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世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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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世仙主- 第4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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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竟,小不点是丁念儿自己‘喂奶养大’的。

    对小不点,丁念儿也算是半个母亲了吧。

    丁念儿略微抬眸看了桃夭一眼,还好这一次,桃夭低着头想什么,没有看自己。

    不然,丁念儿要觉得尴尬了。

    ……

    山路难行,赶路的过程,启孩的轮椅势必没法用了。

    丁念儿让船家砍了些竹子来,现做了一个担架,抬着走。

    一行人走了大约一阵,忽遇几个佣兵,只是交换了个线,便错过而去。

    再行一小阵,又遇几个佣兵。

    丁念儿不禁好奇,是什么引得他们来了这莫里森。

    春华上前一打听,回来道,“是说皇家饲养的一匹杂交金角马在这里跑丢了,发了佣兵任务来寻呢。是特级任务!”

    特级任务丁念儿没兴趣,却对这杂交金角马感到好奇。

    “金角马我知道,是一种高阶魔兽,个性暴烈自傲,但这杂交金角马,是怎么回事?”

    启孩听丁念儿这一问,觉得有些异样。师傅知识渊博,好似没有他不知道的,为何这杂交金角马却不知道。

    卜树也好奇地问道,“杂交金角马,是金角马的一个品种吗?”

    春华也说不上来,只道,“我只听说过,是皇家培育的代步座骑。非常非常珍贵,我们魏氏王国,也就皇室的两三个人用得起,是身份地位的象征。”

    座骑?

    金角马能当座骑?丁念儿是闻所未闻。

    在丁念儿的记忆里,金角马比普通的马要矮小些,却身姿矫健如豹,能上树,能游水,而且它通灵,虽不能言,却能听懂人类言语。

    如果如果它性格温驯的话,确实会是一匹最好的座骑。但古往今来,没人能让金角马屈服,只因金角马性子极烈,宁死不屈。除非把它打死,否则,它一见到人类,就会发起猛烈的攻击。

    这是大部分通灵高阶魔兽的共性,如同人类,绝不会甘心成为魔兽的宠物一般。

    金角马是不可能被驯服的。

    丁念儿于是问道,“杂交金角马呢?是什么?”

    春华从没想过,“杂交金角马就是杂交金角马呀!”

    启孩便插话道,“杂交金角马,是金角马和普通家马生出来的,外表如同金角马,而个性却像普通马儿一般温驯听话的金角马,其实,它已经不是高阶魔兽,只是能力比普通马多出许多,也比普通马,理解力强些,而且非常忠实。皇室里将它称为驮金。这驮金并不那么好出,千头中才能出现一头驮金,而要圈禁金角马,给普通马制造机会,更是难上加难,所以这驮金就非常珍贵。”

    丁念儿听了个明白,原来是这么来的,在她前世可是没有这玩意,不禁感叹时代的发展。

    但同时,丁念儿不禁又疑问,“驮金怎么会出现在这莫里森?”

    不是皇室才有的吗?

    丁念儿有些觉得巧了。应芸火烧了船,莫非是要引大家来这。但似乎,不是个坏事。

    正好,丁念儿可以见上一见,如果这驮金真能做座骑,又极为通灵,倒正好给启孩做代步座骑了。

    一直想找到比轮椅更好用的东西,一直没有找到,符也发明过,但符的效用没有多久,不实用。

    所以,这驮金,丁念儿有些想头。

    听了丁念儿的问题,其他人也好奇起来。

    皇室的座骑,怎么会出现在这莫里森呢?莫非有大人物出现在这里?

    这一次,没让春华去打听,丁念儿自己去问了清楚。

    于是知道,原来,弄丢在这莫里森的驮金,是新培养出来的一匹,并没有认主,性子也只是相对温和,却依然比较烈。从魔兽森林带出来后,它虽然没有选择自尽,却始终试图逃跑。

    好不容易运到这莫里森附近,一个不小心,让它给跑了。莫里森很大,轻易找不出来,而如果放它在莫里森野太久,只怕习得了金角马的暴烈倔强,日后想要驯服,将会不可能,并还有可能混在这莫里森危害普通人类。

    所以,才发布了特级任务,搜寻这只驮金。

    并承诺,如果谁能找到这只驮金,并将它捉住,那么,成功捉住它的人,可以选择,或者交货,取得特级任务赏金,或者呢,不要赏金,而与皇室之人拥有同等竞拍权,出大价钱买下它。

    这个承诺,是皇室所写,即日生效。

    驮金从来都是皇室身份的象征,现在却给了普通人竞拍权,对于一般人来说,这是一项极大的殊荣。

    只是,虽说可以选择出大价钱买下,但又有几人能够拥有与皇室匹敌的财富呢?而且只是为了一个代步工具,如果不是充门面,实在也没有必要。

    所以,这个承诺,一般人觉得,没什么意义,也并没有多少人看重。

    唯独,听到这个承诺,丁念儿垂了眸子。

    一切的一切,倒仿佛是专门给她在制造机会。

    她恰时地出现在这里,而且,如今的她,有无数的钱,富可敌国。

    并且,驮金,能解决启孩的出入问题!

    但不管是上天给她的幸运,还是陷阱,为了启孩目前的自由,丁念儿愿意一试。(未完待续。)

第110章 争() 
卜树也起了心思,“身份地位的象征啊,我倒要领略领略。”

    丁念儿看向卜树,“卜树兄弟,很不巧,这驮金,我也看上了!”

    卜树闻言看向丁念儿,心道,师弟也抢,驮金也要抢,

    “看样子我们是竞争对手了,那就不适合再同路。丁姑娘,不如就此分道扬镳吧!”

    丁念儿嘴角扬起,“喜闻乐见!”

    喜闻乐见,什么意思,她是恨不得自己离远远的?

    卜树瞬间听清了丁念儿背后的意思,恨恨地道,“同感!”

    说完对桃夭道,“师弟,丁姑娘似乎不欢迎我们,我们自己走吧!”

    桃夭淡淡地扫他一眼,“我是她的琴师!”

    卜树恨其不争,“师弟,你真是!她都不欢迎我们了,你怎么还跟着她。”

    桃夭直接就问丁念儿,“你怎么讲?”

    丁念儿默了默,想到了桃夭的不安全感,但又想着这可能是一朵自己不需要的桃花,不能拉太近,便道,“桃夭,你拥有绝对自由。但如果,你要留下,那得是帮我夺驮金,不能帮着你师兄!”

    卜树听得这话一气,“好你个丁念儿,这是明着挑拨我和师弟的关系了。不过,你打错了算盘,我和师弟是什么关系,那是同门。师弟不帮我还帮你?想得美了!”

    想什么美啊,丁念儿心里想的,是桃夭选择不帮自己更好,那说明,这不是一朵如青夙一般甩不开的桃花,日后见面照旧可以做朋友。

    丁念儿无语地看了卜树一眼,等着桃夭的决定。

    卜树看着桃夭,想着师弟其实并没多看重自己,便道,“师弟啊,你可千万不要为了这么个歹毒女人不要师兄了哇!师兄千里迢迢跟着你来到这里,多不容易啊——”

    近乎恳求撒娇一般的哭腔语气,丁念儿乍一听到,差点表情崩坏。

    这卜树,一个大男人,能屈能伸,也着实是个人才。

    春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并道,“卜公子,你求了不如不求。换作是我,第一个离你远远的!”

    春华话刚说完,桃夭那边也皱了眉头,嫌弃道,“我随丁姑娘,师兄,来日再见!”

    丁念儿于是无奈了,这卜树,好端端地,干嘛破坏自己对桃夭的测试。弄得现在还是没能判断,桃夭究竟是桃花呢,还是卜树自己的表现把桃夭给推了过来。

    卜树听桃夭这般选择,脸刷地一下苦了下来,“哇,师弟,你怎么可以帮着外人对付师兄啊?”

    桃夭不为所动,“丁姑娘不是外人,我是她的琴师!”

    “那你是铁定了要帮她来和我抢驮金?”

    桃夭毫不犹豫地点头,“是!”

    卜树欲哭无泪,指着桃夭停了几秒,然后对丁念儿道,“你是故意的!”

    丁念儿睁了无辜的眼睛,她这回真的很无辜好不哒。

    卜树恼了一阵,最终气急败坏地缴械投降,道,“算了,我也不是非得要那驮金。”

    他不能放着师弟和丁念儿独处,再说了,应芸也不可能跟自己走,这里,全都是丁念儿的人。

    他一个人形单影只地离开,太委屈可怜了。

    完了,他还不解气,斜眼看着启孩道,“我身体健壮,根本不需要代步工具!”

    这是讽刺启孩残了腿才需要么。

    启孩听了只是脸色不好,春华听了只是生气,丁念儿听了,却已经记仇。

    启孩的腿,是因她丁念儿才断,她不容许任何人因此轻侮他。

    丁念儿脸色倏地一冷,“有些事,可以一笑而过,但有些事,本姑娘计较到底。卜树,以后别怪我和你对着干!”

    说完,丁念儿指使船家的人,重新出发。

    卜树听了有些发愣,丁念儿似乎真生气了。他愕然地看向桃夭,桃夭却没看他,而是专注地看着丁念儿的背影。

    本来还想着这一次自己确实过份了,见到桃夭这眼神,卜树又警了醒。

    这可是自己妹妹的竞争对手,彻底闹掰了才好。

    一行人,卜树落在后头,应芸也慢下脚步到他身边。

    卜树似感激又似认可亲近地看她一眼,这一行人里,就应芸最温和。

    应芸道,“卜大哥,你还好吧?”

    卜树点点头,“还好!”

    不就是师弟没给自己面子么,师弟的性格向来如此,只不过这次对上了丁念儿,让卜树觉得很不爽。

    应芸道,“卜大哥,你别往心里去,丁姑娘也是被宠坏了,凡事依着自己性子来,其实心地不坏的!”

    “她还心地不坏,我觉得她就是焉儿坏!芸儿,你以后小心点,别被她给害了!”

    应芸不置可否,转而道,“卜大哥,你要驮金做什么?”

    卜树道,“一开始就是感兴趣,但现在,丁念儿想要,我就偏不让她得到!我要抓到了,我就当着她的面送给霓儿。”

    应芸微笑,“刚刚你们争得厉害,芸儿也就不好说。其实,芸儿在金华镇的时候,听过一点消息,这消息有些不好。但丁姑娘好像下了决心要驮金,芸儿也不知道该不该说出来,说出来,怕扫了她的兴致,让她更不喜欢芸儿了!卜大哥,这里我最信你,你觉得我该不该说?”

    听到这个,卜树眼前一亮,忙道,“是什么消息?”

    应芸道,“其实芸儿也不是很确定,就是随口听人说的,听说这驮金之所以能逃跑,是因为驮金的父亲金角马追上来将它救走的,只怕,那金角马,和驮金在一处。金角马还受了轻伤,对人类极为敌视,如果不敌人类,它可能要与人同归于尽。”

    金角马可不是驮金,攻击力,可是相当于灵王级别了。

    卜树听后,心下动了心思,嘴上道,“原来是这事。既然你不确定,那就别说。我想,丁念儿她自傲得很,就算你说了,她也自信能对付的。”

    应芸听了,点点头,“既然卜大哥这么说,那芸儿就不说了!”

    低下头的应芸,回想起当初丁念儿对她的侮辱,嘴角勾起了一丝笑容。

    一行人照原定计划到了上游,丁念儿对启孩道,“你先去下一个镇等我,并传令古大叔带队过来!”(未完待续。)

第111章 卜树的打算() 
启孩没想到丁念儿打算自己去,忙道,“不行,我不放心。为什么不直接吩咐他们去?”

    丁念儿道,“没事,驮金又不是纯血种魔兽,危险不大。我观佣兵们已经聚了很多,万一古大叔他们还没来就被人抢了先,到时再想把驮金夺过来,就更麻烦了。”

    “既然这样,我和师傅一起!”

    随即,启孩观了一下自己的腿,有些黯然。

    连行路都得人抬着,还怎么帮师傅。

    丁念儿以其他理由拒道,“船夫水手,还有伙夫,他们都不是修炼者,还有春华,留他们在这里,也危险。你得护着他们离开!”

    启孩仁心,自然也不愿意看普通人落于险境。

    但丁念儿这么劝了,启孩还是不放心。

    别看丁念儿修为上去了,鬼点子也多,但真正的实战,一次也没有过,而且,丁念儿平时其实很马虎,需要人照顾的地方也挺多的。

    这时候桃夭走了过来,平静道,“我与丁姑娘一处!”

    丁念儿看他一眼,又对启孩笑道,“你知道陆荣怎么死的么?有桃夭在,你总该放心了吧?再说了,我不能总做温室里的花朵,那样容易夭折的!”

    也就是对启孩,丁念儿才这般有耐心,总是和颜悦色,从来不会以威严强势或者策略压人。

    若是其他属下,丁念儿决定了的事,那就必须执行,决不会这般耐心开导劝说。

    这一点,启孩心知肚明,也知道为什么丁念儿对自己特殊。

    他更明白,丁念儿决定了的事,哪怕自己再努力,也不能让她改变主意。

    有些无奈,启孩道,“如果凶险,师傅你要以自己为重!”

    丁念儿点头,“这是当然!”

    启孩于是拦船走了,应芸一并。

    原地只剩下丁念儿,桃夭和卜树。

    丁念儿看着卜树,眼里审视着他,用布巾将头脸再次蒙上,只露出眼睛,又将手包上。

    卜树哼了一声,却还是问道,“将头脸蒙上做什么?”

    “我乐意!”丁念儿随口答一句,率先进了丛林。

    ……

    丁念儿凭着感觉前进,没多久,就听一声尖锐的信号声。

    这是佣兵队常用的信号。

    当然,丁念儿判断不出是谁发出的,但十有八九是发现了线索。

    丁念儿于是循着声音过去。

    行不过半刻钟,便听见人语声。

    “你们发出信号,是有收获了吗?”

    “我们在水泊边发现了可疑的脚印,金角马肯定来过这里,看脚印的方向,是往东边去了。”

    “好消息。快,把脚印掩掉,别让别人发现了!”

    于是几名佣兵齐齐上阵,将水泊里的脚印给踩了个稀巴烂。

    丁念儿躲在树后面庆幸自己运气还不错,不用走什么弯路,直接就有现成的消息。

    丁念儿打算等佣兵们先行,让他们先探路,自己跟在后头。

    然而,卜树却捣乱一般跳出来,对那几个佣兵道,“喂,是不是发现线索了?”

    丁念儿瞪他一眼,他这是故意捣乱的。

    桃夭原本默不作声地跟在丁念儿后头,这时也皱了眉头。

    那几个佣兵队刚把脚印遮掩掉,就听到了卜树的招呼,顿时竖起了脖子睁圆了眼睛看着卜树,以及卜树所在的方向。

    那佣兵队为首的队长,看到卜树后打量了他几眼,看两边的距离,队长判断出,这卜树能听到刚刚他们对话,顿时如同发现被人窥视了般怒道。

    “这位兄弟,你躲在后边偷听我们现成的消息,未免不道义?你是哪支队上的?”

    卜树嬉笑道,“我们不是佣兵队,只是也对驮金感兴趣呀!既然目的相同,为什么不一起呢?”

    那队长朝卜树后头看了一眼,“就你一人?”

    卜树摇头,“没有,我和两个朋友一起来的!”说完他看向身后,喊道,“丁姑娘,师弟,你们怎么还不出来?”

    卜树脸上挂着得意的笑,他仿佛看到丁念儿脸上气急败坏的模样,但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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