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话妖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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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话妖言录-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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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吗?”

    “嗯。”她点着头,笑靥如花,好像这件单纯的事让她挺开心的。

    “哪天有空了来我家玩吧,整个小区我只认识超市的阿姨,难得有个熟人。”刘逸宸说。

    “好,哪天下雪了我请你吃饭。”

    说完她就走远了,步履轻盈如水泡,像个跳动的银色光点,钻入灌木丛,不见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残墨没有失信,凤凰城终于迎来第一场雪的时候,她邀请刘逸宸来家里做客。

    刘逸宸穿着灰色的羊绒大衣,拿着礼物,站在残墨的家门口。

    等待开门的时候,刘逸宸打量着这扇银灰色的铁门,冷锐的颜色样式,却在猫眼外贴了一圈水晶胶的小星星,增添了几分暖意。

    门开了,残墨*的手扶着门把手,笑盈盈地说:“欢迎啊!”

    刘逸宸走进屋子,只见残墨穿着乳白色的薄毛衣,系着紫色花边围裙,粉色细纹棉拖鞋,十分居家的打扮,他就笑着把手里东西递过去说:“我奶奶做的咸鱼干和酸奶。”

    残墨接过来低头看看,抬起头说:“替我谢谢你奶奶,我最爱喝酸奶了。”

    两人往进走,刘逸宸说:“给我做什么好吃的?”

    “先保密,你看会儿电视,马上开饭。”

    “要不要我帮忙?”

    “你这十指不沾泥的大少爷就别进厨房了,肯定碍手碍脚。不许过来,如果被我发现你偷偷进厨房,就不能吃饭了。”

    刘逸宸只得作罢。

    一时,饭好了。

    圆圆的玻璃餐桌上摆着四菜一汤:菊花炒虾仁,铁板日本豆腐,凉拌芥菜,香菇炖鸡,还有一大碗鲜美的牡蛎菌汤,饮料是姜丝可乐,盛在高高的玻璃罐里。

    刘逸宸有些惊异地看着残墨:“挺能干嘛!这么快就整出一桌子菜了?”

    残墨一笑,仰脸说:“请坐!”

    彼此落座,两人开始吃饭。

    刘逸宸每道菜都尝了一筷子,赞不绝口:“家常菜做得好才考验功力,没想到你这么会做饭。”

    残墨抚了抚飞到额前的乌发,嫣然一笑说:“哪有,我不会做饭。”

    刘逸宸轻轻哼了声,笑道:“你在谦虚吗?太假了!”

    她今天一身居家打扮,为了做饭方便,将半长的乌发全部挽在脑后,碎发也用发卡别住,看起来能成熟一些,端然坐桌边,贴身的柔软羊绒毛衣,饱满而艳丽。

    欲把西湖比佳丽,淡妆浓抹总相宜。

    不过刘逸宸最怀念的还是那日在李府,她一身袄裙,古雅娇丽的摸样。

    吃完饭,收拾好饭桌碗筷,两人坐沙发上聊天。

    怀中抱着软绵绵抱枕,喝着酸奶,窗外已经飘起了小雪,草坪和楼顶绒绒一片,迦南湖朦胧可见,室外清寒,室内却暖融融的,一派春意,让人只想窝进沙发,再也不愿动弹。

    刘逸宸抿了口酸奶,说:“偷得浮生半日闲,雪夜闭门,和朋友小聚,真是最幸福不过的事。”

    残墨抚着抱枕上的流苏,说:“如果闹饥荒,饿着肚子,就算和仙女儿待一块也不会惬意。”

    “你经过灾年?”

    “过去全是靠天吃饭,虽然我没挨过饿,但是瞅着千里饿殍,也惶惶不可终日。”

    “你——活了多久?”

    “一千二百七十三年。”

    “哦。”刘逸宸点点头,打趣道,“你也是偷吃了如来佛座前铜灯的香油,成了精吗?”

    “不是。”残墨说,“我给你讲。一千多年前,我是岭南一家员外夫人的宠物,无意中吃了根部是人型的何首乌,就有了灵性,可以化成人形,但是法力还不行,我就天天琢磨着找个捷径提升提升。听一个树精说吃了千年人参可以长五百年修行,我就决定,去长白山找千年人参。还真让我给找到了,我先拿红线把人参的根须都绑起来,不然他就跑了,然后逮了他,正准备拿去炖汤,那人参竟然开口了,他说:‘喂,小丫头,这么对一位老人是不礼貌的。’我当时很吃惊,不过还是说:‘对不起,我为了提升法力,不得不吃了你。没事,我会给你天天念经超度,让你下辈子托生到富贵人家。’他说:‘你吃了我倒没什么,但是,我朋友特别厉害。’我说:‘咦?这就奇了,你朋友和我有什么关系,我又不想吃他。’”

    说到这里刘逸宸早笑了

    残墨色泽鲜艳的小嘴微启着,继续说:“我这么说了,那人参突然哭起来,一边哭一边说:‘你真是太可怜了!’我反而笑了:‘你还是先可怜可怜自己吧!想让我把你烧成甜的还是咸的?’人参不哭了:‘你为什么不问我,你究竟哪里可怜了?’我也没事,索性和这个有趣的人闹着玩,就说:‘哪里可怜了?’他说:‘你马上要吃我了,而我的朋友肯定会给我报仇,你会死得很惨,所以我说你可怜,一想到你这么可怜,我就忍不住想哭!反正你死了肯定也没人哭灵,干脆我现在给你一哭,要不然,岂不是太冷清了?’我哈哈大笑,就不想吃他,放了他,还成了好邻居,天天一起修炼。他虽然年龄大,但是想法特别奇怪幼稚,说话逗死了。又过了几百年,有一次,来了个黑熊精要吃人参精,我拼命保护他,快被黑熊精打死的时候,主人来了,那是我第一次见主人,只见主人光动了动指头,黑熊精就跪地求饶了,我当时又感激又崇拜。主人在我们那儿住了三天,给我疗伤,这三天里我对主人的崇拜到了巅峰状态,我从没见过这么风华绝代的人,那时候,我就打算死心塌跟着他,我私下给人参精说了,他大哭起来,说他不愿意跟着李公子,他喜欢自由自在,又舍不得我,不过,他还是劝我走,决定的事就要做。我也舍不得他,更担心他的安全,就给了他一颗有我灵气的明珠,只要他擦拭明珠,我便可以在很短的时间赶到。后来。我跟主人走了,一直跟到现在。”

    刘逸宸凝眸想着什么,突然说:“你后悔吗,不自由?”

    残墨一怔,明白了刘逸宸的意思,微微一笑,并不作答。

第五章() 
残墨卧室的窗子正对着刘逸宸客厅的窗子,有时候,刘逸宸在客厅翻阅着枯燥的卷宗,偶一抬头,会看到对面半掩的淡紫色小花窗帘,有时会看到残墨,她看到了他,满心欢喜,拼命地挥手,刘逸宸扑哧笑了,也招了招手,她会拿出一个二十四开的本子,用记号笔写上“在干什么”或者“中午过来吃饭”之类的话,刘逸宸便也翻出个大本子,一一回答,也问她一些情况,她随心情,回复几句话,或者一个鬼脸,或者一个猪头,她一张秀丽娇艳的小圆脸,手托腮,时而抿嘴浅笑,时而贝齿微露,时而笑靥如花,八颗牙齿全露了出来。

    两人几乎每个礼拜都见几回面,残墨的厨艺好得登峰造极,总能推陈出新,刘逸宸有时开玩笑,说自己都吃上瘾了。

    残墨喜欢晦暗的黄昏,两人经常在晚饭后相约于湖畔散步。

    残墨穿过一双黑色的大皮靴,雨鞋一样,踢里哐当地跑过来,让刘逸宸揶揄了半天,说不知道的还以为她去迦南湖捞鱼呢!

    冬日的黄昏,这里住户很少,几乎没有旁人,两人往迦南湖走,一路上栽满了年高德勋的松树,高大繁茂的枝桠生机勃勃,却并不遮光,精巧路灯的淡黄柔光直投下来,洒在两人身上,两双锯齿形的鞋底踩在柔软的松树落叶上。

    而她往往穿着中长的毛呢风衣,格子短裙,翻毛皮鞋,将两边鬓发梳了麻花辫,盘绕到脑后再束起,让微微蜷曲的浓密秀发完全披垂在肩头,像个英联邦学校的女学生。

    一颗松果被她踢进路边草丛,她侧脸看着松林深处,黄昏时光线不足,远方的池塘呈磨砂般的铅灰色,偶尔光芒荡漾,她经常会说:“春天咱们去钓鱼吧?”

    在刘逸宸看来,残墨真的是单纯的姑娘,虽然骨子里带着不属于人类的放dang和阴狠,但她仍是个单纯的姑娘。

    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去了,如缓缓流淌的潺潺溪水,偶尔会碰到大些的山石,激起雪白浪花;或者几朵临水野花,意想不到的美丽。

    林涓喜终日在意态萧萧中度过,无精打采,郁郁寡欢,整个年也过得了无趣味,许嫣然问,却是什么都问不出来。

    十九岁生日,林涓喜挑了个礼拜天,中午请大家吃了火锅,晚上回家,外婆刘陈氏又做了长寿面。

    晚饭后,林涓喜站在院子里,眼瞅着黑天鹅绒般的天空,缀满了钻石似的星星,很美,却总觉得少了灵气和活力。

    她想起来一年前,那满天胜放的烟花,太过奢侈的美丽,果然是不能不长久的。

    ————————————————————————————————————

    三月末。

    春天在懒散中一日日度过。

    沈熙竟然邀请林涓喜去参加他的生日party。

    林涓喜有些意外,自从性格变得冷僻开始,她就没有受到过这种邀请,不过,就算有人诚挚地邀请,她也不一定会去,因为那种场合人多耳杂,万一有所纰漏,后果不堪设想。为了人身安全,还是少和人打交道的好。

    但这次林涓喜是真的很想去,因为据说沈熙的几位朋友都是吉他大神,如果能和大神们聊上几句,请教请教,真是太好了。

    林涓喜精心挑选了一张沈熙女神玛利亚凯利的专辑,穿件比较淑女的衣服,出门了。

    融入大千世界会冲淡自我苦楚,到达指定地点时,林涓喜的心情已经明朗多了。

    这是闹市深处一条偏僻羊肠小巷中的孤零零的咖啡馆,听起来很酷,其实主要图了性价比高。地处偏僻,酒水吃食相对便宜,然而格调优雅,不失音乐人的风格。

    一路上衰草枯杨,断砖颓垣,拐过一个六十度的弯儿,蓦然凸显一家小小门面。

    两三级残破得有性格的石阶,原木的门窗,蓝白相间的遮阳棚,通透的玻璃上手写了大大的“blue”——蓝色,忧伤,布鲁斯,一种伤感的黑人民歌,以及其它可以想到水的东西——木质的粗简门把手上挂了块树皮,上书:欢迎光临葬蓝。

    葬蓝,果然有点意思,林涓喜想着,推门而入。

    “嗨,林同学——”有人喊她,遥遥招手,是沈熙,他那一头金发太耀眼了,坐在靠窗的角落位置,身边还有三五个年轻人。

    林涓喜走过去,落落大方地坐下,沈熙一一介绍了他的朋友,又向朋友们介绍了林涓喜。林涓喜注意到了,果然有位吉他大神,剃掉一边头发,挑染红毛,打了唇环,自打她进来眼睛就没怎么离开过她的脸蛋和胸、部——她甚是失望。

    沈熙说:“我们还有位大神,不,应该说是神迹,还没来,他总是迟到。”

    林涓喜微微一笑。

    沈熙是个热情的男孩,瘦高个,一头染就的金灿灿头发,衬着过分白皙的皮肤,阳光下有明艳的感觉,乌的眉和细细的眼,笑起来眼角有细微纹路,总的来说还不错,但林涓喜不喜欢他夸张的风格,试想沈熙着一身青色直缀,这份秀气,该有青衿士子的恂恂然风姿吧!

    大神和另一位男孩子努力和林涓喜套近乎,但见她反应比较冷淡,便渐渐不再理她了,坐中人因为她的美貌而产生的好感也很快消失。

    林涓喜明白自己的缺点,就是太冷僻,初次接触的人很难对她有好感,即就是长久接触的人,喜欢她也未必,是天性使然还是有意而为之呢?或许二者兼有,不过这样也好,正合她意,言多必失,友多必漏,当然后一句是她自创的座右铭,比起人缘差,当然掉脑袋更糟糕了。

    杀手职业早就毁了她的一切,如果有人肯接受她,那么,这个人得具备多么强健的神经和时时爆发的人品以至于次次危难逢凶化吉。

    正胡思乱想着,咖啡店门开了,陡然一个人撞了进来,却在踏上店内木地板第一步时扫把星高照,面朝下直直摔倒,连同他一齐撞在地上的还有无数不知名白色固体,闷响伴随着哗啦啦声,热闹非凡,白色固体四溅开来,一颗蹦到了林涓喜脚下,是大白兔奶糖。

    沈熙一下站了起来:“hael,天哪!”

    这位男孩,也是沈熙朋友吗?

第六章() 
全咖啡馆的生物包括老板那只金瞳黑猫都看着摔倒的男孩,他却从容不迫地起来,不疾不徐捡着地上奶糖。沈熙面上有些挂不住,起身去拉那男孩:“hael,别捡了,你都来迟了,大家还等着呢!”

    “为什么不捡?这么多,太浪费了!”全咖啡馆的人又将目光集体扫向了捡糖男孩,不这样还对不住他了,如此有特点的音色,真是让人过耳不忘。他的声音像一堆破碎的昂贵金属,奇怪的比喻,但林涓喜听到这个声音,眼前真的出现了一堆破碎却骄傲的昂贵金属。

    沈熙无奈极了,只得硬着头皮说:“好吧,我帮你捡。”

    男孩连凳子底下的奶糖都不放过,林涓喜注意到吉他大神的嘴角已经有了嘲讽的笑,现代社会的传染病,却没有人愿意摒弃它。林涓喜离开座位,蹲下来帮男孩捡糖,她很仔细地捡着,任何角落都不放过,捡满了一把,递给男孩。

    “谢谢!”男孩说。

    他抬起头来,细碎的光洒在他的眼中,有一瞬惊艳的错觉,林涓喜一怔,其实是很普通的一张脸,并非纯血统亚裔,浓密却显出湿漉漉之感的微卷的灰色半长头发,蜷在脖颈处,眸子极淡,几乎无色,仔细看是浅灰色,阳光投射下去,黑眸中的实物仿佛只有瞳孔,剩下都是无限通透,眼睛偏又很大,更显得呆滞和无神,眉骨略高,眼窝微陷,此外鼻子嘴巴都不甚出色,很路人的一张脸,刚才的惊艳,真的是错觉。

    让东道主尴尬万分的捡糖行动告一段落,终于各自就坐,男孩很自然地坐在了林涓喜的旁边。他的皮肤呈现少血色的苍白,瘦骨嶙峋,根本撑不起衣服,年纪看来顶多二十岁,却是一副平淡表情,有种沧桑的错觉。

    他将背上的双肩包取下来,拉开拉链,拿出一个包装漂亮的礼物盒,递给沈熙:“打开吧!”

    沈熙依言,里面竟然是一本书,《约翰克利丝朵夫》,沈熙喜然:“我上次说了想看,你就买来了,真够意思!”

    服务生过来为hael倒咖啡,他说:“有冰咖啡吗?”

    “有。”

    “来一杯!”

    沈熙拍了拍男孩的肩给大家介绍:“我们学校的英语外教,来自美国德克萨斯州的ichael介绍了在座的朋友,介绍到涓喜时,他说:“涓喜,hael就是我给你说得吉他神迹。”

    hael瞅了林涓喜一眼,继续盯着冰咖啡,慢吞吞地说:“不好意思,我的手机找不着电池了,所以迟到,让大家久等了!”

    众人说没关系,其实都很不爽,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社会,他们有些轻视他,因为这男孩穿着很普通的t恤牛仔裤,鞋子也很旧,加上刚才的行径,应该是个贫穷的人,无奈背井离乡挣钱。

    hael将袋中奶糖散给大家,说:“二十年前我和妈妈第一次来贵国,吃过这种,觉得特别好吃,所以今天买了一袋子。你们吃吧!”

    贵国?多么古怪且古板的称呼!客人中相熟的相视一笑,具是轻视,人们往往更会轻视一些穷困而行为偏僻的人。林涓喜拨开一个糖果,含在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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