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高手之纵意花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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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高手之纵意花丛- 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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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会感动,我想和那些常年在外挣钱的男人说,带上你的老婆吧,不管外面条件有多苦,至少每天能热乎乎地抱着在一个被窝里困觉,总比一个人抱着冷冰冰的枕头要好。孩子他爸,我对不起你,我走了。”

第099章 酝酿新作品

这段话流传开来后,让人意外的是,竟然得到了附近好几个村子留守村妇的积极响应,要知道现在城市化建设加剧,绝大多数农村的壮劳力都到城里赚钱去了,留守的多半都是老弱妇孺,很多地方都出现了无人种地的局面,留守的村妇是很多的,那个上吊自杀的村妇这一席话大概击中了她们的心坎,于是这些村妇就自发集中起来,到各个村部去抗议,其实她们也不知道在抗议什么,也许是因为有着和那个村妇同样的伤,也许是兔死狐悲,也许是愤怒,总之这件事闹得很大,最后村干部不得不牵头,给了那个死去的村妇高规格的丧葬待遇,才将事情平息。

送葬那天上千名村妇闻讯赶来,队伍延绵三里多路,自古以来红杏出墙的妇人死后还能得到这种待遇的,大概只此一家,别无分号了。

孟星辉听了这件事之后,当时就心里一动,也许大多数人听到这件事情的反应,都会从道德层面思考这个村妇是对是错,她的死值不值得同情,但是对于孟星辉这样的创作者来说,他思考的层面又深刻了许多。

古代为什么能产生那么多经典的情诗,即便现代人读来也心有戚戚,最重要的原因也许是因为距离,男人出外求功名,做生意,即便是探亲访友,由于交通的不便,都会花费很长的时间,他们的妻子或者情人在家里长时间地承受这种离别的伤痛,入骨的相思,对于那些有才华的女人来说,离伤和相思就像醇酒,她们品地久了就会产生美妙的感觉,而这感觉通常可以酝酿出不朽的诗篇。

而现代人尤其是都市人对于离伤这个词则越来越陌生,因为彼此间的距离太近了,即使相隔遥远,想见一面也很容易,即使见不着,还有先进的通讯设备,至少能听到声音,甚至看到视频。但是在农村,却产生了孕育不朽情诗的土壤,那些留守的女人们和她们的男人们,又开始了和古人一样的两地相隔,孟星辉在想,如果那个死了的村妇有李清照那样的才华,是不是也可以写出不朽的情诗?她是不是也有“悔教夫婿觅封侯”的感叹呢?

他并不打算探讨爱情,也没打算引导舆论同情谁,这件事情无疑是个悲剧,在现在这样的环境下,这样的悲剧可能不是第一宗,也不会是最后一宗,孟星辉尽管很不想再听到这样的悲剧,但是他不是神,他阻止不了注定要发生的事。

这件事情触发了他的一种情绪,一种想为时空相隔的爱情写点什么的情绪,自打从老家回来,他就一直在酝酿这种情绪,现在这种情绪终于到了顶点,需要依靠什么媒介喷发出来,孟星辉知道,他出新歌的时候到了。

虽然他没正儿八经地谈过恋爱,但是在他生命中曾经拥有过大多数人都会拥有的美好回忆,而这种情绪,也将他曾经的那段回忆拉回到眼前,他又重温了一遍记忆中的那个女孩。

那一年他上高二,新学期开始转来一位女生,孟星辉在看到她的第一眼,就喜欢上了她,那女孩很安静,很美,眼波很朦胧,而且喜欢发呆,常常对着窗外一看就是一节课,孟星辉那段时间一定也在盯着她的背影。

后来这个女孩居然很幸运地和他安排在了同桌,于是他们就开始了一段很快乐的同桌生涯,这个女孩很大方,并没有和很多小气吧啦的女孩子一样在课桌中间划上三八线,不准孟星辉越界,而是和他成为了好朋友。

他们一起做功课,一起探讨数学题,一起去食堂吃饭,甚至一起上洗手间,他从来没有向她表白过说我喜欢你,但是他却像老鹰护雏一样将她护在自己的翅膀下,不容许别人对她有半点轻侮,甚至有一次,有个男生背后说这个女孩上课放了个屁,孟星辉火冒三丈,光着膀子和这个男生在下着大雨的操场上滚得一身淤泥,打得昏天黑地。

这个女孩也没有对孟星辉说过我喜欢你,但是他却从她那时常湿润的眼眸里,感受到她那份柔情。

他们的关系就这么维持着,谁也没捅破这层窗户纸,直到高三的新学期开始,班主任却宣布了一个对于孟星辉来说不亚于晴天霹雳的消息:那个女孩转学走了,不会再回来。

生平第一次,孟星辉感受到了什么叫“撕心裂肺般的痛”,以前每当他读到这样的句子,都不清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但是那天,他真切地听到了自己心脏碎裂的声音,感受到了那种每隔十分之一秒就如同刀刮一样的痛,他不能呼吸,他失魂落魄。

此后每一天,他都在品尝离别的伤痛,咀嚼那种缠绵入骨的相思,他没办法摆脱那个女孩的身影,只好埋头在书山题海中,疯狂地学习,学习,再学习,其实他本来的成绩也许很好,只是还没到妖孽的程度,但就是高三那一年的疯狂,让他在高考中取得了全省三甲的成绩,考上了中海大学这样国内数一数二的名校。

这几年来他逐渐将那件事淡忘,但当这种情绪被触发之后,他的思绪仿佛又回到了从前,那个女孩的一颦一笑再度像以往一样清晰,让他心碎神伤。

离伤和相思就像发酵粉,最容易催生不朽的作品,伟大的作曲家柴可夫斯基,他最有名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序曲,是在他的未婚妻黛丽希·阿朵离开了,嫁给另外一个男人,他在最痛苦的时候写成的;歌德的不朽巨著《少年维特之烦恼》,是在他的恋人夏绿蒂跟别人订婚后写成的;连乐圣贝多芬的遗物中,都发现了一封充满愤懑和痴心的“未寄出的信”。那个贝多芬称为“生命中永恒恋人”的女子,是不是也是他创作的原动力?如果他们真的结合了,他还会有那么多“蕴含说不出情思”的作品诞生吗?宋代著名词人李清照,如果不是丈夫赵明诚去世,后来嫁的张汝舟又伤了她的心,估计也只会有“人比黄花瘦”这样的闺秀之作,怎会有后来“蓬舟吹取三山去”的波澜壮阔?

孟星辉沉浸在过去的回忆里,灵感瞬间如泉涌,他也和前面那几位巨人一样,将“刻骨的痛”化为“幽幽的伤”,最后化为“美丽的哀愁”和不朽的作品!

他振奋挥笔,一口气写下三首歌:《离伤》,《守望》,《两个人的地老天荒》。

第100章 超萌小萝莉

今天下午有课,孟星辉走在校园里准备去教室,他的思绪还停留在新写的三首歌上,今天上午,他一直待在超级娱乐技能学习空间内,和包括詹妮弗·李在内的几位音乐老师进行探讨,即便是最挑剔的詹妮弗·李,也对孟星辉的三首新曲赞不绝口,认为这几首歌灵气四溢,生命力十足,最后在录音棚里,当孟星辉用他那孟氏独特的嗓音将这三首歌演绎出来的时候,这些耳朵久经考验的顶尖音乐人,全部都如遭雷噬,呆立当场!

哪个人没有年轻的时候呢?哪个人生命中没有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恋呢?哪个人又没有过和深爱的人无奈离别的经历呢?孟星辉的这三首歌,无不在最细微处击中人心,在缠绵转折处黯然销魂,迅速将这些大都年过半百的老家伙们拉回到昔日那青春飞扬的岁月,拉回到某个细雨纷飞的日子,和心爱的人离别的场景……

曲终,每个人脸上都不知不觉滑落了两行泪珠……

过了好一会儿大家才回过神来,那个负责配乐的老师当场就叫了起来:“真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啊,这几首情歌即便是放在24世纪的乐坛,也足够让世人疯狂了,可见真正的经典,不仅可以跨越国籍,跨越人种,跨越疆界,甚至可以跨越时空啊!小孟,你这真是给我出难题,因为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给这几首歌配乐了,你给我点时间,让我好好想想!”

孟星辉便将自己的一些关于配乐的想法跟那老师说了,然后退出超级娱乐技能学习空间,等他把配乐的事情定下来,再进行成品录制。

这三首歌确实算是他的得意之作,这其中有他从那宗悲剧中得来的情绪体验,从而触发了他的那段一直埋在心灵最深处的情伤,最后借用音乐的形式倾诉出来,这种扎根于生活升华成艺术形式的歌曲,跟那种无病呻吟的所谓流行情歌绝对是截然不同的,是充满灵气的,是饱含生命力的,是可以接受岁月检验和沉淀的经典之作。

他把这三首歌命名为:孟氏情歌三步曲。

经过行政楼门口的时候,一把稚嫩可爱的童声将他从纷飞的思绪中拉回现实:“爸爸,你是我爸爸吗?”

然后就看见一个扎着一头精致的小辫子,穿着一身粉红公主裙,大约两岁左右,长得粉妆玉琢如同瓷娃娃般美丽可爱的小女孩,从门口的花坛边跑了过来,一把抱住他的腿,扬起脑袋认真地打量着他,那双乌溜溜的黑眼珠里还氤氲着泪花儿……

偶卖糕的,这个小萝莉实在是太萌了啊,孟星辉生平从未见过这么萌的小女孩,简直萌翻了,萌毙了,如果他将来能生出这样的女儿来,估计每天都会高兴地合不拢嘴。

于是孟大官人顿时爱心泛滥,将这个小女孩抱了起来,微笑着说道:“我不是你爸爸哦,你家的大人在哪里?怎么自己一个人在外面呢?”

小女孩嘴巴往两边撇了撇,似乎委屈地要哭,但瞄了一眼孟星辉,细声细气地说道:“爸爸已经好久没来看萌萌了,他好像不喜欢萌萌……萌萌喜欢你,你做我爸爸好不好?”

孟星辉咧嘴直笑,他记得中学时学过一篇马克·吐温写的短篇小说,文中的主人公说如果他继续参加选举,也许某天他走在大街上,会冲过来各种肤色各种年龄的小孩抱住他的腿叫他爸爸。当时孟星辉确实觉得那样的情况很惊悚,但是没想到今天真有个小女孩冲出来叫他爸爸,他倒一点没感觉到恐惧,反而很受用的样子。

“你叫萌萌啊,真是人如其名,叔叔也很喜欢萌萌,但是做爸爸这件事,不是咱们两个能决定的哦。”孟星辉揉了揉她的小脑袋。

萌萌眨了眨大眼睛,说道:“那谁能决定啊?我妈妈吗?”

孟星辉咳嗽了一声,心想你妈妈也决定不了啊,这事儿在你出生之前就已经定好了的,谁也没办法改变啊。

这时候从行政楼里面匆匆走出一名身材窈窕的少妇,先是往花坛边看了一眼,脸色立刻变得苍白,随即目光惊慌地四处搜寻,发现孟星辉正抱着那个叫萌萌的小女孩,很快急急地跑了过来,大声说道:“庄小萌,妈妈不是跟你说让你待在这儿别乱跑吗?你又不听话。”

萌萌指着孟星辉,奶声奶气地说道:“妈妈,我找到了爸爸,他是爸爸。”

那少妇脸色顿时羞得通红,不好意思地看了孟星辉一眼,刚想说什么道歉的话,但话还没出口就咽了回去,只见她呆呆地盯着孟星辉的脸打量了半晌,犹疑地说道:“孟……星辉?你是孟星辉对吧?”

这女人挽着个少妇髻,皮肤嫩得似要滴出水来,眼波流转间媚态天成,身材窈窕,虽然身穿比较保守的蓝色套裙,但掩不住的妩媚风流,尤其是那种撩人的少妇风情,只要是个正常的男人,看见他估计没有几个不心猿意马的。

孟星辉注意到这少妇眼睛红红的,仿佛刚哭过一般,联想到她急匆匆从行政楼里面出来,心道莫非在里面受了哪个领导的气了?

见这少妇认出他来,孟星辉笑道:“庄老师,是我。”

这妩媚少妇正是他们法学院的讲师之一,教过孟星辉他们合同法和西方法学史的课程,她的名字叫庄瑾,在中海大学也是大名鼎鼎的美女教师,只要是她的课,绝对不会有男生翘课请假,据说前面有个已经毕了业的师兄,当时是感染风寒,发高烧上吐下泻,身体已经虚弱地站立都成问题了,知道有庄老师的课,硬是让几个同学抬着他去教室听课。不仅仅是法学院的牲口,每一次庄瑾的课,课堂上都会多出来其他系的牲口,美其名曰多学点法律知识以后走上社会不吃亏,其实醉翁之意自然只在庄瑾。

大学里的老师和学生的关系不像中学时那么亲近,很多老师都是讲完课就走的,庄瑾对孟星辉是有印象,但只限于在课堂上,她也觉得这个学生是和以前很不一样所以刚才有点不太敢认,但除此之外倒也没想太多,见庄小萌还赖在孟星辉怀里,急忙过去将她接了过来,说道:“这个是哥哥哦,不要乱叫,来,跟妈妈回家。”

孟星辉心道,这小女孩叫我爸爸,我自己自称叔叔,这下好了,直接被她妈降级成哥哥了,这地位降的可够快的。

这时候从行政楼里匆匆走出来一位中年人,西装革履满面油光,奇怪的是这人全身的肉并不是很多唯独肚子腆出来不少,好像胸腹的部位突然从身体里凸出来一样显得很怪异,他看见庄瑾还站在门口顿时笑眯眯地说道:“庄老师,我刚提的建议你可以考虑一下,不然你这副教授的职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评上哟!”

第101章 斯文败类

孟星辉一看见这个人,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这人在中海那可是跺跺脚四方乱颤的人物,常务副校长齐书群,名字叫的挺文雅,学术研究成果也不少,不然也坐不上这么高的位置,仅次于校长戴敬松,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是这个人有个最大的毛病,那就是好色。

他本身是博士生导师,手底也带过硕士,据传说他带过的女硕士女博士,只要是稍微有点姿色的,没有人能逃脱他的魔掌,当然这也只是在学生之间口口相传,至于是不是确有其事谁也不知道,当事人自然不会出来乱讲,也没有人捉奸在床,但华夏的事儿就是这么奇怪,只要是民众口口相传的事儿往往都非常接近真相,尤其是男女间的那点破事儿,只要你敢做,就一定会有人知道。

不仅仅是他带过的学生,就是教职工中间有哪个长得好看得,他也总会找机会在人家身边转悠来转悠去,美其名曰指导工作,其实摸摸蹭蹭动手动脚沾点便宜在所难免,平时在校园里看到哪个漂亮的学生,也会停下来跟人家攀谈几句,关心关心学习啊生活啊之类的情况,趁机摸摸人家的小手啊小脑袋之类的,也就因为他平时这些行为,所以在师生心目中的口碑极差,妇女们提起她就会啐一口,然后咬牙切齿地骂一句:“斯文败类。”

像庄瑾这样天生媚态,洋溢着浓浓少妇风韵的美女教师,对他的诱惑力估计是比烤的流油的肥鸡腿对乞丐的诱惑力还要大十倍,孟星辉听他的话音,估计又是拿评职称之类的事情要挟庄瑾就范了。

庄瑾看见他追出来,眼神中浮现了一抹厌恶之色,冷冷说道:“不用了齐副校长,评副教授的事顺其自然,如果我有那个实力和资历,早晚都会评上的。”

齐书群的脸色马上沉了下来,阴阴地说道:“庄老师,我看你还是很天真,这个社会不是说你有学问有能力就可以得到你该得到的,你得处理好人际关系,尤其是和领导之间的关系,你怎么就是不明白呢?”

庄瑾梗着她那堪比天鹅的细长脖颈,气的脸色涨红,说道:“我尊敬我的领导,他们都是一些德高望重,学术精湛的前辈,我不知道您所指的处理好和领导的关系是什么意思,请您明示。”

以她的资历和发表的那几篇有影响力的论文,评副教授是绰绰有余的,本来在本年初就有资格参评的,但是她们系一个学术水平还不如她的男教师已经评上了,她却连提名都没有提名,本来她以为这个学期应该轮到她了,但新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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