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不也是和他是极要好的“狐朋狗友、酒色朋友”么?
想起熊猫儿,我不由地又叹气,沈浪和王怜花都出现过了,这只猫儿为何总还不来呢?真不知我和他会以什么样的方式见面?
思量定后,我索性专心地参与操办我第一次当红娘的婚礼来,对于王怜花,我是能避则避,不能避就直接给他一张冷脸。
可事实证明,这家伙的“涵养”比我想象的还要好,无论我怎么冷若冰霜、冷嘲热讽,他竟然似全听不懂,依然笑微微的。更让我无奈的是五哥,五哥自然已知道那日是我搞的恶作剧,竟然因此对他抱有一丝歉意,总想让我们多接触,以改变我对他的“印象”,每每来看我总要拉上王怜花,真是晕死。
王怜花的文才本来就不错,再加上一些“有意无意”的卖弄,不出几日,更成少女心目中的最佳幻想对象,而且府里的丫鬟们竟由起初一致的五哥派,渐渐分成了两派,几乎有一半都改为了怜花派。就连鹦歌似乎也倾向于他一些,整日在我耳边说王公子今日又骑射全中,明日又棋绝杭城,后日又赋歌作曲被广为流传等等。听得我几乎忍无可忍,以调动工作岗位罚她去厨房为威胁,才使得她不再开口闭口王公子王公子的。
王怜花这个狡猾的狐狸兼恶魔,他一日不走,我心中是一日不安哪!好在中秋节很快就到来了。
婚礼和洞房都安排在张灯结彩、充满喜气的开心坊里,既简单又热闹。
我兼职司仪,在他们拜过天地、行过大礼后,并没有依照老规矩大唱“送入洞房”,而是根据前世的西方婚礼,安排了两人互相当众念婚誓,等他们跟随我念完后,然后又变魔术般的拿出一对精致的金戒指,让他们互相为对方戴上。与此同时,院中突然冲起漫天绚丽的烟花,所有的人都齐声高呼“新婚快乐!百年好合!永结同心!”
书儿和罗长风几乎被我的惊喜感动的一塌糊涂,书儿的眼泪更是唰的一下就下来了,泪水透过薄薄的头巾连串地滴落在红红的绣花鞋上。
我憋着肚子里的诡计猛笑,现在就不要这么感动了吧?若要让你们知道,后面我还安排了更让你们终身难忘的闹洞房,到时候你们不要激动地想砍了我才好!
第六十六章 变故
今日是中秋佳节,又是书儿和罗长风的大好日子,可谓是双喜临门。宴席之上,新郎官自然是被灌的半醉,可来向我敬酒的人也不少,我一高兴之下不免也就多喝了一点,然后趁着酒兴率领了一大堆的老老小小,足足闹了一个时辰的洞房,将前世看到过的较为保守的闹洞房方法都拿出来了。
制造了一堆的暴笑,将两个新人变成两只从头红到脚的大虾之后,意尤未尽的大伙儿终于跟着我勉强地离开了洞房,将后半夜的良宵留给新人。
“你情我愿,你来我往,何等有幸配成双……啊~今朝有你今朝醉呀,爱不释手你的美呀……让我抱得美人归。”
我头重脚轻地从洞房里飘了出来,拒绝了鹦歌和墨兰的搀扶,歪歪斜斜地转入回廊,口中颠三倒四的哼着《唐太宗李世民》的片头曲,只要一想到我居然也当了回红娘和司仪,而且用的还是久违的超时代方式,心里头就有说不出的开心快活——嗯,真是好玩,好玩哪!
“呃…………”我踉跄了一下,过于得意了,差点被这粉色纱裙绊倒,今日喜庆,听了娘亲的话换了这身粉裙,虽然被众人夸的比花还娇艳,可这要命的裙摆也实在太长了——我提起群角就想打个结。
“小心哪!小姐!”鹦歌和墨兰好笑地阻止我,帮我拎起一角宽长的裙摆,一左一右地扶着我走下石阶,走向停在外院的马车,神情又是好笑又是担心。
我嘻嘻地笑:“你们觉得今天我的点子怎么样?够有意思吧?”
鹦歌忍俊不禁道:“小姐,你快别说了,婢子今天的肚子都快笑破了,罗大哥平时总是一本正经的严肃样子,今天看他那既尴尬又幸福、想反抗又无奈的模样——哎哟——真是太过瘾了——”
墨兰也抿嘴笑道:“小姐的鬼主意就是多,竟然想出那么损的招,可事先又说好了,今天的新人是辈份最小的,就连小三子的话,罗大哥也又不能不依,只好乖乖地挨整啦,真是妙啊!”
“损?嘿嘿——这你们可就不知道了,更损的还多着你,本小姐的心地算是善良纯洁了,以前参加同学们的婚宴时,那些家伙想的招那个毒那个绝啊——啧啧——你们绝对想不到!”我贼笑着,不再逞强,干脆把身子软软地靠在她们的身上,任她们将我扶向马车,正要上车的时候,心头突然一个悸动,不禁回头看了一眼周围。
院中花灯亮如白昼,将花树假山映的清楚明白,回廊上大红喜字七彩绸带处处可见,四周人影悄然——嗯,没人哪?可我怎么总觉得刚才有人在看我呢!而且,这感觉…………好象是那个人来了一般?
“同学们?那是谁啊?怎么没听小姐你提起过呢?”二人边问边合力将我扶上马车。
“呃——那时你们还没来。”说漏嘴了,呵呵,我含含糊糊地敷衍了过去。一边上车一边又扭头看了一下,怎么可能呢?自从那日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现在都已经过了两三个月了,他怎么可能突然跑到杭州来呢?
看来我真的喝醉了,微微地摇了一下头,甩去这个怪念头,在鹦墨二人的搀扶下钻进马车,自从沈浪出现后,我的神经好象敏感了不少,一看到他人或听有人提起,感觉就怪怪的。
嘲弄了一下自己,我任二人将我放到柔软的榻上,为我擦脸醒酒,怕她们再问什么同学们,干脆闭上眼睛,“我有些头晕,你们不要吵我。”前世如梦哪!萦绕在心头的,也只剩那些如丝如缕如烟云的记忆片段了。
正自迷迷糊糊中,忽听墨兰轻身呼唤:“小姐?小姐醒醒,到家了,小姐?”
“嗯,到家了?”
我睁开仍自朦胧的醉眼,勉强直起身子,任她们将我扶下马车,秋风一荡,顿时一股清凉袭入心中,我半闭着眼仰头望天上望去,圆满皎洁的中秋月远离世俗尘嚣,静静地浮在九天之上。
心中忽然涌起一股冲动:“墨兰,你去我房里把我的琴拿到清水园去,我想去亭子里坐一会。”
“是。”墨兰把我交给鹦哥,择道离开。
方才坐了一会马车,再被这秋风一拂,酒意顿时散了许多,我定了定神,发现身子也稳重了许多,走起路来也不是很虚浮了,便轻轻地推开了鹦歌的搀扶,避开喧闹的主花园,自己循着清辉走向相隔两院距离,较为偏远的清水园:“鹦歌,你也不必跟着了,今天是中秋,等会墨兰琴拿来后,你们就自己去玩吧,我想一个人静静。”
“嗯,谢小姐!”鹦歌脆声笑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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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明月圆,乡思可遥寄?一遭美梦重醒时,清辉依旧照平阑!
明月如灯,我缓缓地穿过月影斑驳的回廊院落,慢慢地走进布置清雅的小花园,墨兰已抱来了古琴,并在亭子的四角分别挂了几盏精巧的琉璃花灯,又在一旁摆了果品茶点,见我到来,赶紧过来扶我。
“好了,我没那么娇弱。”我淡淡一笑,看了看那四盏散发着流光异彩的花灯,道:“把灯都灭了吧,别坏了这么纯洁的月色。”
墨兰应了一声,取下花灯放到一边,道:“小姐,婢子就侯在外头,有事您就叫唤一声。”
“不用了,我这里也没什么事,今日是中秋,你就和鹦歌一块去玩玩吧!晚些要是有事,我会派人叫你们。”
“是,那婢子就先下去了。”墨兰也不客气,娇笑着离开。
我慢慢地走到亭子里,池里睡莲已然入睡,花苞儿合的紧紧的,似乎已沉浸在甜美的睡梦之中,可似乎仍有几条鱼儿不愿辜负这月华,偷偷地浮到水面,灵活的鱼尾一摇,便搅起了一波波涟漪,融合这月色层层地散了开去。我在围栏上坐了下来,怔怔地望着水中不时晃动的月影。
都说是镜中花水中月,虚幻而不可求,这个武林外史的世界也曾是我心中一度的镜花水月。可如今世界却已颠倒了过来,我跃入了镜中,那些留下深刻记忆的前尘往事反而被阻隔在镜外了,变得模模糊糊的了,惟独那对于原著的记忆却一直都没有褪色,每当我遇到原著中的人和事时,那些大概的故事情节和当时看书时的感触,总是不时地就浮现在我的脑海里。
只可惜我前世看原著的时候一目十行,大部分的细节我都是记不清的,落得如今半知半解不上不下的,否则七世堂这几年的成效定会更加显著。其实引魂使者说的也没错,也许没有了前世的记忆,这一生我会活的更为自在些,至少也不用这么年少老成,不会老是局限于前世的记忆之中,更不会有那些矛盾和挣扎…………
想起在孤岛遇见沈浪时,我的情绪竟是那么的错乱——激烈的情感和冰冷的理智那样的挣扎,仿佛这个躯体里除了江采采的灵魂,还有一个真正的、却被我压制住的朱七七一般,最后竟是落荒而逃地避开了他!后来更是拒绝自己再去想他,也禁止别人提起他,甚至也不曾让堂里的人去关注他——其实为了武林和天下,原本我应该派人去留意他的行踪和事迹才是——唉,这样的懦弱连我自己也未曾想到。
而后王怜花也出现了,而且还以那样明媚无害、貌胜宋玉的外表和才情出现在我的面前,让人简直有些难以相信他会有那么邪恶的内心。
我忽然嘲弄的一笑,记得刚死又初生的那会,引魂使者好象说它改善了我的身体,还给我多开发了10%的智力,可过了这么多年,我除了学习方面的能力比较强之外,聪明却未见的就多了几分,否则也不会对沈浪和王怜花有些束手无策了。
想起原著中的那些勾心斗角,我更是由衷地感到害怕。即便当了七世堂的堂主,我的重心也只是在如何扩大经济实力这边,江湖中的事务基本上都是交给丁伯他们去办的,仿佛在记忆深处里,我仍情愿自己是那个不懂算计也不懂防备的江采采,而不是这个老是用费尽心思去防备躲避的朱七七,更不是原来那个屡屡处在矛盾和阴谋中心的朱七七。
难不成这一生,我注定要顶着两个人的身份生活么?这些事只要一想起来,就好令人头疼啊!我轻叹了一声,托起腮帮注视着明月。
这月,从古照到今,也从今照回古,呵呵,世间万物皆生变,唯有日月永不移,这明月也不知见证了古今多少事,今夜许愿的人必定特别多,天上的月娘能听的到我的心声吗?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那词那歌,说的多好啊!
起身亲手燃起焚香,对着清空虔诚地拜了三拜,明月若有情,今日就请将我的这首《明月千里寄相思》,带到那遥远的时代,传入亲人的梦中吧!
花园中一片寂静,安安静静地听着我抚琴,我低低的浅唱着,一滴泪忽然在琴弦上溅开,模糊了一个音节。
抬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故乡?故乡?如今这不就是我的故乡么?今夜中秋,全家团圆,喜乐之声遥遥相闻,我又何苦给自己惹这么多伤感呢?
“小姐,小姐,大事不好了!”园外突然传来了鹦歌的慌乱呼叫,我皱了下眉,迅速收起愁绪,停止抚琴往小径望去,只见明月下鹦歌急急忙忙地跑进园门,满面慌乱失措。
“鹦歌,发生什么事了?”我还未开口,就听小径旁的竹丛后传来五哥的声音。
“见过五少爷、王公子。”鹦歌急急地行了一礼,又往我这边跑来,叫道,“小姐,书儿姐姐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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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完班就要放假回家了,3月1日再回来。
公告里数字有限,我在此再解释一下:浮尘的家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是真的没有网吧,虽说现在经济都富裕了,可有些山村的变化并不是很大,我如果要上网,得坐车跑到十几里以外的镇上去,呵呵,这是生活在方便快捷的城市里的人所无法想象的。
所以请不要怀疑我的理由,如果可以的话,我也想正常更新的,再说了,我哪年回家不是要帮妈妈做大部分的家务啊!呜——
呵呵——浮尘在这里先给大家拜个早年了,春节期间我一定会想办法再更新的,只是现在时间却不能保证。祝大大们新年新气象、万事如意、身体健康、开开心心——呵呵——
第六十七章 三眼狼
“什么?书儿不见了?发生了什么事?那长风呢?”我惊的腾地站起,疾步迎了上去。
鹦歌略带哭音地回道:“我也不知道,小三来传话说书儿姐姐不见了,罗大哥现在还昏迷不醒。”
“走,边走边说。”我提起裙角,二话不说就往园门走去。
“七妹,要帮忙吗?”五哥关心地问道,和王怜花一起迎了上来。
“五哥,你派些人分头去找书儿,我要先去开心坊了解一下具体情况。”我顾不得理会为何五哥和王怜花会躲在竹林之后听我弹琴,脚步顿了顿,冷笑道,“我倒要看看是谁胆子这么大,敢劫我们家的书儿!五哥,我先走了!找到人马上通知我。”
我冲五哥点了一下头,顺带警告性地瞄了一下也面带关心的王怜花,最好不要让我发现是你做的,否则我可真跟你没完了。
王怜花神色泰然地看着我,也不言语,侧身让开,我直奔前院,小三和墨兰早已在那里等候,提起长裙翻身上马,“小三,说一下事情经过。”
小三打马跟上我,快速地说道:“事情是两刻前发现的,小姐回去之后,我们几个还觉着有些意犹未尽,就约了几个小鬼准备偷偷地去听墙脚,结果屋里面半天没动静,又发现窗子开了一条缝,就好奇的看了一眼,才发现长风半倒在地上,我们觉着事情不对,就冲进房里,才书儿姐姐不见了。小癞知道后立即带了一些人去找了。”
“长风的情况怎么样?”
“长风没有受伤,只是中了迷香,所以还在昏迷当中,我来的时候已经派人去找大夫了。”
“墨兰,你回去请小青姑娘带解药过来。”我头也不回地吩咐道,“房间里可有打斗的痕迹?”
“没有,罗大哥似乎是突然被迷倒的,我们也没有听道有任何的动静。”
到了开心坊,脸上布满担忧的众人早就在等候,见到我来,都松了口气,我点头示意了一下就直奔新房,迅速地环视了一遍。
布置的温馨而又浪漫的新房里,两只大红的龙凤花烛还在继续的燃烧着,书儿的凤冠稳稳地放在梳妆台上,这本该是良辰美景的旖旎时刻,伊人却芳踪渺茫,只留剩新郎独自一人昏迷在房中,面色微白。
我快步上前,搭上长风的手探了探他的鼻息,又诊了诊脉:“嗯,呼吸和脉搏都正常,性命应该无碍。院里没有一个人听见长风示警呼叫吗?”
侯在门口的众人都摇了摇头。
“小三,你再详细说一下事情的经过。”
“是。”小三回想道,“小姐走后,大伙儿也都退了出来,一起到花园里喝酒赏月,我记得当时大家都很兴奋,都在讨论小姐别致的闹洞房点子,还说将来开心坊里有人要成亲时,我们也去试一试,孩子们也大都在花园里玩,可是谁也没有听到什么动静。大概过了一柱香的时间,我们突然想——”说到这里,小三脸红了一下,“后来我们就发现罗大哥躺在地上,而书儿姐姐却失踪了。”
我点点头起身仔细地搜索四周,书儿虽武艺浅薄,但轻功却不弱,而长风早就可以挤进江湖二流高手之列,但却都轻易地被迷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