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龙举着酒杯向凌熙遥遥一敬:“这位少年公子,不介意我们的人在这一同凑着吧?”
身边的桌子都坐满了人,都是邓龙商行的人,其实他根本不需要打什么招呼,在这里本来就是一群人吃饭的地方,并不是凌熙包下了的客栈,但是邓龙搭讪的法子就是如此厚脸皮。
凌熙本来也懒得理会旁人,不过这时候她发现这商队的人个个都是训练有素的样子,行动起来的动作令她刮目相看。
每个人都似乎准备着一副银针,当饭菜送过来的时候,就拿出来在食用物上插进去,检查饭菜里有没有毒物。
而且吃饭的时候,众人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凌泽公子,你看看这些合胃口不?”姬三觉着这些日子,公子已经把她的胃口给养刁了。
“出门在外,不需要太讲究。”凌熙慢吞吞的喝着茶,语声轻柔的说道。
“凌泽公子,这真是个好名字。在下邓龙,是江东商队的商主。”邓龙又对凌熙拱了拱手。
“江东商队?”凌熙轻轻扬起了面容问道。
“不错,我们是有口碑的商队,如果凌泽公子跟着我们一路,可以得到很多的照应。”邓龙笑容满面地说道。
凌熙沉吟片刻,嘴角绽出了一丝莫测笑意,仔细想想,觉着与这个江东商队行走也没有什么不好,目前她对于江东的情形并没有深入了解,一路上姬三说的也难以满足她心中需求,毕竟姬三不是商人,对于商业懂得不多,有道是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所以遇到一个本土的商队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有这样的向导,那么她何乐而不为呢?
虽然从姬三那里听说对方有断袖之癖,不过对方就算是有断袖之癖又有什么关系,自己毕竟只是一个女人。
凌熙轻轻一弯嘴角,微笑着道:“原来是邓兄,小弟名叫凌泽,能遇到邓兄真是三生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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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一章 同行()
凌熙轻轻一弯嘴角,微笑着道:“原来是邓兄,小弟名叫凌泽,能遇到邓兄真是三生有幸。”
邓龙先是怔了一怔,黑眸一亮,立刻欣喜万分,“实在是太好了。在下愿为凌少做向导,先前觉着凌少很投我的眼缘,所以才会冒昧的邀请,我们这些人都是见多识广的,想必一路上凌泽公子一定不会觉着无聊。”
凌熙幽深清亮的眸子放着令人不容忽视的光泽,微微笑道:“我也这么认为。”
邓龙爽朗一笑,气氛大好。
相对而言,姬三的面容却是沉了下来,嘴角耷拉了下来,他没想到最终居然会是这样。他这种人有时候有些古板,不知晓遇事如何的变通,让未来的女主子与这些三教九流一起,真是……不过他俨然忘记了凌少当年是怎么起家的,周围的兵丁也都是一些无赖货色。
暗自叹了口气,姬三暗道:白泽公子,不是属下不愿意帮你,而是眼下发生的状况实在是太多。
哪怕是一个可恶的有断袖之癖的男人,也在觊觎着你的女人。
说实话,还是这个女人的魅力太大,吸引力也太强烈了。
想到这些,姬三揉了揉额头。
沿途县城的驿中,车马已开始整装待发。
两队马车走在了一起,倒是一路上浩浩荡荡的。
凌熙依然坐在马车上,夜照白并没有拉车,但见旁侧的“花斑马”老老实实的跟在后面,不敢妄动,它深知这女主子的脾气,只要自己听话,那么必然会有好东西等着它。
此刻,因为没有后世定位仪的缘故,他们走到了哪里?凌熙根本不知晓,所以说任何时候,跟着一个熟悉道路的队伍是一件重要的事情,跟着商队走,她也可以偷偷懒,诸多事情都不必她来操心。
眼下世道有些乱了,四处匪贼横行,处处都不太平。
若以为邓龙的商队就是一个正正经经的商队,那么你可就大错特错了。这个商队不是零零散散的人组成的,而是训练有素的一个团队,凌熙完全可看出这些人都是有组织有纪律的人。
寻常人家的男儿在乱世中都很少经商,所以在商队中混口饭吃的,都是刀尖上舔血的人物,队内每个人都拿着自己的武器,恐怕就是最寻常的马夫也是杀人的高手。
而且商队不止是运货,他们的职责范围不固定,或许可以为人传递一些消息,可以运送贵重的物品,也可以肩负着一些秘密。
凌熙也知道这个商队的骨子里很高傲,而且也有一些秘密,并不是常人可以随随便便就能加入进来的。
邓龙的商队已经走南闯北十年,渐渐发展为江东第一大商队,实力可见一斑。
既然对方邀请她,那么她何乐而不为?
商队一路行来,眼里面看到的不是郁郁葱葱,而是灰蒙蒙的山色,高高低低的山脉在晦暗的背景中就像是巨兽一般。
“凌泽公子。”不远处忽然传来男子的叫声。
凌熙循声望去,首先看到了一双漆黑的眸子,接着看到一身青色长衫,与商队众人的装束格格不入,此人正是商队的队主邓龙,此时的着装看上去有些文雅,商队众人看着他的着装不由笑着指指点点。
邓龙也是行动派,从先前凌熙答应与他一路,很快就在一间屋子里盥洗干净,换了一身清清爽爽的华贵衣衫。
甚至他又买了一辆马车,里面放了十几套新买的衣衫,还有一个浴桶,随时方便自己沐浴净身。
他深知若要让对方对自己印象好,一定要先从外形上下手。
但可惜秋风凛冽,他穿的有些单薄。
寒风吹拂过林间,刮起的风沙极乱,呜呜声不断,犹如鬼哭狼嚎。
邓龙就在凌熙的马车外面,倒是一点儿架子也不拿捏,昂首挺胸,一副青年得志的模样,滔滔不绝的说着话,真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就是另一辆马车内的裴子楚,也没有想到自己的朋友居然是一个话痨。
但见裴子楚在马车之内无所事事地翻看着话本,一腿伸直,一膝屈起,这种随意的姿态由他做起来格外好看,可以迷死诸多的小姑娘们,同时唇边勾起一抹似笑非笑的弧度,真是魅不可言。
据说,他与姬钰有些相同之处,就是喜欢在马车内看书。
头顶上都喜欢挂着一枚夜明珠。
不过姬钰看的都是《春秋》,他看的却是话本。
用后世的话说,就是娱乐版的杂志,诸多都是八卦的内容。
另一厢,邓龙在外面骑着马,灌了一杯美酒入肚,抵御着外面的寒风,风姿楚楚地努力刷着自己的存在感。
可惜马车内的美人一直懒洋洋地侧卧着,偶尔从帘子里面可以看出对方朦胧的身影。真是五官完美,眉眼精致,肌肤吹弹可破。
淡淡的光芒在“少年”身子周围笼罩,更添了几分雾里看花的神秘感。
尤其那美少年一头乌黑的青丝微微曲卷,竟带着一丝性感……
真是勾魂夺魄的美!
不过他发现对方也在看书,而且与裴子楚一样,看的都是话本。
凌熙闲来无事的时候,索性在客栈周围的书铺子里买了几个话本,古代文言文的书籍枯燥晦涩,她不喜欢那些个用来打发时间。
自从她买了话本后,发现故事里说的那个裴子楚,此人的风流韵事似乎占据里面绝大部分的内容,让她觉着颇有一点意思。
看了看话本,她收获到的内容不多,只大约看到一个名叫裴子楚男子的情事。
真是每一个故事单独来看都是令人觉着顶顶浪漫,可是合在一起就觉着这个男人真是无情,令诸多女人伤透了心,每个故事都没有结局。
凌熙不由想起当日清凉书院中,众人笑着所说的两个最无情,果然不是空穴来风。
“凌泽公子,凌泽公子。”
“嗯?”凌熙缓缓抬眸,想起对方正在叫着自己。
“凌泽公子,我说的你觉着如何?”外面邓龙张口唤道。
“很好。”凌熙的幽黑的双瞳微微一眯,掩藏住了一点点的心思。
一个淡淡迷人的眼神,有种难以形容的韵味,让邓龙张了张嘴,半晌才说道:“你可还想听我说?”
“可以。”看着男子失神的模样,凌熙有些好笑。
邓龙拍着胸膛,不断吹嘘着自己这些年头遇到了什么,语气欢愉地道:“凌泽兄弟,这些年我走南闯北的,真的见识了很多东西,外面真的很乱,你这一行人实在是太单薄了,没有什么警惕性,武器拿的也忒少,万一遇到匪贼之类根本就无法应对。”
“邓兄,此地的匪类很多?”凌熙扬起眉梢问道。
“多,很多商队都折在了路上,这年头经商虽然挣钱,但是风险也大。你瞧瞧我这里的人,个个都是对付匪贼的行家。”邓龙很是自傲的说着。
“那么不知……我们这一路上可以遇到多少歹人?”凌熙接着询问。
邓龙看着对方的美貌,顿时有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不会遇到几个,但凡看到我邓龙的商队,很多人都躲藏了起来,有些硬点子都被我领着兄弟给扫荡过去了,所以说知道我邓龙商队的人,都绝对不会靠近。”邓龙自信满满。
“这么说我是省了不少事。”凌熙低声笑着说。
“不管怎样你跟着我绝对不会吃亏。”邓龙打着包票。
“邓兄,我听说去江东还需要坐船,不知是大船还是小船?”凌熙黑眸微微闪烁了一下,坐在马车内问道。
“跟着我哪里会坐小船?”邓龙笑意盎然道:“等到了码头位置!我们这些人都可以坐到大船上面,一路上看看江面的风景,只要一天一夜就可以抵达目的地了,那江面上也有很多的趣闻。”
他标榜着自己,只要凌熙跟着他,那么一定会得到照应,而且处处可以沾光。
凌熙笑笑,每一个淡淡的眼神,都是风情万种,没有多言。
邓龙咳了咳,连忙敛下眼皮,掩饰住自己的失神。
他连忙放松了身体,微微靠后,身形随意,接着说起了江面上的佚事,什么水匪相争,江面浮尸,水面险滩与礁石,说的有声有色,凌熙发现此人倒是有说书先生的资质,就像一个江湖百晓生,所谓的百晓生,说白了是个长舌的男子,喜欢东家长西家短,但是邓龙若是放在后世怎么也是一个金嘴快嘴名嘴。
但是不得不说,这位百晓生的话语,令凌熙对江东一带有了新认识。
此刻,“百晓先生”倒是很希望队伍能走慢一些,人生信条也发生一些改变,丝毫不在意时间就是金钱的真理。
心诚则灵,老天爷仿佛听到了他请求,天色也渐渐开始变了。
甚至于,他还大发慈悲地让所有人沿途休息了片刻。
有人开始点火做饭,商队一天只停留一次,也只做一顿热饭,平日里的中饭都是干粮,只有在夜里扎营的时候会做饭。
众人没想到邓龙居然连中午都会扎营。
当然饭菜做起来很快,但是味道就不敢恭维了,凌熙当然不愿吃这些人做的饭菜,拿出了食盒品尝了极快姬钰留下的点心。
一道微芒从低压压漆黑的乌云间穿过,天际间亮了一下。
轰隆隆的声音在无尽苍穹间回荡着。
细细的雨丝从空中落下,在河面上荡起一丝丝的涟漪,绚美如梦。
“头儿,下雨了,怎么办?”有人上前问道。
“拿出布子,把货物都遮挡起来。”邓龙大叫了一声。
古时候的布料防水性不佳,都是蜡染过的布子,总会有一些纰漏。
邓龙这一行车队里的货物种类很多,但也有几样是怕潮的,譬如茶叶。虽然凌熙对这个时代的茶叶不敢恭维,但是茶叶在华夏一直是名产,邓龙的茶叶更不是寻常的,而且邓龙这次托关系从彼岸之花里面弄些贵族女子用的化妆品。
这些东西多数是香料,很怕潮,进货的价钱就很贵,若是损失了丝毫,那可就赔本了。
然而,邓龙一路上吹嘘了半晌,却根本不知身侧这个“少年”就是彼岸之花的正牌大老板。
雨势越来越大,空气中也泛着潮意。
有人开始埋怨,“这里前不着村后不着店,该去哪里?”
邓龙思忖了片刻,“我记得,在前面有个庄子,都是一些纯朴的农人。”
未了,他转过头来看了下凌熙,“凌泽公子,我们准备去前面的庄子里避雨,你意下如何?”
不避雨,又如何?
凌熙颔首,邓龙呼吸一促,无比欣喜。
今夜,可以与这个美少年停留一夜了!
……
夏季一过,秋季一到,天色便黑的很早。
雨夜里光线渐渐变的黯淡,野兽也会在外面有些肆意,众人若停留周围非常不理智,邓龙商队对周围很是熟悉,所以知道要去一处村庄避雨。
村庄很僻静,大约是下雨的缘故,此地没有太多人出行。
邓龙正要吩咐众人带着车子前进,忽然旁侧的马车内有人开了口,声音轻柔好听:“邓龙公子,尔等小心些,前方屋子好像有火光!”
邓龙微微一怔,极目远眺,虽然细雨蒙蒙,不过依然瞧见村庄里面似乎有火光在闪动,与寻常农人做饭的火光不同。
没想到这个凌泽公子,观察力还很是入微。
但是先前自己已经拍着胸膛,说要让对方放心,只要自己在周围的匪贼都会躲掉,那么这时候他当然要有些男子气概。
邓龙笑着道:“无妨,我们这么多人在,不会有大事。”
那马车内的声音依然淡淡的提醒他道:“前面的情形有些不对,你真想前往?”
邓龙轻笑一声,“不用担心,这里我来来回回的走了不下十二趟,而且我们的人马精良,在我手下的人都是一身武艺,普通匪贼可是奈何不了我!这庄子里不论发生了什么,都要给我让出一席之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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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二章 黑色的公狐狸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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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邓龙的介绍,传说这一处的地势很特别,此地是一个低谷。
村庄就坐落在低谷深处位置,而这一处低谷颇有些趣味,就像是由一把大剑劈开整座大山形成的,也叫剑谷村,这儿原本是几个村落的生存之地。
邓龙虽然知道这个村子,因为地势低,所以会有一些水源聚集,不会太干燥,但是他平日里根本没有路过居住借宿,他虽是江东第一商队之主人,但是也不是对周围知晓的面面俱到。
当邓龙看到了前面的地势,果然瞧见了一汪死水,轻笑一声道:“什么剑谷村,在这里据说以前应该不是这个样子的,十几年前,一场巨大的震动让此地的地形发生改变,这水里不过就是一些臭鱼烂虾,说起来此地也只是一处穷山恶水罢了。”
凌熙坐在马车内,随意的笑了笑,也并没有多言。
她托着腮,俨然有些心不在焉的模样。
这时候就连她自己也渐渐的意识到,好像内心中有一些空虚。
至于她为何会空虚,理由凌熙当然不想说出来,因为她很久都没有见到那个男人。
说到久,不过是一日多而已。
真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