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宝藏》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南华宝藏- 第5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我们穿的不是他们的服装,看起来也不像是本地人,明显的一副外来者装扮。那两人怪叫之后,我立刻警觉,举起双手站立不动,表示自己没有恶意。

    箭塔上一人对我们叽里呱啦喊了半天,我却一句话也没听懂。以后,一人只好用蹩脚汉语喊话:“什么人,站住!”

    我一听他们说的汉语,立刻回答道:“我们是外地来的,逃难来的!”

    楼上那人明显是懵比了,我喊的语速有些快,让他听不懂。无奈之下,我又连续重复几次,才让他明白我的意思。

    大概是在这深山老林中居住久了,没有怎么接触外人,也可能是长期以来,对汉人的排斥与恐惧,一听我说汉语,立刻就拉弓瞄准。吼道:“外人,快走,这里不欢迎你们!”

    “怎么办?”我小声问老妖,“这里的人都太过排外,根本就不会相信我们,更不会让我们进村子里去,我们若是再前进,说不得身上要被射出几个窟窿,难道真的就这么走了,再找一个村落?”

    老妖听我说完,摇摇头回答道:“不可能的,这里的村子应该都很排外,他们常年居住在这种地方,自给自足,不会和外来人产生多大的交集,加上我们又是汉人,恐怕一时半会儿还不能取得他们的信任。去到哪里都一样,还得用时间来证明一切。”

    取得他们的信任,又该怎么取得,用金银么?别逗了,自古以来,少数民族从来不缺金银。因为其部落与部落之间常常有战争发生,所以使得这些人都勇猛异常。他们的财产因为迁移和战争的原因,大多会换成金银来打造成首饰,这样一来,一旦部落之间爆发出战争,撤退时带走财务就会方便很多。

    这些人不缺金银,手链脚链甚至腰带和碗都是银制,银不仅方便带走,更有治病养生奇效,它不易氧化,能够很好的杀菌和保存食物。我们身上这点金叶子拿出来,相比之下,只会让人笑话。

    “我们真是流民,落难来的,你们就行行好,帮帮忙怎么样?”我再次大喊。

    “不行!”那人警告道,“再前进,我就要射箭了!”

    另一人也表示赞同,挥手驱赶我们,说:“三花脸,太猥琐,肯定不是好人!”

    我尼玛啊!我这是招惹谁了?这个样子虽然是看起来娘了一点,脸上的结痂已经脱落了两处,还有一处结痂没有脱落,加上新生出的肉与脸上其他部位的肤色不一样,看起来依旧是花脸的样子。

    “草他大爷的!”我低声骂了一句。一个人说我三花脸猥琐,我不放在心上,两个人说我三花脸猥琐,我只当他们全是瞎了,不过现在第三个人出现了,依旧说我猥琐,我只能说这些人统统都是傻叉!

    “淡定!先退!”老妖劝我说,“刘备不是找了三次诸葛亮才让他出山么?咱们这才一次而已。”

    “那要是三次他们都不能让咱们进村子呢?”我泄气的问。

    “这”老妖无语了,他也不知道如何回答我。要是这些人还是不让我们进村子呢?我还是不能拿他们怎么样。

    怀着希望而来,要受打击暂时离开,这个地方不亏是有十万大山的名号,前不着村儿,后不着店儿。当初进山来时我都以为自己深入丛林走丢了,回到了史前。

    这里到集市上最少要走上一天的时间,其中路途坎坷,是山路和峡谷。我现在也终于明白了神话故事中愚公为什么要移开门前的两座大山了。

    既然回头路离集市太远,索性一不做,二不休,继续往深山中深入进去。说不定可以看到山中采药人留下的木屋,要是遇不到,我现在的位置也相当于十万大山深处,在往前走就到了边缘地带,到了越国边境线,加上靠近云南,这种位置很特殊,有许多采药人都会在这种地方聚集,也许那里会有集市也说不定,更有可能汇集一些有真本事的养蛊高人!

    我们转身准备走人,打算爬山绕过这个村子。听起来绕过这村子很简单,其实在这大山之中,十分难走,不但要爬树,借助藤蔓行走,还要小心山中猛兽与毒虫。

    身上的雄黄酒只有一葫芦,还是在前面的集市买的,这比大多数驱虫药都管用,虽说冬天不一定有蛇虫存在,不过带上一葫芦雄黄酒,使我心中稍安,把雄黄酒抹在衣服上,全身都带有中药和酒味儿,某些虫子就不敢近身了。这地方冬天也不冷,就怕有什么虫子还在活动。

    看似这十万大山中行走都要在身上涂抹东西,在春夏来临,温暖炎热的季节,十万大山中变得潮湿炎热,要在身上涂抹盐巴,来防御细菌和蚂蟥,无数么旱蚂蟥爬到树上,一感觉到有温血动物走过,就会从树叶上弹下来,无声无息落在身上吸血。

    蚂蟥吸血时会分泌出一种特殊的酶,来防止血液凝固,所以被蚂蟥吸血过后,即使蚂蟥离开了或者被杀死了,伤口的血液也一时不会凝固。

    好在蚂蟥害怕盐巴,一旦沾染,那可就是伤口撒盐般的痛。

    一阵敲锣打鼓的声音响起,从山上响起,有往下的趋势。

    再看周围山地,因为有人居住在这里,所以村子周围的树木与草都被清理了很多,让大型野兽不能在村子附近隐匿身形。同时也可以防止其他村子的斥候躲避在村子附近打探情报。

    同时在清理了树与杂草后,空出来的土地就用来种植一些农作物,十万大山之中,危险众多,其中威胁人类的还是野兽、同类、食物三样。开垦了这些土地,一下子把三样问题都解决了。

    白天,男人们会带上捕猎用的工具上山去打猎,而妇女与儿童则会留在村子里。光靠男人打猎回来的食物肯定不够。所以每次去集市上售卖野兽皮毛时,都会换取一些外面粮食的种子。

    这样一来,妇女和留在村子里的人就能耕种,她们在耕种之时,又有小孩与老人在一边帮忙,站在山上,可以看得更远,一旦有风吹草动,在山上的人们就会以敲锣打鼓为信号,警告村里的人有事情发生,准备好防御工作和战斗的准备!

第101章 野人() 
我一听到急促的敲锣声,就举目往山上看过去,果然有妇女和孩子从山上跑下来,一边跑一边敲锣。当当当的金铁声不绝,很响亮,也传得很远。

    “怎么回事?”我想跑,一般遇上这么急促而密集的敲锣声,就表示事情很大条了,可能是有一群野兽组成的兽潮要过来了,也可能是其他部落偷袭来了,让留在村子里的人赶紧撤退。

    “别动!”老妖立刻阻止。

    看这架势多半是有事发生,如果我们现在做出什么动作来,多半会被认为是敌人。村落之间的斗争可能已经很久没有发生了,经过几千年的时间,已经很明确的分出了地盘和资源。不过在打猎时两个部落的人相遇一般都会选择提前错开,两两不相遇。

    “没有其他村落的人来,那是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会让这些人如此恐慌呢?”我疑问。

    “吼!”一声怒吼从山林间传出,不似猛虎咆哮,是另一种猛兽。

    当妇女与孩子从山上的田地里顺着上山小路跑下来时,一头黑色巨兽在其身后猛追,人立起来,一边快速疾奔一边咆哮。

    好大的猛兽!我一看那架势,这东西浑身长满黑毛,站立起来有半人多高,为首一只大概是种群的王,人立起来后有一人高。

    跑!我最先想到的就是这个念头。正要把念头付诸行动时,老妖脸上一喜,喊到:“他娘的!得来全不费工夫!”

    我看时,留守在村落里的男人已经得到箭塔上的信号,正拿了武器出来。

    所谓锦上添花不如雪中送炭,反正村落里的人也要冲出来,只要我们在他们之前冲过去帮忙救人,就算得上是雪中送炭。

    再说这猛兽凶则凶矣,我只是明面上跟它拼命,其实还不是做个样子给人看?打不过大不了就游斗死撑,反正村落里的壮实汉子很快就会冲上来。

    有妇女和孩子不停从我身边跑过去,剩下几个年龄较大的大婶儿在断后,她们拿锄头和铜锣,一边敲锣呐喊发出很大的声音吓唬,一边举起锄头,作了两手准备。要是猛兽被吓走了就好,若是声音无用,就用手里锄头攻击!

    看得出来,这些人不愧是在十万大山中生活的,这样的情况应该遇到过不少,撤退得十分有序,一点也没有出现慌乱。

    若是撤退没有顺序,到时候乱成一团,必然会降低逃跑的速度,到时候背后面的猛兽追到,其后果不言而喻。

    我们三人都逆向逃来的人,往猛兽的方向冲过去。

    奇怪得很,一般这样凶残的兽类都是独自捕猎而不是群居,就像老虎和熊一样。怎么偏偏这东西就是群居。

    “不对呀!”老妖跑到一半,赶紧阻止我和闷汉。说出心中的困惑:“一般来说,动物引发兽潮攻击村落,那都是饥荒闹的,动物迫于无奈才会下山来,而广西之中有十万大山,动物不应该缺食,更何况,这样凶残的猛兽是群居,多半是杂食性动物,在深山老林之中应该不缺食物,怎么会攻击村落?”

    “再加上这村落不知建立了多少年,周围就跟老虎狮子会撒尿标记自己的地盘一样,这里也早就充满了人与烟火的气息,周围开垦的田地,又没有遮蔽身形的地方。这里理应是野兽惧怕的地方才对,此刻反而被猛兽发起偷袭,有些异常!”老妖猜测到,“不会是村落里有人捕捉了兽王的幼兽吧!”

    我不相信,畜生怎么会懂得发起偷袭来救幼兽呢?这看似灵长类的猛兽其实凶猛异常,个个眼睛充血,闪烁凶光。

    “太厉害了,我们真的要上?”闷汉有些害怕。

    我看人都跑得差不多了,只剩下那几个断后的大婶还没有走脱,一只猛兽已经绕过她们,直接冲向后面撤退的孩子。

    离得近了,我才彻底看清楚那猛兽的模样,一个个长得很像黑猩猩,却又不是,它们脸部凹陷,黑的油光发亮,有獠牙从地包天的嘴唇中伸出嘴外,一口锋利黄牙不知道沾了多少血。

    “吼!”一声闷雷似得吼声直震慑在心底,张嘴时,血色口腔张大,这厮的颌骨实在太灵活,可以让嘴巴张很大,加上其发达的肌肉,咬合力也肯定十分惊人。

    这攻击的气势与吼声都让我有种无力感,太凶残了!

    后面村落里的壮汉已经接近,可惜还是没能救下那个孩子。被猛兽抱在怀里,就往旁边爬坡而去。

    “畜生!”我大骂一声,捡起地上的石头就朝其他的猛兽扔过去,那个抓走孩子的猛兽来的快,去得也快,不过几个跳跃之间,竟然已经跑远,剩下的猛兽有阻拦在众人面前,成了一堵猛兽墙。

    老妖机灵,用枯草包裹一块石头后点燃,再用力一扔,直接把火团丢进猛兽群中。

    大概是野兽对火天生的恐惧,猛兽群中顿时因为丢进去一团火焰而炸窝了,纷纷咆哮,躲避火焰。

    就在猛兽群混乱的时候,留守村落里的壮汉们也到了,纷纷挽弓,大喊一声,前面断后的大婶听到声音,全部蹲下,一等断后的大婶蹲下就射出一波箭雨。

    这些猛兽也是狡猾,见人挽弓,就有了撤退得趋势,去得比来得还快。我趴在地上,看头顶有羽箭在空中划出黑色虚影。眼角不住抽搐,他娘的,这群蛮子太猥琐,喊的暗号老子听都听不懂,若不是本人天生机智过人,见几个大婶蹲下,也赶紧拉闷汉和老妖蹲下,现在已经成了人形草垛子了。

    “孩子被野人抓走了!唉!”一个大婶无奈叹道。

    “野人?”我一惊,顿时又大喜,这可是野人啊!关于野人的传说,不可谓少,比如神农架的红毛野人,喜马拉雅山的雪人野人,长白山野人。传说众多,就是没有人能拿出照片和视频,最后听他们口述起来,也不过是好奇又半信半疑。

    不过这次,竟让我看到活的野人,还是很多,那怎么不兴奋呢?

    “这里竟然有狌狌!”老妖也有些不可思议的说。

    “狌狌是啥?刚才那些野人的代号么?”我好奇的问。

    可能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我和老妖都没觉得有什么大惊小怪,旁边的壮汉却是一惊,过来问道:“你们知道这野人从哪里来?”

    我还是头一次见到野人,怎么会知道野人从哪里来。老妖手摸下巴几缕胡子,这是他的招牌动作,每次这样做心里就开始憋坏水,上次从混乱之地逃出来,大晚上的想和裹脚大姑娘做羞羞的事,也是这动作。

    最后,老妖把胡子一扯,打定了主意,此动作不超过三个呼吸的时间,这厮的阴谋竟然打得这么快!果断回答道:“没错,我知道野人从哪里来的。”

    “那太好了!”壮汉喜道,“请你们带我去吧,我要把孩子救回来!”

    “你疯了么?”另一人阻止道,“他们是外人,不可能就这样给我们带路的。”

    这下,该轮到他们思考该拿出怎样的诚意了,就像是手纸一样,平时就卖一块钱一小包,但是遇上你憋不住了要上厕所,而这附近都没有卖手纸的地方,价格翻了几倍又如何,你还不是要咬牙买下?这就叫物以稀为贵,坐地起价!

    “你们要什么?”被抓走的孩子和这壮汉可能有血缘关系,所以这壮汉才会这么着急。

    可他没想到的是,他越是着急,我们手里的筹码就越大,这足以显露出那孩子在壮汉心中的分量。

    如此一来,老妖可能就不用担心自己说的要求过分了。

    老妖不说话,准备吊胃口,趁机加价。可惜这汉子都是耿直人,肚子里没那么多花花肠子,他们世世代代居住于此,所有的心思都用去跟野兽打陷阱战去了,一直自给自足,没有多少跟外人打交道的时间,是以不懂那套人情世故。

    “唉!”老妖突然叹口气,他可能是害怕自己趁机加价的作为引得众人反感,加上我给他使了个眼色,做口型说:“细水长流。”

    老妖立刻明白,一把拍在壮汉的肩膀上,再摇晃两下,说:“都是苦命人,我们也是从外地落难来的流民,从心里知道与亲人失散的痛苦,都这时候了,我要是为了好处来要挟你们,才告诉你们野人在哪里,我还是人么?”

    “对对对!”那壮汉连声回答道,“你说得太对了!你是朋友,不像其他的外地人,太狡猾!”

    老妖摆手道:“别废话了,我们在这里废话越久,那个被抓走的孩子就越是危险!我们边走边说吧。”

    一行六人,除了我们三个,还有三个村落里的壮汉跟随,跟踪猛兽,并不是说人越多越好,人多了声音杂乱,不好指挥,反而会误事。到时候还没有靠近那野人,就已经惊动它们,到时候,就不知道追多久,才能再找到它们的身影了。

第102章 苗寨() 
“实在是太感谢你们了!”路上,那壮汉还在不住地跟我们道谢,他肯定很担心那个被野人抓走的孩子,多半认为我们跟他们的心地一样,他多说几次谢谢,我们就会对他产生更多的好感,找人也更加卖力。

    老妖突然做出一副惭愧的模样,对壮汉叹道:“别这样,你越是这样,反倒令我更加惭愧!”

    “为什么?”壮汉不解的问道,“难道你找不到野人么?”

    “不是。”老妖回答说,“其实我会答应你们来找野人,也是有目的的!”

    他指着我解释道:“这是我侄儿,我们三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