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一筹莫展,一道刺眼光芒穿透黑暗,逐渐移近,是辆小货车。
hael站在路边,眯着眼睛,冲一片光亮招了招手,货车在不远处停了下来,走下一个人。
近了,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男子,又黑又瘦,浓眉大眼,他看了一下情况:“车坏了?”
hael点点头:“嗯。”
男子说:“怎么,黑灯瞎火的要叫救援队吗?”
hael说:“不了,救援队不好来。”
“也是,这路边是我朋友的果园子,果子熟了,他在这儿住着呢,把车推他园子里,你们在村里住一晚上,明天再整车子。”
林涓喜看了眼hael,他沉思了一会儿,问林涓喜:“你觉得呢?”
林涓喜心想反正也不怕他劫财劫色,就点了点头:“也行,反正困得很。”
hael对男子说:“那就麻烦你了!”
男子姓王,看起来沉默而热心,他打电话叫醒了朋友,四个人合力将车推进果园——两个年轻农夫惊异于他俩的体力,尤其是林涓喜,他们简直像见到了外星人。
hael认为,小王之所以如此热心,是因为他提出的建议他俩毫无怀疑欣然接受,但小王不知道的是,一般情况下,他们什么都不怕。
一切妥当,告别了果园古道热肠的农夫,坐着小王的车进了鱼花村,分手时,和小王约好了第二天十一点由他引着去他果农朋友那里,再把修车的叫去。
这几年农家乐遍地开花,hael找了家,要了两间房子,两人俱是疲惫极了,倒头就睡。
似醒非醒,林涓喜恍然听到一阵歌声,高而细的嗓音,曲调肃穆而哀伤,是挽歌,穿堂而过,在她耳中盘桓,她看到漫天碎纸屑纷纷而落,天地白茫茫一片,空旷苍茫,令人窒息的一片白中似乎有个人影的轮廓,很快清晰了,细瘦的身子,穿着僧袍样式的白衣服,衣角与这漫天纸屑一同翻飞,挽歌声音大了,伴随着白袍和头发飘飞的节奏,在这满世界的凄迷中,这人转过了脸——是hael,他依然用平淡到死的眼睛看着她,看着她——她倏然惊醒了。
看一眼手机,八点多了,窗外下起了倾盆大雨,林涓喜揉着头发,心里十分难受,好像要去做一件事情,却怎么也想不起来。
她重新闭上眼睛,试图想起那是件什么事,耳畔似乎又听到了挽歌,她一惊,穿好衣服起身了。
第十二章()
hael在林涓喜隔壁,敲门,他没在,她看了眼廊外的瓢泼大雨,皱起眉头。
问房东借了把伞,径直朝楼顶走去。她不能确定他是不是在那里,但总觉得有种无形的力量,冥冥之中引她到了那里。
半个身子还在楼梯上,一探出头,视线越过楼顶,就看到了一个灰色的身影站在雨幕中,是hael!他全身都淋透了,灰色头发水流如注,宽大的蓝色卫衣紧贴身子,显得更加瘦,牛仔裤也早成了深蓝色。他垂着头,在寒风冷雨中丝毫不见哆嗦,一动不动立着,雨太大了,掩盖了其他声音,仿佛全世界都在这狂暴的雨中湮没了,只剩那个孤立其中的微微躬着身子的瘦弱人儿。
林涓喜撑着伞疾步过去,她心里无数密盒中的一个被打开了,窥晓到自己的实质,只是一直不愿意承认,这个hael,他带给她家人般的亲切感,一种强烈的宁静和温暖的呼唤——这是和李邺完全不同的感觉,甚至有不同于李邺的安全感,她不由自主地追随他,他的伤痛,也会在她的心头划上长长的瘢痕。
不知是雨太大,还是不愿意,等她走近了,为他撑上伞,他才转头看向她,没有惊异,也没有悲怆,什么情绪都没有,甚至还淡淡笑了下。
林涓喜说:“你傻了,这么大的雨站那儿淋——我看你这次非发烧不可!”
她说着把他拉走了,出乎意料,他一点都没有抗拒,顺其自然地被牵着走,他的手腕很细,冰冷,脆硬,仿佛一折就断,脉搏的跳动让她倏然心悸。
这么样把水淋淋冰冷冷的人牵到房中,开门时碰到老板娘——一个五十岁左右的胖大妈,她看到hael的样子十分惊讶:“这孩子怎么了,淋成这样?”
林涓喜笑笑:“大妈,您有没有干衣服?”
“有,我给你拿去!”
林涓喜去村里卫生所买了板蓝根,回到房子用一次性纸杯冲好,约莫着hael也换完衣服了,去隔壁敲门。
静了一会儿,hael的声音:“请进!”
他穿着老板娘儿子的衣服,好像小姑娘穿男朋友的衣服,大得没办法讲,越发衬得他瘦弱苍白。他赤脚盘腿坐在床上,拿着老板娘给的干毛巾擦湿漉漉的灰发。
林涓喜将板蓝根递给他,他犹豫了一下,接过,看着热气腾腾的药叹了口气:“我不喜欢喝热东西。”
“那你病了得喝药怎么办?”
“我都是在冰箱里放凉了才喝的。”
林涓喜无奈,由着他去了。
她在椅子上坐下,关切地看着他:“你没事吧?”
hael目光淡得一无所有:“没事。”
“那你……”林涓喜犹豫了一下,还是问道,“以后还当不当侦探?”
hael看了她一眼,拾起毛巾,慢慢地擦头发,林涓喜真怀疑毛巾到底有没有挨上去,就听他说:“其实侦探只是个副职,我是,音乐制作人,这一直是我的爱好。”
林涓喜脱口而出:“可侦探是你的梦想!你的信仰!”
hael手上没停止擦头发,黯淡地说:“现在不是了。”
林涓喜皱起眉:“hael……”
他轻轻地说,声音虚浮:“世界上竟然有超自然能力,这案子还有什么可破的?我以后再也不能够推理了,我努力的一切都是错的,既然知道错了,为什么还要继续?”
面对一个人破碎的信仰和梦想,任何措辞都是苍白的,林涓喜知道,“努力”两个字饱含了多少心血、光阴、希冀、痛苦和取舍,可就在刚才,那个男人一把将它火烧成了灰烬,只余虚妄。
窗外,雨声渐稀,屋瓦上积水如织,院中载着几株国槐,腰围粗细,茂盛极了,枝枝叶叶拼命挤压着,唯恐泻下一丝天光,瞧着烦厌,天空本就铅云厚重,院中因为国槐的原因更是阴翳,丝丝水汽萦绕氤氲,空气都是泛青的冷滞。
林涓喜缓声说:“打破惯有的思维模式,平静起来是需要一些时间。但是你现在想想,你侦破的所有案子,有几个是超自然因素?”
hael全身一顿,看着林涓喜,大眼睛眯起来,瞳孔如一个针眼,清透的眸中折射出犀利的光彩,林涓喜吸口气继续说下去:“所以你真的不用担心,这个世界没变,你只是了解得更透彻了,这对你有好处。你怕它干扰你的推理吗?杞人忧天!这是个概率问题,你能明白吗?”
hael点了点头,将腿从床上放下来,勾着拖鞋,手把床沿,做出认真倾听的样子,这鼓励了林涓喜,她放松地靠向椅背,甚至带着一丝微笑:“你可以不用查这个案子,因为很明显,凶犯根本不是人,它们杀人是不会留下线索的,你费神没有意义。”
hael沉思了一会儿,果断地说:“不!任何凶犯都会留下线索,连阿基琉斯都有弱点。”
“好吧好吧,就是你说得那样!”林涓喜身子前倾,看着他,“不要放弃好不好?全世界都需要你,ef!”
他静静看着她,她明显更激动了,双手交叠:“你的人生怎么能轻易被别人摧毁呢?”她加重了“别人”这两个字:“你是无数人最崇拜的神探ef,我们的保护神!我们的英雄!你要是撒手不管了,这个世界得有多少人白白送死?!所以——”她抓住了他的手:“别再说放弃这个词了!hael,你不觉得在这种情况下振作起来,自己都会崇拜自己吗?这个世界太黑暗了,有鬼怪的世界更可怕,太需要手持长剑的大天使hael了!晚上的一盏灯永远比白天的千盏万盏灯都重要,hael,你不会后悔选择继续的!”
hael看了眼她握着他的那只小手,林涓喜这才反应上来自己的动作,忙抽回。她暗暗纳罕,她发觉自己和hael在一起会不由自主做出一些非常亲近的动作,而且,潜意识里,知道他永远不会伤害她,这是多么匪夷所思——一个杀手和一个侦探,只认识了不到一天——她还拼命劝他不要放弃侦探事业,让外人听来,一定觉得她疯了,但是她自己做来,却非常自然,好像天生就该这样。
这可能就是一见钟情吧,非关风月,却也牵扯情肠。
hael嘴角微微一扬,眼神熠熠:“我知道了,我不放弃了。”
然后,林涓喜看到hael又是明丽一笑,简直容光照人,陋室似有晚霞氤氲起来,连窗口天光都被逼了出去,满目艳色中,他自信而坚定地说:“这个案子,会在我手里终结的!
林涓喜开心极了,心像被风吹得鼓起来的风帆,无数蝴蝶飞出来,她想抛开理性,跟着感觉走,和hael敞开心扉地谈天说地,将自己这么多年的恐惧和希冀和盘托出,可也只是想想而已。如果对方是李邺,林涓喜却没这个打算,她不想把自己的一切都暴露在李邺面前,她想在李邺的心中,她始终是最美好的样子。
hael锐利的目光瞥了林涓喜一眼,说:“你在想李先生?”
林涓喜暗暗吃惊。
“不用吃惊,你在想他的时候,眼神都柔和了,你喜欢他对不对?”
林涓喜脸上一红,说:“怎么会?”
hael望向她的眼神,说明是对她的心事了如指掌了。
林涓喜忙转移话题:“你和李公子怎么认识的?”
“他帮我调查过几个案子,也算我欠他人情了。”hael沉默了一会儿,接着说,“其实——其实他挺欣赏我的,应该是特别欣赏,有次和他喝茶,他告诉我,我是这世界上他最佩服的人,不过当时他笑嘻嘻的,我也就当他开玩笑。他好几次都暗示我,我的思维模式是错的,可是……唉,我是个惯性特别大的人,一条路走到黑,拒绝改变,他希望我帮他做事,花样百出地拉拢我,我全拒绝了,他也从来都不生气,还帮了我好多次,也许这是你们中国人说的‘惜才’吧!他总有一天会像今天这样做,我差不多料到了,他热衷于让我活得更明白,或者说热衷于提高我的职业素质,温良改、、革不顶用了就暴、、力革、、命。现在,我脑子里更清晰了,这都是拜他所赐,你听他临走时候说的话,所以我还是挺感激他的。不过,他也没安什么好心,他希望我想通之后感激他,他很清楚什么东西最能打动我,不过,他这次又白费功夫了,我是不可能做他下属的。”
沉默了一会,hael说:“林小姐,你没发现吗?他这次特别反常,暴怒地不受控制,要不是他那个聪明下属,我都不知道他该怎么收场。”
林涓喜垂下了头。
hael看她一眼:“你别不好意思,我还没说完呢!李先生喜欢你,这是一种可能,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他想让你知道他喜欢你,因为这世界上有人格外会演戏。你肯定希望是第一种情况,但是也不排除第二种可能。”
林涓喜想到了纪白露,脸上红晕渐渐退下去。
“如果是第一种可能的话——恕我直言,你俩是世界上最不适合的恋人。”
“为什么?”
“因为——”hael看着林涓喜的眼睛,“他眼睛里有嗜血的污秽,你也是。”
这双通透的眼睛仿佛x光,林涓喜有种被发现是凶手的强烈不安感,心砰砰跳起来,维持着合适的表情,惊愕地说:“为什么这样说?”继而故作轻松地笑了声:“可能因为我不是个素食主义者。”
hael浅浅一笑:“你有美国人的幽默。”
林涓喜不服:“中国人也很诙谐的。”
hael不再说什么,林涓喜忍不住再次发问:“你为什么这样说?”
“因为,你俩都会不幸,这不是性格问题,而是——这么说吧,杀戮太重,不是你害死他,就是他害死你,你们彼此都活在愧疚、恐惧和危险里,对你们来说,适合的只有圣徒,只有圣徒才可以救赎罪孽——这都是我的感觉,你可以当闲聊,听听就行了。”
林涓喜心头大震,hael晶透的眸子如一潭静水,什么都琢磨不出来,可林涓喜就在这一刻暗下了决心:无论如何,都一定要远离这个侦探。
第十三章()
这场大雨连下了三天,也没有停的趋势,凤凰城被淋了个透,好像一切肮脏皆让洗刷掉了。
云消雨霁,碧落如洗,残墨盘腿坐于迦南湖公寓客厅的卡通棉垫上,拨通了刘逸宸的电话。
“喂,逸宸!”
“残墨。”
“你在干什么?”
“和猪打电话呢!”
“你才是猪!”她听出了不对劲,“怎么没精神?”
“病了。”
“不要紧吧?”
“不要紧,有点儿发烧,刚挂了吊瓶,在家躺着呢,你要没事过来陪我。”
“好,我半个小时以后到。”
过了半个多小时,残墨到了刘逸宸家。
一开门,一股热气烘地扑面而来,刘逸宸裹着被子,把着门把手,开了门,勉强打了招呼,又躺回沙发。
残墨关上门,看了眼空调,三十度,她坐在刘逸宸身边,只见他紧裹棉被,虚弱地趴着,头发乱糟糟,脸蛋通红,一双俊丽的眼睛有气无力半眯着,平日里逼人的锐气不见了,此刻眸光迷离,倒平添了几分风流态度。
“现在感觉怎么样了?”
“就是有点儿头疼。”
其实他现在难受地都要死了,寒冷彻骨,仿佛骨头都冻成了冰,牙关不住打颤。
残墨提着一个白色袋子,放在茶几上,搬了小板凳坐沙发旁。
然后,她将手伸进他的被窝里,握住了他一只手。
这个姑娘偶尔的动作很容易让人误解,可她自己并没意识到,她脑中关于世俗礼法的概念有时很模糊,眼下,两人认识有一年多,接触也有半年之久,他习惯了一些,不像开始那么愕然了。
此刻,刘逸宸被疾病折磨得神智迷糊,她的手掌突然覆盖上来,真似世界上最妙不可言的东西,柔软温热到极致,他的手冷得刺骨,而她掌心的热气直透进来,让他舒服地眼泪几乎掉下来。
“手这么凉。”残墨柔声问道。
“刚才在诊所打吊瓶,药水太凉了。”
她松开了手,两指扣在他手腕上。
“你干什么?”刘逸宸很诧异。
“把脉。”
“你还会把脉?”刘逸宸更诧异。
“嗯,我和我家主人学的。”
残墨抽回手,从包里拿出两个暖水袋,去厨房烧了开水,接满了,一个塞刘逸宸脚下,一个让他抱在胸前,又给他倒了杯热水,放茶几上晾着。
刘逸宸碰到这滚烫的东西,整个身子就是一激灵,忙紧贴胸口,轻吐口气,如饥似渴贪婪地吸吮着热量,此刻,他只觉得该把那一年所有诺贝尔奖都奖给这个发明暖水袋的人。
“怎么病成这样子了?”残墨说着将头发束起来,“你这屋子里好热!”
刘逸宸歉然笑笑:“前几天下雨,着凉了。”
“还去钓鱼了?”
刘逸宸点点头,诧异地说:“你怎么知道?”
“你不光受了寒气,刚下过雨,湿气重,跑到水边去又受了湿气,所以特别容易生病。”残墨解释,看对方仍然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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