死的。凌云仔细的观察过后,最终放弃了从正面逃离的想法。不过让凌云高兴的是,这是座建在水上的木屋,这座小屋全部由木头做成。他虽然不能插翅从天上飞走,却可以试试从下面离开。
一直等到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估摸着已经是夜里十点过后时,睡了一觉养足精神的凌云立即睁开了眼睛。他悄悄起身,先是蹑手蹑脚的走到门窗前仔细侧耳聆听了下外面的动静,确认守卫此时都在那个屋外板道小亭里打着瞌睡时,才满意的走到先前早已经选定的一角。
屋中的地板铺的是松木板,小木屋其实是如同一个吊脚楼一样建在水上。凌云的脚下,掀开那榻榻米似的厚草席,下面就只剩下了一层松木板,只要他想办法掀开一两块木板,就能从水下逃离小楼。松木板钉的很结实,不过这难不倒凌云。他有一本小刀,那是随晚餐一同送来的割肉小刀。虽然晚餐的烤羊肉没有孜然调味,太过腥膻,他几乎没有动过。可那本切肉的小刀却被他好好的收藏了,此时正是他赖之逃离的工具。
凌云的动作认真而又小心,终于在花费了大约两个小时后,他终于在地板上掀开了一个可以让他离开的口子。将几块拆下的木板还有枕头一起放在被子里,伪装成他正蒙头大睡的样子后,他又打量了一眼屋子,一切如常后他掀开帘子,扒子洞口的木板把身子放入洞中,最后还不放将席子又放下来盖住了洞口。最后,他略带着几分紧张的心情,绷紧了身体,尽量让自己落水时压出最小的水花,发出最小的声音。
“砰!”寂静的夜里,水花声突兀的响起,凌云一动不动的站在水中,直等了大约五分钟时间,当听到头顶上木板响起吱吱的脚步声,还有守卫家丁来而复返时的嘟嚷声,确认守卫虽然起身查看,可被他事先用木板和枕头做的伪装骗过后,他才松了一口气。
水池并不深,堪到他的胸前。
暮春深夜里的池水很凉,可却挡不住一心要离开的凌云。
只是,当他小心翼翼的在池水走了好一会,终于到达岸边的时候,却在岸边杨柳树下见到了高浅雪。她正静坐在岸边的杨柳树下的石凳上,那头如霜银丝斜斜的挽了一个松跨的马尾,披散在肩头。而她正用那双如葱似玉的纤手在石桌上独自下着一盘棋。今晚本来多云无月,可此时一轮皎洁的明月却拔开了乌云,悄悄的露了出来。“高小姐!”
她抬起头望着他,“易公子。”她的语调庄重却又飘渺,“今晚的月色很美,对吗?”
他有些苦涩的笑了笑,他刚才怎么就没有发现她坐在这里呢?不过他是绝不会相信在这样的半夜三更,高浅雪居然会独自一人到这里来赏月。此时她独自坐在这里,身边却连一个侍女家丁也没有带,连灯都没有一盏。“确实很美,刚刚还是乌云满天,这会却已经是明月高悬了。这月亮也不负高小姐的期待,终是守得云开见明月。”凌云扶着池岸跃出水池,然后干脆的坐在池边,背着高浅雪洗起脚上的池泥。他感受的到那双眼睛正盯着自己看,但他竭力的避开他。
“守得云开见月明么,可落花有意,流水无情,终究还是会被雨打风吹去!”她的声音里有着一丝落寞。
“强拧的瓜不甜!”
高浅雪银眉微蹙,“听钱叔说易公子忘了自己是谁?不知道现在可有想起来些什么?”
“没有?”凌云摇头,他也很希望自己脑中能突然涌现出这身体原来的记忆。那样一来对他大有帮助,起码他知道自己在这时代的身份,家在哪里,家中有什么亲人,父母兄弟姐妹是谁,最重要的,如果有记忆,他就能知道究竟是谁伤了他。可惜,到现在为止,这些记忆他一无所得。不过让他还保留一线希望的是,他会说这种略带着河南口音的隋朝官话,那说明他并不是对原来的记忆完全失忆。也许有一天,他会想起自己是谁来,但那可能是明天,也可能是永远也想不起来。
“公子受的伤不轻,据钱叔说,那刀剑伤创口来看,公子不似遇上谋财害命的山贼山匪,倒极似官兵卫士的军中刀剑所致。”高浅雪说着,她右手食指和中指夹着一枚晶莹的白色棋子,在黑夜里散发出一道暗沉的光泽。“奴家觉得公子此时若离开高家庄,会很危险。”
“若是这样,我留下来,也可能会给高家庄和高小姐带来危险。”凌云相信高浅雪的话,这让他心里不寒而粟。如果要杀他的人是官方的人,那他真的处境不妙。他转身看着她挟着棋子落子,棋盘上的态势微妙,这是一盘好棋。凌云并不太喜欢围棋,可在他读大学以前,学过多年的围棋,甚至在他读小学时,做一个围棋手还曾经是他的梦想。少年时棋下的太多了,以致大学以后他很少再碰围棋,不过对于围棋,他的水平还是不错的。
“奴家已经派人去打探公子的身份。”高浅雪又落一子,“不过事情并不顺利,到现在既打探不到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