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的,比如对婚姻忠诚,对伴侣忠贞。所以,即使那时候她守着女儿当着李家的活寡妇,却也没想过做出让女儿和家族蒙羞的腌臜事来。
实际上,那个初遇对盛兮瑜而言并不算是什么美好的回忆。因为菲尔德放肆的眼神,在李家本就处境艰难的她不仅不敢理直气壮地怒斥他,反而要尽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避开他,否则,若是被李家人发现,不管她有没有做错什么,那盆脏水肯定要被泼在她身上。所以,那场宴会她全程紧绷着精神,等终于送走宾客回到小院儿,当晚就发起了烧,病得好几天没下床。那时,她觉得那个孟浪的洋鬼子讨厌极了,白瞎了那身儿人模人样的皮囊!
后来,盛兮瑜被婆母拘着不让轻易出门,有应酬也不带她,出门少了,见到菲尔德的次数更是五个指头都能数得过来,又见菲尔德没有像初遇时那样失态,也就渐渐将这个人抛到了脑后。只是,第一印象太过糟糕,偶尔再碰面时,也不会有什么好感就是了。
直到跟前夫离婚,在看透了娘家人的嘴脸后,盛兮瑜努力经营着她做李家大少奶奶时艰难维持下来的人脉,想要找到出国的门路时再次相遇。他开门见山地表白心迹,说嫁给他,他会带她们母女离开这个是非之地。盛兮瑜最初非常愤怒,觉得这个卑鄙的浪荡子是趁人之危。可她一个在深宅大院生活了十多年的女人,能结交到什么得用的人?不被落井下石甚至是趁机算计都是好的!
在差点被人骗去大笔积蓄后,盛兮瑜终于认命了,接受了菲尔德的提议。说实话,即使菲尔德按照华夏传统提亲、走礼,给足了她脸面,她心中的不甘和屈辱并没有因此而消解。
让盛兮瑜层层武装的心裂开一丝缝隙的,是菲尔德对女儿的态度。因为初见时菲尔德孟浪的印象挥之不去,盛兮瑜一直极力阻止菲尔德与女儿相见。可他们成了夫妻后,就没有理由再阻拦了。只是,还没等她做好万全准备,菲尔德与女儿却在她猝不及防时先一步见了面。
那是婚宴开始前,她作为新娘子被人绊住了手脚,脱不开身。后来听许姐说,是她大姐家的小女儿故意找茬,欺负书儿,而菲尔德恰巧看到,过去帮女儿解了围。这是一件很简单的事,可盛兮瑜永远都忘不了许姐神色复杂的脸和她的话:“……咱家可怜的书儿,悄悄对我说,‘许姨,原来有父亲撑腰是这样的感觉!’……”她的书儿心思敏感又细腻,若不是心有所感,绝对说不出这样的话!
所以,她放下了心防,开始让菲尔德跟女儿接触。事实也证明,菲尔德没有辜负她的信任,他很努力地讨好女儿,很努力地想要做一个好父亲。仅凭这一点,盛兮瑜愿意给他机会,也愿意给自己一次机会。
“艾伯特,你吃了早饭吗?”收功之后,盛书怡蹦蹦跳跳地来到母亲和菲尔德医生跟前。相比于母亲,自小对“父亲”这两个字十分忌讳的她反而更轻易接受了菲尔德医生。或许潜意识里太过渴望父爱吧,她对努力讨好她、为了成为一个合格的父亲而努力的菲尔德医生完全没有抵抗力。而且,她相信自己的直觉,相信菲尔德医生对母亲的感情。至于这感情能维持多久,会不会像有些心思阴暗的人猜测的那样出问题,盛书怡不想杞人忧天。她只知道,此时菲尔德是真心喜欢母亲的,而他们母女和许姨想要顺利出国并在国外站稳脚跟,需要他的帮助!过早经历艰难的她,注定无法像一般孩子一样,为了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闹别扭,她能做的,只能是不辜负母亲的付出,并尽量分担母亲肩上的压力。
“没呐,艾伯特有幸跟书儿小姐共进早餐吗?”偷偷观察妻子神色的菲尔德医生见妻子在看到书儿对自己亲昵的态度后骤然温柔的眼神,心中窃喜,看来,他讨好女儿的策略十分有远见!
“当然!许姨今天做了水煎包,你肯定会喜欢……”虽然尽量表现出对菲尔德医生的友好了,可“父亲”这两个字,盛书怡一时半会儿却是叫不出口的。好在洋人似乎对称呼不太在意,菲尔德甚至主动提出可以对他直呼其名。盛书怡偷偷问了母亲,听说洋人那边好像亲生孩子也有对父母直呼其名的,她就顺势采纳了艾伯特·菲尔德医生的建议,用“艾伯特”称呼他。
自从听了盛书怡让人心酸的“悄悄话”后,许姨也对这个她原本觉得不靠谱的洋医生改观了。她没读过什么书,人也没什么见识,可对书儿的疼爱是实实在在的。在她看来,能让书儿觉得安心的人,肯定坏不到哪里去!(未完待续。)
第122 章 盛书怡()
第122章盛书怡
生于黑暗料理之乡的菲尔德医生十分喜欢华夏的食物,他知道妻子视身边的女仆为亲姐,对许姨做的吃食就更加捧场了。当然,自小跟着母亲在灶台边打转的许姨厨艺确实不错。尤其是嫁人那几年,吕家门第不大规矩倒是不少,家里出了个童生就自称是耕读之家。婆母嫌弃她家奴仆出身,成日拿捏着拘束在家中伺候一大家子,磨得她针线手艺越来越精湛,还练得一手好厨艺,因丈夫喜食清淡的缘故,她尤其擅长粤菜。
餐桌上,盛书怡如同出生在幸福家庭里的大多数华夏女孩儿一样,纯真而快乐,但没有如今被“新潮流”推崇的张扬、狂野,反而浑身散发着华夏人沉淀数千年的含蓄气质。看女儿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盛母心中开怀,眼中的温柔几乎要溢出来,看得菲尔德医生移不开眼睛。
吃完早餐,盛书怡不想那么早去正院,就借口想要看会儿书,回了房间。原本房间里重要的东西都收起来了,只留有基本的家具摆设和日常用品,看上去颇为简陋。不过,自母亲摆过婚宴后,外祖母、舅母、姨母和表姐妹们来得勤,特别是外祖母,见她们母女觉得麻烦,不想挪院子,就做主给她们添置了不少物件儿,屋里的东西倒是比她们刚搬过来时还要多。
回到房间,盛书怡脸上那点儿浅浅的笑意顿时消失无踪了。她知道菲尔德医生真心对她好,可这些,并不能消解她即将离开故土的焦虑和沉郁。拜她那个不负责任的生父所赐,过早认识到现实残酷的她,并不觉得将自己和亲人的身家性命赌在一个相识不久的人身上,是一件明智的事。
心中烦闷,自然是看不进书的,盛书怡去了异世界。这里依然安宁祥和,仿佛只要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心中积淀的负面情绪就能一扫而空。
盛书怡换上小莘姐姐送的运动服和运动鞋,散开绑在胸前的两条麻花辫,都不用梳子,随意用手抓了抓就扎了个丸子头。
做了会儿热身活动,盛书怡开始跑步。这是近段时间她根据亲身经验总结出来的最有效的减压方式。跑步时,她总是能很容易地放空自己,任由身如同机器一般,机械地运动着。等终于到身体的极限停下来时,整个人大汗淋漓,身体疲累,头脑却是前所未有的轻松。然后去飞船泡个澡,之后再去疗养室做个全身护理……之后,整个人就如同获得了新生,连身体都倍觉轻盈,更别提这还对身体有好处了——这样一举多得的好事儿,何乐而不为?
盛书怡才跑没多会儿,一身运动服的冷莘也慢跑着进了草场。昨天是她大学室友结婚的日子,她觉得三年没见了,孙雅还亲自打电话邀请,正好自己的时间也相对自由,就开着车去了孙雅定居的城市去参见她的婚礼。
婚礼十分顺利,看着一对新人幸福的笑容,冷莘也为孙雅高兴。可高兴过后,有种不知该如何形容的滋味儿涌上心头。她真心觉得自己如今日子过得挺充实,有喜欢的事业,有知心的朋友,不用为生计发愁……可她不得不承认,在看到新娘新郎幸福甜蜜的笑容时,她心中生出了羡慕及……渴望!
“难道单身太久,开始空虚寂寞冷了?”当时,冷莘暗暗吐槽自己,见大家都关注着在台上被司仪调侃的一对新人,就没有勉强自己假装被司仪拙劣的笑话逗得哈哈大笑。
新郎的亲友却不知何时站在了她身边,还自来熟地冲她搭话。冷莘出于礼貌回应了一句,可没想到,那人是个擅长打蛇随棍上的,毫不见外地跟她聊了起来。伸手不打笑脸人,再加上那人说话风趣,人也幽默,是个很难让人心生恶感的人,一来二去,两人竟越聊越热络,甚至交换了联系方式。
直到回到都邑,狠狠睡了一觉,冷莘才算从昨天的失态中清醒过来。恢复理智的她,想到昨日不知是受了什么刺激竟变得那么陌生的自己,竟三言两语就将自己的联系方式给了才刚认识的人,心中懊恼又羞愧,恨不得穿越回昨天,一巴掌拍醒那个一点儿都不像自己的自己。结果,没等她懊恼完,自动开机的手机就疯狂地响个不停。她拿起一看,有好几个未接电话和未读信息,都出自昨天那个她记不大清楚姓名的男人!
那人并没有出言不逊,也没有说什么冒犯人的话,只是些问她有没有安全到家之类的关切又礼貌的话语,让想要偷偷拉黑假装昨天什么都没发生的冷莘纠结又愧疚,思来想去,最终还是删掉信息,没做回应。
“他应该能明白吧?”不回应,就是没有进一步交往的打算。冷莘有些心虚地想,就这样吧,兴许那人也是一时触景生情呢。
只是,想到她在网上看到的一句话——不娶何撩——虽说她没有主动撩拨别人,可昨日触景生情失态的她确实给与了容易让人心生误会的回应,如今一清醒就想撇清关系,貌似…好像…大概…挺不厚道的……
在感情上的经历少得可怜,也人品正直得吓人的冷莘,实在受不了内心的羞愧和自责,索性躲进了异世界。
冷莘好歹多练了三四年的历家拳,身体素质比先天体弱的盛书怡好太多了,没一会儿就追上了小姑娘。跑了这么久,盛书怡已经开始喘粗气了,冷莘知道她这会儿恐怕根本没办法说话,笑着说了句“加油”,就加快脚步跑到前面去了。
等盛书怡跑完房东特意为他们修建的近五千米的跑道,冷莘已经开始挑战第三圈儿了。她这会儿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腿酸得直打颤,实在没力气再跑了,就艰难地挪着酸疼的腿慢悠悠地走着,等冷莘终于停下脚步,才跟她一起往飞船停驻的湖边走去。
强撑着泡了澡后,两人幸福地瘫在了按摩床上。盛书怡本来想跟小莘姐姐说会儿话来着,可疗养机器人给她按得太舒服了,竟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再次醒来时,身边已经没有了小莘姐姐的身影,盛书怡去厨房填饱了肚子,才换上进来时穿的衣服,梳好麻花辫,又去图书馆找了本儿听小君说很好看的小说,就精神奕奕地出了异世界。
母亲和许姨很尊重她,进门前肯定会敲门;而菲尔德医生虽然某些观念和做法在国人看来十分“不着调”甚至让人难以理解,可总体来说,修养还是不错的,至少在讨好继女时,他知道该避讳什么。就比如说,他不会将洋人那套让华夏人无法适应的礼仪套用在盛书怡身上——他不会跟已经长成大姑娘的继女有肢体接触,更不会随意进女孩儿的闺房——这也是盛母和许姨对他稍稍放下一点戒备之心的最重要原因。
所以,盛书怡可以放心地享受一会儿美妙的阅读时光。
“书儿,该去赴宴了。”
“来啦!”盛书怡将小树人送她的漂亮叶子当书签夹在看了一小半儿的书里,将书送回异世界,活动下身体,整了整衣服,就脚步轻快地出了门。
门外,母亲和菲尔德医生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站在树荫下用英语聊着什么。见女儿出了房门,盛母丢下菲尔德医生走到女儿面前,仔细看了看,见女儿精神很好,最近圆润了不少的小脸红扑扑的,暗暗松了口气。女儿的身体是压在她心上的不定时炸弹,她很怕到了异国他乡,孩子会因水土不服遭受什么苦难,因此最近一直在钻研中医书籍,还时不时跟菲尔德交流些外科知识,就是为了备不时之需。“看上去精神不错,身体不舒服赶紧跟娘说,不要强撑,知道吗?”
“知道了,娘!”盛书怡乖巧地点着头,“咱们走吧,别迟了。”否则,总是看她娘不顺眼的大姨又要借机找茬了!
盛书怡轻推着她娘出了门,见菲尔德医生孤零零的怪可怜,就主动将娘身边的位置让出来,借着跟许姨说话的空落后几步,很快就跟前面两人拉开了距离。菲尔德医生冲乖女儿眨了眨眼,迈开长腿快走几步,牢牢占据了妻子身边的位置。
在菲尔德医生挺拔身躯的映衬下,在一般人看来有些太过高挑的盛兮瑜看上去纤瘦极了。她极爱旗袍,尤其是经过几次改良后,变得端庄大气又显身材的新样式,就算现在名媛圈儿里流行各种洋装,嫁给洋人的她依然穿着各种各样的旗袍,完全没有变换风格的打算。
此时,在一身考究笔挺西服的菲尔德医生身边,披着披肩,穿着一条宝蓝色天鹅绒旗袍的女人竟没有丝毫突兀之感。两人迈着不紧不慢的脚步走着,时不时轻声细语聊上几句,气场是那么祥和,美得像一幅画。(未完待续。)
第123 章 盛书怡()
第123章盛书怡
盛书怡跟着母亲和菲尔德医生到正院的时候,老夫人请的宾客能来的基本都已经到了。
如今社会风气开放,对女子的限制不像前朝那么严苛,紧跟时代潮流的盛家更是对家中女孩儿们格外“宽容”,甭说单独外出了,就是有男性朋友相邀都不会阻拦。因此,盛家的宴席不像有些传统人家那样分男席和女席,而是采用近些年越发流行的“新潮流”,男男女女共聚一堂,穿着西服洋装,端着用玻璃高脚杯装的红酒三五成群凑在一处,高谈阔论,谈笑风生。
今日来的都是盛家人和外嫁女儿女婿,算是家族聚会,人数不算多,男的凑在一起聊着时事,女人们则围着盛家老太太说着家常。
“呦,您母女二位尊驾来得可真够早的!”
果然,盛母刚带着女儿走进屋,大姐阴阳怪气的话就迎面砸了过来。这是她亲大姐,一个娘生的,可她们之间的关系却不比她跟庶姐妹们好到哪里去。盛大姐出生时是盛家最辉煌的时候,家里老太爷深谋远虑,在前朝轰然倒塌前押对了宝,第一任民国征府成立后,捞了个高官。只可惜,好景不长,信誓旦旦要带领华夏人民迈入新纪元的第一任征府能力没有嘴炮厉害,很快就被后来者推翻,成了昨日黄花。连大靠山都倒了,盛家老太爷的位子自然也就坐不下去了。
只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依靠着往日积攒下来的人脉和老太爷的声望,盛家看上去依然是花团锦簇。然而,好景不长,盛家的定海神针老太爷因病猝死,甚至都没来得及交代后事。所谓“虎父犬子”,说得大概就是当时的盛家。老太爷没来得及交代后事就去了,盛家几个儿子别的本事没有,内斗起来一个比一个厉害,短短几年的时间,就把偌大的盛家搞得四分五裂。
盛家老爷子跟老太太都是狠角色,又占着嫡出的优势,占了盛家大半家业。而那会儿,老太爷给盛大姐订的人家见他们一房取得了“胜利”,就顺势在盛大姐年满十八,实在拖不下去的时候,将她迎娶入门。只是,那些人千算万算,却没算到老谋深算的盛家老太爷竟生了几个草包儿子,连在内斗中获胜的盛老爷子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