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好驸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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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好驸马- 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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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时候,王贵家的幺娃突然问边上的村长:“村长,我家养的那只大鹅怎么写?”

    村长愣了一下,不禁笑吟吟地问:“为啥要写鹅呢?”

    王贵家的幺娃抓了抓头,笑着说:“信儿哥教我们的歌儿很有意思呢。”

    说着,他就将那首“咏鹅”唱了出来。

    他一唱,边上两个熊孩子也一起唱了起来:“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村长听了不由得微微颔首,问:“这首五言诗是谁教给你们的?”

    “信儿哥呀,好多人都觉得好听,刚才就有一辆马车上的贵人特意掀开帘子问我们呢。”

    “马车上的贵人?”村长愣了一下。

    “嗯嗯,我们还唱了另外一首,那也是信儿哥教我们的,那两个贵人还给我们糖吃呢。”

    村长当即问:“那两个贵人现在去哪了?”

    “喏,他们朝着信儿哥家去了呢。”

    李妘娘练字练得入了神,就连门口这时候停了一辆马车都不知道。

    这辆马车虽然看上去并不奢华,但那马匹却是比一般的驮马要健壮高大许多。

    驾驶马车的车夫是一个看上去十分精壮的中年男人,马车一停,他就放下踏板,站在马车边,微微低头,双手垂立。

    这时候,车上下来了一男一女。

    男的是个少年,身穿锦衣,英俊不凡;而他身后则是跟着一个体态轻盈、身穿一件朴素道袍的少女。尽管一身素装,行走间但见身姿婀娜、灵动而曼妙。

    这少女面容精致而秀丽,白皙柔美的脸庞上找不到丝毫的瑕疵。与李妘娘的朴素精致、清新淡雅相比,她又如同那超脱尘世的修道者,带着一份独有的遗世绝尘的气息。

    少年公子的年纪看上去要比道袍少女大一些,两人的面容有相近之处,眉宇间也有几分神似,看样子应该是亲兄妹。

    少年公子这个角度恰好就看到正俯首专心致志写字的李妘娘,仅仅只是一个侧颜,就让他惊叹不已,轻声说:“没想到这边角村屋当中竟然还有如此清丽脱俗之人。”

    他转头看向身边的道袍少女,轻声一笑:“兕子,这位姑娘与你相比也不遑多让呢。”

第22章 近水楼台先得月() 
道袍少女抿嘴轻笑,那笑靥能令人如沐春风,心神荡漾:“九哥,这位姐姐都已经盘发了呢,你就别痴心妄想了。”

    “纵然已为人妇,能见着一面,也是人生一大美事呢。”少年公子笑了笑,当即跨步上前。

    两人都没有打扰李妘娘,一方面是李妘娘专心致志地伏案书写,另外则是这样的八仙桌和长凳是他们从来没有见过的。

    眼下觉得新奇有趣,就在悄悄地走了进来,站在一旁仔细端详。

    如果此时罗信在的话,他一定会赞叹自己的娇妻是个天才。

    此时的李妘娘已经不仅能够将罗信教予她的文字熟练书写,而且她甚至还将罗信只写过一边的那句“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一字不漏,一字不错地写了下来。

    这十四个字对于一个从来没有写过字的人而言是有些难度的,而且李妘娘根本就不知道这句话的意思,但她还是完完整整地将这些字记录了下来。

    她身后这两人在看到这诗句的时候,都不自禁地发出一声讶叹。

    少年公子眼中异彩连连,当即拍手称赞:“妙,妙不可言啊!”

    直到身后传来男人的声音,李妘娘这才反应过来。她连忙起身,面色惊讶地看着眼前二人。

    少年公子对着李妘娘拱手一礼,笑着说:“在下与舍妹不请自来,唐突之处,还望见谅。”

    李妘娘微微摆了摆手,后退两步,对着两人欠了欠身,她很是坦然地伸手指了指自己的薄唇,摇了摇手,告诉他们自己不会说话。

    少年公子明显一愣,显然没有想到这如同谪落凡间仙子一般的人儿竟然是个哑巴。

    他呆愣的间隙,身边的道袍少女当即走上前,对着李妘娘盈盈一礼,正要说话,外边就传来了一个男人的声音:“哟,家里来客人了?”

    两人转过身,就见一个书生装束,但看上去却给人一种不修边幅、流里流气感觉的俊秀男子走了进来。

    来的自然是家主罗信,罗信大赤赤地走到二人面前,那身穿锦衣的少年公子,他只是瞥了一眼,就懒得理会,笑嘻嘻地对着身穿素色道袍的少女拱手,流露出自以为很真诚,实则相当猥琐的微笑:“两位贵客临门,有失远迎呐,不知两位来寒舍所为何事啊?”

    “听闻这里有一位大才子,我们兄妹二人特意来拜访求教。”说话的是少年公子哥。

    “求教?”罗信转头看向公子哥,嘴角微微上翘,笑着说,“求哪门子教?”

    罗信与少年公子说话的间隙,李妘娘已转身要去厨房,罗信见了忙伸手揽过李妘娘的肩头,笑着将她按在了长凳上:“你还是管自己练字好了,咱们家的陶碗盛井水,这两位贵人是喝不惯的,端出来也是浪费。”

    说话间,罗信很自然地看到了纸张上那密密麻麻的字,略微有些惊讶地说:“嗯,不错呢。妘娘真是冰雪聪明,学习能力这么强啊。”

    尽管边上有外人在,但得到自家夫君如此夸奖,李妘娘就跟吃了蜜一般,心里甜滋滋的。

    说着,罗信转身就进入屋子,当他出来的时候,手里已经拿着一个砚台和另外张面比较小的蔡侯纸。

    罗信将蔡侯纸放在桌面上,随后开始研墨,磨得差不多了就在蔡侯纸上连续写下三字经的后续内容。当然,罗信不是傻子,三字经是宋代才出现的,里面有很多信息和人这个时候还没有出现。

    所以罗信只写到“隋朝”过。

    由于鹅毛笔写一两个字就要蘸墨水,很快砚台里的墨水就要用光了,而当罗信打算重新磨墨的时候,却发现那素色道袍的少女何时已经站在边上,那一双玉葱素手握着墨条,动作看似轻柔地以倾斜角度,将墨条在砚台呈圆形打磨,很快浓浓的墨汁便形成了。

    这时候,罗信不由得深深吸了一口气,赞了一句:“香!”

    他这一个“香”字,不知是在说这墨香,还是赞美这道袍少女身上冉冉幽幽的女子香。

    罗信的下笔速度很快,三字经有一千一百多字,罗信舍去了一半,专门为李妘娘摘取了其中五百多个字。

    到最后,罗信恬不知耻地在蔡侯纸的顶端写上了七个美术字,“予妘娘启蒙小抄”。

    罗信的书法也是小时候刻苦练出来的,而他练书法目的也很纯粹,班级第一名有五十块奖励,学校第一名有两百块钱,市第一有可以拿到他半年的生活费,六百块钱。

    这个小抄的用意很清晰,就是给自家小娇妻李妘娘启蒙用的。

    旁边的少年公子见证了这《予妘娘启蒙小抄》诞生的整个过程,一时惊为天人,他看向罗信的眼神里充斥着敬仰和崇拜。

    素色道袍少女静静地站在罗信身边,面色已经恬淡如怡,但美目却是微渐迷离,有一份期待,更有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由于墨水未干,罗信就对着上边吹了吹,之后转身对着身边的李妘娘说:“眼下夫君还要去作坊里做事,你先按照这上边的字练习,等晚上回来了,夫君再教你这些字的读音和意义。”

    李妘娘颔首娇笑,含情脉脉地看着罗信,那眼眸里泛着晶莹的水儿,如清泉晶莹剔透、如蜜—汁缠缠绵绵。

    眼见罗信起身要离开,少年公子哥突然叫住罗信:“兄台请留步。”

    罗信转头看向少年公子:“哦,抱歉,我差点忘了家里还有客人。只不过,几天实在不方便,两位不如改日再来?”

    少年公子拱手说:“在下与舍妹住在长安城中,家父管教甚严,平日里要出一趟门着实不容易。”

    罗信苦笑着抓了抓头:“我作坊里有一个客人正等着我呢,实在不行两位不如随我一道吧。”

    那少年公子眼珠子滴溜一转,笑着说:“这样吧,舍妹与尊夫人(注1)有缘,就让舍妹与尊夫人一道研习这份小抄,在下随兄台去出行。”

    尽管不知道这少年公子的真正目的是什么,但这对兄妹俩眉清目秀、明眸善睐,看着也不像是奸诈的人。另外,由于李妘娘是哑巴的缘故,她并没有朋友,眼下难得有一个样貌与她一般出众的女子能与她接触,再加上对方还穿着一身清素道袍,这清丽脱俗的姿态倒是与李妘娘的气质十分相近,两人没准能够成为好朋友。

    当然,这样的绝色佳人与自家小娇妻若是成了闺蜜,罗信没准还能“近水楼台先得月”呢,嘿嘿。

    注1:说明一下,为了大家阅读方便,书中所有称谓都用电视剧里出现的,这样读起来不会太尴尬。

    在唐代很多称呼是现在不用的、而且阅读起来会很奇怪。比如唐代没有“老爷”之称,奴仆称呼男主人为“阿郎”;而称呼少主人为“郎君”。

    称呼主母和小姐都是“娘子”,一个下人突然对着李妘娘说“娘子”,是不是会犯尴尬症?

    而且这“娘子”、“郎君”并非只用于奴仆称呼主人,旁人见了女子亦呼其为“娘子”,见了少年女子也有呼为“小娘子”。

    另外,古人熟人之间的相互称呼都是用“字”,或者“号”。比如狄仁杰的字是“怀英”,主角如果称呼他“怀英”,估计又会有一批人会很别扭,为了阅读流畅,会改用一些“近称”,做一些适当性地更改。

第23章 生死由命,富贵在拼() 
罗信和少年公子正要离开,那一直不出声的道袍少女突然清气丹唇,对着罗信开口说:“敢问公子,这鹅毛制成的笔可是出自公子之手?”

    面对佳人的询问,罗信咧嘴一笑:“你猜?”

    说完,罗信很贱地转过身,大摇大摆地转身出了门。

    少年公子很快就跟上罗信的脚步,笑着对罗信说:“在下李治,敢问公子高姓大名?”

    正在前边走路的罗信突然打了一个跄踉,身体前倾了三两步,这才顿住身体,转头呆呆愣愣地看着少年公子,那眼神就跟青天白日里见了鬼一样。

    少年公子被罗信那奇怪的眼神盯得全身不自在,正要开口,就听罗信问:“那、那啥,你刚才说你叫什么来着?”

    “在下李治。”

    咕。

    罗信吞了吞口水。

    话说,罗信这才仔细打量李治,发现这小子不仅人长得帅,还是一枚嫩嫩的小鲜肉。再结合他自身的穿着,还有谈吐举止,他的身份也就呼之欲出了。

    尽管罗信不知道现在这个时候的李治是不是太子,但无论如何他是皇帝的儿子,是皇子,正儿八经的高富帅啊!

    “原来是李公子啊,说起来你和我家妘娘一个姓呢,难怪一看到你就倍感亲切啊,没准百八年前,你们的先人还是亲戚呢。”

    李治不禁笑着说:“也不知道刚才是谁要赶我们兄妹走来着。”

    “哪有的事啊,走走走,我带你去我的作坊溜溜,顺便认识一下新朋友。”

    作坊就在不远处,两人抵达的时候,作坊外的空地上停放着一匹马,有一个身穿武服的魁梧男子正百无聊赖地坐着。

    这人就是昨天拎着罗信进卢国公府的程咬金次子,程处亮。

    程处亮一开始也还没注意,眼见罗信走了过来,不由得抱怨了一句:“信儿哥,你怎么去了那么久?”

    “家里来了客人,耽搁了一会儿。”说着,罗信就对程处亮介绍身边的李治。

    来的时候,罗信就已经考虑到了这一点。

    程处亮是卢国公程咬金的儿子,同时又是清河公主的驸马,说起来程处亮是李治的妹夫,这两人应该认识。

    所以,罗信在介绍李治的时候,特意观察程处亮的表情。

    果然,程处亮在看到李治的时候,眼皮明显跳了一下,同时罗信也发现李治还对着程处亮眨了眨眼睛,使了一个颜色。

    随后,两人就装作仿佛第一次见面一样,用一种很坚硬的礼貌性话恭维对方。

    罗信心里作数,并没有拆穿李治这拙劣的演技。

    “信、信儿哥,最近长安盛行的八仙桌和太平椅是你制作出来的?”

    作坊大门外有一个空地,那里摆放着刚刚上漆的家具,李治见了之后不由得面露讶异之色,而且对罗信的称呼也随上了程处亮。

    李治的年纪并不大,看上去有十七、八岁的样子,但其实他才十四岁。说话文绉绉的,显得有些少年老成。

    不过在社会跌摸滚打多年的罗信反倒是觉得,李治的真实性情应该不是如此。

    他在接触到新奇事物的时候,那一份孩子天性,很自然地暴露了出来。

    罗信笑着点点头,程处亮则是在边上笑着说:“不仅如此,那逍遥椅也是出自罗大公子的手笔啊。”

    这一次,李治则是瞠大着眼睛,直勾勾地盯着罗信,他那眼神就仿佛当兵十几年,第一次见到美女一样,就差留哈喇子了。

    罗信可不会因为对方是皇子,真就怵他,对于罗信而言,无论李治这高富帅有多“高”、多“富”,对于他而言,那皇子和富二代也没什么两样,反正那些富二代要弄死他一个工厂“勤杂修理工”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

    生死有命,富贵在拼。

    对于眼下的罗信而言,只要能够赚到小钱钱,他才不管对方是皇子,还是皇帝。

    李治在作坊里绕了一圈之后,连忙跑到罗信面前,对着罗信说:“信儿哥,你也帮我整一套怎么样?”

    果然,李治一兴奋,那些文绉绉的词汇立即就丢到九霄云外去,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了一个十四岁少年应有的天性。

    罗信一把揽过李治的肩头,用左手大拇指和食指搓了搓,笑嘻嘻地说:“嘿嘿,只要有小钱钱,什么都好说。”

    一听到钱,原本兴致高昂的李治脸色当即垮了下来,一脸挫败地说:“小弟家中虽然殷实富足,奈何爹娘管得很严,平日里给的都是一些细碎的银钱,实在是囊中羞涩啊。”

    “我见李兄弟气宇轩昂,将来必成大器,所以……”

    听到罗信这话,李治以为罗信是想打算送他一套,以此来增进彼此关系,笑着说:“你是要打算送我一套?”

    罗信嘴角微微上翘,笑着说:“送那是不可能的,人家亲兄弟还要明算账呢。”

    李治翻了翻白眼。

    “哎呀,你现在没钱,可不代表将来没钱啊。令尊就算不将祖业传给你,待你成年总要给你买套房子、搞几块地,娶妻生子、成家立业吧?”罗信仿佛时刻都做好准备敲别人竹杠一般,从怀里取出了一张事先就准备好的小片纸张,那纸张上竟然已经写了好几排字。

    李治一眼就看到纸张顶端的两个字——借据!

    罗信这借据可是相当得完善,甚至可以当成范本了。

    程处亮低头仔细看,还将上边的字都读了出来。

    “借款人……于……年……月,向出借人……借款……两,借款期限……月,月利率……分,于……年……月归还本息。如不能按时归还,愿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出借人可手持本借据向官府状告其罪。”

    读完之后,程处亮不由得对着罗信竖起大拇指:“信儿哥,你这是要上天呐,都将这借据写出新高度了。”

    李治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对罗信这个人感到万分好奇,他实在想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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