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残墨大人吩咐的,她说林小姐肯定不放心走,要准备下床铺。”
不能不感动,林涓喜嘴角溢出笑意:这残墨,真是贴心。
收拾完毕,娜娜给许嫣然煎药,林涓喜在一旁和她闲扯。
娜娜很健谈,可是对李府诸事讳莫如深。
林涓喜想着:这李邺也真是能耐,府中上上下下都守口如瓶到让人惊奇的地步,究竟这李府有什么秘密?
每天,娜娜把药熬好,林涓喜给许嫣然喂下去。家务活娜娜全包了,她利落勤快,做饭也特别好吃,林涓喜看着娜娜常想,以后哪个男人娶了她,真是坟头生紫烟,祖宗积了德。
这天早晨,林涓喜还在熟睡,感觉有人推自己,迷迷糊糊醒了,揉了揉眼睛。
床边蹲着个少女,朝阳将她极短的头发染成了金色,她的笑容也是白灿灿的——林涓喜一骨碌坐起来,看着这少女,眼眶湿润了。
亲爱的朋友,你终于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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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意料,许嫣然对自己病愈一事丝毫不提及,每天只是像以往那般欢笑无忧。
这就是许嫣然的聪慧之处,她觉察出别人不想说,就不会问,或者当下不提,找个恰当的时候再问。
看着许嫣然笑容灿烂的脸盘儿,林涓喜心里思量着:她一定会问得,我得提前想好怎么说了。
不过,此刻,首要的是,她想对李邺表达一下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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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四起,寒气透骨,林涓喜冷得在原地走动着,她不时停下脚步看看四周,白白的月光透过落尽枯叶的树枝空隙洒在地上,碎银满身,枯草中盛开着不知名的紫色野花,小巧的花瓣,在寒风中袅娜而傲气。
林涓喜索性蹲下来,注视着这小野花,月光如水银,花瓣的脉络分外清晰,这也是一种缘分吧,世界上有数不清的野花,数不清的像她一样的少女,偏偏今天两个碰面了,在月下互相打量着——
“林小姐。”
林涓喜回过头,看到了黑暗与清辉中的李邺,他满头乌发束了起来,藏在端正的雪白方巾里,露出的脸庞俊朗清爽,雪白直身,白玉龙头玉带,足蹬云头履。
李邺全身上下除了白再无他色,林涓喜想,如果有人患白色恐惧症,可最好这辈子别见他;而且,白色方巾戴在头顶,恍如披麻戴孝,略略诡异。
她站起来。
“李公子,你来了。”
“我来了好一会儿了。”
“唔——”林涓喜语塞,不知道该怎么接话,盯着李邺的儒巾,“今天怎么舍得把头发束起来?”
李邺一笑说:“披头散发来见姑娘,也太失仪了。娜娜说你要见我,有事吗?”
林涓喜从口袋里拿出一个手帕包着的方形东西。
展开层层手帕,将东西取了出来,是块鸡血石印章,她将印章托在掌中,呈给李邺。
鲜红的石块,在月光下瞧来,美得妖冶而张扬,少女的手像个白玉托盘,在一抹艳红的衬托下有种低调的夺目:皮肤细腻白皙,没有一丝瑕疵,娇嫩如一汪水,细巧的手指个个笋尖儿一般,粉色的掌心有四个可爱的小涡——李邺一直在看她的手,她有些羞赧,又不能把手收回,红着脸说:“这是我送你的。”
李邺接过,印章十分朴素,上面除了“李邺”两个字,再无其他雕琢,鸡血石却是上好的,整块鲜艳的红色石头,颜色丝毫不浮,从最深处透出来,触手温腻,让人忍不住摩挲。
林涓喜星眸闪着点点光辉:“你救了嫣然,我感激的很,想送你个礼物。你什么都不缺,我想亲手做的更有诚意,就刻了这个章子。废了十几斤石头才敢在鸡血石上下手。”
“现在这么好的鸡血石不容易搞到。”
“其实——”林涓喜一笑,“这是我外公的藏品,我好不容易从家里翻出来的,如果他知道,只怕会把我打个半死。”
李邺也笑了,然后,他仔细端详这个印章,盯着“李邺”两字良久,微眯着眼——美丽的眼睛像两只垂头的凤凰,他想到了一些遥远的事情——他说:“这是篆字。”
“是,是篆字。”
“真古雅。”李邺将印章握在手心,“费心了,谢谢,我特别喜欢。”
林涓喜淡淡一笑:“你喜欢就好。那没事我就走了,再见!”
李邺点了点头,林涓喜转过身,步子还没迈开,突然,他猛地扯住了她的胳膊。
“怎么了?”林涓喜惊讶地回头,撞上一张严肃的脸。
李邺低声说:“林小姐,有些东西过来了,所以——得罪了!”
话音没落就一把捂住了她的口鼻,她弄不明白是怎么了,但他显然不是在开玩笑。
两人保持着一拳的距离。
闪电一般迅速的,林涓喜右手边突然传来了虚浮的脚步声,她斜眼一看,差点尖叫出声。
从林涓喜的这个角度,可以看到两条腿——看不到全身,只有半个身子——穿着黑色裤子,裤腿用黑绳子扎着雪白的袜子,黑布鞋,鞋底一尘不染,也是雪白的,而且,这是双罕见的小脚。没有影子。
它走了过来——也许说飘更确切,它在挪步,像所有小脚老太太一样,步履蹒跚,颤颤巍巍,可是,她的脚始终和地面有着三寸的距离——此刻,林涓喜痛恨自己不是瞎子。
那个“人”移近了,林涓喜始终看不到它的脸,只能感到自己擂鼓一样的心跳,好像要把胸腔打个洞。
突然——天哪——她真痛悔她妈生她,早知道当时就喝羊水呛死——
林涓喜眼前现出一张布满皱纹的老太婆脸,是活人绝不会有的青灰色,沾着土粒,没有腐烂,但是像塑料一样没有生命力,挽了个髻儿,一双没有瞳孔的空洞眼睛死死盯着她。
它开始嗅起来,像狗那样,在她和李邺全身闻着。
林涓喜吓得花容失色。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它终于站直了身子,转身离去。
林涓喜额头一层冷汗。
“它不会来了吧?”
“应该还会来的,夜长梦多,咱们还是赶紧撤吧!”李邺丝毫不给她宽心,声音像是从史前传来的。
两人刚转身,林涓喜就低呼一声。
在他们面前站着五个长相各异的老太太,刚才那个站在最前头。
李邺神色凝重。
“你……你肯定能打过它们对吗?”林涓喜企盼他说能打过。
但是李邺沉着脸,看着眼前五个老太太,说:“危险——上我背上来。”
“啊?”
李邺看她一眼:“这要和它们打起来,我肯定顾不上你,难保它们不会对你下手——快点,别磨蹭!”
林涓喜伸臂勾住了李邺的脖子,跳上他的背,双腿卡在他的腰上——这个动作太令人难为情了,林涓喜长这么大连男生的手都没碰过,现在这种情况,她窘得脸能滴出血来,身子也没有贴着对方的背。
不过下一秒她就为自己的想法羞惭,李邺在全神贯注地研究敌情,伺机应对,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出情况对他们很不利,他此刻看起来根本就没对背上的东西留一点儿心思,管是美娇娘还是一袋面粉,他都不会在意。
林涓喜小声说:“要不要我帮忙?”
“你别摔下来就行了。”李邺凝神注目于敌人。
林涓喜看着李邺美丽的侧脸,心里琢磨不透,他完全可以借自己分这怪物的神——林涓喜恶意地想着,她发现,在她的心里,面前这位年轻公子实在没给她留下好印象。
这时,一个老太太扑向李邺,他闪身一躲,林涓喜一晃差点摔下来,也就打断了她的思绪,她把李邺的脖子抱得更紧了些。
突然,五个老太太闪电般都朝李邺扑过来,李邺敏捷地纵身欲往树上跳,撕拉一声,一个老太太尖利的爪子抓住了他的衣摆,撕下一块丝绸。
李邺背着林涓喜站在树上,鸟瞰着五个劲敌,思索怎么处理。
一会儿功夫,他脑中已经列出了几种方案,但这几个家伙是行尸走肉,没有思想,只会执行命令,如果有头脑还可用计——
“李公子,金扳指我还戴着。”
“这是行尸走肉,不是妖怪或者鬼,那扳指根本没用!”李邺口气很冷硬,看起来心情十分不好。
说话间五个老太太已经跳上了树——看来只有硬拼了,李邺思付,心里盘算着打法。
容不得他细想,那五个老太太已经全部扑了上来。
第九章()
林涓喜今日见识到了“无影腿”,是的,他们搏斗速度快到无法看清,只有一团模糊的光影,林涓喜耳畔风声呼呼,还有因为速度太快连成一片的打斗声,她明显能感觉到李邺打得很吃力,几次险些中招。
冷不防,李邺跳出了那团光影,搏斗暂停了,他吃力地扶着树,指甲深深嵌进树身里,方巾早不见了,乌发散开,扑了一身一脸,目光阴冷,然后她吃惊地看到,鲜血慢慢从他的嘴角渗出来。
林涓喜惊呼:“李……李公子……”
话音还没落,五个老太太又攻了过来,又是一片模糊的光影——林涓喜心里恨自己无能,反而是个累赘,如果两人并肩作战,情况会好很多。
李邺的乌发扑到她的脸上,她从腕上取下皮筋,将他的头发绑了起来,然后趴在他背上,两个身子紧紧相贴,这样可以轻松些。
林涓喜将头靠在李邺肩头,她闻到了阵阵类似于昂贵木质的香味儿,心里越加烦躁。
蓦然,一切都静止了,好像地球停止了转动,时间也停止了走动,林涓喜睁开眼,精疲力竭的李邺立在当地,地上是五具“尸体”,它们全都被打败了。
林涓喜忙从李邺身上跳下来,李邺看也不看她,靠着背后的树坐下,闭上眼睛。
他的头发十分散乱,几缕黏在脸庞上,还有一些随风飞舞,嘴角血迹未干,白衣也被撕裂了几处,然而他只是这么坐着。
林涓喜轻唤道:“李公子,你还好吗?要不你去把残墨他们叫来?”
李邺睁开眼,叹了口气:“我累了,没一点儿精力把他们召过来,先坐这儿歇会,等等看吧!”
“你,为什么要救我?”
李邺闭着眼,说:“这几个行尸走肉,你要能打过也罢了,你对付不了,我不动手,等死吗?”
“你可以丢下我。”
李邺半睁开眼,瞥了她一眼,说:“丢下你?你是我李邺的手下,我能丢下你?”
林涓喜一怔,难道自己跟对老大了?突然,她又想起一件事。
“如果我没记错,你怕阳光。”林涓喜将护身符魑离扳指给李邺,“我去找个可以挡太阳的地方,你拿上这个,有个万一可以挡一挡。”
过了半个多小时,林涓喜回来了。
“找了个不太大的树洞,不知道能不能凑合。”
李邺将手给她,她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是要她扶他起来。
她抓住他的手。
他的手很消瘦,满是骨节,几处粗糙的茧子,冷汗津津。
林涓喜将李邺引到那个树洞跟前,确实不大,只够一人容身,幸好是棵茂密的松树,冬天里也还翠叶层层,可以遮挡大部分阳光。
李邺坐进树洞,靠着洞壁,凝看着外面。远处,稀疏的枝叶空隙间露出苍茫的东方天幕,太阳还没出来,启明星闪闪烁烁,他想到了一个问题:“一会儿太阳出来了,阳光是斜照过来的,能照到这个树洞里。”
“我堵住洞口,给你挡着。”
李邺点了点头,然后将金扳指退了下来,递给林涓喜。
“你戴上吧!”
“它现在是你的。”
林涓喜只得接过来,她见李邺头发披散,就说:“我给你把头发梳一下。”
李邺点点头。
林涓喜解开绑着李邺头发的手帕,用五指当梳子,慢慢地、轻轻地为他梳理。他的头发十分丰厚,触手滑腻,摸起来很舒服,让林涓喜想到了邻居家的金毛,她不禁笑了一下。
李邺挑眼瞅了瞅她,说:“乐呵什么呢?”
“死里逃生,能不高兴吗?”
李邺知道她没说实话,也不问了,他也实在是累,就闭上了眼睛。
头发梳理好了,在头顶挽了个髻儿,由于头发太长,又太过丰厚,大部分披散着,想了想,林涓喜折了根树枝插在发髻上,然后端详一番。
这时东方泛白了,林涓喜站起来,手撑树洞口的两边,将洞口挡严实了,面对着李邺的脸。
他的眼睛长得太漂亮了,然而脸庞儿和鼻梁十分英朗,中和了过分的美艳之感,这样俯瞰着他,微弱的光线下,他睫毛的阴影盖住了整个颧骨,好像某宝莲广告里的女模特,更长更密更卷翘什么的。
他领口衣缘上有颗莹亮的珍珠,白线绣了雏菊图案,花瓣脉络银线勾成,只有反光时才能看见。
林涓喜不禁说:“其实中华立领也很漂亮,我一直觉得中国人不适合西服,西方人高高大大穿上才好看,中国人身材纤细,穿中华立领显得精神。”
李邺抬目看了眼林涓喜,微微一笑,他显然很喜欢这个话题:“交领也好看。”
“是啊交领——”林涓喜说,“可以很庄重高贵,也可以很性、感。”
李邺听得笑了。
“那几个老太太是什么呀?”
没想到李邺闻言,脸色一沉,林涓喜忙闭了嘴,过了一会儿,李邺徐徐开口,显然刚才不是在生她的气:“它们是一种妖怪,叫涂婆,有点像丧尸,没有思想,只有直觉,生前过得很悲惨,现在是半人半鬼。有的魔王找来符合条件的女尸,经过苛刻训练,成为涂婆,替自己做事。”
“为什么要女尸?”
“女人性阴,老来受苦怨气重,实际上涂婆的必杀技就是阴气和怨气。”
“杀伤力很强呀,你没有训练一些吗?”
“符合条件的女尸本来就难找,能训练成功的更是寥寥无几,而且,训练的过程太过残忍。”
“怎么?”
“训练中,女尸每天至少要吃三四个活的成年人,吸收他们的怨气,增强法力。”
“那得死多少人,真是造孽!”
李邺想着什么事情,半眯凤目,神情蕴藉。
林涓喜又问:“为什么你捂住我的鼻子和嘴,那家伙就走了?”
李邺看她一眼,停顿了一下,说:“我身上没活人味儿。”
“哦——谢谢你今天救了我,你本来可以丢下我的,那样更好脱身。”林涓喜看着洞内微弱光线下的情景,轻轻地说。
李邺哼得笑了声,妙目一转,看着林涓喜说:“我为了救你,差点死了。”
林涓喜立刻有种不祥的预感。
果然,李邺接着说:“我现在虚弱得很,得吃一颗人心恢复,不然会死在这儿,不过,你也可以选择走。”
林涓喜又惊又疑,但她看着李邺的眼睛——相信了。
李邺瞧着她神态,长睫毛微微颤了颤,说:“你不是说过,要替我上刀山吗?”
林涓喜诧异地说:“你上次不是说了,什么时候轮到我替你上刀山,你就不用活了吗?”
李邺长眉微耸:“我这么说过?”
林涓喜牙齿暗咬:“看来以后和你说话,得提个录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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