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觉察来了,警觉地转过身,看到了月光下一头白发着装奇怪一脸诡异的霜铖,惊恐一闪而过,随即,男子镇定下来,伸出手礼貌地说:“你好,我是刘逸宸。”
“你好,我叫霜铖。”
霜铖也伸出手,刘逸宸握了握,幸好,这手不是凉的。
“你就是刘逸宸,刘河生的孙子。嗯,和你爷爷非常像呢!”
“你……见过我爷爷?”
“当然,被他砍了一剑,差点送命。”霜铖脸上笑容消失了,刘逸宸的表情也凝固了,迎着阴森森的眼睛,盘算接下来的应对方法。
冷不防,霜铖突然把手按在刘逸宸胸口上,速度快得让人来不及反应。
“这几千年来,你是第二个被主人邀请来的人类。”霜铖按在刘逸宸胸口的手加重了力道,“知道妖怪吃什么吗?”
刘逸宸看了眼他的手,沉默不语。
霜铖凑近刘逸宸的脸,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刘逸宸惊异得看到,这个白头发怪物居然长着对长长的獠牙,只见这怪物从牙缝里挤出句话:“吃人心!”
刘逸宸并没有被吓到,他神色如常,微微一笑:“这是贵府的待客之道?我在这儿等了半个小时,又渴又累,好不容易等来了先生你,没说邀请我进屋坐坐,倒先说上这么多话吓唬我——实话跟你说了,既然我今天答应你家主人来赴约,就什么都不怕,所以,收回你的废话,说点有意义的。”
“我只是向你表明了东道主的某些习惯。”
刘逸宸本来一直温文尔雅的,听到这里,脸色一阴,低声说:“太遗憾了我只有一颗心。既然我是几千年来第二个被邀请来的人类,那么,你家主人要和我说的事肯定重要到你无法想象、也无法承担的地步,如果耽搁了,你十个脑袋也赔不起!”
“我也要说一句,你不是来夏令营的,如果没有价值,就别想活着回去!”
刘逸宸一笑:“是吗?放心,你家主人不会无的放矢的。”
这时,一个少女从远处走过来,凄艳余晖透过灰色树荫,投在她身上,为她整个人蒙上了层忧伤的淡光,待走得近些,刘逸宸才看清她的脸,不由大吃一惊。
少女也看清了刘逸宸,脚步一顿,杏目微瞪,樱唇略张,也是一脸愕然。
霜铖吃惊地说:“你俩——认识?”
第十七章()
刘逸宸已经收起了惊讶之色,说:“有一面之缘。”
“何止啊?”少女淡淡一笑,“真是太巧了——刘公子,让你久等了——我叫残墨。”
“我也是才到。残墨——”刘逸宸饶有兴味地打量着少女,玩味着这个名字,“你好!”
霜铖看看刘逸宸,又看看残墨,有些好奇,但现在不是他好奇的时候。
刘逸宸被蒙上眼睛,带进了李府。
他惊异于李府超出想象的奢华,但他的目光只是稍作停留就收了回来。
侍从引刘逸宸进入会客花厅的石门,他长吸一口气,已面沉如水,静定从容。
石室正中的白玉几案后坐了位白衣男子,刘逸宸一看之下,不由怔住了,因为这个男子长得非常美丽,绝色的容颜映得整个厅堂都熠熠生辉——刘逸宸估计他就是所谓的“毒手檀郎”了,毒手这两字还没见识到,檀郎却贴切得很。
李邺含笑让座,十分和气,一边招呼一边打量刘逸宸,见他泰然自若,心里赞叹,估摸着此人恐怕可以胜任自己盘算的这件事。
陪坐的有倾泓和残墨,霜铖和地黄没在。
李邺彬彬有礼地为刘逸宸介绍了自己和手下们,一时饭菜上来了,李邺十分客气,指着一道肉菜说:“刘公子尝尝这个。”
李邺尝了一口,烧得不错,肉质也非常筋道。
“挺好吃的,这是什么肉?”刘逸宸心里想的是,不要告诉我是人肉,因为许多笔记小说上面写着,妖精有时候会请人吃人肉——他有些恶心,但是,即便是人肉,他今天也得咽下去。
李邺施施然说:“是虎肉,一只东北虎。”
刘逸宸咀嚼的动作顿了一下,笑道:“天哪,你太不环保了!”
在座的属下都露出了笑容,李邺也是微微一笑:“刘公子真幽默。”
刘逸宸余光打量四周,倾泓依旧板着脸,残墨那小美女低头忍笑,坐旁侍卫皆是一脸肃然——他低头喝口汤,心里盘算:这个府邸有着封建式的森严和气派,舅家纪氏虽然也是豪门,却远没有这般的肃穆和凝重,还有压抑感。
李邺缓缓地说:“我认识令妹,她常和我说起你,说你是个完美的人,今天见了,果真是丰神如玉,气度不凡。”
刘逸宸带着淡淡微笑注视着讲话的东道主:“过奖了!”
“你觉得我的话过誉了?我不会溢美别人,我是个实在人,从来不拐弯抹角,遮遮掩掩,谈事情也不多废话。知道我为什么这样说你吗?你是个人类,没一点儿法力,来敝府做客却如此镇定——你就真不怕我?”
刘逸宸想,此刻如果说不怕,当然不妥,搞不好李邺会生气,可如果直接说怕,又显得自己太没用,便放下筷子,说:“李公子,我倒也不是不怕你,实际上怕得要命,之所以镇定,是有原因的。”
“哦?请讲!”
“踏进贵府一点都不怕,要么这个人心理素质实在太好了,要么就是他成竹在胸。我想,我是二者兼有。”
刘逸宸知道这次来李府,李邺很可能会让他做事情,所以这样说,一则表明他是个素质优良可以胜任任何工作的人,二则表明,无论李邺有什么目的,自己或许都能帮到他,并且也乐意帮他。
虽然人类很强大,但和妖魔比起来太弱了,纪芳林当年还不是因为得到了李邺的帮助,才发迹了吗?刘逸宸心里自有打算,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往往高收益都是需要承担巨大风险的,如果李邺伸出橄榄枝,他十分乐意合作。
刘逸宸密切注意着李邺的表情,见对方微微一笑,明丽逼人,似乎对自己还算满意。
然后,李邺说:“刘公子慢用,我去换个衣服。一会儿过来喝茶,敝府新到了些雨前龙井,请你尝个鲜。”
言毕就起身走了,两个侍卫跟从他离去,留下残墨和倾泓陪客,刘逸宸再无心吃饭,不知道是吉是凶。
草草吃过饭,一个侍卫进来,说他家主人请刘公子去黯香亭喝茶。
跟着侍从七拐八拐,转过一座假山,刘逸宸眼前一亮,水光山色,小桥,细流,大片的清凌凌湖水,水上有座沉香木亭子,李邺一身白衣,在亭中端坐着。
这诗情画意的地方没有荷花,没有金鱼,所以,虽然布景雅致,总是缺少了生气,瞧着有些不舒服——这里真是生灵的禁地吗?
沉香亭上有一块楠木牌匾,用瘦金体书曰“黯香亭”。
李邺做了个请的手势,刘逸宸在他对面坐下。
他见李邺换了件白色便装,乌发委地,神态安详,只带了一个十一二岁的小童,小童围着个小炉烧水,一切看上去很闲适。
此刻,距离李邺如此之近,他的容貌细看之下,更觉精美无暇,艳光流转,刘逸宸只感到阵阵目眩神晕,他垂头片刻,笑叹道:“李公子也太奢侈了吧!竟然拿这‘木中钻石’沉香木建亭子,瞧这香味儿一阵阵的只往鼻子钻,真是好材料啊!哦,我有串沉香佛珠,你给看看成色!”
他说着从腕上退下来一串黑油油的佛珠,那小童本来安然蹲着,看到这佛珠一蹦老高,躲在沉香柱子后,一脸惊恐。
李邺温和地说:“霁卿,不用怕,只是串佛珠。”
小童还是不敢过来,刘逸宸这才想起来这里都是妖魔鬼怪,自己怎么能把佛珠拿出来,便歉然说:“不好意思,我忘了。”
李邺说:“没关系,我看看你的佛珠。”
刘逸宸递过去,李邺伸手接,刘逸宸忽然闻到一股香味,极淡,类似于檀香一类的昂贵木材,是从李邺袖口逸出来的,虽说馨香盈怀袖甚是风雅,刘逸宸却感到浑身都不舒服,起了一层鸡皮疙瘩,他屏住呼吸,微不可查地蹙了下眉。
李邺接过佛珠,细细看看,又嗅了嗅,还给刘逸宸,笑了:“一品级水沉。”
小童见佛珠收了起来,过来继续烧水,水开了,小童起身泡茶。
李邺笑盈盈地说:“对胸有成竹的镇定人来说,这顿饭吃的不错吧?”
“你怎么不问我心里盘算着什么?”
“这该是你问我吧?”
刘逸宸淡淡一笑,开口了:“你想让我帮你做件事,我也有信心能做好。”
“为什么这样自信?”
“我早都听说李公子做事深思熟虑,高瞻远望,是个绝顶聪明的人,既然考虑让我做,就肯定是在我能力范围之内的。”
李邺笑了:“喝茶。”
刘逸宸留意着李邺的表情,觉得刚才自己那顶高帽应该戴得不错,他端起茶杯,心里盘算着一会儿可能出现的情况以及自己的应对方法。
果然是上好的雨前龙井,清香宜人,喝在嘴里有种清柔的感觉。
刘逸宸杏目微微扫了下四周,说:“原来是这个‘黯’字,我还以为是暗香浮动的‘暗’。这个字好,别致,又应景。”
“是吗?”李邺一副愿闻其祥的神色。
“虽然又昂贵又好看,可是没有一点生机,香气也是,黯然失魂的感觉,起的恰当,所以说好。”
李邺笑了,呷口茶说:“你知道我和你舅家有点恩怨。”
刘逸宸没想到他会提这个,不动神色地“嗯”了声。
李邺继续说:“是因为你小姨,我想让她替我弄来纪家的残石。不过,你外公太精明,我没成功。”
李邺手里握着空杯子,目光幽沉而平静,后者垂头抿茶。
“刘公子,现在有人想替你小姨报仇,整天叫嚣着要杀我。”
“纪无臣?”
“你了解他吗?”
“他是个狠心冷面的疯子,有勇无谋,但是我外公就那一个孙子,家业都留给他了。他的手下挺厉害的,用的武器也很高端。而且,他能让这世界上最伟大的降魔者替他卖命。”
“他的手下确实厉害,我现在正在领教。”李邺微笑着说。
“我不是。”刘逸宸放下茶杯。
霁卿又替李邺斟满了茶,他端起来喝了口,说“我根本不用担心那个疯子,他来杀我就是送死。”
“公子的意思是现在就想杀了他?”
“杀他容易,可是啊——他死了,你认为,谁的嫌疑最大?”
“虽然说你的嫌疑很大,可是所有人都知道,你之所以一直都没动纪无臣,是怕纪家的势力,突然就这样杀了他,有点反常。”
“除了我,谁还有嫌疑?”李邺一双幽邃的眼睛静静地看着刘逸宸。
刘逸宸不说话了,他隐隐猜到毒手檀郎指的是谁。
李邺替他说了:“纪无臣死了,谁是最大的受益者?这个明眼人都看得出来。”
纪家第三代就是纪无臣和刘逸宸,如果前者死了,那么,偌大的家业,最有可能让刘逸宸来继承。
刘逸宸万没想到谈话内容峰回路转到了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手中茶杯差点没握住。
李邺继续说:“让所有人都怀疑不到你,比如,他们都肯定纪无臣是我杀的,我不过多点麻烦和危险,你却可以——”
刘逸宸震惊地望着李邺。
“刘公子,你很出色,纪无臣只能望其项背,鹿应该死在捷足高材者手里,那个疯子不配。”
刘逸宸霍地站起来,沉下脸说:“李公子,你都在说些什么?!我承认我不服纪无臣,但既然长辈这么决定了,我只能服从,你的这种话我不想听第二次!”
李邺一点儿也不着恼,只是笑。
刘逸宸依旧沉着脸:“我可以回去了吗?”
李邺也站了起来,说:“为什么急着走,我招待不周吗?”
刘逸宸脸色依然不好:“哪里,您可是我从来没有见过的热情好客。”
李邺不以为意地说:“你既然非要走,我就不留了,让残墨送送你!”他顿了顿,又说:“我今天有点唐突了,你好好想想,什么时候想明白了和残墨联系,她会给你联系方式。”
刘逸宸勉强笑笑,告辞了。
第十八章()
从李府出来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世界像被某个坏心肠的人泼满了黑油漆,明月也黯然隐去,只余几点星子,投下极其微弱的光,刘逸宸打着手电,由残墨引路,脚步沉稳地往出走。
残墨问他:“你什么时候可以再来做客呀?”
她一双美丽的大眼睛望着他,眸子比夜空还漆黑,隐隐泛着海蓝色,映着星光,神态是那种让人动心的少女的娇憨,这在没有月光的夜晚荒林中,让男人微微着迷。
刘逸宸挂着温和的笑容,说:“那就要看你家主人了。”
残墨不再说话,直到送刘逸宸出了林子,简短的告别之后,她倏然不见了——刘逸宸有些惊讶,也有些恍惚,他在原地呆立半晌,才收拾起自己的思绪。
他自负才学魄力胜过纪无臣十倍,但他究竟是姓刘,嫉妒,不甘,挣扎,斗争,希冀布满他走过的路。他并非贪图纪家的万贯家资,从小优渥的生活条件和底蕴深厚的文化教养让他的*早超出了物质层面,他想像他崇拜的三国枭雄那样,在当时受到人们的肯定和崇仰,功业彪炳史册,为后世留下一个传奇的背影。了解他的父亲曾经说他耽于幻想,好高骛远,他不以为然:刘备在成功之前,不也承受着周围人的不解和嘲笑?况且年轻人总得有些念头,人这辈子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当自己年老的时候,回顾一生,发现想做的事一件都没有做。他宁愿付出一切换来一场春梦,也不愿看着机会白白从眼前溜走。
机会?这是个机会吗?面对狡猾的李邺,刘逸宸不能不防,但是陷阱和机会是对双胞胎,他很想一试,至于萁豆相煎之事——如果这不是一个圈套,他会和李邺合演这出“九子夺嫡”吗?这个残忍的、诱人的机会像个不速之客一样到来,他需要的是洞察力,而不是同情心。
刘逸宸温润如玉的笑容不见了,换上副生铁般冷酷的表情,眸子黑沉沉胜过背后的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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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邺的书房像个小型图书馆,漂亮的紫檀雕花书架占满了四面墙,书桌倒不大,孤灯如豆,耿耿欲曙,李邺独坐于灯旁静静看书,浮动的、黯淡的火苗给他美丽的脸蒙上层寂寥的色彩,他好像孤独地在这里坐了一个世纪。
刘逸宸跟在一名侍者的后面,书房格子门是敞开的,可以看到里面的一切,可侍者躬身垂头,眼皮都不敢抬,敲了敲门。
李邺抬起头来,看到他俩,温和地说:“刘公子?请进!”
李邺指了指旁边一张椅子,然后给刘逸宸倒了水。
刘逸宸没有急着坐,而是在书房转了一圈,看着书架上摞得满满的书籍,说:“这么多书?你都看过?”
“差不多!”
“这么爱看书?”刘逸宸含笑的眼睛望着李邺。
李邺也笑道:“如果可以选择死法,我希望死在书堆里。”
刘逸宸抖抖风衣,坐在椅子上,微笑说:“我希望可以死在美女堆里。”
李邺呵呵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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