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命 by fishfis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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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命 by fishfishing-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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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麽会这样?他不明白半年前还好好的一个人,为什麽现下成了个……活死人。不会喜怒哀乐,不懂人事情怀,就好像死了一般。
我窃笑,不,是大笑。事情正照著我的本子走下去呢。这些自以为是的聪明人还不是一个个成了我的棋子,什麽王也好,臣也好,阻碍我的人,绝对不可以放过。
既然那笨蛋问不出口,我便替他说了。“为什麽他会变成这样?”
话音未落,宁碧水的脸已转了颜色,薄唇轻颤,捏著轮椅把手的手狠狠的攥著。薄皑皑看出不对,骇然向後退了一步。我除了冷笑再也无言以对,真是个冷血的蠢蛋!
宁碧水见此情形,忽而嫣然一笑,指著轮椅中人,淡淡道:“你知不知道他是谁?”
薄皑皑点头。
宁碧水笑的更是开怀,那笑容让薄皑皑想起娱乐节目中,听到选手回答错误时女主持、宽容的悠远的上帝的微笑。他走近薄皑皑,凑到他耳边,轻轻的吹了口仙气。9。2秒後,薄皑皑从呆滞中醒来,驳斥:“不可能!”眸色复杂,既不是惊恐,也不是喜悦,而是100%的慌张!
宁碧水秀发随风而扬,嘴角牵起神秘的笑。见人家连辩驳都懒,薄皑皑痴痴愣愣的自语:“他不是……他死了啊。”瞪著宁碧水,“你也知道的,他死了啊,你救过他……後……我亲手埋的,他死了……的……”
他虽用词肯定,语气却畏畏缩缩,明显是被打动了。我窃笑,真的是窃笑。事情顺利令我害怕,难道我才是这世界的神?朗朗,快了,很快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抱你了。
我们可以回家,可以去任何地方,只要你高兴……
大约是看到薄皑皑的慌乱,宁碧水轻笑,道:“你亲手埋的是他的身体,不包括他的心。记得吧,皑皑,是你把我们的行踪告诉王的。害人终归害了自己,皑皑,你可万万没想到革竭的心在王的身体里吧?呵呵。”宁碧水的语态简直可用欣喜来形容,仿佛薄皑皑的痛苦就是他的快乐。
话说到此,已然词穷。二人都痴迷在回忆之中。我适时的为那笨蛋奉送上当日我向冶王告密的情形,那笨蛋看的仔细,很快,他相信了那是他的记忆。心波已然波动。
所以我说他是笨,许多事情都不加以思索就相信了。我估计他这种人是最容易被心理医生攻破心理防线的,没有意志力的弱者!
“你大概不知道我还会借尸还魂的法术吧?”
“他的灵魂很好用啊!因为心中有挂念执著,所以怎麽折腾也死不去。唉,要是早些遇上他,也不必伤那些人的性命了。”
“我把他的记忆全部抹去了……他就是我一个人的阿刻……谁知道他居然记得你……如果当日弄瞎你两只眼睛该多好!”
“为什麽他非要我的阿刻不可?他是我的阿刻啊,不是他的希王……都是你!如果你不说出去,阿刻还是我的……”
“王明明不爱他,为什麽要拘禁他,伤害他?只有我真正爱他,我的阿刻……”
“我不懂……”我和宁碧水齐齐一愣,不懂什麽?“他就算不是革竭,为什麽会是你的呢?”突然他弯下腰,抱起轮椅上枯瘦无知的人,引起宁碧水愤怒的惊呼。“你要做什麽?!”
“他的”阿刻全无挣扎,仿佛生来就认得薄皑皑,习惯於他的碰触,这令宁碧水愈发恼恨,理智和丧失的理智促使他推开薄皑皑,挡在阿刻身前。
薄皑皑倒是脾气奇好,索性坐在地上,看著跌回轮椅的阿刻,摇头道:“他怎麽能够是你的呢?”宁碧水还没来得及反驳,一直纹丝不动坐著的阿刻居然有了动静。他微抬的指头指向薄皑皑,微弱的说了一个字:“薄。”
薄皑皑拍手笑道:“你看你看,他认得我!”宁碧水面色一冷,咬唇道:“薄皑皑你好冷血!我……算我……多事!你最好早日去死,否则我下次见到就要你的命!”被怨念蒙住的他和痴呆的阿刻自然注意不到薄皑皑心底层的变化。
那个懦弱的笨蛋为了逃避谋害恩人的罪过,将我请了出来。此时我想,也许他真的不知道我的存在,但潜意识里的逃避心态使我成为了他。
宁碧水色厉内荏的威胁,我怎会担心?何况你没有多事啊,我想。我从地上爬起,闲闲的拍著衣服上的灰屑,看到呆愣的宁碧水,心里抑制不住的兴奋,说道:“谢啦!多亏你帮忙,不然我还被那笨蛋压制著呢。嘿!”
宁碧水显然不明白我在说什麽。我心中一动,笑道:“宁大人,你的读心术该不会是失灵了吧?”於是就成了现在这个傻瓜样?切,卑贱的人。
宁碧水倏白的脸色证实了我的猜想。“活该!”我大笑著挣扎出这句绝世好词。他和这个换了身体的革竭都活该!
我虽然不是那笨蛋,可是他的思想,他的思念无时无刻不在影响著我。有时候,我会比他还痛,比他还难过,甚至我有些怀疑自己是否并不讨厌他。毕竟我们同出一身……
所以嘛,宁碧水对他的伤害,我虽然乐於见到,心中还是有些不好受。革竭自不必说,这个没有定力的家夥,为了活下去,连灵魂都出卖了。
可别和我说,是爱情的力量使得他愿意将身体遗弃,将灵魂献给宁碧水,以便活下来与某人重逢。“薄皑皑”没有这麽大的魅力!薄皑皑只是个又傻又笨,没有一点恒心毅力,没有半点同情心热血的冷酷少年。他的外貌更是令人哭笑不得的平凡。这种人,你会喜欢他吗?
说回去,所以说革竭是个利欲薰心的功利主义者,他想活下去的目的,大概是复仇吧。而他的复仇对象是朗朗,我又怎麽能够允许?
果树园里一片静谧,正中午时分,太阳直射下来,照得果园里懒洋洋的。人果然是比鸟懒的。没有人愿意把时间浪费在大中午的好阳光下,他们都在屋子里睡大觉呢。因此,没有人看见我,看见我的手,看见我从背後抽出的花锄,看见我用花橛凿下……
血,溅在因为果实沈重而低垂的果树树枝上,点点滴滴,血湖血海。棕色的树干染上豔丽的暖色,为这正午下的果园平添一股寒意。
“……你……不是……薄……”没了读心术的宁碧水倒也没蠢到令我鄙夷,挨了我四凿,居然还能动弹说话。
“错了,呵呵。”我笑道,“我是皑皑啊,宁大人。你不是最爱用***语气说话了?请继续啊,我很喜欢听的。”每一个标点符号出现时,我就凿下一花锄。你以为花锄只能给MM秀身材演葬花?那可太小看这玩意儿,我手上这个虽然是小号的,凿起人肉来,好用的紧呢!

我从来没想过杀人会是如此痛快的一件事。凿第一下的时候,我还犹豫了一瞬。人嘛,看到自己相识的同类那麽轻易的被一件人类制作的工具砍成肉片血浆,自然是有些害怕的。不过,这害怕并未持久。杀人就像喝酒,是越到後面越出味儿的。
以前有个爱玩“杀人游戏”的家夥跟我说,“杀人之所以有趣,是因为杀人的机会太少。”他极爱玩“杀人游戏”,随身一定带著几十张扑克牌,人数一够就吆喝著开玩。因此,他常常感叹“杀人”的机会太少。却不知无意中道出了天地真理──
“杀人之所以有趣,是因为杀人的机会太少。”
机会确实难得,打仗时候杀的那些东西不是人。包括我自己在内,都是些披著人皮的机器。杀人为的不过是活著。太没意思!太破坏杀人的美感和乐趣了。
既然这具身体从今往後由我占据,可得好好尽兴,好好尽些心意!朗朗为了我,手上染了那些人恶心的血液,我怎麽能毫无表示?
我们兄弟俩爱了,抱了,那就一起,被血污染吧!
*
宁碧水的脸庞在花锄下一点点碎裂,一点点化作血河流淌成溪渗入果树的根部,明年的果实会很丰盛吧。好一张美丽的脸!我感叹,可惜花锄凿下,还不是成了混团的肉泥。嘿,这样的东西没人想的到他曾经的肉体的曼妙吧?
哎呀,真有点遗憾呢。居然忘了在杀他前一品政治妓男的味道了。算了,这证明我对朗朗是忠诚专一的。这也证明我不是同性恋,我只是爱上自己的弟弟。
一意专心於宁碧水,倒不记得旁边那个残废。我用脚尖勾起滚出轮椅倒地的“宁碧水的阿刻”的脸。真是一张不错的皮囊,难怪宁碧水对他念念不忘,即便他灵魂已死,也要拼了全力让革竭的灵魂转移到他身体里。
可是,光有一副相同的躯体有什麽意义?我嗤笑。露出如此惊恐的眼神,到底是那没用的希王刻,还是令那笨蛋崩溃的革竭?
名为革竭的人早就死了,此人四肢不健头脑不清,生死也已不重要了。我轻蔑的从他身边走过,看他愤慨的眼神,我笑想,恢复神志了呢,可惜是一团废柴!
我心血来潮的仁慈令我後来付出了沈重的代价,我的前悔从这里开始。
多少天没有走出果园了。那个笨蛋懒惰可比臭虫,连果园的门口也鲜少踏足,当然,他踏足哪里都无关紧要,反正他是那麽一个平凡微不足道的……人。
果园门外是一大片绿地,绿地的尽头似乎是大片的林子,林子的尽头似乎是天。显然晚云把我关在这里的意思,是要叫我逃不出去。哦,不,是叫“薄皑皑”逃不出去。为什麽要这麽安排?难道是知道了我的存在?我心中一惊。
不过我很快发现,“惊讶”在这里已经派不上用场。因为,要除掉的人,都非常自觉听话的来到了我的面前。上帝果然是站在强者一边的。
“晚云哪。”我笑叹。要杀掉这样一个美丽的存在,真是要下点决心呢。可是,刚才凿开那宁美人的脸还不是镇定若常──说明我已经“悟了”。“终於有空来看看我了,我可想你。”任何人都不可以怀疑我的诚意,我是真心的想念晚云。
如果是你,在三个多月中只能面对(背对)著一个笨蛋傻子蠢瓜,你也会无限想念任何一个你憎恶的人。我的花锄藏在背後,笑容无比的灿烂。
从晚云小公子慌张闪烁的目光,惨白如死的面容,我想,他是看见了。呵呵,既然看见了,那就没什麽好说的了──杀人灭口,天经地义。
但该问清楚的还得弄清楚。“小公子,”这是我头一回用那笨蛋的语气称呼晚云“小公子”,“请问我身上的法印怎麽解?”我的态度可称得上有礼吧?
晚云似乎是吓的失去了说话能力,嘴唇动了好多下,没听到声音出来。也是个臭虫,我想。花锄渐渐从背心挪开……
“没……没有解。”晚云突然的震定和回答,让我一怔。就是这麽一个闪神,我下垂的右手剧痛难当,回过神来,独目看到一只白绒绒的狗死命咬住我的手腕。我怒恨交加,背在身後的花锄用尽全力朝手腕上的痛源凿下。
……两声惨叫,一声小兽的悲鸣。
我捂著被锋锐的犬牙撕得血肉模糊汩汩流血的右手腕,淡淡想到:果然我还是被上帝抛弃了。我的眼睛盲了一只,又让我的手臂废了一边。呵呵,从今往後,再也不必顾忌任何人和事了。
就好像眼前这个因为一条低贱的狗而悲泣的弱者,应该杀了他,为世间节约粮食。花锄在头顶高高举起,我想我的表情是微笑。那麽就动手吧,牵前挂後是弱者的行为……
“我知道法印的解法──!!”花锄在晚云头顶一寸处遽停。我等的就是这句话,看来人都一个样,不见棺材不掉泪。
“……其实……没有解……不用解!”晚云开始用吼声说话,难道是死前告白的仪式,或者──“你要是要引别人过来,那就不必想了。多亏你把我关在这麽偏僻的地方。”
“……赞国的法律铁令,为了防止杂种人群,主人绝不能跟自己的奴隶有染。所以……”
“哈哈哈,我明白了。真是个好法令!”我大笑著喘不过气来,几乎忘记了手腕上的剧痛。“为什麽不早点说啊,晚云小公子?”
他不理会我,自顾自的说:“……所以只要跟自己的奴隶有了身体上的关系,他们的契约也就解除了。”
我笑著接道:“可是没有哪个主人会愿意让花大价钱买来驯好的奴隶解除契约的。”
“──而且,剩下来只有两条出路……一是和奴隶结合,自己也被贬成下民。一是将奴隶杀死。”晚云轻手抚摸著脚边已不成形状的狗尸,一边平静的和我对话。
大约是知道自己将被杀死吧,我想。成全他吧,他也是个没人爱的小孩儿。我笑,再度举起了手中的花锄,右手腕上还抽搐作痛呢,不杀了他,怎麽止痛?
血花四溅,从爆裂的动脉中喷出。那样的奇景乃我平生仅见,不但是仅见,而且是最後一次见到。因为那血出自我的胸口。
花锄从我的手中滑落,身体自由落体的扑跌向绿色的大地。这一片干净的绿地,很快要被血染黑了。我也是人类,我的血大概也是脏的吧?
我奋力扭头,眼前好一阵晕眩,分不清天地南北。但是我看到一个人,他虽是陌生人的身体,却是熟悉的灵魂。
他的目光与我平行,也是倒在地上,身体依旧明显的麻木,表情倒是丰富多彩。是悔恨不甘伤痛,还是痛惜?
今後我痛你。
好像有个人曾经这麽跟我,不,跟那笨蛋这麽说。
“竭……”我想说的话被泉涌入喉的血液堵回喉管。稍微惊讶自己竟能顺利的想到那人的名字,并试图唤出,有些恼火自己终於还是没能免受那笨蛋的影响。
但是,我还是想说话。“……馒头……好……吃……”不必给我镜子,我可以告诉你我在笑。
也许只是在将要杀他的一刹那,那股奇异的温暖的感觉流回心田,使我疏忽警惕,才导致如今的下场。
这地上渐渐扩大的红色面积是不是我的血造成的?将来这里会长出美丽的花来吧?或者是可怕的毒草?但愿我能活到那一天。
胸口竟然没有感觉到痛,仿佛那血是从次元空间流出来,与我无关的。可是身体缓慢的虚弱和独眼越来越模糊的视力,我知道,不痛是假的,只是我没有力气感觉痛。
听说砍头是不痛的。只要刽子手有经验,一刀砍断了中枢神经,处刑犯就不会有痛感。
为什麽会想到这些呢?
我的脸部麻痹的笑不开了。血也该流完了吧?人的身体到底有多少血,流多久可以死?挺想知道的,好多东西都没学过,都不懂,不太甘心。为什麽以前不多看点书。起码就可以知道,人是可以死的很容易的。难道非要自己出手试验才能得出结论?这是什麽教育啊?
“……薄……薄……薄……”
哪个笨蛋在乱叫我的名字,我大名叫作薄皑皑,小名有很多。眼睛紧紧撑著,不敢闭上,我不能就这麽死去,这世上还有一个人等著我。
他是唯一……唯一全心全意爱我的人。为了他,薄皑皑可以不要性命。
他是我的亲弟弟,唯一的弟弟。爸妈不爱他,据说他是野种。爸妈爱著我,只是因为我是他们俩的亲生儿子。而他是这世上,唯一用全身心爱著我的人。我的弟弟,哭著喊“哥哥呵”的我的弟弟。
可惜,我不配担受。
因为我爱的人,不止於他。
即使爸妈爱我只是因为血缘,我依旧不能洒脱的无视。即使别的人,晚云也好,革竭也好,他们爱的人不止於我,我依旧不能忘记他们给我的恩德。即使……即使……那笨蛋再蠢再笨再惹人讨厌,他依旧是薄皑皑;没有人不自恋。
所以我不配担受朗朗的爱。
死在这里的结局是最好的,大概……我想。幻听到朗朗的声音,我猜那是天使,不,魔鬼的呼唤,我这种人,早已被上帝遗弃了,怎麽能上天堂?可笑!
*
整理著手边桌上厚厚一沓文稿,便装男子很长时间没有说话,醒起少年病人还在等他的回答,扶扶眼镜架,歉然柔声道:“你的故事很好听,已经说完了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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