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毕的同时,元宝直接一脚踹到旁边的客栈招牌上,整个人腾空而起,身子在空中旋转三百六十度,外加手脚翻飞,只听一阵咔嚓咔嚓的声响,无数根飞镖戳在他的身上。
但片刻后,那些飞镖就断裂落在了地上,而元宝落地之时,口中衔着一枚飞镖,双手指缝之中还抓着八把飞刀。而且他刚才人在空中之时,还用脚踢飞了十几枚飞镖,此刻客栈的招牌上,以及客栈对面药铺的招牌上,都插满了元宝踢走的飞镖。
我朝着飞镖袭来的方向看去,在街角屋檐上,一个黑色身影闪走,我不知道这是真正的敌人,还是叶之燃扮演的,总之,我看到了元宝的身手,以及他刀枪不入的躯体。
我不停的朝着元宝投去赞许的目光,元宝的老师傅有些担忧,唯唯诺诺了很久,我看得出他想说些什么话,但碍于我是锦衣卫的原因,不敢张口。
“老师傅,有什么话,你不妨直说。”
老师傅一惊,完全没想到我已经看穿他的心思了,此刻连忙一低头说,想了想,这才小声说:官爷,元宝这孩子还小,希望官爷不要让他做那些不义之事。
说完这句话,老师傅凑到我的身旁,小声说:还有一句话,希望官爷借一步说话,可以吗
我嗯了一声,凑过去了耳朵,老师傅小声说:此子天资异禀,异于常人,他是真正的刀枪不入,官爷切莫让他教坏,不然将来这绝对是一个大祸害。
我暗暗记在心中,我当然知道,孩子要从小教育,才能给他树立正确的人生价值观。
别看老祖刚跟我见面的时候挺狠,其实老祖这个人心很善的。
回到宫里之后,我喊来苏桢,问:你知道他是谁吗
苏桢长得很漂亮,一双大眼睛水汪汪的,而且她颇有气质,此刻站在元宝周围,来来回回盯着元宝看,一会拉一下他的胳膊,一会捏一下他的脸蛋元宝这小孩子都涨红了脸,很不好意思。
当着的面,小伙子们基本上都这反应,当年我也一样,只可惜没有欣赏我,咳咳,闲话不提。
“看出来他是谁了吗”
苏桢眯着眼,眼角略带笑意,说:这小家伙挺帅的,长的还有那么几分像老祖。
“那就对了,他就是老祖”我振声说道。
苏桢一愣,此刻再次回头朝着元宝看去,她这一次靠近了元宝,双手不停的摸着元宝的衣服,以及元宝的皮肤,我知道苏桢只是想确认一下老祖身上的特征。
因为老祖天生就是一块铁,他异于常人,但苏桢这摸他了几下,倒是让元宝更涨红了脸,不停的往后撤。
苏桢说:你别躲呀,如果你是老祖,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我会天天照顾你呢。
老师傅和元宝,两个人都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今天莫名其妙的被官爷弄到了宫里,莫名其妙的见了这么多人,尤其是元宝,还被莫名其妙的说成是老祖。
见苏桢不停的辨认,元宝小声说:我不是老祖,我真的叫元宝。
我说:现在你不叫老祖,将来你会叫老祖的。因为这两个字在往后几百年,将会成为一个传奇。
当天,我设宴款待了老师傅和元宝,最后我和老师傅商量元宝留在我这里,我会好好照顾他的。
老师傅沉默了许久,我知道他肯定有些不舍,毕竟是他亲手把元宝拉扯大的,现在要分离,那真心有种父子别离的感觉。
元宝也有些不愿意,我说:要不你们都住在我这里吧,房间多的是。
但老师傅活了大半辈子,他可是个聪明人,他知道想要明哲保身,想要全身而退,想要一辈子平平安安,就不要接近皇宫,不要接触权力这种东西。
最后我们商量好了一个办法,每年八月十五,老师傅都会从乡下来京,看望元宝。
当元宝留在我这里之后,我第一件事就是直接吩咐仆人:妈的,给我准备最好的布料,给我师傅做几身最霸气的衣服
仆人们都傻了,背地里都在议论千户大人什么时候拜了一个师傅而且这个师傅看起来怎么那么小,甚至有点营养不良的样子~好搜搜篮色,即可最快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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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7章 银蛇簪子()
不过议论归议论,他们对元宝还是很尊敬的,毕竟我堂堂千户大人的师傅,谁敢不尊敬?
元宝在这里受到的待遇,真是让他受宠若惊。从未吃过山珍海味,从未穿过绫罗锦衣,从未睡过高床软榻,可以说,他子了天堂。
而元宝在接来的日子里,所展露出来的本事。也让我更加折服,更加相信他就是老祖。
我吩咐元宝梅花带着他,每天必须去藏书阁读书,元宝已经十七岁了。大字不识一个,这是不行的,做人一定要有文化。知识改变命运。
我现在觉得,老祖当年以一个弃婴的身份,出现在荒山之中。而几百年后,我所遇到的老祖。却满腹经纶,博览群书。仔细想想,很有可能这就是我的功劳,是我让现在的元宝去多看书,多读书,多写字,教他做人的道理,教他正确的人生价值观,所以在后来的几百年里,老祖看遍了无数的书籍,感悟到了很多真理。
有一天,梅花带着元宝从藏书阁里回来,路上梅花一直在考元宝今天所看书的,元宝都能对答如流,等元宝来到我的住所之时,他问了我一句话。
千户大人,苏桢姐姐想带我出去逛街,可以吗?
我也正在看书,我看的是春秋,我喜欢春秋并不是因为关二爷喜欢看这本书,而是这本书里提倡的精神,虽然违背现在的法律,但是我却很喜欢。нéiУāпGê
因为春秋当中,是提倡报仇的。
子报父仇,弟报兄仇,夫报妻仇,这种提倡复仇的做法,在二十一世纪当然是行不通的,当然也是不可取的,但在着作这本书的那个时代,我觉得这也是当时思想的大势所趋。
其实站在宏观面来讲,不管时候,朝代,都不应该提倡复仇的。但站在我个人立场上来说,在这种官府不管的古代,我倒是喜欢提倡复仇,妈的,只要官府不管,老子自己的仇自己报!
苏桢怎么突然想带你逛街?让她来找我。因为元宝这孩子,从小在山野之中长大,文化不高,贪玩。
此处乃何地?京城!全国最繁华的地方,要说到玩,那可真是千奇百怪,要什么样的就有什么样的,说起吃,那更是全国各地的小吃,我最近一直不让元宝出去玩,就是想收收他的玩心他好好用功,先把文化提高上去。
元宝愣了,但片刻后还是转身出去了,不一会,苏桢带着元宝进来了。
我问:你要带元宝出去?
苏桢笑眯眯的说:对呀,整天闷在宫里,很没意思的,我想带元宝出去逛逛街,吃美食。
我想了想,问元宝:这段时间,功课都做了吗?
梅花天天都跟元宝布置功课的,元宝点头,说:每天的功课都做了。
我实在想不出来还有什么建议或者说法不让他们出去,因为我让元宝困在宫里的时间也确实太久了。可能在刚进宫的时候,还有一些新鲜感,一些热乎劲,但时间久了,就觉得很无聊,很没有意思。
这一点,我深有体会,但是,我最近要有大事要做,所以必须要沉得住心。
很好,你想玩,我陪你们一起去玩。说罢,我放了手中的春秋,当即换上朴素的衣服,这就跟元宝和苏桢一起出去。
元宝和苏桢都愣住了,在他们的印象当中,我天天都在抱着书籍,或者在屋中又或者在院子里来回踱步,思索问题,好像我总有想不完的问题。
但今天我这么爽快的跟他们一起上街,这让他们想不明白了。
他们想不明白,那不,因为的是,我要借着这个机会,撒出一张大网,如果运气好的话,应该能捞到大鱼,哪怕大鱼捞不到,至少小鱼还是能弄死几个的。
原本这个计划我是打算单独行动的,但正好苏桢想带元宝出去,我就直接与他们一起,将计划提前实施了。
临出门时,我对侍卫吩咐道:告诉叶之燃,启动含羞草计划。
侍卫都懵了,不知道所谓的含羞草计划是什么意思,但我让他转达的话,他还是能听明白的。
这是我专门培养叶之燃的,含羞草计划,就是这一次我准备收拾文刀凌云手那些高手的计划,因为不方便外漏,所以我用了一个这样的代。
出了皇宫,我们三人都是穿着很朴素的衣服,混迹在人群之中,元宝在宫中住了两个月,身体明显发生了变化,此刻跟我站在一起,隐隐快跟我一般高了。
我笑着问元宝:你想吃什么或者玩什么?
元宝说:还是按千户大人的意思走吧,我吃什么玩什么都无所谓,只要能跟着千户大人和苏桢姐姐一起逛逛街,散散心就可以了。
苏桢调侃道:没想到几百年江湖中的传奇人物,老祖。年幼时期竟然这么呆萌,嘻嘻。
苏桢说话时,大大咧咧的伸出一只胳膊,直接搂住老祖的肩膀,说:那行,跟我一起看风筝,怎么样?
元宝脸一红,说:好啊。
看完了风筝,苏桢又看首饰,而就在看首饰的时候,店铺老板娘对我笑着说:这位公子哥呀,你也给妻子买两件吧?
我一甩开手中折扇,笑着说:我并未婚配,所以买来无用。
但是这老板娘很热情,直接从台面上拿起一个银簪子,说:公子啊,你看这银簪,质量做工绝对上乘,是老匠人做的,你就当是照顾老妪的生意吧。
我本不想要,但是,就在我转身的时候,一个非常非常小的细节,映入我的眼珠当中,这一瞬间我浑身一震,差点就要拔出后腰中的手枪。
不过在经历过大风大浪之后,我不会再那么鲁莽了,此时的我早已成熟了很多。
我依旧是不露声色,对那老板娘笑着说:这簪子确实好啊,来我看看。
说话时,我对老板娘伸出了手,去讨要那一枚银簪。那个银簪的造型,是一条蛇盘在一把长剑上,非常精致,小巧玲珑。
接到手里之后,我细细的观看,一边看,一边止不住的感叹:好啊,这做工就是好啊。价格多少?
谈好了价格,我买了这个银蛇簪子,又买了别的首饰品,反正在这老板娘的摊位上,买了许多东西,这老板娘高兴坏了。
走的时候,我对苏桢说:你带着元宝走大路,迅速回皇宫,不要再逛了。
苏桢一愣,问我:为什么?
我说:别问为什么,今天不适合逛街了,你赶紧带着元宝回去,别让元宝受伤,以后有机会再出来逛街。
元宝可真是我们大家的宝,此时正值年少的老祖,是我们众人的保护对象,几百年后他一人保护我们全部的人,但在此时,我们全部的人必须倾注心血保护他。
等苏桢离开之后,我单手背在身后,另一手甩开折扇,口中吹着神曲,最炫民族风。
你是我天边最美的云彩我用心把你留来当然了,我只是吹出来的曲调,并未直接唱出来,就这么一直朝着人烟稀少的街道走,走着走着,我忍不住想要笑出来了。
果不其然,文刀凌云派来的人,不止一波,而且他们早就埋伏在了京城的各个地点,可以说他们早就把我的行踪摸的一清二楚了。
只可惜,他们不知道我所谓的含羞草计划究竟是什么样的,如果知道的话,他们今天一定不会这么做。
我站在无人的十字街头,看着周围的青瓦房,背朝夕阳,笑着说:都出来吧,跟这么久了,不累吗?
第488章 暗号()
忽见一个二十七八岁模样的女人,以及一个樵夫模样的中年男子,随后从我身后的拐弯处走了出来。
这里多安静啊,很适合动手的,你们不觉得应该在这里动手吗?我把话说的很明白。意思是咱们别扯那些没用的,能动手就别BB了。
那女人笑着问我:你是怎么识破我们的?
我哈哈大笑道:很简单啊。
说话的时候,我朝着那个女人伸出了自己的右手,同时笑着说:看,这应该就是你想要的结果吧?
我右手的掌心,已经黑透了。这是中了剧毒的反应。
这女人看我中了毒,眯着眼说:中此尸腐毒,你还能笑出来,也难怪老爷子费劲一切心机也要除掉你,你果然是个人物。
我说:你们也很了不起啊。只可惜,细节决定成败,你们做的还不够好。
话毕。我左手塞进嘴里,用力的吹了一声流氓哨,顿时四面的青瓦房上蹭蹭蹭跳来十个锦衣卫。他们个个身着飞鱼服,手持绣春刀。在我的会意,他们还都带上的口罩,很是潇洒拉风。
十个锦衣卫,围困他们两个人,谁胜谁负,一清二楚。
他俩一惊,没想到自己上演了一出反包围,我从怀里取出那枚银蛇盘剑的簪子,笑着说:这簪子的做工,真没得讲,简直太完美了。完美的不像是这个朝代的东西。就是对我们最大的,谢谢!
我这话那女人明显一惊,身体都是一抖。
我捏着簪子,丝毫不顾及上边已经抹了尸腐毒,笑着说:本来我是不打算要的,但是,你可能没发现,顾客靠近你摊位的时候,你都不会让别人看这个簪子,更不让他们碰,甚至你根本不与他们讲话,哪怕有人问你价格,你也含糊一说。你这像是做生意吗?
其实刚开始我也没在意,当你可能不知道,这簪子的做工,就是太完美了,完美到这让人一看,就知道是二十一世纪的冶铁工艺!
这簪子铸造的太完美了,可以说是浑然天成,而且上边的纹路非常整齐,这绝对不是手工可以铸造出来的,这肯定是二十一世纪的技术,我当时就在想,这个簪子,很有可能是文刀凌云手某个杀手带过来的。
很明显,我的想法很对,这个簪子上沾满了尸腐毒,目的就是卖给我,或许他们在这之前已经蹲点很久了,人都知道我住在皇宫里,进皇宫刺杀可能不太安全,但现在他们都分散在京城的大街小巷,我不知道她还有多少帮手。
杀了他们!我直接令,十个锦衣卫,立马拔出绣春刀,朝着两人奔袭而去,我站在一旁,取出匕首,在自己右手的掌心中,划出了一道刀疤,随后,数不尽的黑血,从我的刀疤中泊泊的流淌了出来。
那些黑血滴到地面上的时候,显得很是粘稠,不知道里边有多少剧毒。
其实我在第一次摸到这个簪子的时候,就明显觉得不对劲,因为我手指刚触碰到簪子,就有一种很麻的感觉,其次闻到簪子上像是隐隐有一种味道,这种味道很少见,因为这正是尸臭的味道,如果不是我过几次墓穴,我也压根不会懂的。
所以,我就将计就计,先把这一网小鱼给弄上来,希望以小鱼为诱饵,去扑杀大鱼。
我在离开街道的时候,不停的吹着最炫民族风,其实,这就是我的暗!
我让我手的锦衣卫,都跟着我学习唱最炫名族风,一个礼拜,不会唱的,砍头!
所以,他们都学会了,而且一个比一个唱得好,他们都熟悉最炫民族风的曲调。而我告诉他们,只要我吹这一首歌,意思就是跟紧我的步伐,始终在我周围保护我。
而我所谓的含羞草计划,就是包围!因为含羞草受到刺激会立马收拢叶子。
可能文刀凌云手这个女子还有这个樵夫打扮的中年人,以为我怀念二十一世纪的歌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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