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仙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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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仙救命啊- 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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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是为了控制她的癫痫发作,在身体里植入了多个电极,用微量的电脉冲抑制过于兴奋的中枢神经,效果还是非常显著的。

    内置电极?对!他连连点头。

    “如果我的记忆没错,两年之前,你的这位许小姐曾经做过内置电极手术,对吧?”

    这意思他懂,可问题是什么样的科技能帮他?

    “对!科技!科技是好东西!科技拉近了神与人之间的距离!千百年前,千里眼顺风耳那是神仙才有的本事,可如今凡人个个都能如此。”

    “科技?”

    “并不难!神仙有仙法,可凡人也有科技!”解先生如是道。

    可行?如何可行?不能捆绑,不能囚禁,不能打不能骂,还不能叫她察觉,这可比登天都难!

    怎么会不可行呢?解语花却微微一笑,胸有成竹道。

    如此一来,似乎也是不可行。

    捆着绑着,把她关起来?有用吗?且不说有用没用,光是这么做,他就舍不得。也不敢,他才骂了一句不该骂的,她就能离家出走。这要是做出捆绑囚禁的事,她还不得扒了他的皮!

    可是,他又该如何控制她的身体呢?

    控制许尽欢的灵魂,段迦仁绝不敢想。那是神的领域,他区区一个凡夫俗子,借一百个胆也不敢招惹神。

    所谓累赘,就是弱点。而弱点是可以利用的,但问题是怎么利用呢?

    道家真人修炼,修的就是灵魂。道行越高,灵魂的力量就越大。相比于灵魂的强大,修炼者的身体却总是慢一拍,绝大部分时候甚至还会拖后腿。所以到了特定时刻,这些修行者都会抛弃肉身,超脱凡尘。因为随着灵魂的不断强大,肉身对他们来说已经成了一个累赘。

    对此番论调,高明而又莫测的解先生点头赞同,并深以为然。

    她的肉身是脆弱的,相比于她那无比强大,坚不可摧的灵魂而言。

    会冷,会饿,会痛甚至会“死”!

    她的身体是货真价实的肉身凡胎,可能跟真正的肉身凡胎还有一定区别,但肉身凡胎所具备的缺陷,她都有。

    她虽然从本质上来说,不能完全算是个人。尤其是灵魂强大,几类神明。但她也有弱点,就是她的躯壳。

    相反,倘若是退而求其次,从身体上控制,就容易多了!

    面对一个非人,超人的存在,想要通过思想和情感达到控制对方的目的,简直就是不可能任务。

    然而,他想要控制的对象是许尽欢,她可实在算不上一个货真价实的人。

    比对自己的能力以及事后的效果,毫无疑问,思想控制乃是段迦仁最佳选择。

    后一种虽不要求执行者孔武有力,但需要有极大的智慧和无比的耐性,循序渐进的渗透进被控制着的头脑里去,从而掌控对方的思想,已达到控制的目的。这就未免要求太高,执行难度太大。可一旦成功,这束缚便是极为牢固可靠的存在,而且很难为外力所挣脱。至于被控制者本身,则全然没有招架之力,彻底沦陷。

    但就实践操作而论,前一种又有着无比便捷的优势,而且对执行者的要求不高,只要孔武有力即可。即便自己不够有力,使得动孔武有力的人也可。只可惜,控制者执行容易,被控制者反抗也容易。人是复杂的情感动物,行为受到思想的操纵。一个人人身不自由,并不能算是真正的不自由。而一个人思想不自由,则哪怕身体自由,他也不算是真正的自由。

    从效果来论,后一种自然是要比前一种高明许多。无形的控制最为隐蔽,有时候被控制人自己都无法察觉。而有形的控制很容易触犯道德法律的底线,会使控制者落入不利的境地。

    一是控制对方的身体,譬如囚禁,捆绑等等,基本就是限制人身自由,以控制有形的身体从而达到控制一个人的目的。另一种便是精神控制,譬如感情,驯化等等,从无形的精神和思想上控制一个人。

    想要控制一个人有许多种方法,但归结起来大致分为两类。

第六十九章 看不同的风景() 
一见到钱宇宁,段迦仁心里立刻警铃大作,莫名别扭。

    少年郎伸着手,笑语晏晏的看着他。一双星眸清澈如水,在灯光下闪闪发光。好一个文明礼貌,天真浪漫的好少年。

    这个形象最讨长辈的欢喜,然而身为长辈,他是一点也不欢喜。不但不欢喜,反而越看越别扭。

    可这孩子又没招惹他!诚然,他是个不速之客,而且不受欢迎。但事情的起因得归结于他那个便宜弟弟。作为成年人,他不会迁怒到一个外人头上。

    但中国有句话说得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讨债鬼搅合在一起的孩子,定然也是个讨债鬼!讨债鬼都是来讨嫌的,笑的再天真善良也不能改变他们令人讨厌的本质。

    当着这个外人的面,他也不好表露自己内心的厌烦,毕竟伸手打笑脸人。何况,旁边还有许尽欢呢!

    她高高兴兴的出去,欢欢喜喜的回来,他可不想少了她的兴。

    最近他和她气氛微妙,颇让他有点投鼠忌器,不敢造次,生怕一不留神就触了她的霉头,惹她不快。

    不敢惹她,那只能委屈自己!哼,倒是让猴子精的算盘如了意。

    把心头的不悦按捺住,他勉为其难的伸出手,握了握少年的手。

    “你好,我是段迦康的哥哥,段迦仁。”

    少年的手略显纤细,但皮肤白皙,指骨修长,别有一番文质彬彬的气质。相比之下,同样修长且更有力的他的手,就显得格外市侩气。

    不就是一双手而已,怎么会有这样截然不同的气质?

    真奇怪,他怎么会突然注意起这种东西。气质这东西除了装腔作势,就别无用处。他在乎这些做什么!

    中国有句话说得好,百无一用是书生。书生能做什么?除了摇摇笔杆子,做点酸不拉几的文章,就一无是处。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赚钱不行,做活不能!书生连养活自己都做不到,难道还能养活一个娇滴滴的女神仙?

    一握即止,他不漏痕迹的抽回手,扭头看向许尽欢。

    敷衍过了这位远道而来的娇客,段迦仁连一丝一毫的心思都不想浪费给便宜弟弟段迦康,转而急切的询问许尽欢。

    “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我叫玛丽把菜热一下,肚子一定饿了吧!”

    “不必!我们已经在外面吃过了!”许尽欢轻轻一摆手,迈步绕过他,径直走向两位少年。

    “你们从英国带来了什么好玩意,快带我去看看!”兴冲冲问道。

    “好啊好啊!都放在房间里,满满一大包都是你没见过的好东西!欧洲真是西方文化和艺术的摇篮,要看一点西方历史相关的好东西,还真得去欧洲才行。美国?美国不行!美国太年轻了,好多东西都太幼稚!尤其是艺术这一块,根本比不上欧洲!”段迦康人小鬼大,一下从沙发里蹿起,立刻卷住她,喋喋不休的卖弄。

    虽然段迦康说自己哥哥是个热情好客的兄长,但钱宇宁又不是根木头,多少也察觉到一点微妙的氛围。正懊恼自己自来熟太唐突,一听段迦康和许尽欢聊了起来,连忙也搭话进去,自己给自己找台阶。

    “对!巴黎,艺术家的天堂!全世界的艺术家都梦想去巴黎!我家在巴黎市区有一间公寓,有机会我们一起去玩吧!巴黎,梦想之都!欢欢,你真因为去体会一下巴黎的美!”

    说完,他扭头看向许尽欢,星眸闪闪发光,含情脉脉。

    被他的目光笼罩着,许尽欢破天荒的低头含笑,脸颊微微发红。

    “是吗?巴黎真有你说的那么好?”

    “我也正想去巴黎呢!太好了!暑假,暑假我跟欢欢一起过来,就这么定了!”猴子精一听这话,立刻趁热打铁。伸手一把握住徐金华的手臂,用力摇了摇。

    “欢欢,巴黎的凡尔赛宫,可漂亮了!不看绝对后悔!”

    “暑假?应该没问题!巴黎郊区的农庄也很有意思,好多著名的画家都在那里住过。那些城堡里里还留着他们的画作呢!”

    “还有农庄啊!那有没有葡萄酒庄?”

    “当然有酒庄,还可以喝到新鲜的葡萄酒呢!”

    “哇!欢欢,你听到没有。那我们更应该去了!欢欢,你说是不是!”

    许尽欢一点头。

    “去看看也好!只是怕太打搅人了!”

    “不会不会!求之不得!每年暑假我都只有一个人过,有你们陪着我,高兴都来不及!”钱宇宁连忙道。

    “欢欢,你看,他高兴都来不及呢!哈哈哈哈!”

    三个人你一言我一语,顷刻间就聊得热火朝天。

    欢欢,欢欢,叫的人脑仁都疼起来。段迦仁冷眼旁观,心火直往上拱。

    他这边气的暗伤,那三位是一点都没察觉。一边聊一边统一的迈步走,风风火火就蹿进了游戏室里,嘭的关上门,把他一个人丢在客厅里。

    隔着一道门板,里面是欢声笑语,外面是孤苦伶仃,冷冷清清。

    段迦仁瞪着眼怒视紧闭的门板,心都要碎了!碎成渣!

    这是他的家,可怎么觉得自己被人抛弃,被人排斥,在自己家里变成了一个孤儿?

    真是岂有此理!

    走!必须走!他站在这儿像什么样?难道准备站成一块望夫石,等着里面那个无情无义的家伙回心转意?

    她哪有这份

第七十章 年轻有何难() 
许尽欢要去英国见猴子精和狐狸精,段迦仁心里是一百二十个不乐意,认定她是想要去会情郎。om

    这真是冤枉人!她对凡人都是有情的,只是独独缺了男女之情。倘若能有那个心,早一千年前就她能给自己张罗出美满姻缘。

    可惜,时光流转千年,她还碰不到一段美满姻缘。人撞了南墙尚且知道回头,何况她乎!早就不指望了!

    钱宇宁固然年少英俊,很是有一点得她的意,但也仅仅只是得意而已。她是有一点美少年情节的,只因一千年前有一段似有若无的初恋,对象正是一位美少年。

    美少年的美,不仅仅在于外表的皮相,更在于冲动单纯的内心。这份只存在于人类年幼无知时的懵懂,就如同未经雕琢却已然放光的宝石,带着一种纯粹的原始性的美。正所谓大巧不工,天然的才是最美的。

    人皆爱美,爱美乃是人之天性。她既然坠落红尘,不幸套着人的躯壳,爱美至少也算是她半个天性。

    然而这份美之所以珍贵,正是因为“真情易逝”。

    再纯真的少年,经历过岁月和社会的磨砺,也会变得圆滑而又暗淡。就如同珍珠,暴露在阳光之下,起初总是闪闪发光,可时间长了就会氧化变质,最终沦为鱼目一般的石头。

    她也不指望美少年是一辈子的美少年,因为这对于人来讲,反而是一种痛苦。

    生命的美,在于生老病死,爱恨交加。永恒不变,活着也如同死了一般,譬如她。

    她是钻石,又冷又硬,之所以能闪光,也是反射别人的光而已。她需要一点烈火青春,爱恨交加。但又怕火太烈,爱太浓,所以只乐意旁观,而不亲涉。

    难道连看看都不允许?他是谁?管得到她?

    是!他管不到她!段迦仁心里很明白。且不说她是自由的,更别提她还有那么大的本事。

    不管是作为男人,还是作为凡人,他都没理由没本事管她。

    管不到就只好由着她!由着她兴冲冲的去英国,和她的真善美少年相聚。

    光是想象一下画面,他就想吐,要是见到现场版,那还得了?估计得上吐下泻!

    可上吐下泻他就不去了吗?那可不行。万一被人拐带走了怎么办?当然,她身体里有西洋镜,走到天涯海角他也能找到她。可问题是,哪怕她离开他眼睛一分钟,他也受不了。

    她是他的无价之宝,非得盯眼看着才能安心。

    如此一来,便是忍着上吐下泻他也得跟着她了。

    *

    伦敦的天很是给脸,配合着他的心情,阴郁而且闷热。低气压之下,空气潮湿的仿佛拧一把就能出水,以至于远道而来的客人一下飞机,就感觉身上被泼了一盆热水,汗如雨下。

    在旅行途中,许尽欢已经学会了如何使用手机。早在出发之前,就联系上了段迦康,约定好见面的时间。

    虽然还没有在正式放假,但段迦康和钱宇宁已经是收拾好行李搬到了纽约。两个半大不小的少年租了一个小公寓,对付着过。

    房租据说是对半开,想不到猴子精竟然还有私房钱,段迦康顿时觉得自己的支票签的太爽快,下回得扣钱才行。

    他当然不会委屈自己和许尽欢跟那两位少年一起挤小公寓,而是定了酒店。

    两位少年没去机场接机,而是等在了酒店大堂,这自然也是许尽欢告诉的。om

    半年不见,段迦康又蹿高了一截,人显得更瘦了。身上穿着一件皱巴巴的t恤,下边套着一条自上而下全是破洞的牛仔裤,脚上踩着一双脏兮兮的球鞋。旁边的钱宇宁俨然就是大两号的他,两人站在一起,宛如一对加入丐帮的好兄弟。

    相比之下,段迦仁和许尽欢则一派严肃装裹,随时能摆在橱窗里供人观赏。

    两派人一见面,各自都是一皱眉。

    段迦康首先发难,蹦跳到许尽欢跟前,夸张的挥舞双臂。

    “天哪!欢欢,你是来度假还是来办公?你不是说你已经去过巴黎了吗?为什么我在你的身上看不到一点自由和浪漫!”

    许尽欢心想有你哥盯着,我哪儿来的自由和浪漫?走哪儿他都跟着,怎么自由?就他那个样,怎么浪漫?

    正开口想要抱怨几句,钱宇宁迈步上前。

    “段,你这样说一位美丽的女士,太不合适了。欢欢这样很好,我觉得很好!”

    “那是你觉得,你是情人眼里出西施!”段迦康还用了成语。

    情人二字让钱宇宁脸颊微红,但并没有反驳,而是用羞涩而又喜悦的目光看向许尽欢。

    少年人对于自己的感情毫不遮掩,虽然中国人对男女爱恋是含蓄而又拘谨的,但这里的英国是西方,虽然没有美国那么开放,但十六岁的美少年在公开场合默认对一位同样美貌的少女的爱慕,是在正常不过。

    任何旁观者都会对此给予祝福和支持,毕竟这属于美与美的相加。

    除了被美闪出内伤的段迦仁。

    他摇了摇手里的护照,没好气的插话。

    “我们得先去办理登记入住的手续!”

    所以识相的快让开,别老纠缠着不放。

    钱宇宁是识相的,慌乱间正要侧身让开。可段迦康是不识相的,一拍手道。

    “那大哥你还不快去办手续,别耽误了正事!欢欢你累了吧?刚下飞机一定不好受,走,我们去沙发那边坐一下!”

    朝他俏皮的一挤眼,伸手就把许尽欢拉扯过去。

    “钱,你帮欢欢拿一下行李,快过来!”

    三个人一溜就走远,把段迦仁扔在原地。

    没想到自己会被一个毛孩子暗算,他简直想吐血,料想这一段旅程注定是要伤心又伤身。

    他在柜台前郁闷的办手续,脸比锅底还黑。

    正要签名拿房卡的时候,身边多了一抹身影,一扭头就看到许尽欢站在身旁。

    顿时惊喜!

    “你怎么过来了?有事?”

    是有事!她点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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