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肉不可。
被削一层皮肉尚且不会致命,但万一被挂在电梯上直接拎走……那可就生生要被磨成“肉酱”了!
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可他们必须出去,必须报警。留在这里,变数太大,只能是死路一条。
和番鬼言语不通,许尽欢只好连比划带行动一起,哇啦哇啦示意。
她一往管道电缆上比划,雷蒙泽就大致了解了她的意图。
这是个好主意!这间屋子本来就在顶层,电梯门就在对面,只要爬过一面墙壁就能到,非常方便。
问题就在于那个不知所踪的电梯,万一上来了,怎么办?
许小姐要去,那怎么行!这哪能是一个美少女该干的活!要去也得他去!他是警察,又有一膀子力气,攀爬开门都需要力气!
是是是!他力气大,这点她服。可问题是他人也大,万一电梯上来……许尽欢比划手脚,跟番鬼讲道理。
她比划了自己的身量,又比划了他的身量,还把两个巴掌贴在一起,上下摩擦,模仿电梯上下的样子。
雷蒙泽一下就懂了!
她是怕电梯上来,把他给剐了!
没想到许小姐这么关心自己,可把这大黑个给感动的不行。
“不不不,这事应该我去做!就这么点路,我一爬就过去。我力气大,掰得开那两扇门。电梯要是上来了,肯定会有响动。要是不对劲,我再爬回来也来得及!”
他说了什么,许尽欢一概听不懂。但他比划两手掰开门的姿势,她懂。
论攀爬,她绝对比他强,但论力气,她确实不如他。
又见他比划从洞口到对面电梯口的距离,确实不远。
那行!时间紧迫,先让他试试吧!
第六十章 驱魔还得知道名字?()
雷蒙泽进了电梯,许尽欢就按下关门的键,然后一路往下。
进门之前,他心里还是有点忐忑,但进了电梯之后,心反而就定下来。及至看着电梯面板上的数字一路往下跳,心也越来越平静。
虽然语言不通,但经历过一次生死与共,他多少和许尽欢有了一点默契。电梯往下走,显然许小姐的目标是在地下了!
是啊,上面没有,那肯定是在下面了。多简单的道理!
外面是人间,这电梯井里的世界才是那恶灵的世界,它是不会离开这个电梯井的。
一开始他们就搞错了,老巢不是那个封闭的房间,而是这个电梯井。这电梯上上下下,故弄玄虚,可害苦了他们。
面板上的数字只到一楼,但过了一楼,许尽欢仍然牢牢按住往下的按钮,电梯重重的一顿,竟然真的没有停下,又再次一路往下走。
这下雷蒙泽心里就更有底了!
这还真是通着地下呢!
虽然没有数字跳动,但凭着感觉,他估摸着这一路是到了地下三层,四层,五层,六层……然后,猛然一震,停住了。
地下六层半!这得多深?只怕已经是到了海底!
这一顿,电梯里的灯也闪了闪,然后变得昏暗起来,仿佛是电力不足的样子。
许尽欢微微皱眉。
雷蒙泽也皱起眉,吸了吸鼻子,伸手捂住口鼻。
“这什么味道?”
腥不腥,臭不臭,怪恶心的!吸到身体里还让人觉得不舒服,想吐,又吐不出来,怪难受的!
他是不知道,这气味就是阴晦之气。
阴晦之气本是无形无味,正常情况下,普通人绝对无法察觉。但人是有本能的,有些人强些,有些人弱些。
通感强的人未必福,因为大多是身上阳气弱,阴气盛。虽然闻不到这些阴晦邪气,但能感觉得到。会觉得不大舒服,心存厌烦,便下意识的走开回避了。这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机制。
通感不强的人,未必是祸。因为往往阳气盛,反而并不惧怕一丝丝阴晦之气。便是偶尔沾染一点,也是晦气一下生个小病,回头就好了。
但倘若是阴晦之气郁结之地,又恰好天光晦暗阳气衰弱的人撞上,那就要出大事,不死也是重伤。
可这地方,已经不仅仅是阴晦之气郁结那么简单,简直就是老巢大本营。
阴气凝结都快成了实体!不仅闻得到,也看得到!要不怎么这灯突然就暗淡了呢,就是因为这阴气已经如同一层雾一层纱似得,把光都给遮挡住了!
这种地方,活人待得长了,阳气就会被吸尽,成为一个活死人!
她得赶紧把段迦仁找回来,虽然这家伙不讨喜,可却是个货真价实的善财童子。他要是死了,她的好日子可怎么办!
“走,出去看看!”她一挥手,按下开门键。
门一开,扑面而来便是一阵腥风臭气,熏得人直皱眉。眼前出现的是一条血红晦暗的道路,灯光若隐若现,昏暗不明。两边的墙壁上布满老旧生锈的管道还有斑驳绵延的电缆,就如同怪物体内的血管一般。
呼呼的风声传来,夹杂着似有若无的呻吟和惨叫。嗡嗡的耳鸣声由远及近,悉悉索索的脚步声也在四周响起。
明明,前面空无一人,却好像有无数妖魔鬼怪隐藏在墙壁之中,等着他们出来,就一起扑上来啃咬殆尽。
未知的恐惧远比现实的怪物更可怕!雷蒙泽有一点肝颤,不由扭头看向许尽欢。
这一看,顿时汗颜。
人家年纪轻轻,手脚纤细的美少女一脸淡定自若,仿佛在她面前的不是魔窟鬼蜮,而是迪士尼乐园。
你看她还翘起嘴角微微一笑,满不在乎的一挥手。
“雕虫小技,障眼法罢了!吓唬谁呢!”
这一挥手,就有光从掌心飞出。仍旧是那些看不懂但却很酷炫的魔法阵,呼啦啦砸在墙壁上,如同火烧烙铁似得,吱吱的冒烟。
而那墙壁也被烙得生疼,真跟活了似得不停涌动扭曲起来。管道和电缆更是舞动不止,似要挣脱墙壁的束缚,直接打进电梯里。
然而这些诡异的扭动也只是一瞬,等那些“魔法阵”烧尽了,整个通道顿时陷入一片漆黑,只有星星点点的火光扔在燃烧。
腥风臭气也统统化成一股更难闻的焦臭,就好像火山口的硫磺燃烧过的味道一样!
不过这股味道虽然臭,但臭的真实,踏实,也臭的让人精神一振。他心里那些莫名其妙的毛毛咕咕一起烟消云散。
“走!去瞧瞧!”她招了招手,迈步跨入这条黑漆漆的通道。
头顶上原本熄灭的灯闪烁着又亮起来,只是大部分都还是没法回复。只有少数的几盏,照出一个昏暗不明,处处阴影的道路。
但此刻他已经无畏,跟在这亚洲小天师的背后,一往直前。
*
这通道通向哪里?未知!
前方有什么妖魔鬼怪等着他们?依然未知!
未知既是恐怖!然而许尽欢走的气定神闲,信步游庭,宛如逛公园一般淡定。
雷蒙泽一个七尺大汉,岂能比她不如?就是装也得装出无畏来!
许尽欢不用装!诸般幻象都是障眼法,在她眼里一钱不值。当着外人的面,她本不该显摆法术。但这里是六尺
第六十一章 起死回生()
抱着她,靠着她,他身体到灵魂都感到安定和宁静。他知道自己安全了,他受的苦,
她把他带到了哪里?他不知道。
没关系!他想,他仰头看她,他伸手抱她,这样就好。
她没有安慰他,连低头看他一眼都没有。
他开始抽泣,痛苦,哀嚎。像一个受尽了委屈的孩子终于回到亲人的身边,可以放下满身的坚强,尽情的脆弱撒娇。
他匍匐在她的脚下,伸手紧紧抓住她的脚踝,强忍着浑身的剧痛,挣扎着依偎在她脚边。
那就是她!
明明什么都看不清,可他却非常笃定。
她耀眼的如同一轮明月,浑身散发着皎洁而又柔和的光芒。这光芒并不刺眼,但却强大的让他看不清她的轮廓和面目,只能看到光芒。
就在他感觉自己连灵魂都要碎裂的时候,他回到了她的身边。
可他挣脱不了!在她的强势之下,他的挣扎并不比一只蝼蚁更强大。
不活了!活着好痛苦!
他痛不欲生,奋力挣脱。
但她紧紧的攥着他不放,强硬的继续攥着他穿越过一个又一个影子。那些曾经叠加在他身上的影子如今一个又一个剥离,如同把他活剐了一般。
好痛!痛死了!不要,停下!不要再拉扯他了!
他惨叫,从喉咙口喷出鲜血,骨头寸寸断裂,皮肉层层撕开。
他感到高兴,兴奋,欢喜。可还没欢喜一秒钟,剧痛就袭来。
前方的光越来越强,他忽然明白,自己在接近许尽欢。
攥着他手腕的力量越来越重,他的身体穿越过无数个自己的影子之后,仿佛身上也带了这些影子的分量,越来越重,越来越慢。
明明,刚才他还能呼唤她呢!
心中有无数的疑问,可张了张嘴,却什么声音也发不出。
这些影子究竟是什么?这里又是什么地方?他到底是死是活?许尽欢做了什么?
倘若不是亲眼所见,他都不知道这黑暗之中竟然有这么多的自己,层层叠叠,绵延无尽。前方是他,后方也是他,弯弯曲曲,没有尽头也不知起点。
一瞬间就穿越过无数个自己的影子。
他吓了一跳,整个人就跟魂似的,身轻如燕。一点分量都没有,嗖得就被拽出去,跟着那光飞翔。
一触碰到,就感觉光里传出一股力量,一把攥住了他的手腕,用力一拽。
“欢欢?”不知怎的,他心有灵犀,伸手去触碰那柔和的光。
朦胧的白光自远处而来,似月光洒落,轻纱薄雾一般落在他的身上。
她的名字就仿佛是黑夜里的光,呼出口,就点亮了黑暗。
“欢欢?!”他突然爬起来,奋力喊叫。
他用力睁开眼,想要去看,但眼前一片漆黑。这黑浓如墨,稠入油,把他整个都包裹着,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摸不到。
虽然他已经知道死后另有世界,但感觉是属于活人的。
哼哼两声,他突然意识到,如果自己死了,又怎么还会知道疼,知道冷,知道黑?
因为痛,因为冷,因为黑,他忍不住呻吟起来。很想哭,反正死了,哭也不怕丢人。
难怪人人怕死!
原来死亡,是这样一种感觉!痛,冷,黑,一点也不好受!
可他不想,就能不死?黑暗笼罩头顶,死亡如期而至。他浑身一阵剧痛,整个人就跌入了无尽的深渊之中。
不想死,他真的不想死!
为她去死,为她去活!
才不!他怎么可能满足?他一点也不觉得荣幸!他不想死,他想活!活着跟她怄气,跟她纠缠,为她赚钱,为她花钱,为她……
他应该感到荣幸和满足!
如今她能为他脸色发白,一脸愕然,就已经是他天大的福分了!
她那么漂亮,那么能耐,又那么会来事。这天下的好男人,哪一个能逃得了她的手掌心?
正所谓,三条腿的蛤蟆难找,两条腿的男人还不满地跑?
她哪有这么长情,这么深情!她一转脸就能忘了他,再去找个更好的!
他对她这样好,她是不是应该铭记在心,永远怀念?
可他终归是没在她面前露怯丢脸,他为她,为信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到死,都是想着怎么对她好!
越想越亏!遗憾!真遗憾!
那么多钱还没花完!那么好的日子还没过够!他才跟她相处了几天?满打满算,都没一年!他给她花了那么多钱,尽了那么多心,她给过他什么?
喉骨碎裂意味着什么,他很清楚。那一瞬间,他竟然一点也没有觉得害怕。只是特别遗憾!
他自己都听见了,喉骨碎裂的声音。
等回过神来,才突然明白这些瞎想已经没用了!他用不上假肢了,也再不能花钱,因为那怪物咬住了他的喉咙。
就那生死一瞬间,他满脑子竟然都是这些没用的瞎想!
可转念一想,假的就是假的,哪里比得上真的好!
幸好他有钱,有钱能装最好的假肢,据说如今最好的假肢能真的差不离。
胳膊,就这么没了?那他以后岂不成了一个残废?这可怎么得了?
被那恶鬼撕掉胳膊的时候,段迦仁并没有感觉到疼痛,就是有点被吓到。
第六十二章 一场葬礼()
段迦仁把许尽欢在顶层的豪华套房里藏了整整七天!
这七天他是长江东流水一般的把好吃的好喝的往她嘴里灌,以十当一,终于把她重新养出了人样!
瞧着她青葱水瓜,油光水滑的好模样,他打心眼里冒出一股喜气!一直压在心头的重石也化作一股轻烟,猴儿似得随着一声长吁,从鼻孔冒出,冲天而去。
这七天的房钱,饭钱,海了去了。然而跟她相比,花的再多也值得。
这七天,外面自然也没消停。然而也并没有他预计着的大乱——出了这样恐怖离奇的事情,怎么乱也是理所应当。
可是,并没有乱!
没有乱,他就不管,乱了也不会管!
他很知道好歹,强龙不压地头蛇。他是美国公民,没心思管巴哈马的闲事。
雷蒙泽当然找过他,但他避而不见。
这位大黑个带着两位女士死里逃生,破了一桩经年累月的悬案,按说,应该是一位值得嘉奖的英雄。
可惜这位英雄的好事碍着了许多人的升官发财大业,那就变成了一桩顶顶要命的坏事。
英雄空有一双拳头,一张嘴,可也架不住大人贵人们那么多双手,那么多张嘴。贵人们的手不能大人,贵人们的嘴不用骂人,可他们稍微一动手一动嘴,一千个雷蒙泽这样的好汉英雄也挡不住!
因为有一场“同生共死”的情谊,又是个极重要的目击证人,参与者,雷蒙泽是必然要找到段迦仁,请他出来做一个见证。
可段先生是打定主意当“锁缩头乌龟”,躲在套房里闭门谢客。
就算门外来的是美国总统,他也照样不开门,不见客!
连总统他能说不见就不见,何况一个巴哈马的小人物!
见不着段先生,雷蒙泽更是孤掌难鸣。不仅当不了英雄,就连身上的警服也被拔了,彻底开除出警局。
七尺的汉子如今终于对这个腐朽无能的局势彻底失望,唯有两位被他救回来的女士稍微能给予一点安慰。至少证明,他的努力没有白费。
倘若还要找一点令人欣喜的事情,那边是一直盘踞在亚特兰蒂斯酒店里的那个恶灵,也终于被消灭了。
虽然没有亲眼见证恶灵的毁灭,但醒来之后气氛完全改变的地下室,足以证明一切确实都已经改变了。
而改变这一切的,毫无疑问是许小姐!
也是看在许小姐的面子上,他才没有叱骂段先生的自私无为!段先生大概也是为了保护许小姐,所以才不能出面得罪人。
死去的终究已经死去,而活着的还要继续活下去。恶灵虽然已经伏诛,可恶势力仍然横行无阻。
但恶灵已经伏诛,恶势力的下场又还会有多远?
雷蒙泽把满腔的不平和愤懑压在心底,他想自己的好好的活着,活着看那些死人看恶人的结局。
*
好好的假期,一半捉鬼,一半休养。等段迦仁带着许尽欢搬出酒店,重回别墅,美国的电话就