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一会儿,不太疼了,林涓喜一咬牙猛地将钢锥拔出来,丢在地上,然后站了起来,冷肃地说:“你既然害怕夜长梦多,那就现在,在这儿解决好了。”
“哼,这两个都是你的人,我肯定会输。”
“那你刚才还动手?”
“可恨我没一锥子刺死你。”少女咬牙切齿。
林涓喜冷冷地说:“你刚才也看见了,他俩基本不怎么关心我的死活。”然后她对李邺说:“这是我的事,一会儿不管发生什么,都别动手,好吗?”
李邺答道:“好。”
也不用再给霜铖说了,林涓喜对少女说:“看到了吗?”
少女点头:“大不了就是个死——行!”
话音未落,少女一个饿虎扑食,将林涓喜扑倒在草地上,然后迅速掏出手(。)枪,抵住林涓喜太阳穴,凛然说:“你输了。”
“未必!”林涓喜在开口的同时,膝盖上顶,在少女小腹狠狠来了一下,少女吃痛,松懈的几秒,林涓喜将少女翻下去,少女敏捷地滚到一边,站了起来。
林涓喜也早已站起,手中多了把枪。
少女看了眼林涓喜手中的枪,说:“小五封子(指装弹数为五法的小型自卫手(。)枪),你知道今天有危险。”
林涓喜淡淡一笑:“像我这种遍地仇家的人,如果出门连一把自卫手(。)枪都不带,不是找死吗?”
少女握紧自己手中的枪,指着林涓喜,喝道:“少来这套,笑面虎!”
林涓喜一怔,淡淡说:“实际上,因为你是女人,我才对你和气一些,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嘴上说着,枪口正对少女,一丝不移。
两人紧张地对峙,一时谁也动弹不得分毫。
突然,林涓喜眸光一闪,将手中枪飞速砸了过去,正中少女手里的枪,少女虎口一麻,枪脱手了,两把枪一齐飞出去好远,落进荒草深处。
就在几乎同时,林涓喜两步上前,手一刺,少女痛呼一声,跪倒在地,膝盖上插着刚才偷袭林涓喜的钢锥。
还没等少女反应过来,林涓喜便在她后脑狠狠一击,她立刻晕了过去,倒在地上。
林涓喜这才顾得上大口吸气,衣服早被冷汗浸透了。
平息了一会儿,林涓喜走过去,在草丛里寻出那两把手枪,将自己的小五封子依旧插腰上,少女的是一把十连子(国产勃朗宁大号手(。)枪,因其装弹数为十发而得名),她端详了一下,苦笑道:“干脆拿一把冲锋(。)枪得了。”
然后,她走到少女身边,将十连子插进她腰间,默默注视一会儿她年轻娇嫩的脸,叹了口气。
霜铖凑过来,笑着说:“准备拉回去慢慢折磨吗?”
林涓喜脸上无一丝笑容:“我没这种癖好。”
霜铖瞧一眼地上的少女,说:“那你准备怎么办?”
林涓喜抬眼看李邺:“李公子呀,你哪里有没有无痛苦的死法。”
“有。”
“替我杀了她。”
“好。”
“谢谢!”
霜铖笑嘻嘻地看着林涓喜,阴阳怪气地说:“奇闻!林小姐今天也使出辣手了?”
林涓喜抹了抹额头汗水,说:“她偷袭我的时候,我就后悔了。”
“要得,要得!这疯子肯定还会找你报仇,当然要杀了。”霜铖又笑道,“林小姐,刚才那招太险了,如果失算,她没松手,马上可以一枪毙了你。”
林涓喜摇了摇头说:“入了杀手这一行,就别想善终。”
李邺听她这么说,便问她:“碰见涂婆那次,你为什么害怕?”
“因为有你在,不用我直接去面对,我才顾得上害怕。”林涓喜垂着头,“可是今天不一样,我稍微松懈一下,就会被人杀了。刚才跟没事人一样站那儿……”
“在我和霜铖眼皮子底下,谁杀得了你?况且,这个女人实力不如你,你自己会处理好这事。”李邺平静地说,“我不帮你,是尊重你。”
刹那间,林涓喜突然懂了,她心里升起一种满足感,感到自己被理解被认可了。
霜铖说:“要是主人觉得我们有赢的可能,才会放手让我们打,如果毫无胜算,就不会让我们出头,主人会解决的。”
她对李邺拱了拱手,算是对于他适当尊重的感谢,但随后又觉得这个动作不太妥当,便微微躬了躬身子。
然后,她拿起地上酒瓶子:“我得回去了,不然嫣然要担心。”
“不要你的表了?”李邺将表退下来,提溜在手上。
林涓喜这才想起来自己的手表,便说:“你喜欢就戴着玩吧!”
李邺没有递给林涓喜,神色冷肃下去:“林涓喜阁下,有件事你得知道。”
第七章()
李邺没有递给林涓喜,神色冷肃下去:“林涓喜阁下,有件事你得知道,这表里面有个窃(。)听器。”
窃(。)听器,窃(。)听器,窃(。)听器,窃(。)听器……这三个字在她耳中形成回音,冲击着内心最脆弱的地方,手中酒瓶掉在地上,酒像破裂的大动脉中的鲜血,汩汩流出,不一会儿就流干了,酒瓶从满目青芜的堤岸上滚下去。
林涓喜惊呆了,眸子仿佛玻璃珠,慢慢出现细纹,裂开来,一张脸残破如凝霜的、凋零的花朵。
然后,她低头看着这个电子表,颤抖着接过,紧握手中,扯出一个比哭还凄惨的笑:“真有窃(。)听器?”
李邺以沉默表示肯定。
林涓喜突然想起了什么,抬起眼睛,眸光怔忪:“那刚才……”
“我从你手里拿过来的时候,就把窃(。)听器毁了。”
林涓喜复又垂头看着电子表,叹口气,忍着眼泪说:“失陪了……”
然后,她踏过满地烈酒,转身走了。
林涓喜的身影慢慢消失,李邺和霜铖却没有要走的意思。
李邺看了眼身边茂盛的枯草,神色一冷。
霜铖会意,身影一动,从枯草从中揪出两个人来,往地上一扔。
这是两个青年男子,被摔得猛了,哎呦直叫唤,不过,他们的身体素质还是比一般人好的,很快站了起来,抬头看去。
一看之下,两人像见了鬼一样,吓得脸都白了,他们直愣愣盯着李邺,嘴唇开始颤抖起来。
霜铖逼近这两人,说:“跟踪我们,活腻了?”
这两个人俱是全身发起抖来,他们强自镇定,不过都吓得不敢说话。
李邺走过来,霜铖低头躬身退到旁边。
李邺看着这两人说:“是纪无臣派你们来的?”
这两人瑟瑟发抖,其中一个瘦子磕磕绊绊地说:“这路……路又不是你……你家修的……谁……谁都能走,凭……凭什么说我们……我们跟踪——啊!——”
咔嚓一声,瘦子的下巴骨脱臼了,李邺收回手平淡地看向另一个胖些的青年。
那胖子吞了口口水,目光涣散地盯着李邺,渐渐跪坐在地上,带着哭腔说:“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李邺蹲下来,看着胖子说:“我不杀你,只要你告诉我实话。”
“是……是我家大少爷……大少爷让我们跟着你们的!”
李邺点了点头,突然说:“把你的衬衫脱下来。”
胖子没明白,一时愣住了,霜铖说:“主人让你把衬衫脱下来,快点,磨蹭什么!”
胖子穿的不多,他颤抖着手脱了西服外套,又哆哆嗦嗦地脱衬衣,可手指就是不听使唤,一个扣子半天解不开。
刺啦几声,霜铖将胖子身上衬衣扯了下来,双手呈递给李邺。
李邺接过,说:“我没拿笔,你把手腕割破。”
胖子现在镇定了些,他听李邺这么说,便抽出匕首,把自己左手腕割破,鲜血立刻流了出来。
李邺手指蘸着血,在白衬衣上写了几句话。
然后,李邺将血书叠起来,递给胖子说:“给你家少爷带去,如果弄丢,我剁了你的手。”
胖子抖抖地接过来。
李邺站了起来,掏出手绢擦着手上血迹,说:“刚才那小姐的事,两位最好别说出去,不然,给她惹了麻烦,我就要找你们麻烦,明白吗?”
两人点点头。
李邺说:“你们走吧!”
那两人踉踉跄跄地走了。
待他们走远了,霜铖说:“主人,为什么不让属下杀了那两个人?纪无臣那兔崽子也太胆大了,不给他点颜色看看?”
李邺修长手指抚上一根长满嫩叶的树枝,淡淡一笑:“杀杀杀,你就知道杀。”
霜铖忙垂首道:“属下不敢。”
李邺手指离开树枝,说:“杀人不光是为了杀人,明白吗?”
霜铖想了想,说:“属下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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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逸宸匆匆走进纪无臣位于纪府大宅二楼的书房门,带进一身凉气,他看到表哥纪无臣正坐在沙发上,一脸烦闷的抽着烟。
“哥,怎么了?”
“逸宸,坐!”纪无臣示意,刘逸宸还没坐下,他就说,“涓喜的那个表,失去信号了。”
刘逸宸挑眉:“坏了吗?”
“或许吧!”纪无臣给刘逸宸递一根烟,把打火机丢给他,“不知道是被她发现了,还是无意中弄坏了。”
刘逸宸没有点,将烟轻轻放在茶几上,看着纪无臣,点了点头,摸样十分乖顺。
纪无臣猛吸一口烟,愁眉不展:“不管怎么说,这条路算是断了。逸宸,怎么办,快想想办法!”
刘逸宸点点头,做出沉思的摸样。
这时,一位青年侍者敲了敲门。
“进来!”纪无臣说。
青年侍者走了进来,躬身说:“大少爷,他们两个回来了。”
“怎么样?”
侍者直起身子,微微摇头:“情况不太好。”
“让他们进来。”
胖子和瘦子走进书房,纪无臣看到,胖子衣襟上有血污,瘦子下巴肿了。
“怎么回事?”看到属下的狼狈样,纪无臣秀眉微蹙。
胖子看了瘦子一眼,说:“他下巴被李邺那怪物给弄脱臼了,我来说吧!”
胖子将跟踪李邺的经过说了,不过只字未提林涓喜,最后,他说:“那怪物割破我的手腕,在我衬衫上写了几句话,让我带给少爷。”
纪无臣伸手:“拿过来。”
胖子从口袋里掏出个满布血污的白布。
纪无臣皱了皱眉,嫌恶地两个指尖捏着拿过来,抖开。
他低头看着,冷不防,眼中闪过一道愤怒的强光,五官抽搐地扭结,也不顾忌脏了,将血书狠狠攥紧,又迅速看了一遍,然后,将它揉成一团,扔在地上,咆哮着怒喝:“李邺我杀了你!”
两位下属都唬得低垂下头,刘逸宸将血书捡起来,摊开看。
雪白的布上,血迹已经呈现黑红色,野蛮,冷酷,恶心,字却很妩媚漂亮,仿佛妖艳女子所写,呈现一种诡异的美感,上面只有几句话:
纪公子:
敝人劝公子还是收手为好,公子杀了敝人,白露二小姐会伤心的。
李邺
刘逸宸神色一怔,明白了些什么,震惊无比,又似乎觉得不大可能,扫了纪无臣一眼,眼神复杂极了,不过,这也只是一闪而过,他很快恢复平静,不动神色地瞥着纪无臣。
纪无臣的怒色收敛了些,他气呼呼地坐下说:“逸宸,这个李邺,说出这么轻薄的话,不是在侮辱姑姑吗?”
刘逸宸点点头说:“是啊,他真是太可憎了!”
第八章()
林涓喜坐在去南郊“上东区(纽约富人区)”的大巴上,酒早醒了,她紧裹外衣,看着前方,眸光是一种清醒到极致的冷凛,仿佛两把双刃剑,既绝情于外,又伤害于内。
车窗上映出自己的芙蓉秀脸,玉颊一道浅淡泪痕,泪珠挂在腮边。
什么时候落得泪,自己居然不知道,她抹去泪珠,擦去泪痕,嘴角藏着冷硬和决绝:人心险恶,防不胜防,既然如此,又何必再哭哭啼啼做小儿女之态,只能让自己看着厌烦。她要将这柄狠狠插在自己心头的刀,拔出来,亲手还给他。
到站了,林涓喜下了车。
走惯了的路,看惯了的风景,今天瞧来,全都透着股疏冷和烦闷劲儿。
她低着头,目不斜视,穿过水色公馆纤丽的大门,走上林荫道。
将近十点,春寒料峭,夜里更是温度低,居民都缩在家里了,本来这个小区人就非常少,此刻,星月光辉被路灯掩去,路两边的银杏树枝叶稀疏,落在地上一片片破碎的阴影,林涓喜茕茕而行,四下岑寂,脚步声听得分明,孤清中透出无奈和无助。
拐个弯儿,不远处便是大舅家华美的宅子,两边冬青依然苍翠如旧,其他树木都经了枯叶、落叶一次轮回了,世事难测,变化无常,树木如此,何况人心?也就只有冬青,还可以至死不渝罢了。
走到铁门跟前,林涓喜按响门铃。
杨妈的声音传出来:“谁呀?”
“我,涓喜。”
“哦,我给你开门!”
门开了,林涓喜踏进院子,这时,刘逸宸刚好绕过房子,从后院过来,见到她,笑了:“涓喜,怎么这么晚过来?”
他瞧她神色,迟疑道:“是……有事吗?”
林涓喜抱臂立在喷水池边,冷淡地说:“当然了,如果没事,我也不会过来。”
刘逸宸觉出不对劲,三步走到表妹跟前,说:“你记得咱们去年种的桃花吗?今年开花了,一大片红霞,特别好看。”
“轻薄桃花逐水流,红得浮艳,媚态邀宠!”
院中路灯造型精美,有一米半左右,黑色雕花杆顶着个打开的贝壳,托起一颗硕大的珍珠似的灯盏,发出柔和而明亮的光彩,映得林涓喜一张脸分外明晰,她皮肤呈现一种朦胧的腻白色,眉心光华淡淡,五官越加精致秀美,刘逸宸瞧着,笑着说:“涓喜这眉毛,是书上说得远山眉吧——还记得虎子吗?上次送照明弹那个,他说,比起二叔,咱俩更像呢——”
蓦然,他笑容僵在脸上,他看到表妹的眼睛,杏目形状美好,娇柔得仿佛天边浅霞,眸子却是通透的,通透的清醒、惊心,如同薄薄冰层下凝滞的两块冰冷黑石,寒气直透出来。
刘逸宸愣了下,微微一笑说:“进屋吧——”
两人并肩朝棕色大门走,刘逸宸一步踏上白色石阶,开了门等着,待林涓喜先进去了,自己才跟上,很绅士的一个举动——林涓喜垂头换了鞋,瞧见大舅母纪小满在客厅看电视,就唤道:“舅妈——”
纪小满扭过头,略微吃惊:“涓喜,这么晚过来?”
“送个东西。”
“哦,那今晚别回去了,住这儿!”纪小满说。
“不行,我还得回学校呢,有事。”林涓喜神色柔和乖巧,看不出异常。
“也行——一会儿让你哥送你去学校。”
两人答应了,纪小满自看电视。
刘逸宸!”
林涓喜点点头,跟着表哥上了楼。
刘逸宸的起居室、私人小客厅、书房都在三楼,他说过,他喜欢最高层。
林涓喜跟随表哥进了三楼的书房。
刘逸宸指指椅子说:“坐吧!”
林涓喜却没有坐,还是一动不动站着,刘逸宸便也站着,默然片刻后,他干咳一声:“有什么事,现在可以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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