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鬼现场回头看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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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鬼现场回头看身后- 第3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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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粉谋阴财(第25宗灵异事件)() 
“姆德利夫克”巴辛和巴莫迪两人毫不犹豫的回答道:

    “原来是姆德利夫克呀。。。”这里的“企业主”正准备如释大怀的时候,一旁的戈伊似乎有些反应了过来,连忙在旁边轻声提醒“企业主”道:“老板。。。还记得一年前的今天?”

    “什么事情?”“企业主”见戈伊突然如此紧张的提醒,下意识的问道:

    “去年的这个时候,姆德利夫克手上的两个孩子不是因为中暑。。。”戈伊提醒到这里,那“企业主”顿时回忆了起来,惊诧的看着巴辛和巴莫迪,眼前的这两人不就是去年因为中暑死去,然后对外谎称因为是戏水死亡的两个孩子吗?出于本能的亏心,“企业主”不由自主的迈开脚步,想迅速离开这里,戈伊见“企业主”有意先行离开,自己也当然不敢久待,紧随步伐要跟着出去,那巴辛和巴莫迪就站在原地,看着“企业主”和戈伊两人离开,只见他俩就要跨出仓库大门的时候,巴莫迪带着一丝委屈的口吻说道:“我们热,热的如同火烧一般,能给我们配置一台风扇吗?”

    “企业主”听到这话,更是不免“对号入座”了起来,吓得对着随后跟着的戈伊说道:“快、快。。。赶紧把仓库的门给锁起来!”戈伊也不问青红皂白,掏出钥匙,颤颤巍巍的将仓库门合上锁门,巴辛和巴莫迪见状,跑向仓库门道:“不要锁门呀!”“企业主”一听到这话,更是催促着戈伊赶紧上锁,并“鼓足”勇气,对着追出来的巴辛和巴莫迪斥道:“你们不是人,不要来找我!”

    “可我俩的工钱已经一年没付了!行行好,付给我俩可以吗?”巴莫迪一边追赶一边哀求道:

    “工钱,滚一边去!”这里的“企业主”刚把话说完,戈伊已经是眼疾手快的将仓库门给锁好了。略略安心的戈伊隐隐不安的说道:“尊敬的老板。。。不会我们搞错了吧,这么热的天,这么闷热的仓库,把孩子锁在里面,可真要出人命的!”

    “搞错个屁!”“企业主”也是惊魂未定,吐了一口唾沫说道:“那俩屁孩都追问我要一年的工钱了,还能搞错?”

    心中仍有些不安的戈伊附耳隔着仓库门听里面的动静,一点响声都没有,真要是锁上俩孩子,肯定要拼命的敲门,这一来,看样子确实是没有搞错!“企业主”见仓库里没有动静,愈发的笃定道:“还真被这俩鬼魂给吓了一跳!大白天的见鬼。。。不吉利,回家后对焚香祷告。。。”

    孟加拉国是一个宗教盛行的国家,民众对于鬼怪的态度不像国人那样,见鬼是一宗极为平常的事情,只要回家多做的祈祷的事情,就能逢凶化吉。

    那边的“企业主”尚未念叨完毕,这里的戈伊突然感觉不对,觉得自己的脸部贴在仓库的铁门上有些烫烫的,紧接着是一阵刺鼻的烧焦味从仓库门的门缝中“钻”了出来。戈伊本能的喊道:“哎呀。。。不好,仓库着火了!”这话刚落音,就忙不迭的又重新掏出钥匙,要去开仓库门救火,这一幕立马被“企业主”给拦在了头里道:“开什么门,你想把里面的那俩小鬼给放出来?烧就烧吧,反正里面没有多少货物,等烧的差不多了,想必那俩小鬼再也不会轮回了,再报警组织动员救火!”戈伊一看“企业主”是这样安排的,那也就只能任凭仓库起火了。。。

    可就是因为这个“企业主”任凭大火苗头的发展,最终即便是动员了整个城镇的救火车过来,也无法在第一时间控制住火势的蔓延,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这场“突如其来”的无明业火,最终呈失控状态,将整个厂房给烧着了,人员伤亡达两位数,财产损失更是不计其数。“企业主”作为法定的负责人,对该起安全事故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警方对其通缉,四天后,“企业主”迫于警方的压力,投案自首!

    警方在责问这起事故的源头时,“企业主”的回答总是模糊不清,一会儿说是俩孩子是制造火灾的罪魁祸首,一会儿说仓库是自燃起火,反正无论警方怎么问,“企业主”都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回答。警察也对这极为恼火,只可惜,孟加拉国的**不是常人所能想象,“企业主”仗着家底殷实,人脉广泛,最终,警方将这场事故定义为意外,救火不及时是因为建筑垃圾堵塞通道所致,跟“企业主”没有直接关系,所以,“企业主”只是根据法定责任人,出具了责任事故,给伤亡家属做出赔偿。当然,警方都认定意外了,很显然,这个责任事故的赔偿和造成的财产损失,肯定由保险公司来承担。更为让人啼笑皆非的是:警方在查到该“企业主”有使用童工的现象,并没有显现出一查到底的“决心”,而是以火灾案,只查跟火灾有关系的案子为借口给予搪塞。。。

    “企业主”在保险赔款的事情上又“踏踏实实”的做出了文章,可以这么说,这一宗本来足以让其倒霉的事故,结果因祸成福,不仅毫发无损,反而还让其大赚特赚了一笔。。。正当“企业主”春风得意马蹄疾的时候,另外一宗服装厂加工点也失火造成了人员伤亡,这一宗火灾原本跟这“企业主”没有任何关系,警方在处理这个问题上也同样采用了处理“企业主”的方式处理了另一负责人。但孟加拉国的媒体和民众不干了,接连的火灾,让民众和媒体感受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于是示威游行和长篇累牍的安全报道“风靡全国”。也不知道什么情况,当时恰逢孟加拉国换届,孟加拉国的领导层们压根就无暇顾及这样的变化,一心只为“权力”争斗而全力以赴。恰在这档口,又接二连三发生了服装加工点的火灾事故,这一来,不光是媒体和民众的“哗变”,也引起了国际关注,孟加拉国换届完成后,新的政府立马以这个为契机,开展了安全事故的大调查,最终,“企业主”未能逃出法律的制栽,被判处死刑。

    如此严刑峻法的背后,流传着这么一个故事:每次不同火灾的现场,各个当事人都会有一个共同的描述:能看到两个陌生的孩子,再火灾的事发地讨要一年所欠的工钱,没人理会他俩,随后火灾就发生了!当“企业主”被正法后,这俩孩子也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完)

    这宗事件不是传说,而是真事。。。

    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是一个非常“神秘”的国家,对于大众而言,对这个国家的了解,似乎仅限于“贫穷”、“落后”和为数不多的社会主义国家之一,但在灵异界,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却有着无比崇高的历史地位。之所以崇高,在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一些国民似乎对于人类的尸体有着无比崇高的“敬意”:如果你能掌握了尸源,那你就能在老挝发上一笔“大财”。

    尸体能干嘛?或许在其他国家,尸体仅仅代表了死亡,除了入土为安以外,没有其他的意义!但在老挝不是,它能成为一种产业,当然,这产业并不是指所谓的贩卖人体器官,如果仅仅是这样的话,那跟“灵异”没有半毛钱的关系,这个产业是“享受”尸体!

    艾仕帧教授就在他的灵异理论中,单独罗列了一节有关老挝的尸体产业,其中有一个经典的产业很具有代表性,在老挝的一些偏远地区,人们笃信和一年轻的女尸发生性关系会给自己带来无穷无尽的好运。所以,在老挝,一旦有年轻女子的尸体,就会有人出高价收购,收购价格一般在三十万基普左右(编者按:基普为老挝的货币单位,1元人民币约等于1200基普),三十万基普在老挝相当于一名普通工人的一个月收入,在偏远地区,这个数目会比较吸引人,一般贫困家庭,真有这不幸之事,会愿意将尸体卖给收购尸体的“贩子”。得到年轻女子尸体的“贩子”们,会将尸体存放在一间带有空调的房间里(笔者按:在老挝,一般老百姓家中是没有空调的。),然后聘请一名化妆师,给该具尸体化妆,将其打扮的“花枝招展”的,在化妆师给尸体化妆的同时,“贩子”们就走街串巷,叫卖着自己那边有刚到的尸体,以此来吸引“顾客”,费用一般是每次十万基普,有意愿的“顾客”立马会联系上“贩子”们,让“贩子”们带着自己去看“货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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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粉谋阴财(2)(第25宗灵异事件)() 
所谓的看“货色”,就是看看那个尸体美不美,然后根据这尸体的美艳程度来跟“贩子”们讨价还价,价格谈妥之后,“顾客”就能给钱“开工”。。。在这里,还有一个“行业规则”:“顾客”跟尸体只能是性接触,不可以玩高难度的技巧(大家都懂的。)以免对尸体造成“伤害”。时间也是有严格的控制,一般是20分钟。从“顾客”走进空调房开始,“贩子”们就在门口倒计时,时间一到,甭管你有没有完成,都会进屋赶人,除非你愿意花第二次的价钱。“顾客”完事后,化妆师重新进入空调间,对女尸进行清理化妆,然后等待第二个“顾客”的到来,通常意义上而言,一具尸体只能停放3天,三天后,尸体即便是不腐烂,但也会因为失去人体特有的“弹性”而不被“顾客”所满意。(笔者按:很多外国的媒体对老挝这一特别的风俗进行采访过,有些媒体给出了老挝部分民众有恋尸癖的情结,其实,通过这尸体只停放三天的时间概念,可以基本上排除恋尸癖的心理问题,这真的仅仅是一个文化风俗而已!只是这个风俗相对比较原始愚昧。)这也变相的说明了“贩子”们的生意经,一具尸体,只要接满三个“顾客”,基本上就可以保本了,接第四个“顾客”的时候,应该是有钱赚了。尸体一旦进入第三天,“贩子”们就会将尸体拉进火葬场火葬,火葬后,其骨灰就随便一埋,没有固定的坟冢。这一来,也有部分尸体的家属,会愿意出点价格收购回亲人的骨灰,将其安葬!

    这个跟尸体发生性关系的产业链,在老挝的偏远地区可以说是非常的盛行,国家政府似乎对这一现象也“熟视无睹”,毕竟,这产业链,在直观感受上,可能有些恶心,但对社会的危害并不是特别大,但近些年来,随着这个产业链的发展“壮大”,也偶有听闻故意残害年轻女性以此来获得尸源的新闻,但这类丧心病狂的行径,只是极少数而已。。。至于和年轻的女尸发生性关系,到底能不能给人带来好运,个中感受也只有当事人心中清楚了!

    通过这个事件也不难看出,在一些老挝民众的心理,这尸体是跟好运有关系的,所以,另外一个产业链也运营而生了——制造尸粉。今天之所以会把这事情当做一“灵异事件”来讲述,那是因为在1999年11月27日,就发生了一宗因为尸粉而造成的灵异事件,很多人将该事件称为:尸粉谋阴财。

    这事件真正发生的地址是在中国云南,云南和老挝北部接壤,民间交流极为频繁,所以老挝的一些风俗“影响”到云南,那也是稀松平常不过的事情。在这里需要提到一个人:穆民顺。这名字放现在来说,也就是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名,但在17年前的今天,那在云南算是一号的风云人物,由于这人在当时有一定额影响,所以为防止读者对号入座,在这里用的是化名。

    根据相关资料记载,穆民顺生于1978年的云南某边陲小镇,家境贫寒,自个儿呢又好逸恶劳,被父母视为“不肖子孙”。初中毕业后就不再求学了,开始跟着同村的村民一起到中老边境上做了搬货物的苦力。搬货物和好逸恶劳是矛盾的,穆民顺算是在矛盾的夹缝中求“生存”,每天付出的苦力够一天的开销就够了,绝对不会多卖一份劳力,一段时间工作下来,其他人都能赚的一点钱买辆摩托车,为多接活做准备,而穆民顺依旧老样子,过着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生活。

    1999年国庆,可能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五十周年有关,中老边境上的民间交易异常的活跃,节假日的气氛非常浓烈。可穆民顺却跟往常一样,依旧睡了一个懒觉,10点多钟来到了集市,这时候,集市上的货物搬运工作基本上进入尾声了,只有一些零星的散工可以选,穆民顺不紧不慢,蹲在中老边境的友谊桥头,手里揣着一张用毛笔大写的“搬运”纸牌,看着眼前的车来人往,时不时有个商贩驻足在穆民顺的跟前。。。

    “二百箱水果卸货,干嘛?”商贩问:

    “给多少?”穆民顺蹲在那里爱理不理的答:

    “20”商贩竖起两根手指道:

    穆民顺一天的开销差不多在20元左右,原本这20元钱也大差不差,但想到今天想整包烟抽,20还差点,于是就摇了摇手道:“3最起码30。”那商贩嫌价有点高,看着不远处还有其他的“苦力”再寻活,也就没答应,去找了他家。穆民顺自衬会有“大生意”,也就“轻描淡写”的哼哼着小调,对“逃走的生意”是一点都没觉得可惜。

    可就是这么“一蹲”,一直蹲到中午将近12点,穆民顺的肚子里开始咕咕作响,也没等来所谓的“大生意”,眼见中老边境的集市都已经收尾散去了,极有可能今天的收入会是“零”,穆民顺开始自怨自艾了起来,抱怨着刚才那20元卸水果的生意应该要接的,有总比没有好,有了那20元,至少可以不饿肚子了。

    抱怨归抱怨,但现实还是得接受,穆民顺寻思着租房里还有昨天吃剩下的米粉,掂量着今天能应付过去,于是缓缓的站起了身,收起了纸牌,装出一副浑然无事的样子准备离开友谊大桥,走回家去。正在这个时候,有一个皮肤黝黑,个子矮小的中年男子出现在了穆民顺的跟前,用生硬的中文对着穆民顺说道:“你搬运的可以做?”中文生疏,表达的语法也有问题,但穆民顺算是听明白了,对着那中年男子点了点头说道:“嗯,做搬运的,你是老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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尸粉谋阴财(3)(第25宗灵异事件)() 
那中年男子频频点头,操着他那口生硬的中文说道:“是,是,是。。。你要多少钱?”

    穆民顺愣了一下,寻思着这年头苦力竞争激烈,雇佣苦力的价格都是买方开价,价格嫌低,爱做不做。甭说讨价还价了,哪还有苦力开价的份?想必眼前的这个老挝男子急着要搬运,而这个时候,搬运的苦力也大都散去了,没人“竞争”了,这好事才落到了自己的头上,心中不免自鸣得意了起来,得亏那20元的活没接,这不,一个让自己开价的活找上门来了。

    穆民顺按捺住心中的激动,细细打量着眼前的这名中年男子,看其整个人形虽然跟自己差不多,猥琐不堪,但在穿着上还隐隐的能看出这人有点钱,至少那左腕上的金表,绝对不是一般人所能戴的起的。自己在这里从事苦力这么多时日了,这么一个主还是第一次见到,想必是初来乍到的菜鸟,心中盘算了一下,这菜鸟不宰上一刀,实在是对不起自己家的祖宗!

    “关键看你要叫我搬什么了,什么量,去哪里搬?根据情况价格都不同,一般而言,最起码要五十。。。”说到价格的时候,穆民顺故意放慢语速,细细观察那中年男子的神态变化,如果人家嫌贵,赶紧把“优惠”措施给说出来,这笔“生意”可不能跑了,否则今天真的只能吃昨天的剩菜剩饭了,那抽烟的奢侈念头更是想都不用想了!

    “搬的地方不远,很近,东西。。。不多。。。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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