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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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车- 第2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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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牵着梅花的手,离开了县衙,一路上,百姓们对我投来了赞许,肯定,但却带有一丝悲叹的目光。

    他们当然也知道,从此我就要过着亡命天涯的生活了,官府一定会通缉我的。

    我骑上马,带着梅花,离开了这个小镇,这个年代的道路都非常窄,而且没有公路那一说,都是土路,土路的两边还长满了野花。

    顺着夕阳一路狂奔,梅花坐在我的前边,仰着头看着我,问我:恩公,你是天神吗?

    我一愣,正在抓着缰绳,缓缓往前走的动作为之一顿,我笑着说:我怎么会是天神呢?

    梅花说:你抱着我的时候,你的身上散发出了红光,爹爹曾经说过,只有天上的神仙才会让自己的身体发光。

    我想了想,可能是弓箭射入我体内的时候,业火金蛟的力量被催发了,不然单凭我自己,是不可能扛得住这么多弓箭的。

    毕竟无主神骨正是业火金蛟的剑柄,剑柄受到攻击,剑刃自动反击,或者有了什么反应,这也在情理之中。

    我笑着说:我不是天神,我只是一个普通人。

    我发现在二十一世纪是个傻蛋的我,来到了这个古代,立马就变的高人一等,立马就变的非常聪明,仔细想想,毕竟我生活的那个年代,比如今这个年代不知先进了多少倍。

    尤其是我身上还有这么多的天材地宝。

    一直到了天黑的时候,我才赶到了下一个小镇,带着梅花在客栈里要了两间上房,吩咐店老板好好喂养我的马,坐在屋子里,我心想:如今这个朝代,信息不发达,朝廷在得知县令被杀死之后,派人通缉我,这个过程估计至少得一星期。

    一星期的事件,如果我能赶到京城,那倒也行,可赶到了京城呢?我还是会被认出来,那个时候就更危险了。

    哎,忽然间很是悲叹,觉得自己有点冲动,但在再转念一想,我杀的是贪官,我是替天行道,我是替百姓萌福。我做的对,我不应该有负罪感。

    劝了一下自己,翌日,我带着梅花赶路,说真心话,在没有汽车,没有轮船,没有飞机的年代,出一趟远门,真心不容易。

    不过我也见识了这一路上的绝美景色,尤其是在通过河北张家界天门山附近的时候,那景色,真叫一个绝美,有山有水。

    其实我不太确定那是不是张家界天门山,但根据我所走的路线,以及路程的距离,还有四周的风景,我觉得那应该是张家界。

    骑马时间长了,我怕它累,就跟梅花下来走,但走的时间久了,梅花又累了。所以我让梅花骑在马上,我牵着马,就这样走在山间小路上,走在小溪中。

    溪水淌湿了我的裤腿,但我喜欢这种感觉,这种纯天然的感觉,目前唯一让我担心的,就是铁塔和苏桢。

    鬼王可真是办了一件好事,如果不是这件事出了岔子,或许我们三人早就到达了京城,早就开始展开侦查了,一旦遇到文刀凌云,斩立决!

    可现在倒好,我们三人彻底失散,而我又遇到了这么多麻烦人,如果身旁能有她俩,我肯定不会像是没头苍蝇一样,惹这么多事。

    忽然发现,我很感慨。

    自嘲的笑了笑,我摇了摇头,牵着马往前走,坐在马背上的梅花,轻声对我说:恩公,你笑什么?

    我说:哦,没事,就是忽然想笑。

    梅花说:恩公,听你说话的口音,你不是我们本地人,而且,你跟别人不一样。

    我饶有兴趣,笑着问:我跟别人怎么不一样了?

    梅花说:镇子上有好几个姑娘,也是家里穷的揭不开锅,爹娘死了,没钱埋葬,要不裹个席子,有的甚至连席子也没有,她们自愿变卖自己之后,大多数都成了有钱人的妾,整天吃不饱,穿不暖,还要遭受正房的打击。

    我说:她们都是这样的吗?

    梅花说:大多数是这样的,还有一部分是有钱的地主老爷买回去,当仆人。真要是当了仆人,其实还好点,至少在干活的情况下,能有口吃的。

    我还没说话,梅花就支支吾吾的说:恩公你就很怪,买我回来之后,还对我这么好……

    “哈哈哈,可能我是个傻蛋吧?”

    我抬头仰天,爽朗的大笑了几声,郑板桥说过,这人啊,难得糊涂。做一个傻蛋,不挺好吗?

    由于时间过了四五天,我们身上的干粮吃的差不多了,我最后在一个小镇子上补充了一次干粮之后,就再也不敢走大路了。

    我生怕官府的人会张贴通缉令,到时候再抓住我,可能就没这么好的运气了。

    我仍然是牵着马,带着梅花走那些深山老林,而且我发现深山老林里的景色,真心棒,空气真心好,完全没有什么p。5。

    这天晚上,天上下起大雨,我们无处避雨,只能在雨中赶路,浑身都被雨淋湿了,最后终于找到了一个山洞。

    在山洞里,我又找到了一些干柴,身上带的有打火机,我点燃了干柴,跟梅花一起,围坐在火堆前,渐渐的烤干自己身上的衣服。

    山洞里静悄悄的,唯有柴火燃烧时发出的噼啪噼啪的声响。

    梅花有些出声了,我问:梅花,你想什么呢?

    梅花一愣,抬头看向了我,随后微微咧开嘴角笑了笑,然后平淡的说:我想娘亲了。

    “那你娘亲呢?”我掰开一块大饼,给梅花了一半。

    梅花摇头,表示自己不饿,她说:娘亲在我小时候就死了。

    我单手抚摸了一下额头,说:呃……很抱歉,我不是故意想这么问的。

    梅花摇头,笑着说:恩公,你真的很怪,你为什么对待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态度非常凶恶,而对待我们这些没权没势的平民百姓,却态度很好?

    我笑着说:因为我也是平民百姓。

    “恩公,我听镇子上的人说,你来自京城,真的吗?”

    我说:别叫我恩公了,听起来怪怪的。

    “那我叫你什么呢?”~好搜搜篮色*书*吧,即可最快后面

第471章 七年光阴() 
我说:我叫刘明布,大家都叫我阿布,你也叫我阿布吧。

    梅花摇头,很怯的说:你是我的恩公,我不能直呼你的名字。我叫你少爷吧。

    我差点趴在地上,这个年代,少爷的意思应该是大户人家,比较有资本,有地位的人。但在二十一世纪,少爷这个名词。一般都是鸭子的代称。

    我说:你还是叫我公子算了。

    梅花想了想,这才点头。

    翌日清晨,我们重新上路,过了张家口,用不了多久就会到达京城了。届时会遇上什么事,谁也不清楚。

    在赶路了一个星期之后,我们终于踏上了所谓的京城。而到了这里之后,我他妈才彻底傻眼。

    此时的北京,还不能算是首都。因为此时的首都,还是在南京。我一拍脑袋忽然想起,公元1420年,朱棣才迁都北京的,现在是1413年,也就是说,7年之后,北京才是首都,故宫和天坛这一会估计才刚刚修建。

    我拍着额头,只觉得蛋疼无比,这一路走的太急了,也根本没多想别的,跑到了这里才忽然想起这件事,真是后悔万分。

    不过转念一想,鬼王我俩曾经聊天的时候,他是说过的,文刀凌云得势的时候,已经是明成祖中叶了,而且是在紫禁城里比较有地位。跪求百独黑*岩*閣

    也就是说,我特么来早了,我整整早来了7年!

    现在的我,完全不用担心文刀凌云会驾驭在我之上。但解除这个担心的同时,我又担心二十一世纪的家庭,如果7年不回家,我的父母亲戚,以及鬼王他们,又会发生什么样的变化?

    我不确定我现在过的时间,会不会跟二十一世纪是平衡的,也就是说,这里渡过一秒,二十一世纪也渡过一秒。

    梅花问我怎么回事,像是很生气的样子,我叹了口气,说:来错地方了,这一会,我们应该先去南京。

    但是我转念一想,不管我去哪,文刀凌云得势的历史是不会变的,他一定会在紫禁城里当上锦衣卫指挥使,所以,我不需要那么劳累的主动找他,我只需要想办法当上锦衣卫,那就行了。

    如果我当上了锦衣卫,等到文刀凌云也被选拔为锦衣卫的时候,不等他发展起来自己的势力,我就直接干掉他,这不就最好了?

    想明白了这个道理,我直接带着梅花在北京定居了来,这种事先不急,等到迁都的后两年,或者迁都之后再说,现在的文刀凌云,估计还是一个没断奶的娃娃呢。

    住在北京的小街道上,我就想这么安居来,静静的等候七年,而在此期间,我也一直打听着铁塔和苏桢的消息,由于街道上贴着通缉我的画像,我不敢太声张,所谓财不露白,我也不敢再大手花钱别人帮我寻找铁塔和苏桢了。

    至于我穿的衣服,从最开始的华贵,一直到现在的朴素,我已经学会了低调。

    平静的生活了五年,梅花也从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姑娘,出落成一个十七八岁婀娜多姿的少女。

    而这五年,我也始终没有找到铁塔和苏桢,我甚至在想,他俩会不会压根就没有跟我传送到同一时间段?

    会不会有可能是我先到,他们两个以后才会到?

    又或者我身上拥有鬼眼力量,我可以顺利到达,但他们两个身上可是不具备鬼眼力量的,而在穿梭时空的时候,发生了什么异常情况,跑到别的朝代去了?

    如果真是这样,那玩笑就开大了。

    我确定铁塔和苏桢肯定是我这个时代,反正目前没有跟我生活在同一空间里。别的不说,如果他俩跟我一起传送了过来,时间和地点都对的话,那他们一定会的寻找另外两个人。

    五年时间,我们肯定能找到对方,如今郑和都三西洋了,我们三个却迟迟未能找到对方。

    不过还有一点让我不解的是,这五年里,我的长相竟然一点没变,甚至连胡子都没长出来分毫,好像我根本就没有真正穿越过来,这就像是我的一场梦一样。

    梅花出落的大方有致,而我仍然没有变化,又过了两年,终于迎来了隆重的迁都仪式。

    明成祖朱棣力排众议,坚决要迁都北京,防止北方蒙古敌军的叛乱和骚扰,当都城迁过来的时候,故宫,天坛等一系列建筑早已修建完毕。

    而我也真正的,第一次看到这极具象征意义的紫禁城。

    我一介平民,不知道想当锦衣卫的话,该如何做事,又该找哪些熟人,我只能想办法进宫。

    可最关键的问题是,我现在是杀人犯啊,虽然时间过去了7年,估计已经没人记得我是谁了,也估计没人记得那件杀县令的事件了。但保不定遇上个记忆力变态的,那我可就真的玩完了。

    这天,我和梅花正在大街上闲逛,由于如今的梅花,早已发育成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不免也就为我招来了不必要的麻烦。

    我在这个街道上住了7年了,基本上的人也都认识了,左邻右舍都知道我,不光知道我这个人,更知道我的脾气性格,但他们都很清楚,我这个人性格温和,从来不与人计较,不与人争吵。

    而那些伴随着梅花一起长大的小痞子,慢慢的就不一样了,他们勾结在一起,形成了当地的恶势力,经常是十几个人一起上街,一脸嚣张的样子。

    刚开始我没在意,后来他们明目张胆的堵截梅花,调戏梅花,这就让我不能忍了。嘴上调戏两句,我就不说了,但他们竟然敢手去摸梅花的脸蛋,这个在古代对于女子来说,可是一件丢人的事。

    我揪住那几个小痞子狠狠的打了一顿,他们当中,有一部分人从小是孤儿,从小就野,没人管。现在更是不知道在哪里认识了一帮恶棍,竟然带着这帮恶棍来找我报仇了。

    这恶棍我见过,在我住的这块区域里,是出了名的恶棍,虽然还没犯过什么太大的罪状,但十里八乡,他基本上是横着走的,看谁不顺眼就收拾谁。

    如今的北京城,那已是天子脚,谁也不敢轻易犯事的,尤其是我7年前还杀过一个县令,虽然这两年的通缉令已经不像前几年贴的满大街都是了,但我还是怕被别人认出来。

    等那恶霸找到我家里的时候,梅花正坐在院子里帮我缝补衣服,她赶紧喊我:公子,公子,你快出来。

    我正在屋子里边研究帝王之气,这是皇极术这本书燃烧之后所遗留来的一篇金纸,上边记载有帝王之气的修炼方法。

    而我这7年来,苦心钻研帝王之气,如今已有小成,在与平凡人过招的时候,我是不会受到伤害的,虽然我还比不上老祖那种眼皮夹子弹的功夫,但至少比普通人强百倍了。

    收好了帝王之气,我走出房门,笑着说:狗哥,找我有什么事?

    我发现古代这些恶霸,好像都喜欢叫个狗字,真不知道这个字究竟为什么这么受欢迎。

    这恶霸叫土狗,长相和气势也确实很土,但这个人够狠,打人舍得手。

    土狗盯着我,轻蔑的说:就是你打了我的兄弟?

    我一愣,还没来得及说话,身后那几个?青脸肿的小痞子,就指着我说:狗哥,就是他!哎哟

    话还没说完,那个叫嚣的小痞子就捂住了发青的嘴角。

    土狗大拇指朝后指了,说:打了我的兄弟,这事你说怎么办?

    我正不知道想说什么,却忽然看到土狗腰上挂着一件东西,而这东西,极大的吸引了我的注意力!

第472章 锦衣卫腰牌() 
那是一块腰牌,金光闪闪的腰牌,但我知道那肯定不是纯金的,吸引我的并非是腰牌的质量,而是上边烙印的四个繁体大字。

    锦衣卫印。

    我皱着眉头。难以置信的盯着土狗,就这家伙也能算是锦衣卫?

    在我的想象中,锦衣卫都是身着飞鱼服,腰挂绣春刀,非常潇洒拉风,怎么可能是土狗这一身邋遢的装扮?

    我没有回答土狗的问题。而是笑着说:狗哥,冒昧的问一句,你腰上的腰牌,是从何而来?

    土狗一拍腰牌,振声说:这是我爹给的!你管的着吗?

    我心中一惊。心想土狗他爹莫非在朝廷里有什么大关系,又或者做了什么大官?竟能弄到锦衣卫的腰牌?

    不过再转念一想,不对啊。土狗他爹我是见过的,就是一个老百姓,走路都驼背。他从小就管不住土狗,而土狗这小子。年纪可能比我还小点。

    我刘明布这7年来,长相真心是没一点变化,不然我已经三十多岁了,而土狗看起来只有二十七八岁。所以严格来讲,我是比土狗要大的。

    不过解决事情,我还是笑着喊他狗哥。

    我说:狗哥,这事就这么算了,顶多我带这几位小兄弟去看个病,抓个药,你看行不?就是对我们最大的,谢谢!

    土狗得理不饶人,说:看病抓药,那是必须的,不能少的,你打了他们,他们受了疼,这一点该怎么解决?

    我去,这理论还真聪明,还知道要损失费。

    其实这些年我藏了很多钱,我让自己的银票,慢慢的都兑换成了银子,而且就藏在河北张家口的山中,等我以后有急事的话,可以随时骑上快马,一天时间就能赶到。

    毕竟银票这玩意,虽说携带方便,但也容易折损。

    我说:给你们拿点医药费,已经是够给面子,把你们当人看了,除此之外你们还想怎样?

    我隐忍了7年,如今天子守国门,迁都北京,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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