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棺门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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棺门鬼事- 第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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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在那个地方会不会很不好……没有爹娘给她出头,会不会受人欺负。

    心里突然刀子一般的绞痛,是啊,谁没有孩子呢,我家的孩子被欺负了谁又会帮着说句话呢……

    我突然一把推开了拉着我的那婆娘。冲出人群。

    “放了她!给我放了她!”

    我喊的理直气壮,奇怪,我不是一向都是个木讷的有些懦弱的窝囊男人吗……

    王书记有些意外,黑洞洞的枪口指着我,喝道,“滚!再说一句老子崩死你!”

    我退了一步,有些紧张,“放了她!”

    “你敢!”

    老镇长突然掀开衣衫,几个手榴弹绑在腰间。

    王书记的脸色黑的拧出水来,咬着牙阴晴不定。

    人群突然沸腾了,一个又一个人冲出来,“姓王的,放了那女娃子!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滚出太平镇!”

    “滚出去!滚出镇子!”

    “俺家闺女也去插队当知青了!”女人们终于醒悟过来。

    “我家大崽子也去了!”

    人潮一步步逼向王振伟,王振伟开始后退,面上惊慌失措。

    数百人的声音压过了一切。

    心中的那股迷茫感再一次涌起,我是岳壮……

    台上的女人突然冲我笑了,散乱的头发一笑之间变成似刚刚梳洗过的青丝。一袭红裙的她,是那么的惊艳。

    “你走吧!”女人张了下嘴唇,看了一眼乱成一锅粥的人群,轻声说了句,“谢谢你!”

    面前的场景突然在一刹那定格,老照片一样开始发黄,最后玻璃一样一块块碎裂开来。

    头中传来剧痛。

    对了,我不是岳壮……马子……标子……三爷……

    我是冷七!

    ps:这一章应该跟昨天那一章一块发,这样或许就不显得那一章突兀了。是的,这是最后一场幻境。在旱魃面前,我不可能说怎么怎么让主角牛逼起来爆发打倒一切,不现实,也太狗血。所以我选择了顾念萝这个突破口。昨天那一章,反正,我感觉只能那样写了。

    今天三更,明天有些事,所以今天会赶出来!下一章在六点左右。最后一更放在晚上十点。

第六十二章 心里都有一扇门

    阳光有些刺眼。

    从来到这个镇子,冷七第一次看到这么晴朗的天空。连带着心情都很愉悦。无论曾经发生过多么不好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

    自己醒来的时候,半个身子几乎已经躺进了棺材。棺材里,哪里还有什么红裙女人。也不曾见血灵芝。

    旱魃死的时候那张脸上很明显带着满足的笑容。

    就像做了一场梦,梦一醒就全都过去了。

    可冷七知道,当自己是岳壮的时候,如果不迈出那一步,结果会是怎样?和岳爷故事里的一样?灵魂日复一日的活在恐惧里,等待着那未知的死亡降临?

    马子猜错了。

    从始至终营造出这一切的人,都是变成了修罗的念萝。修罗从来都是残缺的。而那只旱魃,只是布下了足以瞒天过海的局为了求一颗千年血灵芝而已。

    可正是因为有了那颗血灵芝,念萝丢掉的那一丝残魂才终成了修罗。

    因为残缺,所以固执。

    这个镇子就像一个轮回,念萝固执的等着那个敢为她站出来的一个人。岳富之所以成为一个变数,就是因为他始终不曾丢弃过作为一个人最基本的人性。

    一念执,一念痴,一念散。

    冷七不知道那只旱魃陷入到了怎样的幻境之中不可自拔。可他想,那应该是一个对于旱魃来说很“美好”的幻境,或许在里面,旱魃成了这天地间的王……可谁知道呢。

    原来这世间,最霸道的从来就不是多么强的力量。唯一心而已。

    旱魃很妖孽,可到底,还是输给了它自己。

    每个人的心中都藏着一扇门,你进不来,他进不去。若有朝一日打开了,便是晴空万里、阳光明媚。或者阴云密布、鹅毛飞雪。

    冷七对着太阳微微眯起了眼。

    竹篮打水一场空的旱魃、意外得了血灵芝变成修罗的念萝、又是意外解了念萝执念的自己。

    冥冥之中,果真自有天定吗?

    因果,从来没人看得透,也没人说得清。冷七不认为自己有什么不普通,所以他很快放弃了心中的疑惑。

    活着,就好。

    *****************************************************

    这里终于成了一个真正的镇子,或者废弃的镇子。从此以后,此地便再没有任何不同。

    唯一还有牵扯的,便只是岳富这个让人尊敬的老人,和对于岳富的承诺了。

    执念散去的念萝残魂,就真的只是一道残魂了。冷七小心的放在刘元青留下的安魂棺内。

    伸个懒腰,身上的道袍脏得不成样子,是该洗洗了。

    转过身,冷七愣了愣,突然笑了。

    “驴日的!你小子!你小子!”黄标一脸狂喜,说了半响,也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最后冲来狠狠捶了两拳。

    马子在不远处微微一笑,冲冷七竖了个大拇指。

    刘三爷拍着大腿张着嘴傻乐,黄标问他,“你乐什么?”

    三爷依旧呵呵傻乐。

    没人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活着就好!活着就好!

    不远处,正抽着烟的李梦凯忽然摘下墨镜吐了个烟圈,

    “本少守着这镇子守了将近一年都无从下手!得!跟老头子打赌打输了,还真有人能不伤一毫的把这地解决了!”

    李梦凯叹口气,重新戴上墨镜,今个太阳可真好……

    ***********************************************************

    月下夜色中的岳富的灵魂浑身都似泛着一层银白,这是积下的功德。

    岳富依然那样背着手,把这已成一片废墟的镇子看了一眼有一眼,最终收回眼,眼中再无一丝眷恋。

    冷七几人冲岳富鞠了个躬,岳富叹口气,转身一步步走去,每走一步,身影就淡一分。最后消散。

    在黄标背后躲着的刘三爷伸出光秃秃的脑袋,

    “额社,到咧地方可包忘咧洗厥~”

    *****************************************************

    冷七几人走到地方的时候,姜兴国微弱的几乎已经探不出鼻息,嘴唇干的能揭下一层死皮。

    “今天……出太阳了!真好!”姜兴国没有睁眼。

    “白建华两年前已经死了!”冷七不知道该怎么开口跟他说白建华的事情。

    姜兴国奇怪的沉默了,良久才努力做出一个笑容,“既然……陪了我这么……长时间!我……又何必……在意……他……是谁呢?”

    把姜兴国背到那个大院子里后,在一个角落里几人找到了因为本能畏惧阳光的念萝主魂。

    冷七打开那口小棺材,迷蒙的白烟中,念萝的残魂飘出,不用冷七马子做些什么,已经飞向了念萝主魂,最后合在一块。

    姜兴国突然挣扎着从黄标背上下来,面上出现一抹不正常的潮红。

    姜兴国颤巍巍的走向一袭红衣的念萝身畔,豆大的泪珠滚落。

    “姐……姐姐!”姜兴国轻声喊了一声姐姐,就像在喊一个熟睡中的人醒来一般小心翼翼。

    顾念萝醒来的时候,冲着冷七几人盈盈一拜,“我有一封信,在我以前的住处床下,倘若几位回京,希望能亲手交到家父手中!念萝拜过!”

    冷七点点头。

    顾念萝看向姜兴国,半响,才叹了口气,“傻弟弟!”

    姜兴国脸色更红了,憨憨的笑道,“我不傻……”

    当马子点起引魂香,冷七念起往生咒的时候,念萝的身影开始淡去。

    再次睁开眼的时候,顾念萝已经消散不见。

    见姜兴国依旧站在原地,黄标有些担心的喊了他几声。

    冷七拉过黄标,轻声道,“别喊了!他……死了!”

    到死,这个刚过了二十岁却衰败的像一个老翁一样的大男孩都不曾对她说出一个“爱”字。

    *********************************************************

    顾念萝背下了因果,注定是轮回不了人身的。至于姜兴国,冷气更愿意相信他的魂魄伴随着念萝一起去了,不管结果如何,至少在谁也不曾见到过的黄泉路上,他们相陪在一起就好。

    ps:第二更!

第六十三章 76年

    七六年是最复杂的一年,也是最紧张的一年。

    刘三爷走了,和李梦凯一道回去了。走之前把那台凤凰牌收音机留了下来。

    我和马子还有黄标三个人因为身份的问题是不能回去的,只能在之前姜兴国住的那个院子住了下来。

    当初找到了些种子,中了一块勉强算得上“庄稼”的地。三个人撑不死饿不着的待了下去。唯一与外界的交流方式就是那台因为电的缘故每天只舍得开半个小时的收音机。

    接近年底的时候,我们三个人几乎快成了野人,每人顶着到脖子跟的头发。衣服破了就补破了就补,补得像个龟壳。

    那段时间,马子夜里经常望着天上的星星出神,有时候一看就是半夜。

    我问他怎么,马子说,明年可能会很不好,天上落了三颗最亮的星星!

    后来证明,马子并没有说错。那年的三月八日,离我们不知多远的吉林,下了一场罕见的陨石雨。

    而不多不少整整两个月前的同一天,我们从收音机里得知,那个独一无二的总理去世。

    随后的四月五日我们从小所熟悉的**广场爆发了一场史无前例载入史册的运动。

    那一年的神州大地是动荡的,七月份我们得知了德高望重的朱元帅去世,标子伤心了很久,他的父亲算是朱老元帅的嫡系,老元帅还曾摸过他的头。

    而同一月,一场地动山摇之后,一个城市几乎从这片神州大地上消失,那一年,阴兵借道的事传的沸沸扬扬。

    而当人们还未曾从这应接不暇的一则又一则的消息里缓过神的时候,九月份那个站在这个年代最巅峰的伟人的去世无疑是再一次震动了这片神州大地。

    那一年,是丧年。所有人几乎都是从哀悼中度过的。

    最重要的是,66年开始的那场轰轰烈烈却面目全非的运动,到那年彻底宣告结束了。十年的动荡岁月,不知改变了多少人。

    八年了,我和马子标子三个人兴奋的大吼,大叫。

    “我们终于可以回北京了!”标子疯了一般的围着村子奔跑,发泄着心里的情绪,“北京!我要回来了!哈哈,爷们要回来啦!老北京啊,爷们想死你了……”

    我和马子一样不能平静,只是在努力的克制着自己的情绪。

    那老头,我爸,我妈,还有哥哥姐姐。那一刻竟从未有过的想念。

    来的时候,十一岁,那年十九岁过了一大半快二十。

    *****************************************************

    对于此处,我们没什么可留恋的。所以那年十月份的一天,我和马子标子三个人简单的收拾了下,因为实在没什么可收拾的。

    我们准备回北京了。

    我们走了一个星期,终于在一个阴雨连绵的晚上,我们终于看到了弯弯曲曲蛇一样盘绕在土地上的铁轨。

    那列火车是运煤的,行驶的并不快。漆黑的夜空里,车上的人是注意不到我们的。我们三个忍着浑身湿漉漉带来的冰冷不适感攀上了那列火车,滚到了一块又一块硌的身子生疼的煤块上。

    我们压根不知道那列火车是开向哪里,可我们依然开心的想大笑。

    第二日雨停了,干粮吃完之后,我们窝在煤堆里饿了两天,在饿的准备啃煤块的时候,火车停下了。

    趁着车站检货的疏漏,三个“大黑猴子”悄悄地溜出了车站。

    路上的人看流浪汉一样看我们,可我们不在意,满心的都是见到这么多人的兴奋感!三个人,到底还是太孤独了些。

    那感觉,恍如隔世。

    黄标找到了一家金店准备换些钱吃饭,看到金价的时候,我和黄标马子都吓了一跳。

    上面一个小黑板用粉笔写着:金价,550元,每克。

    马子突然有些古怪的看向标子,“标子,当初你是不是把三爷的全部家当都抢了回来?”

    一根小黄鱼上写着一市两,也就是三十一克。也就是说一根小黄鱼就能换一万七千零五十元。

    在那个存个车子只要两分钱、鸡蛋七分钱、一个煎饼一毛钱,五十块钱够一家四口吃喝花不完的年代,这一笔钱,直接把我们几个晃得眼晕。

    而标子抢了三爷三根小黄鱼,还有一大块金表。

    我突然能理解当初刘三爷为什么动不动就要死要活得了。

    去金店换钱的经历有些不愉快。不管是客人还是老板,看我们的眼光就像狼一样。能在这么龙蛇混杂的火车站附近开一家金店,可以想象这店老板背后的手段。

    标子瞪着眼从腰间露出了没有子弹的毛瑟枪柄,再加上我们浑身上下黑的一块碳一样的形象,金店里的人突然沉默了,一个个把头扭向了别处。

    金店老板呲着金牙重新笑眯眯的围到我们跟前,一根小黄鱼,在这老板眼里倒还不值得他去冒险。

    可是为了以防万一,黄标把小黄鱼往老板手里一塞,很光棍的道,

    “老板,哥几个都北京来的!身子黑着呢!身上家当呢,就这么些!您看着办!”

    那老板眉头一挑,怎么会听不出标子话里的意思,眉开眼笑,

    “小兄弟这像什么话,来到长沙这地界,哥哥自然能帮衬就帮衬!不知……”

    “哥几个想回家看看啊不是!哎呦,可遭了罪了!”标子突然凑到老板耳前,用只有我们几个人能听到的声音道,“三张最舒服的车票!再给哥几个点零头!您看成吗!”

    我分明看到那老板手指头快速掐了几下,眨眼间笑的不见鼻子不见眼,“几位小兄弟旅途劳累,先歇着吧!鄙人胡三金!”

    说罢,那店老板一招呼,“海棠子!带着几位贵客寻个住处,好生照应着点!”

    “哎哎哎!我说,先给几块钱儿,让哥几个弄口烧饼垫吧垫吧!饿着呢!”标子使劲吞了口唾沫,都饿得冒虚汗了。

    那老板哈哈大笑,指着我们几个,“爽快人!爽快人!”

    说罢,再次招呼道,“海棠子,去街上挑些卤鸭子猪头肉,上好的白酒快些弄回来!”

    金店内屋窜出一个个子不高的小年轻,瞅了我们一眼,应了声便飞也似的出去了。

    “我说多买一点啊~“!标子拍拍手,冲海棠子跑出去的背影喊道。

    而之后我们几个直接被店老板请进了内屋。

第六十四章 胡三金的心事

    胡三金开的这家店内屋摆的很讲究,却不奢华。

    在把我们引进屋内之后,胡三金客套两句便又出去招呼他的生意去了。

    我们三个人这一身,几乎沾到哪,哪就黑了一片。胡三金很会做人,至少表面上并未流露出对我们这幅模样的鄙夷或者嫌弃。

    在屋内待的很不自在。

    *************************************

    海棠子并没有让我们饿太长时间,老远的,就已经闻到了一股子香味。

    胡三金笑呵呵的跟在海棠子后面走进来,“几位先吃着喝着!鄙人外面生意忙!就不奉陪了!”

    可能是因为那根金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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