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邺俯看着倾泓痛苦的脸,微微笑了:“噬骨之痛,这门法术可是师叔你教我的,我尊敬的师父知道了,还找你理论,你,记不记得?”
倾泓此刻什么都做不出来,痛已经让他彻底成了本能的俘虏,偏偏一动不能动,这种感觉,真是比死都难受。
他脸上一向的高傲无影无踪,只剩人类极致痛苦时才会有的扭曲表情,李邺看着这张脸,笑容越发艳丽,然后他站起来,说:“来人!”
“在!”两个侍卫推门进来。
李邺转过身,略侧过脸说:“把倾泓大人关进镇妖塔,一个月以后放他出来。”
“是!”
第十二章()
梦中又听到了那阵熟悉而陌生的曲调,带着雨季的忧伤水汽和风吹树叶的沙沙凉爽,还是那个男孩,容貌模糊难辨,她极力想看清楚。虽然不明长相,她却并不焦急和疑惑,灵魂好似被这森林之声般灵妙的音乐浮了起来,它无处不在,无拘无束,无忧无虑。
倏然惊醒了,林涓喜下意识地揉着太阳穴,从半年前开始,她一个月总会做几次这个梦,她性格谨慎,也没告诉任何人。
不过是梦罢了,又不是噩梦,甚至可以称之为美梦,比起枯燥残忍的现实,梦境是那样让人留恋,但愿常在其间,永远别醒。
回想和李邺相关的经历,林涓喜希望是梦,但事与愿违。她常常会思考,李邺那座神秘的恢弘建筑,既有中国古建筑元素,也有现代形制,甚至还有些奇奇怪怪的构造,实在瞅不出个所以然;李邺的服饰是正规的,可他披头散发,下人们更是乱穿一气。总之,以林涓喜看到的,无法推测出李府的背景和李邺的身世。
是自然为之,还是混淆视听?
星期日,林涓喜没有回家,因为那个家对她来说与旅馆无异,况且,今天是个特别的日子。
今天是阴历九月十五号,距离林涓喜服用噬心丹整整二十五天了,她记得特别清楚,她不会忘得,是啊,怎么可能忘呢?李邺会派人在今天送解药来。
才把噬心丹服下的几天,林涓喜精神极度萎靡,情绪无比低落,甚至觉得活着了无生趣,但慢慢地,她的心境居然好些了,几乎恢复到以往的状态。一是因为,她发觉自己的身体和服噬心丹前没什么变化,还是那样敏捷有力;二是因为,出于自我保护的本能,人都有治愈能力,再大的伤痛,时间可以疗好,虽然留下不可清除的长长瘢痕,但总不再血肉模糊了。
林涓喜窝在房子一天,从日上三竿到暮色苍茫,一直发呆,根本没有心思学习,天麻麻黑时,她终于还是决定看一会子书了,毕竟,生活还是得继续的。
打开书坐那里,却无法集中精力,她看着模拟试卷上秀气的几何图,苦笑,手不由自主伸向旁边的《济慈诗集》,翻到熟悉的那一页——《夜莺颂》,她最喜欢的济慈的诗,每次重读,心中都涌起一股热流,甚至落泪,一位将死的二十五岁男孩,带着对世界的质疑和眷恋,带着对生命的热爱和绝望,写下这首诗,男孩一定想不到,他的珠玑字句,会时时萦绕于一个杀手的心中,以至她在杀人的时候,都在耳边回荡着。
始终有聪明人,有人富有才思,有人智计过人,有人洞悉世事,有人老谋深算,然而,智慧,这个上天独赐人类的法宝,不是为了杀戮而存在的。虽然林涓喜知道,她不配这样感慨,因为她也曾杀过人——从许嫣然因为没钱被赶出医院的那一刻起,她就是撒旦的信徒了。
正出神着,突然,她感到鬓边碎发动了动,起风了吗?绝对不是,杀手的直觉,让她明白,她身后突然多了个什么。
是那个来送解药的人吗?据倾泓所说,他长得很——应该是惊悚吧!林涓喜忐忑地、沉着地回过身——手中书立刻落在桌子上,眼前这个,他是人是鬼?
这是个顶多十三岁的少年,五官很是精致秀丽,但这不是重点,他的头发是银白色,全身皮肤是一种半透明的玉色,但这也不是重点——他的眼睛没有瞳孔,黑洞洞仿佛空无一物,又仿佛看到了一切,像极了咒怨中的小男孩佐伯俊雄,好像下一秒就会“喵”得叫一声!
林涓喜扫一眼地板,心头一惊,这个男孩,他没有影子——男孩开口了,幸而不是猫叫,声音,很是清脆:“你好,我是薛先生,是个鬼。”
林涓喜腾一声站起来,胯骨碰到桌角,台灯受到震动,毫不留情地摔了下去,四周立刻陷入漆黑,她的背撞上了冰冷的墙壁。
几秒的黑暗后,一声响动,顶灯开了,复又亮堂起来,林涓喜看到那个小男孩,也就是薛先生,他的右手刚刚离开灯绳,显然是他拉亮了顶灯。
突然,一张苍白的脸几乎贴到她脸上,黑洞洞的眼睛无神地看着她——薛先生瞬间位移到了她跟前,她下意识去推他,眼看着自己的胳膊穿过薛先生的身子,可他还是一动不动,没有瞳孔的眼睛幽怨地看着她。
林涓喜转惧为恼:“李公子是让你来干什么的?再这么神出鬼没,我下次见了公子,给他告状,有你好看!”
薛先生听她提起李邺,果然安生了,退后几步,从兜里掏出一个白色瓷瓶,递给她:“主人给你的解药。”
林涓喜犹豫片刻,颤抖着手接过了白瓷瓶。
幸而薛先生不再促狭了,静静地看着她服完药,拿过瓷瓶子,倏然蒸发了。
林涓喜回想着,又觉得好笑,这个薛先生未免孩子气,好生调皮,但貌似也没有恶意。听倾泓说的,这孩子是司刑的,专门打人板子。
到第二个月,薛先生来了,林涓喜已经不再害怕了。往后的五个月,两人渐渐熟了,因为年纪相差不大,有时会多说一两句话。其实林涓喜是想套出些信息,让自己生存地更长久一些。她知道了他是个早逝的孩子,李邺给了灵力,使他不致魂飞魄散,勤勉修炼,已经有较强的法力。
有次林涓喜服了药,薛先生带着思索的表情说:“林姑娘,为什么有人说每个月见一次我,像大姨妈?”
林涓喜差点儿将解药呛入气管,她咳了下,道:“这个问题……”其实真得很像哎,但怎么向这个纯洁的孩子讲如此难以启齿的问题呢?她灵机一动,说:“这个问题,我给你说不清,你回去问李公子,他博闻强识,肯定知道。”
薛先生点了点头:“嗯,好。”
林涓喜促狭地想象那个情景,心念一转,她又想到一个问题,不如打探打探,李邺那变态都给谁吃了噬心丹,便笑着说:“薛先生,谁这么说你的?”
薛先生突然想到了什么禁忌,眼睛睁得圆圆,捂住了嘴,半晌,说:“我什么都不能说。”
然后他脸色一变,单纯的面孔满是狰狞:“你想知道什么,要不要我给主人说,让他告诉你?”
林涓喜吓了一跳,一笑说:“我好奇随口问问,瞧你,风声鹤唳了。”
可是自从那天以后,就再没见过薛先生,下个月的十五号,林涓喜等了一晚上,看着满天繁星消失,东方泛白,就是没有等来那个孩子。
林涓喜想着,不会是李邺嫌孩子问的问题劲爆,把他禁足了吧?她有些后悔,不该误导孩子招惹那个魔头。
但更多地是为自己担心,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这种担心很快演变成了焦灼,她心砰砰狂跳,手脚冰冷,是啊,过去半年了,李邺也没有派给她任务,终于发觉她这个棋子无用,而且她又知道些□□,准备杀她了吗?如果她死了,许嫣然怎么办?
求生的本能,和理智上对朋友的打算,让林涓喜掩面轻泣起来,如果李府的人不主动联络她,她甚至连李府大门在哪个方向开都不知道,怎么办?坐以待毙吗?
就在她绝望的时候,耳边突然响起甜美的笑声,她诧异地抬头,泪眼婆娑中,是婷婷立于房子正中的残墨。
妖精是不怕冷的,残墨一身清凉打扮,翠绿色碎花连衣裙,红色宽腰带越发显得纤腰一握,赤脚穿着水晶高跟凉鞋,神姿悠然,笑容嫣丽,衬着林涓喜的悲苦困顿,越加凄惨。
林涓喜忙抹去眼泪,她才不想让别人看到自己的软弱,尽管双目红肿,她还是冷冷地、矜傲地开口了:“残墨小姐,你怎么来了?”
残墨掩口笑,嫩芽般的手指上戴得黑宝石戒指闪烁着迷人的光彩:“什么事,伤心成这样,告诉我,我去给你出气。”
林涓喜冷淡地说:“不用了,有事说事。”
“主人要见你。”
林涓喜心砰砰狂跳起来,她掩饰着激动说:“什么事?”
残墨摊手:“’w。”
“嗯,知道了,我收拾一下就去。”
残墨背过身,林涓喜脱下睡衣,穿戴整齐,将头发高高束在头顶,这样显得不那么萎靡,只是眼睛暴露了心事。
残墨转身,递给她一个黄杨木的小盒:“把这个涂在眼皮上,消肿。”
“谢谢!”林涓喜接过,由衷地说。
她打开木盒,一股淡淡薄荷味盈溢开来,盒内是半透明的白色膏药,用指勾了些,轻轻涂抹在眼皮上。
过了片刻,肿胀真得神奇消退了,镜中少女眉目如山似水,却是积着冰雪草木枯凋的冬日山水,萧杀荒凉。
“走吧!”林涓喜对着镜中的残墨说。
第十三章()
残墨将林涓喜带到了书房所在的石廊,指了指一排格子门中的一扇,示意她就是这间了,然后说:“我在拐角那儿等你!”便轻快地离去。
木门的每一个格子都一尘不染,泛着流丽的光彩,素色薄纱糊在上面,蒙蒙如雾,看不到室内任何事物哪怕一片影子,林涓喜迟疑了一下,敲了敲门。
“请进!”李邺动听的声音。
林涓喜推门而入。
青铜地灯一米多高,简雅的莲花造型,莲蓬上燃起一团明亮的火焰,整个屋子都充盈在这缇色的光辉中,随着火苗,眼前事物也似在微微晃动,显出几分梦幻,李邺坐在椅上下棋,左手白子,右手黑子,与自己对弈,长衫委地,乌发垂落,十分美艳,几缕滑至额前,他拂了拂,侧脸看向她,却不说话。
林涓喜有些拘束,拽了拽衣角,声音清朗:“你找我来有事吗?”
李邺眉梢轻扬,说:“你说呢?”
林涓喜好面子,不想流露出脆弱的情感,可是此刻,她伪装的镇定自若有些难以维持了,她眼中流露出焦虑,却不说话。
李邺闲闲地说:“会下棋吗,来一盘?”
“不会。”林涓喜生硬地说,然后又闭嘴了,紧抿的嘴角线条倔强。
李邺笑了声,说:“我算服你了,真是沉得住气——我今天召你来,是为了噬心丹的事。”
林涓喜凝神,手不自觉抓紧了衣服。
李邺看着她,觉得好笑,嘴角都浮上了笑意,他手执一枚白子,在棋盘上轻轻敲着,清脆的声音清晰而明澈,他说:“那只是个玩笑。”
“什么?”林涓喜没有明白,侧过头。
李邺将白子按在棋盘上,脆响过后,他专注于棋局,思考下一步走法,语气有些漫不经心地说:“我给你吃得噬心丹是假的。”
“什……什么?!!”林涓喜这下明白了,几种强烈的情绪直冲脑门。
李邺将美目睨过来,艳光四射的目光从棋盘上移到她脸上:“这是多少人做梦也求不来的,恭喜!”
混乱的情绪中,的确有强烈的喜悦,好像脱笼云雀直冲碧霄,她神思恍惚,身子晃了晃,一向冷静森然的眸子也消融了,茫然失措的模样分外天真;李邺将目光从棋盘上收回来,凝到她脸上,她这种傻傻的表情持续了十秒之久,继而,仿佛全世界的光都飞速聚拢在她眸中,很快汇成两道刺瞎人眼睛的凶光,好似斥鹿附体,她一甩头,高高的马尾辫狠狠抽了下,像愤怒的骑士手中的长鞭。
此刻林涓喜不知道该怎么控制这种可怕的情绪——愤怒,她长这么大,还没有如此生气过,脑中似有一辆疯狂的赛车呼啸而过,全身血液往胸腔奔来,怒浪汹涌,她白细的脸皮泛起赤色,眼眶甚至眉毛都红彤彤的,牙齿死死咬着下唇,所以只有唇色是白的,胸口剧烈起伏着,危险的气息从鼻中急促呼出,听着很明显,拳头握得咯咯响,好半天,才从牙缝里挤出三个字,却是字字如刀:“你,耍,我!”
李邺点点头,目光清明,很是坦诚:“嗯。”
林涓喜平复了半晌,然后,尽量用平和的语气,艰难地说:“我可以走了吗?”
“可以了。”李邺平静地说,继而淡淡一笑,“毛衣颜色很漂亮。”
他又笑吟吟地补充道:“你穿着更好看。”
林涓喜愣了下,莫名其妙,然后恼火万分警惕非常地盯着李邺——他又想耍什么鬼花招了?
李邺摸着下巴笑着说:“有人告诉我,要让女孩儿高兴,最好的方法就是夸她们漂亮——你有没有高兴一点?”
林涓喜看着这张宛若春梅绽雪的笑颜,藏在身后的手张开呈现鹰爪的样子,十指弯曲而紧绷,用力到手背的筋都崩起了,指尖颤抖着,费了好大的意志力,才克制住冲过去掐死他的冲动。
然后她袖子一抖,转过身,三步并作两步到了门口,伸手推门,拇指和食指按在木格子上,因为生气,手上用力过大,咔嚓一声,木杠居然断了,她一惊,身后传来闲敲棋子的清脆之声,松了口气,推开门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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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没接到什么棘手的任务,少女的光阴如流芳飞逝,转眼到了五月,教室后面黑板上的高考倒计时惊心动魄,却并没有给林涓喜造成太大心理负担,因为说实话,她的内心已经非常强劲了,她分外珍惜最近这段平淡的生活,暗自祈祷,这辈子再不要见那些怪物,从此,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林涓喜住在徐志强家,夫妻俩把她当自己侄女看,做好吃的招呼她一块儿吃,还让她用家里的洗衣机。林涓喜心里过意不去,常帮着做家务,他们开始不让她做,后来也不挡了,偶尔还会叫她帮忙。
徐志强家的房客有时懒地做饭,就掏钱让包租婆做一顿。
这不,早上起床,林涓喜梳洗完毕,吃了点儿糕点,发现没有开水,拿着杯子下楼倒,被志强媳妇叫住了。
志强媳妇做了羊肉水饺,让林涓喜一会儿上去的时候顺便端给隔壁吴师傅。
林涓喜对与自己无关的人事不太上心,没有留意周围邻居,况且她的这个隔壁不知道一天忙什么,在这儿住得时间不短,却从没碰过面。
她端着饺子,上了楼,敲门。
门应声开了。
她不由愣了愣。
眼前是个三十来岁的男人,很瘦小,一张脸让人过目不忘:干枯的脸颊,眼窝异常深陷,颧骨特别突出,面色蜡黄,像个干尸,右脸颊上一颗铜钱大的黑痣。
这个面色不善的吴师傅,在见到她的一瞬,倏然变了脸色,好像看到了世间最不可思议、最恐怖的东西,他圆睁着眼睛,又惊又惧,瞳孔骤然缩小。
第十四章()
林涓喜只觉冰块从头顶浇了下来,全身都冒出丝丝冷气,她并没有开口询问,假意毫无觉察,静观其变。
吴师傅恢复了平常神色,瞬息之间,林涓喜心中一惊,这位吴师傅,真不是普通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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