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前有赌博?”祝达明不敢相信,韩虎竟然会赌博,他一点都察觉到。
“人生就是一场赌博,从投胎开始就是。”韩虎面色凝重地说道。
祝达明摇摇头:“你还没说,你为什么会没事,小邱怎么死了,冯子丰人呢?”
韩虎没有回答祝达明的问题,转而问道:“祝达明,我问你一个问题,你到底还记不记得,你写的第一本小说,叫什么名字?”
第六十七章 痴()
这个问题韩虎在看守所的时候问过祝达明一次,祝达明是真的不记得了。
按理说自己写的第一本小说,怎么着还是应该记得的,他就是靠那本书在网络上打开了一点小名气。
后面又写了几本,成绩虽然不错,不过都没有达到第一本的高度。
之后觉得在网上写书没什么前途,祝达明就放弃了,那本小说最后因为净网行动,消失在了网络上。
到现在,也过去有十年了。
“你怎么又问这个问题?我真的记不太清了,要不我上网搜搜?”祝达明不知道韩虎为什么老问这个问题。
“为什么会记不清?我记得写了有一百多万字吧,每天要写两三千,写了有一年的时间。”韩虎似乎对这本书记得很清楚。
祝达明笑了笑,道:“嗨,那时候纯粹写着玩的,哪知道小火了一把。后来没坚持,写的东西不行了,主要脑子里没东西了。不然继续写下去,说不定能上那什么作家富豪榜呢。”
说着,祝达明脱下外套、衣服,躺到了床上。
韩虎却从床上起来,把祝达明随手丢在地上的衣服拿起来,挂到了墙角的衣架上。
他还用鼻子轻轻嗅了嗅,没有被祝达明注意到。
“诶诶诶,不用你,衣服扔地上就扔地上,你还帮我…”
祝达明觉得有些奇怪,韩虎好好的怎么又去帮自己挂衣服?
挂完衣服,韩虎又道:“是啊,你当时是应该坚持一下,你看现在那些网络作家,很多收入都千万、甚至上亿。哪像你现在,在大学里做个小教员。”
韩虎这么说,祝达明倒是没有生气,苦笑了一下,道:“是啊,不过也许我就不是吃那碗饭的料,能写出一本,在网上留个名算不错啦,哈哈。哦,对了,我想起来了,想起来了,那本书的名字…好像叫什么…叫什么《天域传奇》?对,就是这个名字,哈哈,名字还挺蠢的,不过比现在的网络小说强。”
关于书名的记忆,随着话题的深入,突然就从祝达明的脑子里冒了出来。
他这本书写的很早,那时候网络小说还向实体小说看齐,书名有浓重的实体书风格。
韩虎坐回床上,道:“《天域传奇》,不对不对,你记错了,不是《天域传奇》,应该叫《天域神话》才对。”
祝达明一愣,道:“天域神话…天域神话,呵,不对吧,是叫传奇,是的是的,我上网搜一下。”
说着,祝达明掏出手机,用搜索引擎搜索了一下《天域传奇》的名字。
果然,在第一页就看到了这本书的词条,还有自己的笔名:潜行者。
“你看,就是叫天域传奇!我的笔名,潜行者。真是中二啊。那个什么天域神话…诺,没有,没有这本书。”
祝达明把韩虎说的书名也搜了一遍,只有国外的一部不知名电影,没有小说词条。
韩虎没有回应,祝达明把手机收起来,道:“好了好了,这小说的事都过去。对了,你还没说呢,这小邱到底怎么死的?而且死的挺惨,你怎么没事?”
“小邱,是被冯子丰用石头敲死的,那块石头被他扔进了河里,不可能找的到了。”
“那…那这是蓄谋已久的谋杀?约到森林里探险,然后找机会把人杀掉。”祝达明感觉到,这故事简直像悬疑电影一般。
“按理来说,是这样的,冯子丰和老邢确实想制造事端,把小邱杀掉,然后报警说是意外。但是,他的计划应该是在渡河以后,而不是在河滩上。”
“那他为什么提前动手?”
“因为,我们遇到了两个人。”
“两个人?”
祝达明想起,韩虎刚刚说到,他们在林子里遇到两个人,然后那两个人走了。
之后,就是冯子丰杀掉了小邱,这和那两个人有什么关系呢?
“他们是什么人?”祝达明又问。
此时的他,不知道是出于好奇心的驱使,还是希望能帮阚卉妍一把。
或者两者皆有。
韩虎没有回答,祝达明看到,韩虎整个人趴在床上,双手伏在身前,闭着眼一动不动。
“喂,你说话呀,那两个到底是什么人?”
韩虎闭着眼道:“从前有一个孤儿,从小到大都没有朋友,人人都欺负他。后来他有了一个朋友,陪着他一起玩。不过,他的这个朋友是从一个禁地偷跑出来的,他们只做了很短时间的朋友,朋友就被禁地派来的人抓走了。这个孤儿决定去救这个朋友,他的人生有了意义,他开始练功,学武,朝着那片禁地出发。那块地方,人们叫它,天域。”
祝达明半晌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儿才道:“呵呵,这不是我那本小说的简介吗?从男主去救女主引起,后面的一系列故事,你记得还挺清楚。原来你有看我的小说啊,你还说你不看网络小说,原来偷偷摸摸的在看。”
韩虎道:“不是的,不是女主,就是朋友,一个很好的朋友。”
“不是女主?我记得就是女主啊。”
“那是你写的,一个为了爱情的故事,我说的这个,是为了友情的故事。”
“是…是嘛,友情…”
祝达明的声音突然小了下去,他脑子里浮现起了当年写书时的一件往事。
或者说,一直深埋在他心里的一件事——他的那本《天域传奇》,其实是抄的。
当然,他只抄了其中一部分,并且把被抄书的人物进行了改编,延用了故事结构,文字更加吸引人。
那时候网络不够发达,而那本书很不出名,甚至没有签约网站,所以他就进行了抄袭、化用,还获得了成功。
但后来,当他想原创的时候,发现自己写不出东西了。
那本被抄的书的名字,就叫《天域神话》,连书名都抄得很像。
缺少经验啊。
今天,韩虎为什么会提起这件事?
祝达明又瞥了一眼韩虎,韩虎依旧伏在床上,他发现韩虎瘦弱的身躯,看起来似乎强壮了不少。
“你问我那两个人是谁,那我告诉你,他们俩是地狱来的勾魂使,能把人的魂给勾出来,让你看看自己的灵魂到底是什么样子的。是好的,还是坏的,是黑的,还是白的,是善的,还是恶的。”
韩虎的声音都和以前不太一样了,竟有些雄浑。
“那…那你的灵魂,是什么样的?”
“我的灵魂?呵呵,不光光是我的灵魂,这世上所有人的灵魂其实都差不多。是非不分,善恶不明,颠倒妄取,起诸邪行。”
韩虎的话,祝达明越发听不懂,而且他感觉气氛不太对,身上有些起鸡皮疙瘩。
“什么,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饿了,能不能给我点吃的?”韩虎话风一转,说他又饿了。
“你…你怎么又饿了,我哪还有吃的。”
这时,韩虎终于睁开了眼,那是一双杏黄色的,中间有一个黑点的大眼!
“你有的。”
第六十八章 我们,你()
陈镜安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漂浮在水上。
他仰面躺着,睁开眼能看到天上的星辰。
南方森林里的空气特别的干净,云雨被阳光冲散,夜晚的天空晴朗幽深。
他没有动,只是静静地浮水上,随着水流缓缓漂动。
他知道自己被陈磊算计了,他太不小心,在森林中和一个变异人在一起,丝毫没有防备。
这人可是和王静一个级别的变异人。
但陈镜安竟不懊丧,也不后悔,更没有痛恨陈磊。
他的心和他的身体一样,在水上漂着。
脑海中,曾经的梦境,好像天上闪烁的星星,在朝他眨着眼。
慢慢地,微风吹走了天空仅有的一片云朵,月光照了下来,照到了陈镜安的脸上。
“你想起来了吗?”陈镜安的脑海里响起了一个声音。
“好像想起来了。”陈镜安道。
他在和脑子里的声音说话,就好像在和自己说话。
“想起什么了?”这个声音又道。
“想起,我在鲍家街33号的日子,我见到了狸猫。她长得和我曾经爱过的人一模一样,但我知道她不是。”
“然后呢?”
“然后,我经常会去梦里见她,和她住在鲍家街33号的房子里。我答应过漫真,以后我要带着她住到海边去,买一栋带院子的房子。院子里有一口井,房子有两层,墙上要爬满爬山虎。窗户要是木头的,打开窗能看到树和海。房间不要太大,要有书橱,装饰要简单,就像80年代电影里的那样……”
陈镜安终于想起来,原来他梦里的鲍家街33号,就是他一直梦想和薛漫真住的房子。
除了那个房间,其它地方都已落满了灰尘。
“你还想不想见她?”脑海里的声音又问。
“想…也不想。”
“到底想还是不想?”
“我…我不知道。如果想见,我是不是就要去死。但我答应过一个人,我要回去。”
“你不一定要死。”
这时,陈镜安随着水流已经漂入了森林中,月光被浓密的树冠给遮挡住。
他全身极度放松,就好像一具没有生命的躯体,才能这样轻松的浮在水上。
水中,有一条蛇从他身边经过,突然像触电了一般,在水中一阵翻滚,立刻朝着另一个方向游走了。
在森林河道的直流中漂了很久,陈镜安漂到了一处林中的草甸,河水在这里形成了一个小涡流,他无法继续前进了。
陈镜安全身一用力,身子一沉,立刻没入了水中。
不过这里的水已经很浅,他直接站起身体来,踏过草甸,走到了河岸边的一棵大树下。
陈镜安的背包已经丢了,他只能接着月光前行,看到树下有一条内裤。
他捡起内裤,这条内裤还比较新,是什么人遗失在这里的?
又往前走了几步,地上还散落着内衣、外套、鞋子。
还有一个背包,里面有一些基本的生存资料,陈镜安捡起翻了翻,翻到一张证件。
是一张记者证。
“马剑。”
陈镜安打开手电看到了证件上的名字,是马剑的。
陈镜安想起,在失踪的人当中,有一个就是这个来自深州的记者马剑。
老马说他跟着自己去救李振,因为东西掉进水里跳进去找,结果失踪了。
陈镜安看着地上的东西,摇了摇头,心道这真是一个痴人,为了什么东西,命都不要了。
“为了名,为了财。”心中的声音道。
陈镜安哼了一声,他突然想起自己也有一样重要的东西,忙伸手进上衣内戴里一模。
幸好,还在。
是那台便携式录音机。
他试了一下,泡了点水,干燥以后应该还能用。
小心将它收好,陈镜安背起马剑留下的包,朝着森林深处走去。
“你准备去哪儿?”心里的声音又问道。
“我不知道…不是你把我带到这里来的吗?在柳京的时候,就提醒我去宏利。”
“不是我让你来的,是你自己要来的。”心里的声音争辩。
“我要来?你开什么玩笑,我来干什么。”
“找回你失去的东西。”
陈镜安停下了脚步,在脑海中道:“我在这里没有失去什么东西,反而得到了很多东西。”
“人不应该骗自己,当然,整个人类的文明,都是建立在自我欺骗上的,又怎么能强求你呢?跟着感觉走吧,我们会找到答案的。”心里的声音道。
“我们?”
“对,我们,你。”
……………………
宏利市宾馆,到了深夜,大堂里依旧灯火通明。
这是酒店的特性,24小时都营业,不过这个点已经没有人了。
值班的两个前台坐在柜台后面,用手机消磨寂寞的夜晚;门口的保安站着微微有些打盹。
客厅的电梯“叮”地响了一声,保安一个激灵,揉了揉眼睛。
前台放下手机,站起身,有客人来了。
一个瘦瘦的人从电梯里走了出来,他套了一件宽大的外套,手插在兜里。
他的脸上有些微红色的印痕,他走到前台,看了眼前台的小姐,道:“这附近有没有什么公园?”
前台小姐看了眼这瘦子,觉得他有些怪,他的眼神,还有他的脸。
而且当他凑近的时候,她感觉到自己的汗毛孔都竖起来了,便道:“请问您是哪个房间的客人?”
“我问你,这附近有没有公园!”瘦子加大了声音。
前台小姐竟感觉自己有一股尿意,她夹紧双腿,哆哆嗦嗦道:“有…有,往…往东一公里的样子,是人民公园。”
瘦子点点头,从头到尾,他的手一直放在口袋里。
他转身离开,好像想到什么,又回过头,道:“我住在508。”
说完他走了,前台小姐松了口气,却注意到他的衣服下摆从外套里露了出来。
是红色的,好像是血!
等瘦子出了大门,前台小姐忙查了一下508的客人,是一个叫祝达明的,还有一个今天登记的韩虎。
她想想觉得有些不对,打了个电话给508,却一直没有人接。
她找来大堂经理向他汇报了情况,大堂经理决定上楼询问一下情况。
上楼一到508门口,大堂经理就发觉不对,门缝里有血渗出来!
“糟了,出事了,赶快,赶快报警!”
第六十九章 人民公园()
夜晚,曹金珏躺在病床上,他睡不着,正在想着自己的女儿。
晚饭的时候给女儿打了个电话,没聊几句女儿就说要做作业,把电话给挂了。
女儿越长越大,和父母的关系却是越来越疏远。
小时候她特别粘自己,都说女儿是父亲贴心的小棉袄,真是一点都不假。
不过那时他工作很忙,逢年过节经常值班,有时候出任务,一个星期都不回家。
每次离家前,女儿都会抱着他哭,不让他走,老曹没有办法,总要哄好一会儿。
那时候曹金珏就想,等以后空下来,时间多了,一定要多陪陪女儿。
等他做了副所长,不用老是再出任务,有时间陪女儿的时候,却发现女儿已经长大了,不需要他陪了。
她有同学,有朋友,有自己的爱好,甚至可能有了自己喜欢的人。
十几岁的女孩子嘛,很正常。
曹金珏时常安慰自己,女大不中留,总有那么一天,是时候做做心理建设了。
但挂掉电话,想起小时候和自己的小天使一起的快乐时光,是她给生活带来的希望和乐趣,是她让一个男人真正成为一个男人,老曹的心里还是有一点心酸。
身上还有些疼,人有些晕乎,不知道那天遇到的人,到底什么来头,又有什么奇异的本事,能模仿自己的样子。
老曹翻了个身,看到迟亮躺在长椅上,已经呼呼大睡了。
看着迟亮的样子,老曹觉得心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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