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话妖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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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话妖言录-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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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夏的傍晚,寂静非常,许嫣然出去买东西,林涓喜百无聊赖,想起李邺读书的侧影,恍如修竹照水,于是在书架上拣了本《古诗十九首》,坐客厅的窗边翻看。

    ……行行重行行,与君生别离……

    ……采之欲遗谁,所思在远道……

    ……

    林涓喜合上书,轻轻叹了口气。

    她朝窗外望去。

    红色玉线打了璎珞,将魑离扳指珞在上面,此刻,林涓喜戴着它,有点硌,也有点坠,紧贴胸口,和着心脏跳动着——她心里蓦然腾起一阵与现在情境不符的恐慌,像捧着无价的元青花,拥有的深深幸福感伴随着挥之不去的忧虑。屋外是大片花圃,初夏的枝繁叶茂才刚刚开始,可是,有一棵核桃树已经死了,寥寥枝头挂着的几片萎谢枯叶,瞧来满目疮痍,不过,这种惆怅的感觉只在她心头闪了一下便消散了,仿佛碧天金阳路过一片灰色的云,她的心又晴空万里。

    脚边是一只哈士奇幼崽,家里的新成员,二舅刘花程送来的,许嫣然给它取名溜溜。

    溜溜很小,毛乎乎的非常可爱,走路还不稳,就对李邺送的那只画眉心生“爱慕”,没事跑阳台对着鸟笼垂涎三尺,画眉激动地在笼里乱扑腾,鸡飞狗跳的,林涓喜只得将画眉放在了奶奶家。

    此刻,溜溜在林涓喜腿上趴着,睡大觉,林涓喜重新打开书看,只有偶尔翻书的哗哗声,室内安静极了。

    突然,溜溜竖起耳朵,睁开了眼睛。

    林涓喜心头一沉,只见溜溜的蓝眼睛,盯着厨房。

    林涓喜侧耳细听,只听见自己咚咚的心跳声。

    厨房传来一阵轻微响动,林涓喜将溜溜轻轻放在地上,从床下拿出手、枪。

    突然,溜溜一路吠着冲进厨房——然后林涓喜就听到碗碟破碎的声音。

    “溜溜!溜溜!”

    无狗应答。

    林涓喜将枪藏在腰间,向厨房走去。

    站在厨房门口,林涓喜就松了口气。

    只见地上一堆碎瓷片旁蹲着溜溜,正和水池上一只黑猫对视着,而那只黑猫有双晶莹如黑色水晶的眼睛。

    “哪儿来的猫?”林涓喜素来爱小动物,就笑眯眯对黑猫说,“你也不打个招呼,想吃什么我给你取呀,搞成这样,一会儿又得扫地了。”

    她话音刚落,黑猫就跳下地来,仿佛做梦一样,它瞬间变成了位艳光四射的美少女,不是残墨是谁?林涓喜还没顾得上惊奇,溜溜就狂吠着扑上去,残墨在狗头上轻轻一点,溜溜软塌塌落地,已经昏迷了。

    “别担心,我只是让你的爱犬睡一会儿。”

    “额,虽然知道你是猫精,亲眼看见变形还是不太习惯。其他几位大人呢,他们是什么?”

    残墨嫣然一笑:“倾泓是蛇精,霜铖是白雕,绿野是青虫,地黄是狐狸,天青是头海东青。”

    “海东青?我还以为她是毒蜘蛛呢!”

    残墨盈盈妙目看着林涓喜,嗤的一笑说:“你对她有成见?”

    林涓喜撇撇嘴,她心里琢磨起来,李邺呢,他是什么,是人是鬼?

    林涓喜将溜溜抱起来,放进阳台的狗窝中,并带上门。

    “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林涓喜边给残墨倒水边问。

    “今天有任务,是主人要过来。”

    林涓喜手一抖,热水倒在了手上,她烫得咧嘴:“新买的暖壶用不惯。”

    然后,暖壶被一只好看的大手接过,她抬起头,撞上一对黑白分明的眼睛,正是李邺。

    残墨见主人拿着壶,很有眼色地忙从他手里接过去。

    李邺一伸手,残墨缩成一只黑猫跳进他怀里。

    李邺毫不客气地坐在沙发上,翘起二郎腿,两条长胳膊大喇喇搁在扶手和靠背上,笑眯眯地说:“明天我带你去龙宫。”

    龙宫?龙宫!龙宫!龙宫啊!!……

    林涓喜这辈子都没如此激动过,眼睛非常亮,说:“我真……真能去龙宫?”

    李邺手掌托着残墨,接近地板,残墨蹭一下窜到地上,然后,他拉着林涓喜的手,牵到自己身边坐下,说:“当然。你去准备一下,明天早上七点残墨过来接你,你俩先去杭州,我还有点事,不能陪你,到时候杭州见。”

    “好。”林涓喜点点头,“我得准备什么?潜水服?潜水艇?”

    李邺忍不住笑了:“你带上自己就可以了。”

    李邺突然住口,他看了眼大门,抱起残墨,倏然不见,走得干干净净,仿若从未来过。

    林涓喜正奇怪,这就听见了开门的声音,许嫣然回来了。

第二十三章() 
林涓喜告诉许嫣然,她得去趟杭州。

    晚上,林涓喜躺床上激动地睡不着,龙宫,龙王,虾兵蟹将,古往今来,能见到实物的人只怕用她一双手都数得清。

    第二天早上六点,林涓喜就起床了,许嫣然直送她到楼下。

    在楼门洞就看到了残墨,她穿着一件碎花连衣裙,黑灰两色牛津鞋,靠着那辆越发破旧的路虎,见林涓喜过来,遥遥招手。

    林涓喜指着残墨对许嫣然说:“忘了给你说,这是我哥朋友,今天顺路送送我。”

    三个小时后,她俩已经踏上了杭州城的土地。

    林涓喜没有看到爆棚的美女,可能她身边的残墨太过艳光四射,再美的风采都给压下去了。其实相比纤巧秀雅的南国佳丽,她更喜欢大气美艳的北方婵娟,不是有首古诗说么:“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

    残墨带林涓喜去酒店休息。

    林涓喜吃过晚餐,洗了澡,穿着吊带睡裙,梳着头发走出洗浴室,只见残墨坐在沙发上。

    “林小姐,你换衣服吧,主人一会儿就过来了。”

    林涓喜换了身白色衬衫和灰色运动裤,吹干头发,一切收拾停当,有人敲门。

    残墨去开门,站在门口的是李邺,他将长发束起来,穿着常穿的白衬衣,灰色休闲裤,手插口袋里,十分闲适。

    残墨低头行了一礼,变成小黑猫缩一边,李邺踱步而入,上下打量林涓喜,不由笑了:“情侣装?”

    林涓喜意识到,莞尔,李邺过来拥住她:“累不累?”

    她摇了摇头。

    “明天就下海了,我给你交代点事。”

    他拉她在沙发上坐下,从口袋里掏出个精美的羊脂玉盒,打开来看,只见盒中凹槽里置着颗海蓝色的玻璃般的透明珠子。

    “下海之前把这个含嘴里,你在水下就能来去自如了,可别吐出来,也不能咽下去,不然后果很严重。”李邺笑道。

    “这是什么?”林涓喜盯着这颗不起眼的珠子。

    “这是息夜瞳,可以让你在水底下像在地上一样。”

    林涓喜收了,放进包里:“这息夜瞳是怎么回事?”

    “当年哪吒杀了龙太子,石矶娘娘把一对龙眼珠练成了两颗息夜瞳。后来沈万三都得了,我帮他做了件事,作为酬谢,他送我了一颗,另一颗作为陪葬品,在他墓子里。”

    林涓喜想到了四川楚家宝刀上的龙眼宝石,心想龙眼珠用途真真甚是广泛。她嫣然一笑,眉目山明水秀:“明天我白衣卿相要去游西湖了——重湖叠巘清嘉,有三秋桂子,十里荷花!”

    李邺两指夹了夹林涓喜的鼻子,说:“不过啊,柳七郎,小生要在此赔罪了,明天白天我有事,不能陪你。”

    林涓喜有些失落:“没关系,你忙你的。”

    李邺双手放她肩膀上,看着她眼睛说:“等我有空了,陪你在西湖好好玩玩,你说待几天就待几天。或者别的地方也可以,你想去哪儿咱们就去哪儿。”

    林涓喜心里欢喜,推了推李邺柔声说:“既然明天还有事要做,就早点休息吧!”

    “好,你明天在杭州城逛逛,晚上残墨来接你。”李邺说,“你也早点休息!”

    李邺抱起小黑猫,起身离开了。

    ————————————————————————————————————————

    “水光潋滟晴方好,

    山色空濛雨亦奇。

    欲把西湖比西子,

    淡妆浓抹总相宜。”

    历来吟咏西湖的名篇佳句多如繁星,可真正站在西湖岸边,林涓喜才明白,锦绣文章珠玑字句,再巧再好,也不足以描绘出西湖一半的美丽,她看着艳阳下清风中水色青碧的西湖,心中只有一句话:西湖,真是个好地方!

    她独自一人,拿着水瓶和手机,从红日当空逛到暮色苍茫,脚腕和脚掌又酸又疼,才坐在湖畔的长椅上,意犹未尽地望着斜阳下锦缎般华美的湖水,寻思西湖夜景肯定是另一番风情了。

    华灯渐渐亮起,精巧古雅的宫中式样,一盏盏悬浮于水汽与镜湖之上,朦朦胧胧,恍恍惚惚,水中倒影随着清风晃动,恰似一串摇曳的明珠,林涓喜肌肤上汗水退去,清爽极了。

    她解开绑头发的皮筋,任由风儿吹散发辫,乌发轻舞,变得蓬松起来。

    游人往来,从她身边或徐徐而过、或匆匆而行,她喝了口水,看看手机,快八点了,残墨让她九点半到宾馆,幸而离西湖不远,还可以多坐一会儿。

    一个人在她身边停下脚步,黑色无带帆布鞋,灰色修身裤,双腿修长笔直,煞是好看,是一个男子。

    她抬眼,来者正是李邺,淡笑如美玉生晕。

    李邺在林涓喜身边坐下,她虽然没笑,但眉眼都是笑意,显然很欢喜。

    李邺歉然说:“一个人游西湖,虽然景色美不胜收,还是太清冷了。对不住,我实在太忙。”

    林涓喜点点头:“没关系呀!”

    李邺看林涓喜的眼神,温柔地都要化开:“我给你梳头吧?”

    “好。”她将皮筋递给他。

    他接过皮筋,从兜里掏出一把小小的羊角梳,她侧过身,借着煌煌灯火和清清月光,他为她细细梳理。

    夜幕和水色连成一片,灯火和星光缀在一起,簇拥着高华辉煌的明月,月色正好。李邺很专注,四下喧嚣,可林涓喜耳中只余他衣袖的窸窣声,她又闻到他身上那独有的昂贵木质般的香味儿,似乎是从袖中逸出的,“馨香盈怀袖”,她心神有些恍惚,突然想起书上的一句话:绾发结情终白首——不由低下头,李邺丝毫没有觉察,继续细致梳头,她的秀发很柔软,缠绕在他的指尖,仿若柔情似水。

    他的食指和掌心虽然有薄茧,武将一样的手,却灵巧得很,将她乌发分成两半,梳成两个麻花辫。辫梢没有绑皮筋,而是返回去掖进辫子里,再垂下来。林涓喜扭脖子瞧着,很惊喜,这样看来既干净清爽,又别致新颖。

    李邺将另一边头发也编好,对称的麻花辫垂在肩头,林涓喜抚着辫子笑道:“可惜我头发太短。”

    李邺一揪她辫子:“这么短短的很可爱,像垂髫小儿。”

    “咱们什么时候去龙宫?”

    李邺看一眼头顶月亮,说:“快九点半了,残墨也该到了。”

    林涓喜奇道:“你光看看月亮就知道时间了?”

    李邺仰脸,明月之辉洒在他清绝的眉目间:“月亮和太阳比钟表还准时,就是现在能看懂的人不多了。”

    正说着,林涓喜手机响了,是残墨,她告诉了地方,李邺和林涓喜就起身过去了。

    三人刚上了残墨的路虎,李邺就从怀里掏出个橘色瓶子,倒出橘色小药丸,递给林涓喜,她明白这是晕车药,上次在hael的车上,他就给她吃这种药,清凉的橘子味儿,含在嘴里不甜,有香气。

    残墨净往偏僻处开,外面已然灯火渐稀,又开了十来分钟,终于漆黑一片了,月亮和星星隐去,只剩前方车灯打出的一小片昏暗光带,好像正往地狱驶去。

    林涓喜和李邺并排坐在后座,路越来越颠,李邺揽住林涓喜腰肢,搂着她,颠簸感稍稍轻了些。

    车内的一切都映在镜子般的车窗上,林涓喜侧目而视,看着窗上映出的自己,耳畔辫子很利索,也很秀美,她抚了抚辫梢别出心裁的造型,眼中盛满笑意,李邺也凑过来,脸颊贴着她鬓发,窗玻璃上现出两人姿态亲昵的影子。

    一时车停了,残墨开了车门,轻快地跳下去,然后给李邺开了车门。

    李邺下车后,林涓喜也跟着下去了。

    林涓喜看向周围,这才知道置身何处,虽然不远便是怒涛汹涌的大海,但这里是戈壁。遍地尖利石块,还有几处巨大的岩石堆,形状诡异,微弱的光线下瞧来甚是恐怖。

    “祝主人和林小姐玩得开心!”残墨盈盈笑道。

    李邺拉着林涓喜,扭身走了。

    他俩来到一处断崖边。

    黑黢黢岩石下,便是大海的惊涛骇浪了。苍茫月色笼罩天地,海水和天空混沌难辨,仿佛无尽的暗夜,人如沧海一栗,微弱渺小,海浪魔兽般怒吼着,做出吞噬一切、毁灭一切的架势——林涓喜顿时有一种不祥之感,她说:“不会要从这儿跳下去吧?”

    李邺将羊脂玉盒递给她,眨眨眼:“对呀,从这儿跳下去。”

    林涓喜笑容僵了。

    李邺忍俊不禁:“看你那傻样儿——闭上眼睛,我抱着你。”

    李邺说着替林涓喜打开盒子,将息夜瞳递她唇边,她含了,随后腰上一紧,他温暖结实的胸膛贴过来,她一闭眼,伸臂紧紧搂住他,接着脚下一松,离开了地面,又湿又冷的海风简直无孔不入,她的双臂又紧了紧。

    两人在空中停了会儿,继而下坠,速度倒不快,不知道过了多久,只听李邺说:“好了,睁开眼睛吧,没事了。”

第二十四章() 
林涓喜慢慢睁开眼睛——哇!真是太美了。

    此时,她还在缓缓下降,这息夜瞳该有夜视功能,海底那种震颤灵魂的忧伤的蓝铺天盖地,各色各式鱼儿或成群结队,或离群索居,从身边游过。他俩好像在空中飞,鱼儿们全成了飞鸟,向下看只有无尽的蓝和闪闪发光的海洋生物,好像乘坐摩天轮,在最高处俯瞰大地的样子。

    她抱紧李邺,为此番美景惊叹不已,很感到刺激,心情也跟着愉悦起来。

    渐渐能看到瑰丽的海底了,终于,她的脚触到了地。

    海底的美让林涓喜瞬间忘了身在何处。

    目不暇接的艳丽珊瑚,触手温润如玉,有的竟有十几米高,非常壮丽;不知名的色彩斑斓的海洋动物穿梭其间,更有琳琅满目的奇石美石,芊茂水草,在海波中或闪烁异光,或曼妙摇曳,她几乎痴了。

    “这算什么就傻了?见了龙宫还不把魂儿丢了!”

    听见李邺说话,林涓喜才回过神来,遗憾不能开口,因为一不小心息夜瞳便会掉出来,所以,她只能用眼神和手势同他交流。

    李邺拉起她的手捏在掌心,微笑着说:“跟紧我,在这儿走丢了没人给你收尸。”

    林涓喜瞪了李邺一眼。

    海底其实和陆地一样,有动物,有植物,有谷地,有山峦,而他俩此时如履平地,水如同空气,水流如风,仿佛在野外漫步。这里是完全不同于陆地上的青山秀水的美,这是一种极致幽蓝、奇幻、令人沉迷的幻境般的感受,如果说陆上风光是美酒,那么海底景致便是吗啡,令人疯狂。

    若能合理开发,海底倒是不错的旅游资源呢,但林涓喜一想还是不要了,人类染指必是一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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