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八被我这一笑笑的摸不着头脑,道:“七姐,你知道五哥知道我们在这里还笑啊?你就不怕他告诉爹娘,抓我们回去么?”
“这有什么好怕的?爹娘又不会知道我们在这里,五哥是猫儿的朋友不假,而如今我们也是猫儿的朋友了不是,如果我们请你的猫大哥不要把我们的行踪告诉五哥,你的猫大哥自然半个字都不会提的,是不是?”我故意将“朋友”两个字咬重了一些,目光似笑非笑地瞄向熊猫儿,俏皮地道。
“这个——朱姑娘如果不想让朱兄知道,那在下不说就是了。”熊猫儿猫似的眼睛转了转,道。
“嗳,光是猫儿你不说可不够,你得保证你手下的兄弟们也不说才行。”我一眼就看穿了熊猫儿的意图,也转了转眼珠,追加道。
“——”熊猫儿干笑了几声,道:“好——在下答应就是了。”他扫了一眼边上尤自瞧着我发愣的几位,猛的一拍他们的肩膀,喝道:“你们几个,可听清楚了?”
几个大汉猛的恍过神来,诺诺道:“是是,听清楚了,绝不向朱公子透露半句。”
“这才是我的好朋友!”我大喜,起身亲自为他倒了一碗酒,“这碗酒就当是七七谢过猫大哥为我保密了。以后你也莫要再叫我姑娘,直接呼我七七就是了。”
熊猫儿笑看了我几眼,似是下了什么决定,也站了起来,道:“好,那我就不客气了,来,七七,干!”
“干!”
所谓酒逢知己千杯少,我的酒量虽然远远比不上熊猫儿,但也算不错。何况熊猫儿早已事先喝了那许多美酒,再与我干杯,倒让我占了便宜,到最后竟与他勉强喝了个平手,两人都是酩酊大醉,连东南西北都分不清楚,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客栈的。
到了次日中午,我方才头痛欲裂地醒来,赶忙灌了碗醒酒茶下去,正要吩咐他们也给熊猫儿送几碗去,楼下却来报说熊猫儿来了,正等着我一起去布施。
换了身轻便的男装,下楼一见,这只猫儿果然就是天生的酒虫,宿醉醒来,居然还是精神抖擞,神采飞扬的,浑然不见半分酒醉的痕迹,看来这酒对他而养只有滋养的功效而没有任何副作用啊!真是让人嫉妒呀!
从前日夜里到此刻中午,不过是一日半的时间,熊猫儿竟不知道去何处将那许多珍宝都换成了银票和制钱,留下一部分,将与我一同将银钱都分发给附近的穷苦人家外,余下还有大半的银票都让一个叫赵三的人带往黄河流域,购买物资救济灾民。
有了凭空而降的几千两银子,那酒楼上要寻死的中年人自然不会再要寻死了,得了银两后立即将铺子转卖回乡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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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儿终于见到七七的真面目了,大大们感觉如何呀?呵呵——
第七十九章 消息
相比起许昌城里的穷苦百姓的喜出望外,那贾剥皮的日子可就不好过了,丢失了二十多万两财物本来已然心疼的不得了,偏偏家中的母老虎又在日夜狂叫着,要他立即把失去的银子在最快的时间内抓住盗贼,把珠宝追查回来,否则就有他好看。
那贾大相公在别人面前一贯只有作威作福的份,没想到今日却比缩头乌龟还憋气。
而有十足把握不会被查被追到的我们,却每天都大摇大摆地经过贾府的大门口,心里非但觉得得意之极,也觉得过瘾之极!心情好的不得了。
这两日,除了晚间睡觉休息,我和老八几乎整日都熊猫儿腻在一起,白日里一同到城外纵马踏青,或去较远的山村小镇暗中布施,晚上回来就跟着他走街串巷,飞檐走壁,暗中扶危助弱,饿了渴了便就近找一家茶馆酒楼痛饮畅谈,聊的多了,才发现两人竟有许多观点,居然都是不谋而合,更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说到兴奋处,熊猫儿甚至会情不自禁地拍打我的肩膀,口口声声地“朱兄弟,朱兄弟”,竟仿佛浑然忘了虽以男装面目示人的我,其实还是个女孩子,而且还是个曾令得他目瞪口呆过的、自认容貌世上少有的美丽女子。
他这样的举动自然瞧的老八嘿嘿贼笑不止,也看的鹦歌和墨兰一脸无可奈何,但又不方便阻挡,只好在背后偷偷地提醒我,我毕竟是个千金之躯,要多少和男人保持距离,以免损及清誉。
“什么千金之躯?我可不觉得我比你们高贵多少?同样都是爹妈生的养的,只不过我的出生条件比你们好罢了,说什么高贵不高贵的?猫儿是个直爽的人,他是把我当兄弟看才会拍我肩膀的,你们不用紧张。”每每听到这样的言辞我总是大笑,对所谓的名节和清荣一点都不以为然。
说也奇怪,我的前世虽是生活在一个作风开放的时代,但我却是属于那种极为反感男人对我动手动脚的保守类型,除了以前的男朋友,别的男人就是连靠我近些我都觉得难受不自在,更不论说是这样的勾肩搭背了。
这一世,我一出生就贵为朱家的千金小姐,更是从未有任何男人可以近得我身,可如今这个人一换成了熊猫儿,我却连不但无半点反感,反而觉得他这样的亲昵举动理所当然之极,有时甚至也会回拍他的肩膀,跟他一起纵声狂笑。
他身上那混合着酒气和汗味的浓郁男子汗的气息,虽然难免有些臭味,但闻起来竟也不觉得如何呛人,反倒还有一股安心地感觉,只要和他在一起,就觉得特别的轻松,整个人也不由地跟着豪爽起来,隐隐地觉得自己也有了几分女侠的气概。
因此,每回和他分开回客栈的时候,墨兰和鹦歌总要说我是越来越不象个女儿家,反似个男人一般。
听到这句话,我却笑的更欢了,故意将声音放的更粗,大笑道:“我既然打扮成男人,自然是越象个男人才越好啊!”说罢也不理她们,径直地去沐浴,洗去一天的灰尘。
其实也不是我如何喜欢当男人,只要是女孩子,而且是容貌一直都不错的女孩子,倘若没有不得已的原因,有哪一个喜欢藏住自己的美丽不让人知的?
都说女子行走江湖不易,此次出门之后我才更加明白,女子在江湖之中行走确实多有不便,更何况如今我为防家人追踪,暂时还需隐瞒行踪,扮成男相当然是最佳的选择,因此依然成日作男子打扮,只有在沐浴的时候才现出自己的女儿身。
沐浴完毕,墨兰依旧立在身后为我轻柔地擦着湿发,我则坐在梳妆台前,一边漫不经心地往脸上涂抹着特制的护肤花蜜露,一边含笑回忆这两日来和熊猫儿的相处。
这只猫儿,除了义薄云天外,果然是只谗嘴的小猫,自那日我请他喝了自全国各地收集来的美酒之后,他就一直念念不忘,时不时地就馋着脸,问我要好酒。
那模样,分明就是一个十足的市井无赖,哪里看得出他居然是个行侠仗义的好男儿?不过,他那个样子,还真是可爱!呵呵,我一边轻笑着,一边目光随意流转,突然不经意间瞥见镜中的墨兰正在偷笑。
“做什么笑的这么贼兮兮的?”我微嗔道。
墨兰轻笑道:“婢子在想,倘若小姐和熊公子他们平日在一起时,就是此刻这般脱俗出尘的花容月貌、轻柔甜美的浅笑,不知那熊公子的手掌是否还敢再轻易地落下来?”
闻言,我不由地停下来,注视着镜中那张与娘亲有九成酷似的脸蛋,微微怔忪,笑道:“这我也不知道,改日有机会倒可以试试,不过,目前我对我们这样的相处方式还挺满意的,呵呵,还是以后再说吧!”
哈哈,我现在还未换回女装,熊猫儿那几个手下见了我已是红脸一片,倘若我真恢复原貌,只怕他们又会象那日一样,再也不敢抬头看我一眼了。猫儿的手下果然也都挺有意思的,听说他们平日其实也少不得去要喝花酒,女人自然见得也不少了,怎么见了我,反而都变成了十几岁、乳臭未干的毛头小伙子了?
这几日,我和熊猫儿虽然是天天见面,但他没提自己一身武艺从何而来,没提自己的手底下已经有几千号人,我自然也不会提我的另一个身份,我们甚至也不谈彼此的私事,但却丝毫不影响我们之间的异常融洽的相处。
由于熊猫儿事先都已布置的比较细致,过了两日,布施的事儿便办的差不多了,于是,我们一行便找了一处热闹的茶馆去偷闲。
“喂,你们都听说了吗?”一个商旅模样的人脸上挂着夸张的神秘,道,“听说沁阳最近出了个鬼窟,死了很多人哪!那城里的棺材铺连棺材都来不及做,大发了一笔呢!”
鬼窟?我和熊猫儿同时顿住,望向那讲述之人,熊猫儿的眼中是疑惑,我眼中则是震惊,沁阳鬼窟?金无望?花蕊仙?
我马上条件反射般地想到这一系列人物,借着抿口茶,不露声色地暗暗打量一旁的花蕊仙,见她的捧着茶杯的手果然轻抖了一下,我不由地微皱了下眉头。
我记得这鬼窟其实是百年前一位高姓家族族长的陵墓,最早发现这陵墓存在的好象就是十三天魔,也就是花蕊仙兄妹等人,只是好象因当年十三天魔的名头太响,行踪容易引人注意,因此他们才未能前往陵墓取宝,后来衡山一役,十三天魔似乎基本都死了,只剩了个花蕊仙因投身到我家而未去衡山。
如今事隔多年,乍然听到陵墓的消息,不知道花婆的心里会怎么想?如果她动了去鬼窟的心思,那就麻烦了!到时候江湖人士必定众多,而且只怕仁义山庄的人也会去,那样的话,她被认出的可能性就很大!那么后果必定不堪设想!
其实她这几日跟在我们身边,虽然是以一个小丫环的名义,但聪明的熊猫儿只怕心中早已有所怀疑,花婆的身形矮小,是个最明显不过的特征,倘若他再联系到我家经常收留江湖之中无处可去的江湖人物之事,只怕是故意当作不知道,不讲出来而已。
而别人却自然不会有这份顾虑,倘若认出她,难怕仅仅是怀疑,也会惹出无穷麻烦。
不行,我一定要想个办法阻止她,而且鬼窟里的财宝早已被云梦仙子给取走了,此刻留给金无望的只不过是个空壳而已,因此金无望才制造出这么多恐怖事件,为的就是引人上勾,好得到所谓的赎金好回到快乐王那里交差。
这个空壳根本就不值得花婆冒险,也不值得所有的人冒险,不过自从经历过那场衡山变故后,我已对通过破除谣言、去挽救利欲熏心的武林人士的方式失去了信心,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接破坏金无望的阴谋。
唉,为何我竟不能早日想到花婆和那个高氏陵墓有关系呢?不过,即便知道了,只怕我也没有能力破除那陵墓里的机关吧!也没有能力一直防备别人不会利用这个陵墓作文章,这些年我的所学还是太少啊,我毕竟不是全方位的天才,即便大脑比正常人多开发了些,也仍然只是个人而已。
“鬼窟?怎么回事?”这个消息一出,旁边立时有人响应,好奇地追问道,我忙暂时收敛心神静听。
“是啊,鬼窟。”那商旅人半是惊恐半是兴奋地道,“原本我是不敢讲的,好在许昌离沁阳已隔了好几百里了,想那鬼也不可能追到这里来。我跟你们说啊,我从晋城过来,原本是想经过那沁阳的,可到了半路,就碰上一队商旅,说是沁阳北面在闹鬼,有许多人糊里糊涂突然就一起死了,而且死状很恐怖啊,听说每一个都是七窍流血,手足抽搐,死前大呼说鬼啊鬼啊,死了眼睛还睁的大大的呢?”
第八十章 后顾之忧
“啊——”茶馆内顿时响起一阵抽气声,方才的热闹顿时变得鸦雀无声。
那讲述之人见众人都侧耳倾听,脸上不免又多了几分得意,更加卖力地道:“听说原本那个鬼窟是埋在沁阳北面一座山里的,可不知从哪里来了一些客商,硬说那山里有煤,就雇了一批当地人挖煤,可煤没挖到一块,却挖了一块石碑出来。”
“山里还有石碑?”
“谁说不是哪?而且那碑上还有字呢?这挖煤的人里面有一个人刚好识得几个字,说那是警告的意思,要是再往前走,老天爷就会降下灾祸来。”
“那他们往里走了吗?”
“当然往里走了,否则怎么会都死掉了呢?”商旅人道,“具体的我也不太清楚,只知道当日挖煤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出来的,而且不仅连他们死了,就是后来进去抬尸体的人也没活下来,听说城里最有钱的几个大户人家都举家出去躲避了,剩下的人一到晚上谁也不敢出来,谁都说现在的沁阳已经是个鬼城了。”
“呀!这么可怕呀!我本来还想下个月去沁阳办事呢?这下我可不敢去了。”一个走卒模样的人失色道,踉跄着站了起来跑了出去,“我要跟东家说去,这活我不接了,不接了。”
“是啊,为了几个小钱,犯不着把自己的小命搭上。”众人纷纷道。
我和熊猫儿对视了一眼,都在彼此的眼里看到了同样的东西:沁阳,鬼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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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我们这次出来可是为了游玩的,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还是不要去了吧!”客栈内房间里,墨兰忧心忡忡地劝戒道。
我明白她的担忧,以往我们虽然任性妄为,但说白了也不过是些小打小闹,而此次却是真正的恐怖诡异事件,她自然担忧我的安全。
“要去要去。”
老八在一旁拼命地怂恿我,他自从听了这个鬼窟故事,就一直充满了好奇,在茶馆的时候就磨着我要去沁阳了。而我见熊猫儿的眼中也是同样的意思,一个山里面的洞,竟能害了那么多人,说什么他也是非走一趟看看是谁在害人不可的。
本来地方上只是死一两个人,他是不会在意的,可这一死就是几十人,河南北面一带又是他的地盘,怎么也不能不管,他一意要前去探个究竟。可鬼窟的真相只有金无望、云梦仙子和我才知道,我要是不去,如果熊猫儿不小心中毒中暗算,那该怎么办呢?
何况那里面还有个金无望,外表冰冷,可内心却还是一团火的金无望,那个为了知己挣扎在正义和恩义之间、令人心疼的金无望,我当然不希望他在罪孽的池沼里越陷越深,所以无论如何,我都要去一趟。
“墨兰,你不要劝我了。”我道,“这沁阳是无论如何都要去一趟的,不过我们会先到郑州,你和老八、花婆,还有鹦歌小刀都留在郑州,我和熊猫儿一起去沁阳。”
“那可不行,七姐你可不能把我撇下。”老八不高兴地道。
“不行,这回你必须得听七姐的。”我正色道,语气微微有些严厉,“那个地方可不是什么好地儿,既然死了这么多人,肯定有不为人知的诡秘和阴谋,你一个小孩子家,去干嘛?”
“都跟你说了,人家早就不是小孩子了,连小刀都不一定打的过我,再说我又不要你照顾,不是还有花婆在嘛?”老八老大不服气,顶嘴道。
我顾虑的除了老八,就是花蕊仙!她的悬赏令还贴在仁义山庄呢。
“我说了不行就是不行!”我厉声道,瞧了一眼花蕊仙,语气又缓了下来,“倘若你还听七姐的话,就乖乖地呆在郑州,七姐答应你,一办完事马上就回来。”
原著里就是因为花蕊仙以为在古墓里搞鬼的,是她的大哥花梗仙,因此才将老八点倒,藏到山洞里,自己却假扮这老八跟了进去试图帮助大哥装神弄鬼,反害得老八被云梦仙子掳走,去向不明的,这一次我绝对不能冒这个险了。
花蕊仙的身份不能暴露,老八也不能失踪,熊猫儿也不能有事,大家都不能有事。
而我却不同,我有实在的底子,虽说江湖经验还不足,但有熊猫儿在一旁,也可以弥补。再则我大概知道古墓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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