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逸宸点点头,诧异地说:“你怎么知道?”
“你不光受了寒气,刚下过雨,湿气重,跑到水边去又受了湿气,所以特别容易生病。”残墨解释,看对方仍然疑惑,便笑着说,“我刚才给你把脉知道的。”
“你真会把脉?”刘逸宸很诧异,“我还以为你装模作样逗我呢!”
残墨垂头,从背包里取出个白色小瓷瓶,倒出两颗褐色药丸,递刘逸宸嘴边:“含嘴里慢慢化了,别咬。”
刘逸宸看了眼药丸:“这是什么?”
“这是治感冒的,你吃了就好了。”
刘逸宸便用嘴噙了。
“你现在在发冷,过一会儿肯定要发烧,而且看你冷的厉害,应该会发高烧。等烧起来了,我再给你吃一种药——别去打针了,副作用太大,抗生素用多了伤脾伤阳气。”
残墨一脸稚气,却一本正经地板着脸,做出严肃的医者神态,絮絮叨叨,看起来丝毫没有威慑力,反而有点逗人。
刘逸宸就微微笑了下。
残墨微微嘟嘴,瞪着双大眼睛说:“你笑什么?”
刘逸宸怕惹得她生气,便说:“听你说得这么专业,知道我遇上神医,病能好了,所以高兴。”
残墨明显不相信,她回身将茶几上的杯子拿过来,递到刘逸宸嘴边,说:“喝吧!”
刘逸宸并不觉得渴,只是嗓子干疼,如果有水滋润一下是最好不过,他随口说:“你不是才烧的水吗?”
“我给里面掺了凉开水。”
刘逸宸张嘴,就着残墨的手,喝了有少半杯水。
因为身子暖和起来,所以困意便袭来,刘逸宸闭上眼睛,迷迷糊糊地说:“你说怎样就怎样吧,我谨遵医嘱。”
刘逸宸是被疼醒的。
确切地说,是被烧醒的,浑身火烫,像被扔进蒸笼里,从头到脚,每一块骨头都在作痛,尤其是头和双腿,简直要裂开了。
睁开眼睛发现自己仍然趴着,身上被子换成了毛巾被,盖住胸部以下,空调早关了,窗子大开,一阵凉风徐徐吹来,他闭了闭眼睛,呵,眼皮简直火烤一样,睁开时,只见残墨坐在旁边,拿着个小碗、瓷勺,搅动什么。
“你醒了。”残墨说,她的手并不停,“感觉怎么样?”
“头疼,疼得要裂开了,腿也疼。”刘逸宸不逞强了,向“医生”如实汇报,又补充了句,“烧得难受。”
“以后下了雨少去水边玩,湿气太重伤身体。”残墨手里忙活着,低头搅拌着,刘逸宸将身子抬起一点,瞅见小碗里的东西,是棕色的糊状不明物体。
“好了!”残墨长出一口气,在碗里舀了一勺,递刘逸宸嘴边,“赶快吃了!”
刘逸宸胳膊酸疼难耐,残墨如此体贴,他很是惬意,便道了谢,张嘴吞了。
刚含进嘴里,他眼睛就睁圆了,残墨忙说:“不许吐!”
刘逸宸硬是咽了下去,还没开口询问,又一勺递了过来,他只得吃了。
残墨一边给他喂一边说:“这药我捣了二十多分钟,胳膊都酸了才弄好,所以你一滴都不能浪费!”
终于将药吃完,刘逸宸还没缓口气,残墨又把一个块状物递他嘴边。
刘逸宸宛如惊弓之鸟,要不是实在没精神,都能一骨碌坐起来,他悚然说:“你又给我吃什么?”
“张嘴!”残墨命令道。
刘逸宸只得依了,牙齿咬着,舌头躲着,却不小心让味蕾触到了块状物的表面,似乎甜甜的,他又试探着舔了下,确认味道不错,于是三下五除二嚼碎了吞下去。
吃完后,刘逸宸舔舔嘴唇问:“还有没有?”
残墨眼睛瞅着刘逸宸,嗤得笑了:“小狗。”
刘逸宸不理她怎么污蔑自己,不依不挠地说:“有没有,我还想吃?”
残墨掏出一个油纸包,放他手边:“吃吧!”
刘逸宸拣了颗塞嘴里,一边吃一边说:“这什么糖,真好吃?”
“姜糖。”
“姜糖有这么好吃?”
“嗯,做法不太一样。”
“你做的?”刘逸宸诧然。
“嗯。”残墨看着他吃糖的欢快样子,抿嘴语笑宴宴地说,“最近天气又冷又湿,就做了点儿,本来准备给你拿的,你就病了——别吃光了,吃太多也不好。”
残墨将姜糖夺走,放茶几上。
她一双剔透的眼睛看着他:“现在感觉好点了吗?”
“好点了,就是头疼得厉害。”
听他这么说,她便俯下身子来,纤手按上他太阳穴,他闻到一股幽幽甜香,便笑着说:“你干嘛,练九阴白骨爪?”
残墨没理会他的玩笑,一脸认真,手上开始均匀用力,揉按起来。
“这样子能缓解一下头疼。”残墨轻轻的说。
她的按摩手法十分宜人,位置精准,力道正好,所到之处酸疼减轻许多。
她垂头按摩着,修长柔美的脖颈曲线,宛如一头白天鹅,乌发滑落,稚嫩美艳的脸庞藏进阴影中,出奇静默,一双美目却是清晰可见,双眼皮的线条美好无边,眸光温柔极了。
刘逸宸只觉得,她平常的摸样,柔美纯真,倒比那次她为了勾引他而故作的娇憨好多了。
他困意袭来,眼皮沉重,很快睡着了。
第十四章()
再次醒来已是半下午,天空又阴沉了下去,偏西的太阳隔着云层,透窗夕辉把整个房子染成了淡黄色,仿佛隔世经年的老照片,似梦似幻。
刘逸宸有一瞬的恍惚,才反应过来身在何处,已经不发烧了,全身也不疼,衣服被汗湿透,凉凉的,他手撑着坐起来。
厨房飘来一股香气,残墨没在客厅。
刘逸宸起身穿上鞋,来到饭厅门口,果然,残墨正在厨房忙碌着。
他斜倚门框,瞅着她的身影,鼻端是饭菜诱人的香气,耳边是油锅滋滋的声音,所谓十丈软红尘的繁琐,人间烟火气的浊俗,一种轻快明媚的喜悦春花般绽放。
刘逸宸咳嗽了声,残墨回过头来,看到他,喜悦地说:“你好了!”
“嗯,只是饿得很。”刘逸宸捂着肚子,“我吃得下一头大象。”
残墨眼神柔和:“你先冲个澡去,洗完澡就可以吃饭了。”
刘逸宸走进厨房,站残墨背后,从她肩膀探过头去:“给我弄什么好吃的呢?”
残墨转过身,推了推刘逸宸:“快去洗澡,一会儿吃饭的时候该嫌身上黏腻腻的难受了。”
刘逸宸一怔——
此情此景,倒让他想到了自己的父母。
然后,他去卧室拿了衣服,冲澡去了。
洗个热水澡,刘逸宸换上宽大的浅蓝色连帽衫,灰色宽松裤,撒着拖鞋,一边用毛巾擦头发,来到饭厅。
餐桌上放着碗薏仁赤小豆稀饭,几根油条,一小碟清炒笋片,一小碟咸菜。
刘逸宸早饿得厉害,忙拉开椅子坐下,残墨从厨房出来,手肘撑着椅背,笑眯眯看着他。
刘逸宸伸手就去拿油条,残墨说:“小心烫!”
确实很烫,刘逸宸缩回手,舀起一勺稀饭就往嘴里送,烫得在舌头上滚了几下,才咽下去。
残墨咯咯笑起来:“饿死鬼投胎。”
“早上护士说要打吊瓶,不能空腹,勉强喝了杯豆奶,一天再什么都没吃。”
残墨手托腮,水灵灵眼睛看着刘逸宸,带着一种女性独有的、接近于母性的怜惜之情,点了点头:“真可怜!”
刘逸宸吃光了多半碗粥和两根油条,才腾出嘴来说话,他说:“你行啊你!不大会儿工夫,整出这么棒的一顿饭——薏仁、红小豆、莴笋除湿气,油条和咸菜最可口。”
“你不是生病了吗?”
“所以你才给我做吃的?”
“嗯……你生病了吃什么都不香……”
“好吧,那我就祈祷天天生病。”
残墨嗤地笑了。
吃完了饭,拾掇完毕,残墨看着刘逸宸,笑着说:“真的精神多了,出去散散步消食?”
“好啊!”刘逸宸欣然答应。
刘逸宸全身轻快,精神抖擞,两人从栽满高大松树的林荫道一路走到迦南湖,残墨见他微微发汗,就停了下来,建议休息一会儿。
此刻,太阳完全沉了下去,西边地平线红亮的橘色晕开来,往上渐渐浅了,成了紫色、浅蓝,直至混沌厚重的深蓝,夕阳透过厚厚云层的缝隙,在天幕划上几道曲折伸展的光亮,整个天空像块深色宝石,裂纹折射出奇异美丽的光芒;静静的迦南湖被苍穹覆盖着,暗暗灯火下,只瞧见深邃一潭,偶尔荡起闪闪涟漪。
残墨瞧着湖水,乌黑澄澈的大眼睛一眨不眨,眼神也如这深湖般幽邃动人,嘴唇却在黑暗中愈发晶莹滋润,仿佛果冻。
“你对我真好……为什么?”刘逸宸低声说。
她回转螓首,侧脸望着他,嫣然一笑说:“因为你是个好人呐!”
“好人?”
“嗯,好人!”
她盈盈的眼波,目光清澈而真诚。
刘逸宸一怔,他的世界里,从来只有尔虞我诈你死我活,他感触到的事物复杂难辨,如同暗夜,也甚少再用单纯的“好”、“坏”来界定各种存在,尤其是人。自己如何看待自己?他没想过,不是躲避,而是觉得没有意义,他不会把精力白白浪费在这种毫无价值——说白了就是带不来收益的事情上。
社会竞争激烈,争分夺秒,急功近利,成王败寇,没几个人有空去思考如上的问题,此刻,听见她坦率的言语,黑白分明的定义,他的心突然定下来,一股暖暖的清泉涤荡胸臆,在漫天奇异的霞光中,他觉得平和安宁。
————————————————————————————————————————
四月初。
林涓喜刚踏进家门,许嫣然就说:“涓喜,咱家对面搬来了新邻居,一男一男,应该说是,一个帅哥和一个男孩子。”
“邻居?”林涓喜眨眨眼,“那敢情好。我累得很,睡一会儿去!”
林涓喜刚躺下,就有人敲门,许嫣然开了门锐声冲卧室喊:“涓喜,有人找你!”
林涓喜无奈,披衣起床,来到客厅,这就呆在当地了。
hael沉静地坐在破沙发上,穿着宽大的白色卫衣,大大的帽子套在头上,灰色额发有些长了,挡住了琥珀般的眼睛,牛仔裤,黑色人字拖,看着她,那种让人心悸的、仿佛轻轻一碰就能碎的剔透目光:“嗨,晚上好!”
本来头脑混沌,这一下全清醒了,林涓喜揉揉额角,低低惊呼一声:“你……怎么会在这儿?”
“我租了房子,就在你家对面,和charles,今天早上才搬过来。”
林涓喜脑中将hael的话和许嫣然的话一拼凑,了然:“怎么……为什么要搬这儿?”
“我想每天看见你。”hael平静地说,许嫣然却激动起来,朝林涓喜使个眼色,一副看好戏的表情,林涓喜大是头疼。
hael看林涓喜神色,难掩失望地说:“你不想看见我。”
他皱着脸的摸样,仿佛国破家亡双泪垂,非常可怜,林涓喜叹气说:“没有,我不是不想见你。”
hael一定认为,双重否定等于肯定,他展颜说:“我就知道你想见我——哦,我回去了,charles给我做了冰淇淋,你和这位小姐要不要去吃?”
“不用,谢谢!”林涓喜这才想起来还没互相介绍,“hael,这位是许嫣然,我的好朋友——嫣然,这位是……音乐学院的外教,美国的hael此时已经站了起来,侧过脸说:“我们已经认识了,早上她帮我们搬了东西——我回去了!”
关上门,林涓喜一屁股坐在沙发上,忧心忡忡——她可是背负血债的杀手,和ef这样浅门浅户朝夕相处,真是太惊悚了!
许嫣然手叉腰俯下、、身,巴掌大的脸庞光彩熠熠:“这是怎么回事?”
林涓喜苦笑:“说来话长——其实我自己都不清楚。”
许嫣然捋着头发,笑道:“涓喜你魅力好大,左拥右抱,彩旗飘飘——不过可得小心别让李邺知道了。”
林涓喜叹气连连,走到窗前,看着外面苍翠的梧桐树,心里琢磨着:这是不是个阴谋。
但事实证明女人永远是感性动物,hael几乎天天来林涓喜家,而林涓喜发觉,侦探先生似乎有种神奇的蛊惑力,分开久了生疑,相处久了嫌隙居然便淡化了,亲切感油然而生,虽然她还是没有放弃提防。
而许嫣然因为一手好菜赢得了两个假洋鬼子的一致爱戴,林涓喜甚至一度想:许嫣然和hael在一起,一个沉静剔透似水,一个活泼鲜艳如花,倒是娇花照水,佳偶天成。
————————————————————————————————————————
林涓喜的床铺在二层,她此刻盘腿坐床上,看着一处地方发呆,宿舍同学聚一堆儿聊得兴高采烈,不时发出一阵大笑。
杀了第一个人之后,她的性格就越来越冷僻,而且,她的工作性质不能和人太亲近,必须保持距离,所以,这么多年来,她都是生活在自己封闭的世界里,同学们一起开心玩乐的时候,她就杵一边,仿佛已经失去了和人交往的*与能力。
在人际关系、抑或是更深更广的生活的某一方面,她已经被阉、、割了。
手机铃声打断了她的思绪。
是表哥刘逸宸。
“喂,哥!”家人来电话,林涓喜挺高兴,“听舅舅说你前几天病了,好了没?”
“早好了,想不想去哪儿玩?”
“和你们吗?”
“嗯。”
“想。”
“去翠微山怎么样,周末?”
“好。”林涓喜嘴角已经满是灿烂的笑容。
“那你晚上还回家吗?”
“算了,我就待学校吧,学校离山这么近,明早你来接我,咱们直接去玩,免得我多折腾一次。”
“嗯,那明天见!”
第二天早上七点半,林涓喜就坐上了开往凤凰山的车。
刘逸宸开着他的宝马7系,同来的还有刘花程,就他们三人。
游玩了翠微山跟前著名的洛林浮屠群之后,当晚,他们在山脚一个农家乐休息,打算第二天上山。刘花程叔侄一间房,林涓喜一间房。
这一晚,林涓喜睡得很不好,凌晨就醒了,看看手机,不到六点半,闭上眼睛,可是辗转反侧,就是睡不着。
外面天色微明一片,山里阴冷,不时有怪鸟悚然的鸣叫从耳畔掠过,她心里有点害怕,越发清醒了。
这房里有个老式衣架,放着主人的衣物。最顶是帽子,然后是衣服、裤子,像个静立的人。这种衣架是林涓喜小时候的噩梦,都有心理阴影了,所以刚一进屋就注意到了,又不好意思拿出去,后来几乎忘了,现在却突然想起来。
她用被子蒙着头,却忍不住揭起被角看了眼衣架。
光线很差,衣架的位置勉强可辨一个人形黑影,林涓喜打了个寒战,因为她感觉,那衣架仿佛长了眼睛,在暗处看着她。
她被自己的念头吓住了,忙缩进被子,强迫不想这些。
可她渐渐感觉不对劲儿了,那个衣服架子有问题!
她告诉自己,再看一眼就安心了。
她拉下被子,却在下一秒惊呼出声,头都炸了。
第十五章()
衣服架子不见了,那个地方空空如也,十几秒的时间,它能到哪里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